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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大帝-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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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莲娜那个女人连理都不理他了,而且其他的女人也都对他敬而远之,这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弗兰西斯他的嘴巴有些问题!
经常性的会下颚脱落,不但很疼,而且那个样子还很难看,口水有时候会流下,像个……反正形象就很不好,弗兰西斯就很不开心。
“都怪那个混账中国佬!”弗兰西斯现在没事儿就骂上一句,不过有时候骂的狠了,“哎呦!啊啊!”
又掉下来了。
“来,我帮你。”那个华人还真的帮着给推上去了,话说在这个方面,纽约的这有些个大夫根本就不行,没给弗兰西斯处理好,不然也不至于落下这样的毛病。
“给老子滚蛋!”弗兰西斯他现在是一看华人就烦,可是家里偏偏就有好多的华人。
“好,好。”那华人还很知趣。
“我叔叔在哪里?”弗兰西斯开始找人了。
“约翰老爷说了,今天晚上他有客人,不要我们打扰他。”一个仆人很知趣的回答了一下,都不敢上来。
“客人?什么客人?”弗兰西斯醉醺醺的。
“一个华人。”
“华人?知道是谁吗?”
“不知道,是许老爷亲自去接的,别人都不知道。”
说到这个许老爷,那个之前跟着弗兰西斯的华人插了一句。
“我堂叔吗?”
“对!”
这两句可就是粤语了。
“别说我听不懂的!”弗兰西斯不高兴。
“OK,OK。”
这一阵闹,弗兰西斯感觉还不够,关键是他正是最烦华人呢,结果自己的大哥却把个华人当贵宾。
要知道,以福布斯家族的实力,那不是一般人可以作为宾客的,他们家现在有的是钱,那变清国还在打仗,嘿嘿嘿,这是第二次战争了,他们福布斯家族又从中赚取了大量的金钱!
别看叔叔去投资铁路了,可这送上门的钱还能不要?
“我倒要看看,到底是哪个华人!”说不得,弗兰西斯便借着酒劲儿往会客厅那里走了,仆人们都拦不住呀。
……
会客厅之内,李梦杨看着**还有约翰·福布斯的那张脸,他面色非常的严峻,因为这个东西的危害他如何不知道?
这玩意谁碰谁完蛋!
可是,眼前的形势却很厉害,他李梦杨等于是身陷虎口,在这僵持的时间里,之前门口搜过他身的那个白人大汉也走进了这个客厅,那眼神儿可是不善。
“福布斯先生,你这是非要逼我了?”李梦杨还想找一些个余地,因为福布斯家族势力强大,自己现在跟他们撕破脸,太不明智了。
“李先生,我这哪里是逼你?你就抽上两口,那我们就是朋友了。”福布斯一边说,还一边很娴熟把这玩意给点好了,递向了李梦杨。
“我可以向上帝发誓!”李梦杨一拨那个烟枪,他给出了一个相当便宜的保证,他自己都不信嘛。
“呵呵,就我所知,只有一个叫洪秀全的中国人最信上帝了,可结果他还想跟上帝平起平坐。”显然,福布斯没有上当。
“福布斯先生,你这是在……”李梦杨反正就打定了一个信念,那就是绝对不抽那玩意,但是没等他说完呢,砰的一声响。
客厅的们被踹开了!
“你干什么!”当约翰·福布斯看到踹门的是弗兰西斯·福布斯,他非常的生气。
这个弗兰西斯·布莱克威尔·福布斯,是约翰的堂侄,他们之间年纪差了20多岁,是他死去的大哥留下的后代,可以说,福布斯家族对弗兰西斯那是宝贝的很,不管他想干什么,都依着他。
“我干什么?我要看看,这个,这个……”本来弗兰西斯是借着酒劲儿想给那个做客的华人难堪,可是当他看清楚了这个华人的长相……
“就是他!”弗兰西斯爆喝了一声,接着就好像要扑上去咬李梦杨一般!
“弗兰西斯!不要胡闹。”可是约翰·福布斯拦住了自己的侄子,因为这太丢脸了。
“就是他!就是他!混蛋!”弗兰西斯这如何能忍的住?那约翰如何能拦的住?
