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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时空神仙传-第2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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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从刘胜之得到了天地太师印之后,这巫马安怡就已经变得驯服。
毕竟,这巫马安怡虽然是妖怪,却是家养的,非是那种野生妖怪可比。
那小羕却又钻了出来,嘻嘻笑道:“好啊,快去做,我肚子饿了……”
刘胜之苦笑,这小东西哪里饿得了?恐怕只是嘴馋罢了。
不过说起来,刘胜之身上的龙血精元丹已经用的七七八八了。日后吃饭都是一个大问题。
寻常世家食物,再不能够给刘胜之提供多少精微灵气,也就只有这洞天之中的食物方才能够。
虽然让人为自己准备吃食,但是刘胜之却也没在此地等着。和巫马安怡交待了一句,就再次从荆山方向的出口出去,很快来到刘氏坞堡。
这个时候,已经晌午。刘氏坞堡之中,上下人等正在耕田劳作,见到刘胜之既是诧异,又是欢喜。
刘胜之见到那刘氏家族的族长刘亚,不由笑道:“我家也该搬去好地方享福了……”
刘亚自然是知道刘胜之带人里应外合夺取了襄阳城,算起来是一方大豪。自然欣慰抚须。
然而,听到刘胜之的话,以为刘胜之准备让家族迁移到襄阳去,顿时迟疑了一下。
毕竟,这般乱世之中。刘胜之就算夺取襄阳,却也不见得能够一直占据守住。
这般乱世,最是忌惮把鸡蛋放入一个笼子之中……
刘胜之自是知道老族长的顾忌,微微笑道:“不是襄阳,老族长听说过仙境的传说没有……”(未完待续。。)
第七十二章 仙境?
(为庆祝孤狼love,玄易道祖两位荣升盟主,千秋万载,文成武德,一统江湖。为打赏加更,一共加更48更,这是加更的第40更,每天六更,一直到加更结束……)
“仙境?”在一瞬间,这老族长的脸上放出无数的光彩。
这般时代,就留下许多仙境传说。如桃花源那般,并不是孤立存在。大体都是深山之中的安乐所在,和凡世隔绝,没有战争,和平喜乐。
刘胜之微微一笑:“没错,我觉着我刘氏一族,可以搬入那仙境之中……老族长想不想跟我去看看……”
原本刘胜之还以为要眼见为实,带着这位老族长好好去看一圈,他才会下定决心。
哪里知道,这刘亚顿时精神一振,立刻就要回去宣布,恨不得马上就带领族人迁移过去。
刘胜之不由哑然失笑,却只能笑道:“老族长莫急,先和我去看看。若是满意,便再搬去好了……”
“满意,满意,肯定满意!”刘亚这般激动说着,但是终究还是决定先和刘胜之去见见再说。
刘胜之心中微微有些歉疚,自从认祖归宗以来。这位老族长帮自己,已经可以说是不遗余力了。
当初自从得到这片洞天,刘胜之就打算把刘氏家族整个迁入进来。却被琐事耽搁打扰,一直拖了这么久。
山路难行,哪怕这一片荆山并不高大险峻,和房陵一带根本无法相比。但是刘亚也都是六十多岁的人了,自然很难行走。
好在刘胜之自然有着准备,让巫马安怡驾了一辆战车来,却就是当初巫马安怡所驾的那一辆。翻山越岭如履平地。
如此一来,这般事情就变得轻松许多,用不得多时,就能够到那洞天入口。
只是渡过丹水时候,刘胜之忽然心中一震。再拿出自房陵之处得到的玉璧去看,房国丹水……
一时间。刘胜之已经隐隐约约的知道,当日自己所见到的是那方势力了!
这般乱世,便连这种上古人物,也都按奈不住了么?
