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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客栈-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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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伤的日子里,凌霜霜姑娘时常会送一盅热气腾腾的豆花过来给洛正熙。“百家村”离镇上有一段距离,为了不让豆花冷却,她每次都把盅具放在胸衣里带来,每次肌肤被烫得红肿一片。
在那一霎那,冷北城能看到洛正熙眸子里的暖。
——一个杀手是不应该有感情的,有了感情的杀手,他的刀就不会再利。
酒越喝越暖,水越喝越寒,一个人饮酒,往往很容易醉,两个人就不同了,会醉的更厉害。
凉城楼脊之顶,一碟蚕豆,两壶烧酒,满天星光。
洛正熙在看着北方的那片茫茫无涯的沙漠,怔怔地问道:“这片沙漠的后面是什么地方?”
冷北城道:“是另外一片沙漠。”
洛正熙回转目光,望向南面的灯火辉煌,道:“那里呢?”
冷北城道:“京师。冒险者的天堂,野心家的战场。”
洛正熙笑,道:“我想去京师,去那里闯闯。冷大哥,如果你以后在江湖上听说京师有一个左手用刀的独臂刀客,那一定是我。”
当天晚上洛正熙喝得大醉,第二天清早他就走了。
他离开凉城的那天,风往北吹,他逆风而行,他去了京师。
——两个月后,洛正熙加入蔡相府,坐上“八大刀王”第四把交椅,声名直追“京师第一刀客”商歌舞。
洛正熙离开后,凌霜霜来过凉城一次,在客栈外的旗杆下站了很久才离开,好像遗忘了什么贵重东西般的失落,此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有些人,一旦错过了就真的是一辈子,也许你我终将天涯一方两两相望,但你总该知道我曾为你情动一场。
第三章 时光不敌你眉眼纤长
(ps:贫僧回来鸟,带着四十万字存稿和满满诚意回来鸟。让诸位施主等了这么久,贫僧甚是有愧;贫僧以僧格担保,并向张真人立誓,自今日起至《凉城》完结,绝不再断更!感谢停更期间施主们不离不弃的支持,内什么……月初了,施主们施舍小僧几张月票呗!)
这个世界上,最最让人难以捉摸的,除了女人,还有天气。
雨,就这样毫无征兆地忽然间下起来。
“塞北”六月的天气,就像泼妇的脸,变得极快,快的让人猝不及防。方才还是碧蓝如洗的天空,转眼间就阴云迭布,暴雨如注,天地之间一片白茫茫的水气。
凌霜霜忙不迭地将两只豆花桶盖好,一阵忙碌,等收拾好挑子冲进路边那个歇脚的小亭子时,一身打着补丁的粗布青衫,早已经湿透。
霜霜小心翼翼地将沉重的挑担在平坦地方放好,站在亭檐下,开始用力拧干衣裙上的雨水。
夜里磨了整晚的豆子,手指已经在水里泡的发白,皮肤一块块的浮肿脱落,一碰触到任何东西都痛得钻心。凌霜霜用浮肿的手,用力拧着湿漉漉的衣襟,直感觉拧出来的不是雨水,而是自己手上的血汁。
——这还是自己的手么?
