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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匠传奇-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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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结果,不仅卡夫曼等人呆住了,连高远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块炼铁的硬度虽低,但比起纯铁却要高的多,高远想着能在铁块上砍出四五厘米深的缺口就已经不错,却没想到能将一块十几厘米厚的大铁块如同砍瓜切菜般一劈两半,而且刀刃毫发无伤。看来这个世界铁矿的质量出奇的好,虽然不知道具体含有什么成分,但用来作刀却是非常适合。
没有听到意料中的喝彩声,高远还有些奇怪,抬头一看却发现在场的所有人都已陷入石化状态之中,看着高远的眼神已不再是单纯的尊敬,而是极为崇拜!但这种寂静没有持续多久,几个人突然爆发出一声震天的欢呼,把高远吓了一跳。卡夫曼老泪纵痕,只是拍打着高远肩头,嘴里大声嚷嚷着谁也听不清楚的话,大力则捧着高远新锻出的刀条仰天长啸,如同疯了一般。
高远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刀条就能让他们陷入疯狂之中,但在场所有人却是知道这个刀条代表着什么,在历次战争中,黄金狮子军团的战士们只能凭借着最简陋的武器去作战,面对着盾坚矛利的敌人,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如果能拥有和敌人相仿的武器,这个局面将完全不同,如果武器比敌人的还要好上很多,那又会是一个什么局面呢?
第十三章 学艺
转眼间高远到黄金狮子军团的营地已经整整一个月了,高远早就将唐刀完工了,所谓的唐刀其实有四种,分别是横刀,仪刀,陌刀,障刀,而高远打制的就是其中的横刀,横刀的长度适中,和日本刀很像,却是日本刀的祖宗,虽然日本刀后来又有所发展和改进,但基本形制上和唐刀仍是大同小异,两者在外表最大的区别就是唐刀是直刀,而日本刀是弯刀,这是因为日本人学到了锻刀的技术,却没学到高温炼钢的技术,刀身弯曲是加工中无法控制工艺而形成的。!
横刀有单手握柄和双手握柄两种,高远打造的是单手握柄的横刀,这样在实战中更加方便,而且可以腾出一只手来举盾。这把唐横刀虽然算得上是实验品,但品质却很好,完工后的唐刀全长在1米2左右,宽3厘米,厚度在精磨后还剩下7毫米,刀柄长20厘米,是高远按照卡夫曼的身高给他量身制作的,刀鞘和刀柄都是用魔兽森林里特产的一种黑色硬木制成,这种木头颜色和花纹都很好看,而且不易裂,用来做刀柄再合适不过,这再加上同样是精钢制成的护手,入鞘后通体黑色的唐刀看上去分外惹眼。
原本高远还担心这把刀会不会太轻了,如果卡夫曼觉得太轻就留下来自己用,毕竟卡夫曼原来所用大剑比这把唐刀要重的太多,谁知卡夫曼把唐刀拿到手里后只说再合适不过,打死也不肯放下。
其实卡夫曼用大剑也是无奈之举,那把大剑原本就是骑兵所用,对他来说已经过于沉重,年轻的时候也能勉强使用,但现在年纪大了,再用却有点力不从心,高远给他打造的唐刀正是再合适不过了。
至于承诺给大力的武器也已经到了大力的手里,只不过不是巨斧,而是大号苗刀。
和卡夫曼不同,兽人的力气本来就大,而大力又是兽人中以神力闻名的牛头人,原来缴获的巨斧对他来说还太轻了,而且也不怎么顺手,这次高远要给他打造武器,当然要选个顺手的了,考虑了半天之后,高远便给大力打造了一把加大的苗刀。
所谓的苗刀不是苗族人用的刀,苗刀得名是因为刀身修长,望之似麦苗而得名。苗刀比一般的单刀要长的多,兼有刀、枪两种兵器的妙用,上阵刺人砍马,威力极大,明朝的戚继光将军将苗刀发扬光大,砍得倭寇屁滚尿流,使苗刀成了日本刀的克星。
高远给大力所打制的苗刀总长度足有一米八,刀柄长五十厘米,卡修单手双手都可使用,重量也是达到了惊人的四十斤,其实若非第一次炼的铁不够多,这刀再重上一倍对大力来说才算合适。虽然既大又重,但大力用上却是如虎添翼,以大力的力气来说四十斤根本不算什么,本就巨大的苗刀在身高臂长的卡修手里发挥出的威力,让高远这个制造者也咋舌不已。