一路直入洞天,这个时候,已经是晌午时分。到处都是人家在耕种除草,里面种着豆粟之物。
有着矮小的骡马正在田野之间吃草,到处都是一片安静祥和气氛。
那刘亚踏入此处,顿时老泪纵横。跪了在地上,深深的捏起一把泥土:“不意此生能够见到太平……”
刘胜之顿时默然,想起天下自从八王之乱已经乱了上百年了。江左之地还好一点,起码太平了一些年月。
但是这江右之地,却是一直战乱不休,持刀而耕。便是没有大战时候,诸家坞堡到了成熟时候,也要应付流民抢夺。甚至互相之间的争抢。
这般悠然太平的景象,却几乎是自从生下来都没有见过。
更彷佛这般战乱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一直到末日来临,却也再不会有着太平。
“我立刻就把整个家族迁入进来……”刘亚迅速做了决定,就要立刻返回。
刘胜之笑道:“不急,不急。这里本就住着一些人家,总要和他们商量一下,划分好土地。方才能够行动吧?”
刘亚听了,深以为然,笑道:“我却是老糊涂了……”
就算是那山中坞堡之间,互相之间争抢山地,水源。互相之间摩擦,甚至械斗都无时不有。
搬迁到此地,若是这些事情不解决好,同样也是后患无穷。
刘胜之微微一笑,却道:“这些事情不用太担心,这洞天之中人口不足……划分土地的事情不用担心……”
这里之人虽然都是长寿,但是数百年下来,人口却也是越来越少了。
若非如此,当初巫马安怡却也不会向着荆山之中的各家坞堡索要一千童男童女。这才有了日后的事情发生!
刘氏坞堡上下,也不过两三百人,自然能够安排。
甚至还要安排一些其他人家住进来,不过在刘胜之的构想之中。日后也只会是自家手下的有功之臣,方才有着这个待遇了。
却在这个时候,就见着那小羕这小东西带着几个人飞快炮来。
刚才刘胜之去刘氏坞堡,这小东西耐着不走,刘胜之却也只得由她。
这个时候,见着小东西身上挂了一个袋子,里面放着枣子核桃等吃食,一边跑来,一边往嘴里塞,嘴巴鼓鼓的,却就像是一只小松鼠一般。
见到刘胜之,就好像过冬的小松鼠,准备把自家的吃食藏起来。不过想想,似乎又带着一点心痛,举到刘胜之眼前,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刘胜之看的好笑,心中暗道,这小东西以前不是最恨别人和她抢东西吃么?现在却怎么大方了起来?
这般想着,却是摇摇头道:“我不吃,你自己吃吧!”
这小东西顿时欢呼一声,急忙忙的袋子藏在了身后,显然刚才不过只是客气而已。
“老朽元叟,已经把酒宴备齐……都功请……”就有一处村里之中的里长含笑走来道。
刘胜之只认得,这位好像是这洞天之中三个村里里面最德高望重的一位,似乎已经活了一百二十多岁了。
“此地灵气充溢,食物之中自是充满精微灵气,却是大补。老族长,这里的百姓岁数大都是在百岁之上……五十以下,就算夭折了……”
刘亚听了,心头更是激动之极,心道这仙境果然是仙境。
这般时代,缺医少药,又多战乱。能够活到他这个岁数的都是不多。人生七十古来稀,却并不是说说。
荆州洞天之中,一片安宁祥和。鸡犬相闻,炊烟袅袅,一派太平景象。
村人家中,酒菜虽然丰盛,却也没有多少讲究,更谈不上精美,无非也就是大酒大肉而已。
那元叟还有其他几个头面人物,也就是其他两处的里长,族老,纷纷殷勤款待。
要知道刘胜之现在可是这处洞天的主宰,这些人自然十分客气殷勤。
“来来来,尝尝这个……”元叟拿出一个老葫芦,给刘胜之倒了一碗殷红的酒水,笑吟吟的说道。(未完待续。。)
第七十三章 葫芦
(感谢琢玉雕冰,苍梧真人,一念沧海购房计划书友的打赏……今天继续六更……)
刘胜之浅浅尝了一口,就觉眼前一亮,这酒似乎也都是洞天之中的农家自酿的,度数不高,酸酸甜甜的,却就更像是饮料。却颇为有后劲。
更难得的是,刘胜之甚至发现这酒似乎其中的精微灵气更是充足。
便是喝下一口,许久之后劲力发散上来,就连刘胜之都有些微微的醉意了。
“好东西……”刘胜之轻赞一声,这酒水几乎不会比普通的丹药差了。
“这是桑葚酒……”见刘胜之似乎对于这酒十分感兴趣,那元叟急忙笑道:“也不值钱,就是自家桑树上的长的桑葚所泡。真人可要再来一葫芦?”