弗兰西斯挣扎的就冲了过来,对着李梦杨就是一拳!
砰的一声响,只见李梦杨突然伸腿,正中弗兰西斯的膝盖,李梦杨刚刚是坐着的,并未起身,而这一脚,直接让弗兰西斯扑在了他的身上。
“这怎么回事?!”
所有的人都在问这个问题,而那个白人大汉则是眼见着事发突然已经把枪都掏出来了,正是李梦杨的那把柯尔特1851。
“就是他!就是他害的我这个样子了!”那弗兰西斯刚才冲的太厉害,而且酒气上脑,一时无法起身,但他这回下巴没问题,把这个缘由给喊了出来。
“就是他?”福布斯是明白了,看来自己侄子的下巴就是克林特·李的杰作,可是,“哎呀,这不过是小事而已,我们大家还是朋友啊。”
福布斯觉得,可能是因为争女人而惹出来的,弗兰西斯没少干这样的事情,所以,他还没太把这个事儿当回事。
但是,这个时候又进来了两个华人,他们有那个请李梦杨来的,还有一个就是跟着那个弗兰西斯的,而这个华人一看这个场面,特别是看到了李梦杨,他当时就傻了!
“呵呵呵……”李梦杨虽然被弗兰西斯压着,但是他的视线不受阻碍,他看的清清楚楚,那个华人不是别人,“英士表哥,别来无恙乎?”
“你,你,你是李梦杨?你还活着?!”
没错,这个人就是许英士,而他现在见到了李梦杨,他做梦也没想到,李梦杨还能活着,而且还出现在了这里,纯他妈见鬼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许先生,你跟李先生认识?”约翰·福布斯现在简直就是一头雾水,因为这个事儿也太扯淡了,人物关系太复杂了。
这个克林特·李跟自己的侄子有关系,是因为女人,好吧,这个简单,可他怎么又跟许英士有关系了呢?他们到底因为啥呢?
说起来,好像也是因为女人,但是,约翰·福布斯是不会知道了。
“哈哈哈……”只听这个时候,李梦杨笑的更厉害了,“许英士呀许英士,天道昭彰,报应不爽!今天你遇到了我,算是你的福分到了!”
“李梦杨!你,你……”许英士慌张的要命,但很快他就合计明白了,这个时候怕他什么呀?
“杀了他!杀了他!快呀!”许英士大喊大叫,可他手上没枪,只有那个白人大汉有枪。
但不过,现在的情况是弗兰西斯还趴在李梦杨的身上呀,这个时候如何能开枪呢?
“你这个混蛋!放开我!”这个时候,弗兰西斯似乎也搞明白了,不是他起不来,而是他被李梦杨抓着呢。
废话!老子还要你帮我挡子弹呢,不过,现在可以了……
“好,我就放开你!”李梦杨一句话说完,砰的一脚蹬开了弗兰西斯!
“好机会!”许英士跳脚呀,赶紧开枪呀!
那白人大汉也知道,但是柯尔特1851海军是单动的左轮手枪,开枪之前要扳动击锤,这大汉的手也不慢,击锤被扳开了……
砰!
枪响了,所有的人都愣住了,因为他们看到那个白人大汉的头上多了一个血洞!
“嘿嘿嘿……”此时的李梦杨,已经站起身来,手中多了一把相当精致小巧的左轮手枪,这把枪的枪管很短,弹仓也不大,显然之前是不知道被李梦杨藏在了什么地方的。
“都在这儿了。”李梦杨笑着说了一句,“我跟大家再说一件事,那就是我还有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叫,克林特·伊斯特伍德!”
“WHAT?”
“什么?!”
“不可能!”
这个名字以出来,整个客厅一下子就乱了,因为谁都知道,这是传奇大盗,传说中的超级大盗!
砰!砰!砰!
李梦杨不废话,而且一枪也没有浪费,约翰·福布斯,弗兰西斯·福布斯,那个姓许的华人,每个人的头上都多了一个血洞。
约翰·福布斯的死相,那是一脸的震惊,他到死都没想到自己竟然请回来了一个死神!