至于其他人的武器就简单多了,森诺伯格的武器是一柄长矛,帕尔洛的武器是两把弯刀,高远仿照着他们原来的武器式样,很快便打制了出来,不过虽然样式一样,威力却不可同日而语,他们的武器原来能刺穿皮甲就不错了,现在对上神月帝国的重骑兵也是一扎就透,要知道重骑兵的身上可是穿着重铠,但对上高远所打造的武器跟纸糊的也没什么区别。
其他人都换上了高远所制的武器之后,虽然休伊一直用的是弓箭,但别人都有了新武器也不好把他给落下,高远索性给休伊也打造了一把护身的短刀,这让本善于远程作战的休伊成天的拉着帕尔洛研究刀法,很有兴趣要向擅长近身刺杀的黑精灵一脉靠拢。
得到苗刀的大力春风得意,但高远却是郁闷不已,原因很简单,高远打不过大力了。
高远穿越后一有空闲,便随着大力等人锻炼,并学习他们的作战技巧,高远虽然也跟着休伊学习射箭,但苦于没有精灵对于射箭那与生俱来的天赋,只能作罢,至于帕尔洛的天赋却是在黑暗之中影匿,并在黑暗中对敌人发起致命一击,高远也是想学也只能学个大概,精髓是学不来的,至于森诺伯格的武技却是平平,所依仗的还是召唤兽,所以这其中只有卡夫曼和大力的武技适合高远。
黄金狮子军团虽然是百战余生的精锐,但原本的职位都不高,卡夫曼在水无涯带领黄金狮子军团的时候军职最高,也只是一个什长而已,其他人更是小兵一个,谁也没有学习过什么高深的武技或者斗气之类的,卡夫曼的武技并不复杂,只是横劈竖砍直刺那么几下,却是在历次战斗中积淀的精华,简单而有效,只不过需要长期的战斗来积累,单靠练习时没有什么效果的。
高远要想有所长进必然要找个对练之人,但面对着白发苍苍的卡夫曼却实在下不了手,想来想去也只能找大力和帕尔洛切磋。
高远在穿越后力量变得极大,不仅如此,速度和反应也比以前快上许多,大力的力量在兽人中也是佼佼者,竟然比起高远还要逊色许多,不过是仗着战斗经验丰富,才能在切磋的时候勉强和高远打个平手,但这是在两者都空手或用短兵器的前提之下,大力若是用上苗刀,高远只能躲得远远的,近身都不可能。
至于和帕尔洛切磋的时候高远还是能占据一定的上风,虽然不能学习帕尔洛那种极为灵动的身形,也无法学习帕尔洛与黑暗溶为一体的技能,但面对面的战斗的话高远还是不惧怕黑精灵特有的近身刺杀之术。
高远虽然比不上帕尔洛的身形灵动,却也相差不远,但帕尔洛那种间不容发,在刀尖上跳舞的身法却是无论如何也学不到,高远若是用上唐刀,不让帕尔洛近身的话还是能将帕尔洛克制住。
不过这一切还是在切磋的前提下,帕尔洛不会拼着挨上一刀将高远一击致命,若是实战中帕尔洛根本不会给高远跟他面对面战斗的机会,夜晚才是黑精灵的天下,在黑暗中帕尔洛可以轻而易举的抹了高远的脖子。
虽然实战中高远还不是大力等人的对手,但进步还是很大的,比起初到异界时已是不可同日而语,再说了,虽然大力和帕尔洛没有尽全力,但高远也留着杀手锏没出呢,真要是让雷鸟出手,估计他们一个照面就得躺下,高阶魔兽可不是白给的。
第十四章 岩犀
雷鸟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就是隔三差五的喜欢大叫一声来标示自己的领地,雷鸟的叫声难听倒也罢了,可怕的是伴随着这是大叫的还有一道无差别大范围的精神冲击波,鉴于雷鸟的习性,而高远又不能将之收入到异空间,所以雷鸟平时都是在自己领地待着。、倒不是高远不能约束雷鸟,而是高远认为没有必要压制雷鸟的天性,无非让雷鸟飞回它原来的领地待着就是,在它的领地爱怎么叫都无所谓。
高远和雷鸟不打不成交,关系也很奇怪,倒像朋友或兄弟的关系,雷鸟对高远也有点有福同享的意思,每天捕获到猎物之后必定会给高远送来,好在高远离雷鸟的领地也不远,雷鸟飞行又快,到高远这里来也是瞬息之间的事。
这一天高远正和大力等人打熬力气,雷鸟悄无声息的便突然落到高远身旁,爪上还抓着一直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肉,连皮带肉好大的一块,却是给高远送吃的来了。
大力等人对雷鸟的突然造访初始不免受到了些惊吓,但现在却习以为常,看到是雷鸟,便一如往常,该干什么还接着干,已经不会被雷鸟打扰到。
高远伸手拍了拍雷鸟,笑道:“多谢鸟兄,又给我送吃的来了,今天不如一同吃了饭你再走可好?”
