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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矿工也拔刀-第1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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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点都没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所以她甚至要我帮忙。

我静静的听她说完才问她,你是要做因梦娘,还是做花夫人?

这个问题看来她好象没想过,她也好象不知道里面的区别,所以她看着我。

想做花夫人,你就要做好花夫人的本分。你已经跟花错一起那么多年,想来知道,一个花夫人该做些什么。

这话是我说的,我也这样想的,也许有些大男人主义,可我觉得这样才是对的。

她想了想后问我。若是想做因梦娘呢?

我告诉她,若是想做因梦娘,那就不要想做花夫人了。

你若离自己越近,就会离爱人越远。

我想她的确是个聪明的女人。她只不过是想了不到三秒,就下了决定,她告诉我说她还是想做花夫人。

我可以理解,若是太爱一个人,想的问题难免会出错。

看着她安静的起身,朝我点头走远的样子。我想风眼跟她之间的关系不错,否则她也不会这样信我。

她甚至没关心依旧躺在地上昏迷的丁丁。

我想她一定能做好一个花夫人的。

真的相信。

等丁丁醒后,看着坐在旁边的我一阵发呆,他没问我是谁,也没问那个女人是谁。

我想他肯定会记得那个女人,以后对女人肯定会变的很小心。不是谁都有经历被一个漂亮到极点的女人打晕的。

我并没理他,而是带着他回到了我住的久馆,我想他也不会呆太久的。

第二天,我就只能承认,这个年轻人也有点不正常。

等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就在屋顶上,静静的等着旭日自东方升起。

屋顶已经被清理过,破晓前的冷风中,带着一种也不知从哪里传来的干草香。

他带着一坛酒,一只鸡,一个猪头,一条狗腿,和一把快刀。

快刀当然是永远都会带在身边的。

一个以“刀”为命的人,身边如果没有带刀,岂非就好像一个大姑娘没穿衣服一样。

丁丁带着刀,理所当然。

这里虽然是穷荒之地,要弄一坛酒一只鸡一条狗腿来,也不能算太困难。

困难的是,他居然还弄了一个火炉来,炉子里居然还有火,火上居然还有一个锅子,锅子里居然还热着一锅白菜肉丝面。

坦白的讲,我还真没在屋子上吃过东西,更没让人在我屋子顶上吃东西的习惯。

所以我只好找个梯子,爬上屋顶。

“今天是我的生日。“

他忽然告诉我。这并不是件让我震惊的事情,我说过我没有同情心,也绝对不会怜悯别人,再者,他能坐在这里而不是死去,已经算得上一个好生日了。

“对江湖中的刀法名家,我知道的大概比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多得多。”他说:“我从三岁的时候就对刀有兴趣,十三岁的时候已经把天下所有刀法名家的资料,和他们的刀谱全都研究过。”

“可我想不起你是谁,我知道你是个用刀的人,可我找不到你的刀,想不起你是谁。”丁丁说着话看着我。

我并没有回答。

所以丁丁也不再说话,却忽然拔刀。

我一动也没有动,我当然知道丁丁绝不会在这种时候拔刀对付我。

他不是这样的人,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丁丁拔刀,只是为了切肉,刀锋过处,猪首片分,刀薄如纸,片肉也如纸。

——好快的刀。

把片成飞薄的猪头肉,用烘在炉子旁的火烧夹起来,把煨的像奶汁一样的寿面,来就火烧吃,吃一口,喝一口。

酒坛子在两人之间传递着,很快就空了,狗腿也很快就剩下骨头。

我吃完,安静的下去。

本来就没什么好说的,能看到这样的刀,我就已经很满足了。

丁丁在这呆了一段时间,他好象要找我用刀的办法,可惜他也实在是个单纯的孩子,到最后,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

他在插花。

花在根上,那种鲜艳是自然的,活泼的,被摘下之后,就难免显得有些憔悴了。纵然被修剪过,被供养在最精品的花瓶里,也只不过是一个年华已将去,已经要用很浓的脂粉来掩饰脸上皱纹的女人了,怎么能比得上连蛾眉都不去淡扫的村姑?

奇怪的是,被丁丁摘落,修剪后放人花瓶中的鲜花,居然还是同样鲜艳,没有人能看得出一点分别,甚至连我都不能。

他是用一种什么样的手法摘落这些花枝的?