杀几个毒贩,吸我们中国人骨髓的恶魔,痛快!
“不,不,不要过来。”啪嗒啪嗒的,许英士裤裆下面的地板都湿了,一股子尿臊味直冲鼻腔!
“呵呵,我的英士表哥,我为什么不杀你,你应该明白吧?”李梦杨笑着摆弄着他的那把新研制的小手枪,这玩意就是‘女士之枪’,最新的科技还代表着女权……没想到还真的就派上了用场,它之前就藏在靴子里。
“我明白,可是,我,我,呜呜呜……”许英士不但尿了,他还哭了,噗通一声的跪下,咣咣咣的对着李梦杨磕头!
“我也不知道蓉表妹在什么地方呀!”
“嗯?”这个答案,还真的是让李梦杨意外……
第九十二章妹子在何处?私兵与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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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爹!我要回美国!”
“乖女,你这是搞什么呀?我们现在的日子过的不是很好?”
“是很好,可我还是要去美国!”
“你就非要去找那个李梦杨?那么大的美国,你怎么个找法?而且,你能回三藩市?回去就一定被抓到工厂或者矿上去,对了,你是个姑娘,那没准……我不说了,可那日子是人过的?”
“我不回三藩市,我要去纽约!”
“啊?”
一间满是西班牙风格的建筑里,黄蓉正在跟她的父亲黄三对话,他们俩还是穿着清朝的服饰,保持着自己的生活传统,但不过,这个话里的意思。
“我要去纽约,我去那里请人帮我找梦杨哥!我不在乎花钱!”
“……”黄三已经不能说什么了,他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拿定了主意。
只不过这个说话的地方,是西班牙的建筑只是这个建筑的所在地是在巴拿马!
巴拿马?
对,就是在这里,此时的巴拿马虽然没有什么运河接通墨西哥湾跟太平洋,但是这个地方也是一个货物的转运站,美国东部跟西部的货物,人员,基本上的经济来往都是通过这里,因为这里算是比较方便容易的,总比路上好过百倍。
黄氏父女之所以来到这里,一方面是因为加州的排华法案,不允许华人拥有财产,那不跑还行?
另一方面,这是利兰·斯坦福的建议,因为他们现在的主要生意就是番茄酱。
番茄酱的制作非常的简单,基本上有个地方就能搞定,而巴拿马,这里不但是有此时美洲东西两边最便利的交通,而且还有原材料上的便利,这个地方搞番茄,糖什么的,比加州方便的多了。
只是有一条,那就是这个巴拿马也不是太安定,现在这里属于新格拉纳达,正打内战呢,不过,有钱开路,这些都可以摆平!
跟着黄氏父女来的还有大批的华工,所以,厂子马上就建了起来,而这‘李氏番茄酱’已经是行销全美,而且还在利兰·斯坦福的帮助下开辟了欧洲市场,欧洲那边现在就有一道名菜在流行,就是炸土豆条,番茄酱那简直就是供不应求啊!
面对利兰·斯坦福,黄蓉是半点儿让步没有,而且她就是认为梦杨哥没有死,一定要去找到他,至于在茫茫美国大地找一个人要花多少钱,黄蓉觉得自己赚的这些个钱都是梦杨哥的,就算是全都散了,她也不后悔!
……
同一时间的纽约,福布斯郊外庄园里,李梦杨此时正陷入恶战!
砰砰!砰砰!
其实,从那个YA片被拿出来,李梦杨就觉得自己跟这个福布斯家族不会善了,而当那个被自己卸掉过下巴的弗兰西斯出现之后,那就没有半点儿回转的余地了。
幸亏李梦杨他留个心眼,知道赴毒贩的邀请那准没什么好事儿,所以,他的那把小手枪,也就是兵工厂最新的产品,一直都被他藏在自己的靴子里,这年头的火器个头都不小,而且当初搜身的时候李梦杨还利用了一个人的心理弱点。
那就是让那个白人大汉发现他藏了武器,那大汉也就不会再做进一步的检查了,他会觉得自己已经识破了别人的诡计洋洋自得,其实却不知道,那是李梦杨故意让他找到的。
最后,这把小手枪真的起了作用,伊莲娜送过来的时候,埃莉诺还吃醋来着。但不过,李梦杨还是错估了一件事,那就是此时美国有钱人的实力!