雷鸟向高远点了点头,却没有留下,稍微退出两步后便猛然振翅高飞,瞬间便化作天空中的一个黑点。
高远丝毫不以为意,雷鸟跟随他吃了两次烤肉之后便对熟食失去了兴趣,从来不肯再吃,高远笑眯眯的向雷鸟消失的地方挥了挥手,看看时间已经差不多是中午了,便招呼众人准备开饭。
这些日子有雷鸟给送肉,黄金狮子军团的人轻闲了不少,原先他们出去打猎也是要冒很大风险的,生怕遇见什么厉害的魔兽,虽然现在已经对营地周围的环境大致了解了,可魔兽是活的,谁知道那天游荡过来一个魔兽麻烦就大了。所以众人是不管遇到什么猎物都要珍惜,味道什么的是不会考虑的,现在有雷鸟这个空中霸王的存在,每天都能吃到新鲜的肉不说,最关键的是雷鸟的胃口很刁,非美味不猎,原来难得吃到一次的黄羊现在已经是家常便饭。
平常负责大伙饮食的卡夫曼乐呵呵的走了过来,伸手提起那一大块肉就要去做,今天的肉和往常不太一样,是从一个大家伙身上撕下来的,卡夫曼不免多看了两眼,只是看过之后卡夫曼的神色却突然大变,大声道:“森诺伯格,快过来看看。”
森诺伯格马上跑了过来,道:“怎么了?”
卡夫曼将手里的肉块递给森诺伯格道:“你看看这肉,像不像岩犀身上的?”
森诺伯格因为是召唤师,所以平时对魔兽的关注要比别人高的多,对魔兽的知识也很丰富,一般有什么魔兽都能认得出来。
这时众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都跑了过来一看究竟,森诺伯格只是看了看肉块上残留的兽皮,便一口道破了它的来历:“这是岩犀,没错的。”
高远看着所有人都是一脸凝重,不由开口问道:“岩犀是什么魔兽?很厉害吗?”
