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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纪元-第3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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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奇裹着一袭深黑色的斗篷,在几名身穿同样款式长袍黑衣人的拱卫下,一连穿越了数个区域,来到内墙之外,城墙以内属于贫民和黑帮的密集街区。沿途,无数各式各样的目光都在朝他扫视。有冷漠傲慢的强势者,也有不怀好意的商人和小人物。其中不少人与孟奇熟识,甚至有过不同程度的贸易来往。但不管彼此身份高低贵贱,只要来到这里,就意味着失去了城卫军的保护,必须依靠自身力量才能得到安全。
走进一条两边都是破败建筑的小巷,深入尽头,孟奇在一间普通无奇的小酒馆前站定。酒馆木门已经破裂,可以看到里面透出微微的光亮,散发出浓烈刺鼻的酒精气息。
这种酒馆在玛卡城里很常见。顾客通常是平民和穷鬼。他们口袋里没几个钱,只够买上一杯最劣等的掺水酒勉强满足欲望。酒馆供应的酒水大多是索克块茎酿成。尽管掺过水,酒性却依然很烈,入口感觉就像刀子在切割嘴里的肉,连含都含不住,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吞咽下去。流过食道的感觉和硝酸没什么区别,强烈的腐蚀感一直持续到胃里,仿佛整个身体都在瞬间燃烧起来,让人在燥热和刺激中瞬间升腾。刺激的感觉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大脑刚刚品尝到醉意,又很快清醒过来。
那毕竟是掺了水的酒,一个铜贝一杯,纯酒则需要足足五个铜贝。穷鬼酒客只看重瞬间的刺激,至于劣酒对身体造成的损伤……那种事情只有贵族富人们才会计较。早死早投胎,说不定还能比其他人去另外一个世界多过几年快活日子。
孟奇推开酒馆的门,轻车熟路走了进去。
酒客稀稀拉拉坐在几张桌子旁边,一个身材肥胖,脸上扑着大量白粉,嘴唇血红,衣领低得几乎可以看到整个****的酒女迎上前来,肥腻的脸上带着媚笑,却被孟奇直接略过,在身边黑衣人的团团护卫下穿过大厅,走进对面楼梯下面的一道暗门。
那里有一道非常隐蔽的旋转楼梯。如果不是有着特殊关系的熟客,绝不可能走进这扇门,更不可能知晓楼梯的存在。
四个身材魁梧的男人靠在楼梯周围,用极不友善的眼神打量着孟奇。他们不断把玩着手里的刀子,或者小口抿着酒,直到孟奇从衣袋里摸出一块小铁牌,几个人的眼神才微微变得和缓。为首一个壮汉走上前来,侧着身子做了个“请”的姿势,引导着孟奇等人走下楼梯。
墙壁上有昏黄摇曳的蜡烛,越往下,酒精和汗味的气息就越是浓厚。
很快,楼梯已经走到尽头,出现在孟奇眼前的,是一个极其广大的地下空间。
准确地说,这是一个竞技场。