“你跑不掉的!”
“杀了那个混蛋!”
“扑街!滚出来!”
英语夹杂着粤语,至少有二三十号人在追杀着李梦杨,此时的战斗地点是福布斯庄园,李梦杨在打光了一轮子弹之后,勉强的冲出了大宅,已经有十几个人死在了他的枪下,但是追兵依旧锲而不舍!
“这些都是私兵吧?现在有钱人的日子真他妈让人羡慕!”李梦杨心里合计着,这帮人的战斗力不俗,人人有枪,而且这是个突发事件啊,就有这么多人冒出来,如果不是自己的枪法如神,恐怕早就交代了,现在他借着夜色藏在哈德逊河旁边的草丛里。
已经来到东部一段时间的李梦杨,自然知道这些个豪门都会圈养私兵,这也是为什么他之前对福布斯家族并不想撕破脸,可是逼到了那个办法,就是个鱼死网破,而现在看来,这些个私人武装确实很厉害,要不是自己的行动太突然,估计就交代了!
不能硬来,他的子弹并不多,这还包括了从那个大汉身上缴获来的火药。但还好,初冬晚上的河边雾气缭绕,一时……
汪汪!汪汪!
“哔了狗了!”李梦杨没想到这帮家伙竟然放大招,把狗给放出来了!
人可能还找不到他,可狗一定会发现他的,干脆,先下手为强!
砰!砰!砰!
李梦杨瞬间暴起,三枪解决了最近的三个私兵,然后便直往哈德逊河冲去!
“他在那里!”
“追!”
“这个白痴!他死定了!”
汪汪!汪汪!
任谁都知道,在这样的天气里,河水是冰冷刺骨,李梦杨藏在这里无非是借助雾气,他的原计划并非是要涉水泅渡,可是那些个狗没多久就会发现他,目前唯一的逃命办法就只有走水路了!
砰!砰!“哎嘿!”
运气更不好的是,在跳入冰冷的哈德逊河之前,李梦杨感觉自己的腰侧一疼,应该是中枪了,但还好,河水足够冰冷,让他暂时不那么的疼。
哗啦!哗啦!
一条水线直射河心,李梦杨在穿越之前就有游泳的爱好,这是大学时上游泳课留下的遗产,这个技能有一点好处,就是只要学会了,那一辈子,哦不对,是两辈子都不会忘。
但,真他妈的冷!
“老天爷保佑!在我冻僵之前能游到河对岸!”李梦杨头一次感觉不到什么信心,他之前从来不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什么上天的,但这回……
呜!
“操蛋!!”
真的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一艘大船破开浓雾直朝着李梦杨的方向驶了过来!
……
许英士靠着一扇华美的木门坐倒在地,他的身下有很多的水渍,这应该是尿,骚气刺鼻,他眼神呆滞的望着斜上方,脑门那里有一个大大的血洞!
阿兰·平克曼认真的观察着这个叫许英士的华人死者,他之所以如此的认真,就是因为他发现这个死者有些与众不同,那就是脑门上的血窟窿跟其他几位死者的不一样,比较大。
不要小看这个不同,往往一些个案件就是因为一些个细小的蛛丝马迹才得以告破的,所以,阿兰·平克曼才会如此的认真。
“凶手是个华人,最后的死者也是个华人。至于**,应该是这个华人被吓到了,这证明了他是最后死亡的,他看到了其他人的死,于是,他被吓的**了。而这个伤口如此的大,这说明用的武器是不一样的,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武器呢?……显然,是为了让这个死者更痛苦,伤口大嘛……那这说明,凶手可能跟这个死者之前有仇怨……”阿兰·平克曼在自言自语着。
不得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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