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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将悲伤流放-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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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操,看不出来,这小妞还挺野。”
  “呵呵,越野越有味儿,小姑娘,别害怕,来让哥哥看看,伤哪了?”
  几个男人缓过神来,嘻皮笑脸的合拢过来,像一只只流着涎水的土狼。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较量,男人猥亵的嘲笑让飘云浑身发抖。可是她不能认输,现在认输就什么都完了。
  就在这个时候,只听砰的一声巨响,包间厚实的隔音门被石破天惊的撞开了。飘云心里一阵狂喜,警察叔叔终于来除暴安良了。
  可是仔细一瞧,那十几个仿佛神兵天降的男人,穿的不是警服,而是黑色的西装,清一色的平头,肃杀的气势,怎么看都不像维护正义的执法者。
  后来龙天佑想起这事,曾问过她,当时怎么就那么傻?如果我不来,你岂不是要后悔一辈子?
  飘云摸摸鼻子说,谁叫我碰上了呢?事情赶在那儿,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飘云握着酒瓶把,摇摇晃晃的望着一脸杀气的龙天佑,越过众人笔直的向她走过来。她还在想,又不是八点档的肥皂剧,怎么偏在这种时候,这种场面碰到他呢?这个自己惟恐避之不及的男人。
  还没想明白,人就像个麻袋似的倒在男人的怀里,结结实实的当了一回英雄救美的女主角。
  龙天佑看着怀里面无血色的女人,额头上的血珠子像一滴滴猩红的眼泪,顺着眼角落在他的黑衬衣上,右手也被玻璃割得血淋淋的,伤口横过整个手掌,皮肉翻开着。
  这就是那个在他怀里抵死不从的小女人吗?他都没舍得碰一下,却被几个畜牲糟蹋的像个破布娃娃。
  他重重吸了一口气,交代下去:“给我往死里打!”
  第二十二章
  落子无悔,愿赌服输。爱情如果是男女间永恒的战争,那么先爱的人,爱的最深的人,永远是输得最多的那一个。
  第二天早晨,飘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华丽的大床上。高高的天花板,漂亮的壁灯,昂贵的原木地板。眼前的一切似曾相识。这是哪?
  这是龙天佑的家,她前两天刚来过。一想到这个,飘云差点从床上弹起来。
  原本站在阳台上边看风景边沉思的男人,发现她醒了,走到床边,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我怎么在这儿?”飘云问
  “不然你想在那儿?”龙天佑白她一眼。
  “那你怎么在这儿?”飘云又问。
  “那我应该在那儿?”龙天佑又白她一眼。
  飘云发现这男人应该是从火星来的,没法用人类的语言跟他沟通。索性坐起来,一不小心触动了手上的伤口,立刻疼得直咧嘴。


  “干什么?还嫌自己伤得轻?”龙天佑把她按在床上,自己坐在椅子上,从果篮里拿出一个苹果,笨手笨脚削起来。
  飘云揉了揉疼得发涨的脑袋,突然想起了什么。
  “我的学生呢?”
  “女的受了惊吓。我让人送回家了,听说家里很困难,就一个老太太。男的嗑药了,已经让他老子带回去了。那些都是他老子的人,跟他老子一个德性,玩疯了,从来不拿女人当回事。”
  “你认识齐锐的父亲?”
  “见过两次,不是很熟。”天佑把削得奇形怪状的苹果,递到飘云手上。看得飘云一阵心疼,起码少了一半。
  苹果倒是很鲜美,可飘云此时此刻实在没什么胃口。只是若有所思跟它两两相望。
  天佑瞧了瞧她,冷道;“现在知道怕了,早干什么去了?要不是我今天一直派人盯着你,你现在哭都没地方。”
  飘云看了他一眼,疑惑的问:“你派人盯着我做什么?”
  看着飘云防备的眼神,龙天佑没好气的说:“这不是担心你咳嗽没好利索,万一有个什么闪失,身边没人照应吗?救了你,还被你当贼似的防着,真是好心遭雷霹。”
  飘云没声了,被他这么一说,仿佛是自己小气,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可他真是君子吗?显然不是。他龙天佑从来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自然不会平白无故对人好,飘云有种从狼窝掉进虎|穴的感觉,只觉得今天所领受的一切,他早晚有一天会连本带利的要回来。
  “喏,这个给你。”龙天佑擦了擦手,递给飘云一样东西。
  飘云接过来一看,原来是那台DV,不觉抬眼重新打量了他一番,看不出,这人办事还真是细致,连这个都想到了。忽然想起被自己打伤的那个人,不禁有些担心,小心的问道:“会不会给你惹麻烦?”
  龙天佑横她一眼:“麻烦大了,现在两帮子人正准备火拼呢?到时候少不了损兵折将,血流成河。我看你怎么赔给我?”
  飘云有些吃惊,结结巴巴的说:“那,那怎么办?”