中央位置是一个用大块原木搭建起来的正方形擂台,四周都是并排摆放的椅子。这种赛场设置,与地球上的拳击擂台很相似。孟奇走进赛场的时候,周围的椅子差不多已经坐满。观众席上全都是玛卡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贵族、豪商、黑帮头子、妓院老鸨……总而言之,你绝对不可能在城市的任何地方看到这些人聚集在一块儿。他们毕竟身份不同,社会阶级和意识理念察觉太大。唯独只有在这儿,他们才能抛弃成见,放弃各自顽固的意识理念,老老实实成为对某件事物的共同认知者。
是的,这是一个非常有名的地下拳赛场。来到这里的人可不仅仅只是为了满足视觉效果充当观众。只要走进这扇门,所有人都变成了赌徒。
擂台表面凹凸不平,完全由坚硬的青石砌成。石块表面的颜色已经变成暗红,缝隙之间更夹杂着许多黑褐色的干涸血块。尽管在建造擂台的时候,已经在四周留下几道深浅不一的暗沟,却总有不少血水和碎肉残留。不过,赛场里的卫生和通风情况还算可以,每场比赛下来,都有人负责搬运尸体,在排水沟里照例撒上石灰冲洗。尽管空气中有淡淡的血腥味,却不至于令人反感。
四周墙壁上挂着十几颗面目狰狞的人头。每个人头下方,都有一块白桦木制成的方牌。上面用粗犷的刀法刻着“十五次获胜”、“十六次获胜”之类的字样。
赛场上没有永远的胜者。再辉煌的拳手总有失败的时候。地下赛场的争斗比任何竞技都要血腥。失败就意味着死亡,只有获胜次数达到一定程度的死者,才会被看下头颅,制成标本。当然,人头标本的制作方法很特别,手续也尤为繁琐。那需要用钢锯把坚硬的头盖骨切开,掏空脑浆和所有柔软物质,再用干燥的絮状物把水分一点一点吸干,在骨质中间不断注入防腐药液和各种香料,风干,再用类似的方法对皮肤进行鞣制,在骨头和皮肤之间填充干燥软料,使标本完美呈现出死者原来的面貌。这种标本虽然狰狞恐怖,却也是对死者的另类尊敬,也会被活着的拳手当做教训加以警惕。
负责下注登记的,是一个身材削瘦的中年男人。他当然认识孟奇这位熟客,于是露出招牌式的微笑:“怎么,今天又来试试手气吗?”
“当然,我可是弄到了一个很不错的拳手。”
孟奇干瘦的脸上同样面带微笑,表情比任何时候都要自信。他侧过身子,让一名跟在后面的护卫走上前来,掀开黑色罩袍,露出一张皮肤凝滑,极其英俊的面孔。
这是一名“工蜂”。除了苏浩和康永志,其余的“工蜂”都在城门口混乱的时候潜入城市。按照事先制订的计划,孟奇能够与他们进行联络,并提供足够的资源和资金,“工蜂”也必须配合孟奇实施某些具体细节。比如:以独立拳手身份参加地下拳赛,得到更多的资金,购买更多的物资。
中年男人目光与“工蜂”接触的瞬间,变得微微有些发怔。
他还是头一次看到如此漂亮的相同性别者。那张面孔非常精致,就像精工制造出来的瓷器。五官轮廓恰到好处,头发颜色和身形比例简直无可挑剔。如果不是高高凸起的喉结,以及从薄衬衫下面隆起的结实胸肌,恐怕任何人都会将他当做是女性。
中年男子的目光变得十分炽热,却依旧保持着冷静。他把视线焦点转向站在旁边的孟奇,好奇地问:“孟老板,这就是你确定出赛的拳手?”
孟奇继续微笑着:“怎么样,你觉得他的赔率可以达到多少?”
“他以前有过类似拳赛的记录吗?”
“呵呵!这是他第一次参赛。”
“你确定?”
“当然。”
中年男子盯着这名“工蜂”看了好一阵子,沉吟着说:“我可以给出一比五的赔率。老规矩,比赛前三场你不能下注,只能以胜负赢取奖金。三场过后,评判团会给出最为公正的赔率。那个时候,你才有真正下注的机会。”
“没问题。”
孟奇脸上满是奸诈的笑意。他拿出两个银贝摆在桌子上,问:“能不能问一句,现在的奖金有多少?”
