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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域大陆-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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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尾蛇”?这个组织为什么要替你们办事,你们出了大价钱吗?“

“不是,因为”响尾蛇“本来就是效忠于空灵族的王族一脉的。”

震惊的表情又一次出现在两个人的脸上。泛大陆最最厉害的杀手组织,竟然是效忠于“空灵族”的,不是说他不效忠与任何一个势力吗?

空灵族的实力究竟有多大啊?

第五十五章 天医部落

“那空灵族为什么不征服其他的部落,统一了南方的红土地区呢?”瓦西里又提出了另一个问题。

“为什么要征服其他部落呢?”唐明反问了一句,接着没等瓦西里回答,他自己又补充道:“我们生活的很富足,也没有其他的部落来攻打我们。没有战争,大家开开心心的生活,有什么不好吗?“

“对啊,有什么不好呢?“瓦西里和亚伯拉罕心里默默的反问了自己一句,接着他们想到了天雷族,”有什么不好呢?非要战争。“

“除了空灵族之外,是不是部落可以和他们抗衡了?“

唐明想了一下,回答道:“除了我们部落,只有天医部落了吧,天医部落医之族虽然不说可以和他们一战,不过他们也不敢轻易去招惹天医部落。若是天医部落归降了他们,那现在的阿吉尔城早就被攻了下来了。说不定三分之一的帝国已经落入天雷族之手了。”

“嗯?天医族难道也像天雷族有这么大的疆域和如此强悍的军事力量吗?”

“那倒不是。天医族的疆域,说起来在南部所有部落里算是最小的了,而且他们几乎没有什么军事力量的。”

“嗯?那他们怎么那么厉害?”

“就是因为医术。“

“医术?“

“没错。如果你仔细看他们部落的位置你就会知道,他们是最靠近沼泽的部落了,而沼泽里面植物的种类极其繁多,适合入药的更是数不胜数,而且那种环境下培育的毒虫也远远多于其他地方。得天独厚的环境造就了他们一族。他们的族长羽长鹤更是借这个优势大力发展他们的医术。可以说,整个奥普帝国,不,整个大陆,天医部落的医术都是最好的。整个奥普帝国,提到药材的话,天医部落可以说占了八成。“

“啊!那天雷族为什么不去把他们攻下,你刚才也说了,他们的兵力并不雄厚。“

“没错,我是说了。可是,与医术相媲美的是他们用毒,他们的用毒之术甚至还在他们的医术之上。要知道,医术本来就是双刃剑,救人是他,杀人自然也是他。他们一族研制的毒药,光是按程度分就分了八类。极品便是:荒城毒。顾名思义,也就是可以灭了整个城市的毒药。“

“真的有那么夸张吗,不会是以讹传讹吧。要是那样的话,他们族完全可以统一整个南部红土地区啊。“瓦西里感觉自己完全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山炮一样,一遍又一遍的问着问题。他知道亚伯拉罕肯定也有同样的疑问,但是他们俩个唯一的区别就是:亚伯拉罕能够忍得住,而瓦西里忍不住。所以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往往表现的比较山炮的那个是自己。

“不是以讹传讹。“唐明看了看桌上的饭菜,聊了这么久,饭菜早就凉了。他叹了口气知道这顿饭是吃不成了,于是挥挥手叫出一个男仆,将桌子收拾一下,顺便上一些饭后点心。

交代完这个,他才对瓦西里和亚伯拉罕说道:

“天医部落的传言,绝没有夸张。因为起码那件事就发生在我十三岁那年。那时候,南方颜珠部落的一位公主生了重病,整个部落没人能治。于是,族长派人去天医族求医。颜珠部落是个实力不弱的部落,在南方差不多可以排到前七。