我对于这一点的好奇明显不如对另外一点的,我更好奇的是,他从哪里搞来的这些花。

被摘落的十一枝鲜花已经有九枝在瓶中,只有一枝还在丁丁手里。

丁丁慢慢的站起来,看了看手里的花枝,又看了看花瓶。

慢慢的将手里的花枝插进去。将最后一支花递给我。

“请。”

他看着我一脸认真。

花枝在瓶中,带着极疏落而萧然的情致,剩下的余隙还有很多,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把一枝花插进去,甚至连十枝花都可以随随便便插得下去。

丁丁在看自己的花,也在看自己的刀。

他的刀一般的眼神,已在瓶中花枝的空隙间选了很多个地方。

他连他自己都无法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

他已经对他自己的刀法很满意。

可当他看到身边人的表情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错了。他不知道自己身边这个人是谁,却绝对相信他不会看不出这些花枝间的破绽。

可是身边的这个人却好象一点都没注意一样。

随随便便就将花插了进去。

瓶中的花枝忽然间就呈现出一种无法描叙的宛约细致的风貌,花枝间所有的空间和余隙,仿佛已在这一刹那间,被这一枝花填满了,甚至连一朵落花的残瓢都再也飘不进去。

甚至连一只蚊蚋都再也飞不进去。

“谨受教。”丁丁怔怔的看着花瓶,忽然朝我弯腰。

这并不是件奇怪的事情。

我点头,而后伸手,在似乎满满的花瓶中,拿出了一朵花。

一瞬间,花瓶中的花似乎又跟刚才一模一样,类似却又有所不同。

丁丁已经看的痴了。

我把花交到他手中。

而后自己离开。

我想这是他自己的道路。

丁丁在那里一动不动站了三天,我想他会得到他想得到的东西的。

后来他忽然起身走了。

第三百四十九章  浮夸

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很奇怪,却也并不觉得,只有我认识的人奇怪,更不会觉得只有我的朋友会过的不好。

人们在我这里奇怪,只不过是因为这里是一个可以让别人奇怪的地方。

你奇怪给谁看?

沙漠而已。

沙漠才懒得理你。

我不知道沙漠以前有没有飘过雪,不过我没见过,当我在看到沙漠里飘起血的时候,我忍不住的诧异。

但让我更诧异的事情,是那个从飘扬的小雪里走来的人。

我一直以为我自己就是疯子了,或者自己已经足够不正常,我的朋友们也没有几个正常的,都是些怪人,可当我看到这个人的时候,我只能承认,我的这些朋友,都还在正常人的范围之内。

这个人穿着一件披风,披风是大蓝色的。

里面穿着一件黄色的衬衫。

裤子只有一半,当然是上面的一半,小腿往下的部分已经不见了。我不知道是他自己弄的还是别的原因。

鞋子一只是红的,一只是黑的。

一顶黑色的帽子,有一般有帽沿,另一半没了。

背着一个大箱子。

是一个男人。

我不知道他是来干什么的,就象我不知道任何一个来这里的人是来干什么的。

我看见他的时候才不过刚开始下雪,可当他走到我面前的时候,雪就已经停下了。

“我叫贰登楼。”他看着我介绍着自己。

我示意他不必介绍自己,可他却好象没看见一样的继续说着:“二不是那个二,是贰的贰!”

我实在不理解这个名字到底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我也不想理解。

也许是因为他说到这里已经说完了,也许是因为他看明白了我的意思,反正他是不再开口。

“我这里不管住的地方,只管吃喝,住的地方你自己处理。这是沙漠,你知道的,所以价格有点贵。”

我并不是一个黑心人。价格虽然有点很贵。只是他听到后却什么都没说。只是点了点头。

而后他就在附近住下了。附近是哪我不清楚,我只知道他每天都会在这吃饭。他并不是个有规律的人。

只是跟我见过的所有人不一样,他好象没有任何想法,他不是为什么来的,也不是想要什么所以来的。

他就那样一身怪异到极点的衣服。让他近乎有些跟正常人类似的行为都变的带上了几分怪异。

我没问过他,他也没说过什么,我想他并不缺钱,因为他从没欠过什么钱。

我也并不担心他不会告诉我,因为我知道,他会说的。

我也并不担心他是来找我的,实际上那根本不可能。

我觉得我已经有了什么准备,让我得到任何答案都不会奇怪。

他整整在这吃了三个月的饭,九十九天。一天十两银子。近一千两。

他的确是个不缺钱的人,终于在地一百天,我开口告诉我他是什么人了。

他说他是个歌手。

我当时用了好长时间,才把这个词确定成一个职业,他显然很不满我的表情,于是他用了三天时间,将歌手跟其他职业不同告诉我。

我一句都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我只是想明白了他要做什么,他只是想唱歌给人听而已。

真的只是这样。

他的武功并不弱,钱也不少。可他想要的,却只是几个听他唱歌的人,却怎么都找不到。

他说他不需要鼓掌。

不需要喝彩。

什么都不需要,只需要有人听他唱歌。

他不想花钱,也不想用武功。

可他从没在人面前唱过歌,甚至人背后都没有。他会用无数手段,却不屑去用任何手段。

他说他已经忍不住想歌唱了,却不想找个随随便便的地方开始歌唱。

我告诉他我不懂。

他大笑,而后坦然承认,他是害怕。

后来,他要借我的酒馆用一用。

我问他干什么,他说开一场演唱会。

唱给谁听?