男子会意地收起银贝,迅速翻看了一下面前的记事本,慢慢摩挲着下巴,抬起头,用颇具挑逗性的目光注视着面无表情的“工蜂”:“如果你送来的这块小嫩肉可以打到“狂魔雷特”,你能得到五百金贝的奖金。三场比赛的奖金都是双倍累计,总数非常可观。”
面对孟奇和中年男子的交谈,“工蜂”脸上全无丝毫表情,连冰冷都说不上。只是当谈话结束后,他才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擂台,弯曲的嘴角露出一丝淡淡的鄙夷。
……
“狂魔雷特”当然不是真正的名字,而是绰号和姓名简称的结合体。
作为地下赛场的重量级拳手,“狂魔雷特”拥有独立的休息房间。当他从赛场对面走廊通道里出现的时候,观众席上顿时爆发出一阵惊呼和叫好。
震惊和尖叫,当然是因为“狂魔雷特”特异恐怖的外形。他身高超过三米,即便是在拉邦凯世界,也算得上是个巨人。体格十分魁梧,一身棱角分明的肌肉几乎硬若钢铁。尽管通道大门高度在四米左右,狭小的门框却几乎成为他庞大身体的障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破坏,“狂魔雷特”只能弯着腰,半侧着身子,慢慢从中钻了出来。
至于叫好声,当然是来自那些对“狂魔雷特”尤为熟悉,曾经因为他而赢了不少钱的观众。这群人是“狂魔雷特”忠实的拥护者,认为这个巨人可以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金钱和财富。这些人很有些地球世界对于明星脑残粉丝的味道。无论心目中的偶像曾经吸毒盗窃抢劫杀人,还是喜欢蹂躏幼女喜欢同性甚至做过操爹日妈之类应该天打雷劈之类的事情,脑残粉们依然固执的认为:偶像是最完美的,做那些事情肯定有其难以言语的理由。
“狂魔雷特”几乎浑身赤裸,只有下身围着一块兽皮。他身上的肌肉虽然结实,表面却布满了一道道触目惊心的疤痕。最为醒目的,莫过于一条贯穿整个左胸的锯齿形伤痕。颜色已经变黑,应该是早年时间留下。伤口应该是某种撕裂行为导致,表面涂抹着棕榈油,在灯光下反射出令人惊悚的诡异光泽。
理所当然的,孟奇的注意力第一时间就被“狂魔雷特”彻底吸引了过去。
毫无疑问,“狂魔雷特”不是真正的人类,而是一种人类与其它生物杂交出来的品种。
“杂交”这种事情并非地球上的独有状况。事实上,在拉邦卡大陆从古至今一直有着对不同物种的混乱交配。中央山脉是公认的最危险区域,拥有权势的贵族们一直对变异人颇为好奇。当然,它们并不是中央山脉深处的唯一统治者。还有一些体型巨大,战斗力强悍的可怕生物,同样选择了中央山脉作为居住地。威洛森国就曾经捕获过一头六米多高的巨兽,那东西嘴里的尖利牙齿多达数百颗,活脱脱就是一台生物类型的绞肉机。
人类是拉邦卡世界最大的智慧种族。不过,这并不妨碍贵族们用人类与变异人杂交。最常见的方法,是将捕获的变异人固定住,手脚四肢牢牢捆绑在床上,灌食大量的****药物,使其生殖器强行勃起。然后强迫选中的奴隶女子与其交合,诞生下来的婴儿有很大几率成为可调教的力量型怪物。
“狂魔雷特”就是这种人兽杂交产物。它高大、强壮却并不愚蠢。左臂没有演变成兵器,却得到了来自父族变异人的战斗遗传。它拥有与人类差不多的智慧,能够在战斗中学习。在格斗场上参赛的次数越多,经验就越丰富,清楚的明白对手弱点,知道应该如何简单有效的杀人。
孟奇只觉得胸口发闷,有种说不出的紧张。他当然见识过“工蜂”强悍无匹的战斗力,却怎么也没有料到,第一次拳赛的对手,居然会遇到“狂魔雷特”这种人兽杂交产物。而且这家伙很安静。它没有像其他拳手那样狂吼乱叫,用言语和动作向对手挑衅,表明自己的强悍和恐怖。“狂魔雷特”的坐姿很随意,视线焦点却牢牢盯住对面的孟奇和已经上场的“工蜂”。显然,它正在观察自己的对手。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孟奇产生出巨大的危险警兆。
孟奇看了一眼周围满是狂吼和欢呼声的观众席,用颇为担忧的目光看着站在赛场角落里的“工蜂”。
他实在太年轻了。外表看上去还不到二十岁。在苏安卡卡玛村的时候,孟奇亲眼看到这名“工蜂”一拳打爆了变异人的脑袋。那头狰狞凶残的生物在他面前简直就是玩具。可是,杂交变种人与变异人完全不同。前者继承了后者强悍的体能和战斗力,也学会了人类的狡诈和聪明。正如地球上那句流传久远的阿拉伯谚语:“我宁愿面对一头凶残狂暴的狮子,也不愿意去招惹一条蜷缩在湿地里,吐着红信的毒蛇。”
孟奇耳边传来年轻“工蜂”淡淡的声音:“你好像对我没什么信心?”