刘胜之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微微闭起双目。感觉这种融融暖意向着全身扩散,转化为水谷精微之气。
这洞天之中的食物,显然比人世间的普通的食物强的不知道多少。凡俗之间的食物精微之气少,而渣滓太多。
所谓要想不死,肠中无屎。这般渣滓在体内发酵,原本就是一切衰老疾病之根源。
因此,很这洞天之中的食物,几乎尽数都能被消耗,只是留下很少渣滓而已。
“难怪那些仙门自高自大……原来吃的东西,呼吸的空气都和普通人不同。难怪自称仙门,自称仙人,对于凡俗之人,已经不大看的起眼了……”
正想着。却已经见到小羕那小东西,居然抓起了酒葫芦自己灌了一口。
刘胜之下意识的觉着不对。想要去阻拦。但是接着自家就哑然失笑,这小东西可不当真是普通小女孩。哪里用这么紧张?
“好喝……”小羕露出一个眼睛直勾勾的笑容来。很快脸就变得红扑扑的来。
我去,不会真的喝醉了吧?刘胜之有些傻眼。
“胜之,小姑娘不该喝酒……”早已经吃饱,却又很少动静的刘亚说道。
刘胜之苦笑点点头,不过这个小东西可真不是普通的小女孩。只好把这酒葫芦抢了过去,再不让这小东西碰了。
算了,眼不见为净。刘胜之缓缓的放下碗筷,只是觉着肚腹之间暖意洋洋的自然十分舒服。
而那脸上还沾着米粒的小羕却也打着饱嗝,面前却是一大堆的骨头。
说起来。这般洞天之中,却也不过最为平常的鸡鸭鱼肉等物。但是这洞天之中灵气充溢,不论是一草一木,还是这些普通食材,都充满灵气血气,对于修行之人来说,正是大补。
“好吃……”小羕满意的叹口气,若不是肚子撑的实在是装不下的话,看她模样似乎还能再吃几碗……
于是。这小东西就把目光再次看向了酒葫芦。刘胜之不得不把酒葫芦收了起来。
这个时候,却让刘胜之微微一震,觉着不对。这酒葫芦似乎出乎意外的沉重。
葫芦这种东西,在现代时空很难看到。不过在古代。是司空见惯,却是最为重要的容器之一。甚至破开来两半,就变成了水瓢。
如今整个洞天之中。所有之人都在仰刘胜之的鼻息,这里长元叟自然对于刘胜之的目光十分注意。
见了刘胜之目光。急忙拿了这葫芦过来,笑道:“自家种的葫芦。已经用了几十年了……里面都是装酒所用,刚才都功所喝的便是了……”
刚才却没有注意这葫芦,而且倒酒也都是这元叟殷勤所为。
这刻却就接过这葫芦看了起来,入手沉重,几乎如同钢铁。试着敲了敲,甚至带着金石之声。
他心中微微一动,道:“给我找一个空葫芦来……”
这种东西,家家户户几乎都离不了。自然很快就帮着刘胜之找来了。
但是刘胜之不过只是看了几眼,不由摇摇头,和手中这个差的太远。
那元叟自然长眼色,派人又去寻,不一刻就来了一大帮人,各拿着形形色色的葫芦给刘胜之看。
却让刘胜之都摇摇头,似乎再无比这个更好的了。
“哦,我想起来了。这个酒葫芦年岁最久,从我祖父那一辈就传了下来……”元叟忽然想起,说道。
刘胜之点点头,他也觉着这般天材地宝就算是在这洞天之中,也不可能太多。
当下就把手中的酒葫芦的酒水倒出,仔细看来,这葫芦用的时间太久,隐约有着一种古铜之色,温润可爱,猛然一看,还真像是铜铁所铸。