天医族果然不愧于这个称号,一个叫华鹊的郎中,他们管医生叫郎中,花了三天就治好了那个公主的病。结果,颜珠族的王不仅仅没有表示感谢,反而要强行征召华鹊前去颜珠部落做他们的医生。华鹊在天医族也算是个天赋极高的郎中,自然不愿意。于是,颜珠部落竟然仗着自己族的实力,派了三百王族侍卫将华鹊绑到了颜珠部落威胁华鹊,结果却大大出人意料:华鹊的父母为了不连累儿子,竟然自杀于颜珠部落,而他的妻子儿子也被愤怒的颜珠王杀死。之后,颜珠部落率兵攻打天医部落。

此时传到羽长鹤的耳里,身为天医族的大王他非常愤怒。愤怒至极的他只派了两个水系大魔法师和两个敏系战士前去颜珠部落。就在颜珠部落攻打天医部落三天前的一个夜里,天空忽然下了一场雨,那场大雨只下了一个小时不到,结果第二天早上整个部落没有一个人起来。整个部落六万多人,一夜之间,全部被毒死了。

后来人们慢慢知晓,原来那晚派出去的四个人是去投毒谋杀的,他们带的毒药叫做“千里无声”,灭城毒药的一种,两个敏系战士带了仅仅一杯的毒药,给他们部落的两个大的水井投了药。然后两个魔法师用水井中的水给睡梦中的部落下了场大雨,结果,整个部落所有的人都没有看到第二天的太阳。

从此之后,南方诸部落,便达成一个共识,无论如何也不能招惹天医部落。“

“原来是这个样子啊。“瓦西里和亚伯拉罕深深的呼出了肺里的空气。

“等下等下……“亚伯拉罕忽然想起了什么,可是猛一下又想不出来。

“怎么了?“瓦西里随手拿起桌子上的小点心,吃了一口问道。客观来讲,空灵族的点心还是蛮不错的。

“忘了要说什么了,刚刚脑子里冒出了个想法还没说,却忽然又想不起来了。让我想想,让我想想……”

“我有个办法,你把刚才我们的对话再回想一遍,就想的起来了。”唐明也拿起一块点心,悠悠的说道。

“刚才说的是灭城,整个部落一夜之间被灭了。羽长鹤派的人前去,用的千里无声,派了两个水系大魔法师和两个敏系的战士。”自然自语说道这里,亚伯拉罕忽然猛的拍了下自己的脑袋,

“有了,知道了。我要问的是你刚才说,天医部落有魔法师?他们为什么会有魔法师?整个南方,不是只有空灵族才有魔法师吗?为什么天医族也会有?”

“哦。是……这是我族和天医族达成的协议。天医族曾经答应允许我族五十名十岁少年前去他们族学习医药知识,而作为回报,我族也答应教授他们魔法,不过数量是二十个人。不然,你认为夺天七丸怎么制作的出?”唐明回答道。

““夺天七丸”竟然是空灵族自己制作?“亚伯拉罕更为惊讶。身为帝都经常活动的上层人物,他一直认为“夺天七丸”是天医族制作,尔后和空灵族达成某种协议,所以才给了空灵族几颗。没想到,空灵族竟然通过学习了天医族的医药知识,自己生产出了如此逆天的丸药。空灵族,真是人才辈出啊。

“天下十分灵气,空灵族独占八分啊。”亚伯拉罕不知是无奈,还是羡慕过了许久慢慢的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哦。你们花了多久的时间学习医药,竟然研究出了这个。对了,你们互相教授学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瓦西里看着一脸疲惫的亚伯拉罕,想转移下注意力,随口问道。

“嗯,有六七十年了吧。”唐明说出个让两个人更加惊讶的语句。没错,这个更让他们吃惊。

第五十六章 战争的艺术

“哦。什么?!六七十年!意思是,他们学习魔法知识已经六七十年了。那他们的魔法师的数量……”瓦西里此时也惊讶道。

“除了医药知识,魔法和战士也是他们的实力的一部分。魔法师他们目前有七十多个吧,不过大魔法师只有四个,而二级魔法师有十个,其余的全是三级四级。他们的战士因为需要所有全部修习敏捷系。族内最高级的是二十四级战士,他们族的情况便是如此。“