以前这双手,柔软纤白,嫩如春葱,涂着蔻丹,映着宝石璀璨的光亮。
那是“云南”知府凌大人家二小姐的手。
——如果我没有遇到温良玉,或许如今这双手还是那个样子吧……
——此生有多长?余生有多苦?我不断的告诫自己,要藏好自己的锐利,不要伤人,更不要伤己。与其记得后来千疮百孔的痛,不如记得最初转瞬即逝的暖。自己选择的路,就是跪着我也要爬完。
凌霜霜努力地赶走不好的情绪,抬目之间,就看到了六年前的自己,正从亭外的雨幕里跑向亭内现在的自己。
凌霜霜用力地摇摇头,揉揉眼睛,才看清雨雾中急急忙忙的跑进亭子的姑娘,一个瘦瘦的、小小的、娇娇的、弱弱的姑娘。
这瘦小娇弱的小姑娘不过十四五的年纪,眉目清秀,肌肤如雪,乳白色长裙,手中拿了方雪白香帕,可那双手却比手帕更白,纤细的指上套了个晶莹剔透的戒指,虽是刻意普通的装束,却依然掩不住天生的富贵气。
她显然也是来躲这场急雨的,有些微微的狼狈,然而一见凌霜霜,清澈如水的视线,立刻移到她身上。
“敢问这位大姐姐,这里往‘谈亭’怎么走啊?”女孩儿仿佛见了救星一般,一边小心的躲开那些亭子蓬顶破洞处漏下雨水,一边急巴巴的凑上来问。
凌霜霜拎起挑担,下意识地往外退了一步,硬生生的道:“哦,从这里往朝西走,到了路口,往南转不远便是了。”
“可是……这哪里是西,哪里又是南呀!”女孩儿尴尬地轻轻笑了起来,雪白的颊边露出浅浅的梨涡,精美的像尊玉瓷娃娃。
见凌霜霜态度有些淡漠,女孩儿礼貌地福了一福,笑盈盈的道:“小妹姓席名晓颖,小字颖儿,昨天已满一十四岁了。”
席晓颖?凌霜霜不自禁的怔了一下,城中县太爷席青谷老爷家的养女颖儿小姐?对了,良玉现在教授的的女学生不正是叫席晓颖吗?
——席青谷是当今天子面前第一大红人、京师权相蔡京的门生,加上家底丰厚,不啻已是“北凉县”城中首屈一指、炙手可热的大户人家。
席晓颖两根好看的手指,轻轻的扯着凌霜霜的袖子,努着粉嘟嘟的小嘴,长长睫毛下灵活的眼睛望着外面的雨帘,眉目有些焦急,自言自语的道:“我今天是偷偷从家里跑出来和他约会的,可是走到这里就迷路了,天公又不作美的下起雨来,偏偏这里找不到一个问路的……哎呀,不好了,如果我今天去的迟了,他要生气的。”
凌霜霜微微笑了起来,唉,这个女孩子一身华贵打扮在荒郊野外小鹿般乱撞,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得了?呵呵,这样天真无邪的毫无防范,果真是大户人家足不出门的深闺小姐啊。
席晓颖自顾唧唧呱呱的说着,一边说一边笑,粉靥上的酒窝深深浅浅,一颦一笑,可爱得让人初见之下,便有想照顾她一生一世的冲动;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席晓颖歉然的笑道:“哎呀,小妹真是失礼,还没有问过姐姐尊姓芳名呢?”
“我姓凌,叫霜霜。”面对席晓颖这般天真烂漫的少女,凌霜霜防范之心稍减,笑着回答:“我和我相公就住前面的村子。”
“姐姐是个大美人呢……”席晓颖的大眼睛扑闪扑闪地眨着,看着凌霜霜眼角的那颗坠泪痣,又道:“姐姐的‘胭脂泪’很好看……嗯——怎么说呢,很有着一股子富贵气……”说着说着,她忽然退开一步,用袖子掩着嘴角,微微咳嗽了好一阵子,然后有些歉意的看着凌霜霜甜美地笑笑。
听到女孩儿的话,凌霜霜的眼睛不自禁的黯了一下,唇角浮出一丝微微凄凉的笑意。
——富贵气?呵呵,好陌生的字眼啊!当日,“云南”凌府的财势地位,只怕比起“北凉”席家远远有过之而无不及吧?然而,今日我却不过是个走街串巷、抛头露面叫卖糊口的豆花娘而已,六年前那个凌二小姐,在被逐出家门那一刻起,就已经没有资格和颜面再活在这个世界上了。
从“云南”和相公一路逃难到“塞北”,直到在一年前得知凌家被江洋大盗元十三劫掠、父亲被害,我再也没敢回头看来时的路。
——“凉城”的风和雨,总让我觉得特别荒凉,也或许是我走的路荒凉。我一直愿意深信不疑,我脚踩的地狱只是天堂的倒影,而我唇角的故事也只是时间的灰烬,自己找的痛,又何必喊疼?