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很近,赛场上的观众无法听到他们之间的谈话。在周围混乱无比的音波夹杂下,孟奇沉默片刻,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我已经做出了选择,不可能反悔。无论有信心与否,那其实不重要了。”狂吼和欢呼声的观众席,用颇为担忧的目光看着站在赛场角落里的“工蜂”。
他实在太年轻了。外表看上去还不到二十岁。在苏安卡卡玛村的时候,孟奇亲眼看到这名“工蜂”一拳打爆了变异人的脑袋。那头狰狞凶残的生物在他面前简直就是玩具。可是,杂交变种人与变异人完全不同。前者继承了后者强悍的体能和战斗力,也学会了人类的狡诈和聪明。正如地球上那句流传久远的阿拉伯谚语:“我宁愿面对一头凶残狂暴的狮子,也不愿意去招惹一条蜷缩在湿地里,吐着红信的毒蛇。”
孟奇耳边传来年轻“工蜂”淡淡的声音:“你好像对我没什么信心?”
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很近,赛场上的观众无法听到他们之间的谈话。在周围混乱无比的音波夹杂下,孟奇沉默片刻,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我已经做出了选择,不可能反悔。无论有信心与否,那其实不重要了。”
第424章 格斗
孟奇耳边传来年轻“工蜂”淡淡的声音:“你好像对我没什么信心?”
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很近,赛场上的观众无法听到他们之间的谈话。在周围混乱无比的音波夹杂下,孟奇沉默片刻,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我已经做出了选择,不可能反悔。无论有信心与否,那其实不重要了。”
“工蜂”低头看了孟奇一眼,年轻的脸上露出微笑:“相信我,你会为自己的选择感到庆幸。我们会成为同伴,而不仅仅只是现在的朋友。”
这句话包含了太多孟奇无法理解的意思。至少,言语字句并不像表面上听起来这么简单。不等孟奇回答,“工蜂”已经把注意力转移到对面的“狂魔雷特”身上,抬起脚,朝着裁判所在的场地中央走去。
“嘿!大块头,你必须在三十秒内解决那个小子。否则我就把你砍成一块一块的炖汤。”
“很明显,这场比赛简直就是在白白给我们送钱花。那个英俊的年轻人叫什么名字?你确定他是一个拳手?而不是某个妓院里的奶油男头牌?或者我应该考虑一下,在他被“狂魔雷特”活活打死以前,花钱把他买下来。嗯!他看上去很漂亮,在床上的感觉应该不比女人差。”
“哦!这是一场决斗吗?还是单方面的屠杀?去问问拳赛主持人,能不能给那个英俊的漂亮小子开个价?光是想想他很快就要被那头野兽撕成碎片,就让我觉得难受。他看起来可要比我丈夫英俊多了。瞧那肌肉,强壮得真想扑过去狠狠咬两口。如果他的两块胸肌中间可以夹住我的钻石戒指,我就直接把这颗昂贵的首饰送给他。”
裁判举起“工蜂”胳膊,示意他将参赛的举动,在赛场观众席上同时引起了叫好和嘘声。男性观众对英俊的“工蜂”几乎没有任何好感,他们强烈希望“狂魔雷特”能够迅速干掉对手,甚至以具体死法究竟是开膛破肚还是打爆头颅下了二次赌注。女人们的反应则截然相反。喜欢到这种地下赛场寻求刺激的,大多是深闺怨妇或者贵妇豪富们见不得光的情人。强壮英俊的男子是她们的最爱。一个漂亮男人在赛场白白被杀的确令人可惜。他们应该被自己包养起来,按照自己的要求,在床上和浴室里彻底满足自己空虚的肉体需求。
裁判是一个腆着大肚皮的肥胖中年人。他一直在喋喋不休,用最华丽的字眼吹捧着两名即将交战的对手。“狂魔雷特”被说成是世界上最可怕最野蛮的疯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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