南部的势力,原来如此……

空灵族在忙,天雷族的也在忙,阿吉尔城的将士们更是在忙。

特里芬到了阿吉尔城的第一件事便是搜集情报:他以前便没有来过这里,所以更方面都不熟悉,而且手底下的人谁能干,谁不能干,谁是忠心守城,谁是胆怯畏敌,谁是墙头草这些都必须弄清楚,于是地形,敌方的情况,自己的情况都要弄清楚,还好自己将自己手下的影蝠带来,否则这变得工作真不知道该怎么开始。

经过了一个礼拜的调查,差不多弄清了目前大概的情况:

原来叛乱的部落不止止是天雷族一个,一个月前,天雷族与长风族为首的五个要好的部落忽然发动了叛乱。他们不知道用什么原因,整合了北部地区的各个部落,然后进攻中部的涂禄族,一个礼拜之后涂禄族灭族,之后开始整合中部的各个部落势力,迄今为止凭着颜康宏的脑袋,迅速招降了八个部落,目前的他们正在和最后颜康宏岳丈的部落正在交锋。不出意外的话,一个礼拜应该能解决问题。等他们结束战斗的时候,那个时候他集合了差不多二十八族的势力。兵力达到了二十万之多,其中骑兵有三万军队。自己的力量总共有五万之众,其他力量则是整合其他部落。

己方方面,阿吉尔城里的守军有五万之众,而这里贵族的武装有一万之众。不过,好在帝国给的命令很严,下面贯彻的也很好,总的来说各方面的协调都不错。而且城里的粮食也很足。虽然对方的人数有自己的一倍还多,但是特里芬并不担心,毕竟阿吉尔城的建筑就摆在这里呢,在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阿吉尔城。

因为南部地区相当的不太平,所以帝国在这边建城非常的卖力。阿吉尔城坐北朝南,西侧一千米之外便是无边无际的沼泽区,碰到阴雨连绵的时候有时候甚至会有沼泽里的鳄鱼爬到西门附近,从这边列阵攻城几乎是不可能的,一旦城门大开,里面骑兵冲出,那进攻方真是逃都没地方逃。而东边比西边更是让人头疼,那是一个深达五百多米的峭壁,别说看了,想下都知道不可能,设计者更是秉着一砖拍死的精神,在东侧的峭壁两侧修了兵营,彻底断绝的从这里进攻的希望。

城的南侧本来是平坦的地方,但是两百米外便是一个巨大的斜坡,但是建筑师为了方便与南部的通商,将这两百多米铲斜,与原来斜坡一起,活活扩展了一条一千多米三十多度的斜坡。这样下来,即使城门被攻破,骑兵面对这么远的距离也很难发挥应有的冲锋。

城墙上还驾着八十架超大型的投石车,而且这些投石车是以半固定的方式铆合在阿吉尔城的南部城墙上。意思是,这些投石车根本不能搬运,因此这些投石车比平时部队中那种搬运的投石车大了三倍不止。部队中不能调整角度的投石车一次最大投石只有150斤,而调整角度的只有十斤,投石的距离则一般只有一百米到三百米之间。而这里的投石车则是直接装的石框,里面能放十多块石头,而这些石头的平均重量是120斤。

这还只是次要的,作为一位善于谋划的将军。这些没有生命力的机械从来不是特里芬将军所倚重的,器械,不过是延伸人类的工具而已,真正起作用的还是军队。特里芬之所以不担心,就是因为对方的军队的数量。

对于大多数将军来说,兵多了并非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

战争确实是门技术活,兵越多越好恐怕只存在乡间田埂里喜欢YY的少年吧,稍微有点常识的帝国学院的少年都明白一个道理:兵绝对不是越多越好。整个大陆能够拍着胸脯说带十万兵的将军绝对不会超过一个手掌上指头的数量。问为什么,给你举个简单的列子你就知道了:

战争说白了便是两个军事集团的互殴。

那么,两个人互相打的话很简单,只需要拿着板砖互拍就好了,谁耐打谁赢,又或者其中一个刚好学了搏击,那肯定搏击的那个赢。

如果你有两个人呢,而对方还是只有一个人,那你赢的概率就大很多了,两个打一个,只要三个人实力差不多,而且你也没觉的有什么可耻的,那最后赢的一定是你了。

若是你有三个人,对方还是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此时你都不需要动手,在旁边指挥就好,顺便加加油,临了上去补两脚就好。

可是若是你有一千人,而对方只有一个人的时候,结果会是怎么样呢。那肯定不用打了,对方见了你这么多人早就跑的不见踪影了。

可是,当你有一千人对方也有一千人的时候,你有把握赢吗?你可以把一千人分成几队,但对手却可以集中所有的人对你逐个击破,你能保证自己获得胜利吗?就是两个千人队不分队,光是步兵方阵便可以列出十几个之多,你有把握一定赢得了对方吗?

你或许觉的脑袋有点大了,不过这也只是刚刚开始,现在你有十万军队,对方也有十万军队,你该怎么去打?这个时候,不说你去布置十万人进攻了,单单只是说这十万人本身,他们会老老实实的听你指挥吗?

你要明白,这十万的人都是活生生的人,有着自己的思维和不同的性格,有的温和,有的阴郁,有的暴躁,而且他们各部落甚至方言不同,生活习惯不同,你的命令他们不一定愿意听,听了也不一定愿意去执行。再考虑到他们智胜和理解能力的不同,你会更加的头疼。当然,头疼的还在后面,我们接着把这十万人放在战场,现在你不知道你的敌人在哪里,他们可能隐藏起来,可能分兵几路,也可能埋伏在哪里。而你则要考虑着运用这十万的军队去击败他们。

此外,你还要考虑这十万人的吃饭问题,住宿问题,粮食从哪里来,能够支撑多少天。还有军队行进时的速度,地形,下雨还是不下雨,河水会不会涨,山路会不会塞,士兵经过长时间的行军,士气会不会低落,会不会造反,你的下级会不会哗变。

还有你士兵的装备问题,不同的兵种之间的配合问题,士兵的训练水平,敌人的装备,敌人的兵种,敌人的战术。而且,十万多人不可能只是十万个人去打一仗就完事了,肯定得分成几次去打,那么打败了怎么办,士气颓靡怎么办?打胜了又怎么办,士兵骄傲了怎么办?打了败仗怎么撤退,打了胜仗要不要追击。

事实上,战场的情况比这个更要复杂的多。带上十万的人,你就是带着两个城镇之间巡回一下,队伍能够完完整整的都已经很不错了。

军事指挥完全是一个技术活,指挥人数和指挥官的指挥能力是成正比的,指挥的人数越多对指挥者的能力要求则更强。

以上的全是帝国军事院校的必备教程,是军事院校的校长当年明月所著的《战争的艺术》里所讲述的内容。

能够指挥数十万军队的人已经不能叫做将军了,凡是有这种能力的人放到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元帅。目前奥普帝国也只有现在军务大臣雷蒙伯爵的父亲,哈顿公爵能达到这种水平吧。而水平在往上,相传历史上空灵族一个叫孙武的人曾经达到了一个至高水平,或许那已经不能称作一个水平了,称作境界的话更合适吧,这种境界只有四个字“多多益善”,达到这种境界的人,只有一个称呼适合他——军神。

第五十七章 第一战

所以,当阿吉尔城里的人十分担心的时候,毕竟人数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而且黑达格的名声又是那么的响亮,甚至有些贵族巨商已经开始收拾东西往内迁了。

而因此特里芬此时并不担心,毕竟:对方一批没有经过系统训练的人,勇则勇矣,可是若是上升到战争艺术曾面这个问题,对方差的还远呢。且不说他们二十万军队的后勤补给只有短短一个月,就是他们十几个部落凑成的士兵就够他们头疼了。

特里芬弄清楚所有的事情之后,将所有的人都请了出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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