眼前这个女孩,从性格到家世,活脱脱象极了六年前的自己,连笑起来时候的眉眼纤长都几乎一摸一样。时光再长,还是依稀记得自己当初的安静模样。
年轻真好……
凌霜霜心中一痛:“咦?我怎么会有这种念头?我也才二十一岁啊……是心老了么……”
“看样子雨好似小一些了,颖儿姑娘,我先带你去‘谈亭’,好不好?”不想和席晓颖继续聊下去,凌霜霜转过头去看亭外的雨幕,表情有些焦急。
家里还有三大缸豆子等着她磨,明日一早镇上“凉城客栈”的花掌柜便要打发人来取,整整三大缸的豆子,不早点赶回家中,怕是熬通宵也要来不及做完了。
“哎呀,外面还在下雨呢,好姐姐,等雨停了我们再去好不好嘛?”席晓颖看着下着雨的天空,半是为难半是撒娇的道。
——这个瓷样的人儿,原是半点苦也吃不起的。
凌霜霜没有说话,瞄了这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一眼,冷淡地道:“真是对不起,我要急着回家赶工,我要讨生活,我耽误不起。”
——我不是你席家的什么人,何必要迁就你席晓颖?如若不是看着你天真可人,我这个自顾都不暇的苦命人甚至连搭理都懒得搭理!我现在虽是流落他乡了,相公又在你府上做课馆西席教书、看你们脸色,但我也犯不着讨好你们这种权势人家。
听到对方这样淡淡的回答,席晓颖俏生生、白嫩嫩的小脸“腾”地红了,她似乎想说什么,但是一张口就再度急促咳嗽起来。
她忙忙的转过头去,用袖子掩着嘴角咳嗽了半天,一直咳的小脸苍白,毫无血色。
肺痨?!
凌霜霜脑海里闪过这个可怕的字眼,心口猛地一跳,有些意外的看着席家女孩儿。
席晓颖转过头去咳了好半天,等气息平复了才敢回头和她说话,但是神色依然是笑吟吟的,她道:“惊到姐姐了吧?没事的,得了这个病两年多了,小妹觉得除了咳嗽盗汗也没什么大碍,偏偏府里的梅大夫和京师里来的金御医都说得天一样大,开了好多恶心的偏方出来,我爹爹紧张的不行,不准我出来见风,唉,一个人被关在屋子里,不是看书、就是绣花,闷也闷死了!”
凌霜霜低下头去,不知道说些什么好,看着这个女孩儿如此纯真明艳、善良可人,偏偏得了这等缠人的病。
——当年我是眼睁睁的看着我那苦命的娘亲得了这病,试遍各种正方偏方也不管用,最后咳嗽的整个人都佝偻起来,没日没夜的低烧,最后生生死在二十七岁上,娘亲走的那天,正是我那个知府父亲第十一房小妾进门的日子,呵呵,由来只见新人笑靥如花,有谁哪见糟糠红颜泣血?
嗯,我还记得那时候柳大夫曾叮嘱过娘亲不能着凉……难怪……这病,想必席家府上的医生也是叮嘱过她不能轻易淋雨着凉吧?
心下蓦然又多了几分怜惜与亲切,凌霜霜把挑在肩上的担子放回地上,在亭中破木凳上坐了下来,微笑道:“我看这雨也渐渐小了,我们就再等一会儿出去吧。”
席晓颖有些不安,脸也是红红的道:“姐姐事情忙,为颖儿耽搁了,颖儿真是很愧疚……嗯——不如这样……”想了想,她白生生的小手缩入袖中,蠕动了半天,褪下藏在袖中的一只翡翠碧玉镯来,放到凌霜霜手里,道:“这小玩意权作引路谢仪,姐姐可别嫌颖儿这礼物轻薄了。”
席晓颖掌心那翡翠碧玉镯质地考究,做工精致,价值怕是不下千金,即使是出身云贵大户人家的凌霜霜,见眼前少女出手如此豪阔随意,也不自禁微感一怔。
“不用了,颖儿姑娘,一点点小忙而已,没必要的。”她淡淡笑笑,抬手将席晓颖伸出的礼物推了回去。
——这个翡翠碧玉镯是不多得的罕见之物,这女孩儿却是说送人就送人,与其说是心怀纯真坦荡,倒不如说她养父母在这方面太过娇纵了她,这个女孩子在金钱方面如何毫无观念呢……呵,自己六年前不也是经常瞒着家人、偷偷把自己的贵重首饰送给良玉去和狐朋狗友喝花酒、赌钱挥霍吗……唔,真该死,怎么无缘无故又想起过去了……
第四章 最初的安静模样
(ps:谢谢美编、辰大、手掌大人、飘渺鉴、舟行早、风降、旧川、公子楚羽、麟昙的捧场,真心感动加激动,再三感谢,贫僧好想蓄发还俗以身相许的说。)