唱给沙漠听。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不过我倒是很乐意这样做。因为他的思维里只有理想,只有纯真,没有丝毫的功利。

他用了很久的时间去整理酒馆,在最后却一点也没用上,因为我告诉他,其实站在屋顶上更好。

最后他站上了屋顶,我把自己埋进沙子,我想他并不需要观众。他自己就是自己最好的观众,当他开始歌唱,他的心就会开始摇摆,他身体的每一部分都会为他鼓掌。

面对着茫茫的沙漠,抬头看看五尽的星空,贰登楼忽然轻笑,他已经感觉到了满足。

若是天地之间,都在你为的歌唱安静,你也会满足。

他穿着一身怪异的衣服,低头轻唱……

有人问我我就会讲但是无人来

我期待到无奈有话要讲

得不到装载

我的心情犹豫像樽盖等被揭开

嘴巴却在养青苔

人潮内愈文静愈变得不受理睬

自己要搞出意外

像突然地高歌任何地方也像开四面台

着最闪的衫扮十分感慨

有人来拍照要记住插袋

你当我是浮夸吧夸张只因我很怕

似木头似石头的话得到注意吗

其实怕被忘记至放大来演吧

很不安怎去优雅

世上还赞颂沉默吗

不够爆炸怎麽有话题

让我夸做大娱乐家

那年十八母校舞会站着如喽罗

那时候我含泪发誓各位必须看到我

在世间平凡又普通的路太多

屋村你住哪一座

情爱中工作中受过的忽视太多

自尊已饱经跌堕重视能治肚饿

末曾获得过便知我为何大动作很多

犯下这些错搏人们看看我算病态麽

你当我是浮夸吧夸张只因我很怕

似木头似石头的话得到注意吗

其实怕被忘记至放大来演吧

很不安怎去优雅

世上还赞颂沉默吗

不够爆炸怎麽有话题

让我夸做大娱乐家

幸运儿并不多若然未当过就知我为何

用十倍苦心做突出一个

正常人够我富议论性么

你叫我做浮夸吧加几声嘘声也不怕

我在场有闷场的话

表演你看吗够歇斯底里吗

以眼泪淋花吧一心只想你惊讶

我旧时似未存在吗

加重注码青筋也现形

话我知现在存在吗

凝视我别再只看天花

我非你杯茶也可尽情地喝吧

别遗忘有人在为你声沙

…………

后来他唱了很久很久,大部分就象他唱的第一首歌一样,我几乎听不懂。

没有什么伴奏,也没有和声,更没有什么假唱,贰登楼就在我的屋顶上穿着他那一身怪异的衣服,唱了一夜,直到东方发白。

整整一夜,我没听懂几句。

我不知道他在唱什么,不过我想他很高兴很开心吧。整个沙漠都在静静的听他演唱。

我也很开心,我不知道他在唱什么,但我听的很开心,那是梦想,是纯真,是欢乐。

他走的时候我想把钱还他,他没要,他的一身衣服依旧怪异,可我看着的时候却觉得很正常。

他走以前跟我说了好多次他唱的歌的意思,我没记得太多,我就记得他第一首唱的歌。

他说那首歌是他最喜欢的。

他认真的跟我说了几次,所以我一直记得,而且有些认真的记得。

你当我是浮夸吧,夸张只因我很怕。

似木头似石头的话,你会在意我吗?

我觉得这话是真的。他唱的也真的很好听。

不过我并没对他说什么,因为我知道他并不需要,他告诉我,以后他会到一些无人的地方去歌唱,因为若有整个天地听他的歌声,那又何必去找那些一心烦恼的人?

我觉得他说的没错。不过我并不赞同他的意见。只是他也不会在意我的意见。

他走以后,我再没见过他,就是很久很久以后,我也没听说过他的名字,我说不清楚自己是遗憾还是庆幸,或者我从开始就知道是这个结果的吧。

我想被别人记得,却不想被当成浮夸。

因为我不想让记得我的人遗忘我。

其实我还有一个问题,我一直都不清楚他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到最后,我把贰登楼这个名字当成了这个故事。

一个人若自己唱歌,那听到的人除了自己,还会有天地。

可一个人若要对很多人唱歌,那听到的人不只没有别人,怕连自己都没有。

我不知道他会走到哪里,可我想他不会停止。

我也不会。

我们彼此都不过是人生中的过客。也许记得,也许不记得,也许想过回头,也许没想过,可只能往前走。

在很久以后,风眼告诉了我一首诗。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她说这首诗叫《偶然》,人生本来就是由无数个偶然构成。

我点头沉默,我想这的确是偶然,只是我当初感觉到的,是一种理想在空无一人的沙漠中绽放的光彩。

让人无法忘怀。

第三百五十章  最有本事的人

我是个不正常的人,却也是个男人。

我没做过春梦。

所以当我在有一天晚上醒来的时候,我以为自己在做梦。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醒来,为什么会坐在沙漠中,那是种冥冥之中的感觉。

我不知道我自己在等什么。

我就静静的坐在那里,直到那首词浮现在我脑海……

缺月挂梧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飘渺孤鸿影。

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一弯残月挂在天边,挂在树上。

漫天的黄沙,竟似乎有些洁白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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