森诺伯格点了点头,道:“岩犀是中阶土系魔兽,体型很大,只会一个土系魔法石肤术,一般都是成双结对的活动,十分难惹,作为召唤兽来说岩犀有点笨重,单对单的作用不是很大,但在战场上岩犀却是仅次于比蒙的召唤兽,它的石肤术不仅可以给自己使用,还可以给在距离它十米以内的任何生物加持,虽然加持石肤术以后动作会有点迟缓,但刀剑难伤,在战场上算得上是一等一的魔法。”
卡夫曼也黯然道:“这岩犀号称战士的噩梦,我们当初被迫退入魔兽森林的时候,无意中撞进了一群岩犀的领地,最后丢下了十几条人命才得以逃脱。”
说到往事所有人都是有些黯然,高远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沉默不语,但黄金狮子军团的打了这么多年仗,卡夫曼等人早已习惯生离死别,没有消沉多久,卡夫曼便爽朗一笑道:“原来咱们被岩犀追着跑,现在不也能吃它的肉了吗,来吧,我倒要尝尝这岩犀肉到底是什么味道。”
岩犀的肉味倒是很鲜美,众人吃得津津有味,岩犀活着的时候一身厚皮极是坚韧,即便不用石肤术刀剑也是难以砍动,但死了以后却变得极其松软,所以雷鸟才能从岩犀身上撕下这一大块肉来。
森诺伯格感叹道:“这雷鸟果然是不同凡响,岩犀也是说杀就杀,要不咱们也吃不到如此美味。”
森诺伯格这话本是无心,众人听了也就付之一笑,但高远心里却有了想法,这岩犀是雷鸟猎杀的,想必雷鸟知道岩犀的栖息地,何不让雷鸟帮忙再去抓一只活的回来,这样森诺伯格也有召唤兽了。
其实高远一直都惦记着帮森诺伯格再找一只合适的召唤兽,森诺伯格只能拥有一只召唤兽,原来的召唤兽在试图与雷鸟签订契约时已被放掉,召唤雷鸟失败后也一直没有寻找到新的召唤兽,黄金狮子军团附近只有一些普通的野兽,要想寻找合适的召唤兽就得往远处走,这些日子为了打制武器,谁也没有顾得上帮森诺伯格一同寻找合适的魔兽,若是森诺伯格自己寻找的话又过于危险了。
何况就算黄金狮子军团的五个人一同出手,也只能打打低阶魔兽的主意,实力再强一点就惹不起了,但高远不同,有雷鸟的帮忙,面对着低阶的魔兽基本就是秒杀,精神魔法是最难防范的魔法,即使是对上高阶魔兽也有一战之力,至少也能全身而退。
高远心里已经拿定了主意,既然岩犀是这么适合战场的召唤兽,那就去抓一只回来,容易也罢,困难也罢,也算是报答森诺伯格的大恩,不过高远并没有把自己的想法公布于众,他决定还是自己干。
第十五章 飞
工欲善其行,必先利其器,高远决定在出发寻找岩犀的栖息地之前先给自己打造一把合适的武器,高远到黄金狮子军团的营地后,忙于给卡夫曼等人打制武器,还没有顾上给自己打造,一直用着从地球带来的猎刀和斧子,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高远觉得给自己准备一把长兵器还是很有必要的。。
虽然已经决定要打造一把长兵器,可是打造什么兵器却让高远犯了难,仔细考虑了一下之后高远首先把长枪大刀一类重兵器给排除了,这些兵器威力虽然大,可拿着也是怪麻烦,高远又不是成天骑着战马作战的武将,老是扛着一把大刀有点太二了。
排除了长枪大刀一类的重兵器之后,剩下合适高远的也就刀剑了,什么拐子流星斧钺钩叉一类的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这些奇门兵器在高远手里伤到自己的可能性远比伤到对手的可能性大。
最后在刀和剑里面高远选择了刀,剑这东西在古代也就是代表身份的礼器,是上不得战场的,真正要用也是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不过高远可不是什么高手,剑是用不来的,何况高远最喜欢的武器也还是刀,所以刀就成了高远必然的选择。
选择刀作为自己主要的武器顺理成章,可选什么刀却是高远最头疼的一件事,中国古代的长刀式样太多了,多的让高远无法选择,什么环首刀,横刀,苗刀,雁翎刀,柳叶刀,牛尾刀,腰刀,鲨首刀,大砍刀等等不一而足,时间跨度从铁制武器开始大规模应用的汉代一直到了清末民初,形制也有直刀弯刀内弧刀等区别,各种刀都有各自的好处,说不上那种最好,这让对古代兵器还算比较了解的高远有点无法取舍,都不知道该选什么刀才好,只觉得有时候懂得太多也未必是件好事。
想了半天也拿不定注意,高远索性不想了,就做最能代表中国人荣光的唐刀,只用了一天时间打出刀条,却又用了两天时间来做刀柄刀鞘等细活,刀身没有时间细磨,显得还有些粗糙,但不会影响使用,等有时间再慢慢做这些就是。
高远的唐刀和给卡夫曼所做的还不太一样,唐刀是窄刀身的直刀,宽度一般在三厘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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