席晓颖正待说什么,好似是胸中又觉得难受,想转过头避开凌霜霜再咳嗽,但已经来不及。
凌霜霜陡然间,感觉到微带腥气的气息喷到她脸上。
在短短的片刻中,这个席家的千金小姐已经是第三次咳嗽了,一次比一次来的急剧;看来,小姑娘的病已经到了不可小觑的严重地步,可恼她家里人竟然不好好看住她,还让她一个人任着性子出来乱跑淋雨。
然而,尽管自己的病已经不轻,这个单纯的女孩子还是什么都不怕的样子,依然能笑得如此的清澈、那般的天真。
——我叫颖儿。那次是我第一次离家,带着憧憬和新奇,却又担惊受怕,就像一只森鹿闯进深林;我只知道有个叫“谈亭”的地方有个他在等我,等你将来有一天走进我心里,你也许会心疼我这么爱你。
在外人的眼里,我一直是乖巧懂事的模样吧。我骗过了所有人,我也想任性一点、理直气壮一点,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只是个孤女,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因为得了这怪病,被亲生父母遗弃,是养父母收留了我,辛苦的将我抚养成人。他们为我这要死不死的病操碎了心,我哪里有任性的理由?又哪里有理直气壮的资格呢?
一气之下就立刻摔门而走的这种任性的行为,大概只有被爱的人才有资格这么做吧。
我表姐可儿家养了一条黑色的土狗,我叫它“小黑”,平时就是吃剩饭,不管春夏秋冬晚上睡觉锁在门外,没有人当它是一条宠物狗,也不会温柔的抚摸它。但是白天解开链子的时候,它没有一次逃离过,我想它一定害怕离开了,也不会有任何人找它。
每次去表姐可儿家玩,我都会去陪那只土狗“小黑”说说心里话,不知道它是否听懂了我的话,它只是安静的听我说,偶尔摇摇那他那短短的尾巴,呜咽几声。“小黑”是我的朋友,唯一的朋友。
如果有一天我任性的离开了家门,应该不会有人撕心裂肺的寻找我这个“药罐子”吧……不会有的,我知道的……
嗯,听姨娘和姨丈讲,可儿表姐就要远嫁到“江南”了,夫家孟公子是“苏州”萧家的记名弟子,“小黑”也要离开我了吧……它本身就是可儿表姐的,它不属于我……嗯,我明白,不能太依赖别人,在最黑暗的时候,连影子也会离我而去。
看着席晓颖若有所失的模样,凌霜霜忽然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那笑容却有些辛酸。她用力握住女孩儿冰冷的小手,将她拉进怀中,轻轻拍着她因为咳嗽而起伏不定的后背。
她也不过二十一岁,然而,在这一刻,她却慈母般的低眸柔目看着怀中这个十四岁的少女。
——其实,那一瞬间,我感觉是在抱着我自己,那个曾经同样宛如花苞初绽的自己。
那个时候,我突然发觉自己很久没有被人拥抱过了,真的很久、很久了……良玉每天早早的出去,在外面鬼混了一天夜深才回来,夜不归宿也是有的,他说男人应酬无可厚非,我也只是笑笑,到了后来,我连笑笑的力气也没有了。
堪堪雨势稍减,在席晓颖的坚持下,凌霜霜陪着女孩儿,一前一后去向“谈亭”。
快走到“谈亭”的时候,天空依然有牛毛般的细雨,然而席晓颖身上却是一丝都没有淋湿,凌霜霜将自己的粗布外衣用树枝撑了开来,做成雨伞似的一顶布幔,让她拿着挡雨。一个大家弱质千金顶着一个不伦不类的物事,虽然看上去有一点滑稽,但是很管用。
到了路口,远远雨雾中,一方红色亭角伸出灌丛,“谈亭”已经在望。
“谈亭”,顾名思义,是谈话的凉亭。这里地处偏僻,环境安静,是年轻男女情侣谈情说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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