这东西,如果真是元叟祖父那一代传下来,以洞天里面的这些百姓的岁数,那岂不是说,这东西已经用了两三百年的时间了么?说不定还不止……
心中想着,刘胜之试着吐出一团元磁神光。一团衍射的五光十色的光线,轻巧的装入了进去。
“咦……居然真的可以。是了,这东西非金非铁。而且生长在这洞天之中……”
意外的发现了一个好东西,让刘胜之精神一震。跟着将一团团的元磁神光喷了出来,尽数装入葫芦之中。
元磁神光虽然厉害,但是一直存在身体之中,却也会是极大的负担。
轻轻封上葫芦盖子摇了摇,刘胜之终于放心收起了葫芦。看起来,这元磁神光就有地方放了。
最后,刘胜之微微再是一动。就有着一团被元磁神光包裹住的黑影,跟着也被喷出。
只是,还没有来得及张牙舞爪,就已经被装入了葫芦之中,再次的收了起来。
这一幕看得元叟冷汗直冒,虽然看不懂刘胜之刚才再做些什么。但是显然这些作为,带着诡异,让人心惊肉跳。
刘胜之却没有去理会他,这洞天里的百姓却是太平生活的太久,恐怕自从进来,数百年不闻兵戈之事,自然十分软弱。
只要刘胜之表现的足够强大,这些人都表现的无比听话。就像是刚才和刘亚谈起刘氏坞堡搬迁进来,划分土地之事,就是无比顺利。
这个时候,却听一阵“咯咯咯咯……”的傻笑传了过来。
已经见到这小东西开始发起酒疯来,嘴里发出意义不明的咯咯笑声,然后撒欢一样的跳舞起来。(未完待续。。)
第七十四章 都市新灵异
(为庆祝孤狼love,玄易道祖两位荣升盟主,千秋万载,文成武德,一统江湖。为打赏加更,一共加更48更,这是加更的第41更,每天六更,一直到加更结束……)
她的小脸蛋红扑扑的,却是刘胜之一个不注意,这小东西已经把倒出来的酒都给偷喝了,就变得这德行。
“没想到还是小酒鬼……”刘胜之无奈叹气,过去只好抓住了这小东西。好说歹说的,才让她老实下来。
刘胜之正在叹气,就觉着肚皮一震。确实那小羕这个小东西吃饱之后,似乎困意上涌,把小胳膊撑在了刘胜之的肚子上,开始泛起了迷糊。
他微微一笑,把这小东西给送入到了天地太师印之中。尽管到现在也都不知道这东西是什么来历,但是这小东西的本事好像还真不小啊!
吃饱喝足,事情做完。差不多却也该走了,刘胜之和刘亚打声招呼,就准备走人。
见到刘胜之站起欲走,这位里长元叟就显得诚惶诚恐起来。
看着刘胜之就好像看着一个披着人皮的牲口,话说要是一般人,哪里能够吃的了这么多东西?
刘胜之和小羕两个整整吃掉了一锅米饭,半头小猪,外加鸡鸭等物无数。这几乎已经够十个人吃了。
不过,好在这洞天之中,风调雨顺。粮食产量虽然不高,但是年年却有盈余,自然是不怕刘胜之这种大肚汉的。
只是,刘胜之刚才所显示的手段。实在是太让人觉着诡异的了。对于刘胜之这个新的洞天之主,元叟还是觉着敬而远之的好!
耽误了不少时间。这个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刘胜之吩咐巫马安怡把刘亚送回,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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