  龙天佑扑哧乐了,伸出拳头戳了一下她的脑袋:“傻丫头,骗你呢。连那几个瘪三都摆不平,我龙天佑也不用混了。”
  飘云向后稍了稍,跟他这么亲昵,让人觉得不适应。龙天佑也仿佛有些不自在,两人一时无话。
  “我明明报警了,怎么警察一直没来?”飘云是没话找话。
  龙天佑受不了似的斜了她一眼:“说你傻还不乐意听。选择性执法听说过没有?你还真当警察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
  飘云被他呛得彻底没声了,心想这人不但眼毒,手狠,说话更是不给人留活路,一句话就能噎死人。
  接下来的日子,飘云一直呆在龙天佑的公寓里养伤。她很愿意回到自己的小窝里去,可是人家龙大少爷不答应。说什么就她一个人呆在家里,手又受了伤,饿死了都没人知道。
  可飘云总觉得他居心不良。看着飘云狐疑的眼神,龙天佑白她一眼,说道:“我要是想搞你,你还能全须全尾的站在这儿?早被我吃得连渣都没了。留你在这儿完全是看隋洋的面子,你真当我那么稀罕你?”
  飘云想想也是,再说她现在的确需要人照顾,回家是饿不死,可是每天只能靠方便面过活。还受着伤,想想都觉得凄凉。
  趁他不在的时候,给寒城打了个电话。把遇险的经过简单交代了一下,寒城吓得不轻,一直追问她在哪?听语气好像恨不得立刻飞到她身边来。
  飘云说自己在隋洋父亲家,诸多不便,养好伤就立刻回去。寒城只得悻悻作罢。又寻问了一下白雨菲的情况,寒城说没看见她来上课。弄得飘云又是一阵担心。
  男友明明在身边,却放任一群人渣作践自己,任何一个女孩遇到这种事都受不了。何况她还如此的年轻。
  不过担心也没用,飘云现在是鞭长莫及。只有先把自己料理好,再琢磨其它的。
  与龙天佑同居的日子,她由开始的战战兢兢,到后来的随遇而安,倒也没费多少波折。
  龙天佑不是难相处的人,除了心狠点,手辣点,语气冲点,其他都还好。一日三餐有酒店上门服务,房间的清洁有钟点工按时打扫,什么都不用她操心。
  晚上他在客房,她在主卧。他们各睡各的,和平友好,互不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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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天,他不在的时候,飘云就一个人坐在阳台的藤椅上看小说。《沉香屑》,《倾城之恋》,《茉莉香片》,《金锁记》。张爱玲的爱情传奇永远那么直逼心肺。透过那些别致到忧伤的文字,仿佛看到旧上海逼仄狭窄的弄堂,爬满阳台的葡萄藤,滴着雨水的油纸伞,蛮荒世界里的女人和郁郁不得志的男人,辗转在每一个黄昏的窗前,每一个凄凉的雨夜,每一个惨淡的黎明。就这样爱了,分了,散了,算了。还有那咿咿呀呀的胡琴,绕梁三日,余音不绝,说不尽的苍凉故事,让人唏嘘不已。
  抬头望进满眼金色的阳光,飘云惊异于自己的变化。
  上大学的时候,在那青春年少裘马轻狂的岁月里,她是顶不喜欢张爱玲的。总嫌她下笔太狠,好端端的人生,如花似玉的爱情,被她写得如此绝望。更讨厌她的哀艳清冷。明明没用什么了不起的字眼,却能让人心寒如雪。
  后来,却因那篇被炒得沸沸扬扬的《色戒》而惊为天人。尤其喜欢结尾处这两句: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真是毁进骨子里。
  爱到如斯地步,还有什么可说的?落子无悔,愿赌服输。爱情如果是男女间永恒的战争,那么先爱的人,爱的最深的人,永远是输得最多的那一个。
  有时看得累了,从落地玻璃窗向外望出去,十八楼相当于一座小山的高度,能看到火材盒似的平房和鳞次栉比的普通楼房,还真有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偶尔向下看,车如流水,马如龙,行人如虫蚁。
  常常就这么一直坐到天黑,看着楼下的万家灯火,一片一片的亮起来,宛如涨潮的星海,还有那璀璨的霓虹,车前的灯光,天上地下光灿灿的连成了一片。让人欢喜的几乎想就这么跳出窗外去,狠狠融进那片金碧辉煌的人间仙境里。
  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着了。龙天佑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一个瘦小的身子缩在藤椅上,身上盖着一本厚厚的书,怀里抱着一大包零食,仔细一瞧,睫毛还是湿的。
  男人粗糙的手指想贴上去,抹掉那让人心烦的液体,可是又不敢真的贴上去,怕惊了她。
  所以每次飘云醒过来,总是看到自己身上盖着毯子,CD机里的《四季歌》依旧水一样静静的流淌着,晚归的男人疲倦的靠在沙发上,桌上的菜已经凉透了,一口都没有动过。
  他们一起吃饭,起初两个人都不说话,只有电视里一波一波的噪音,充当空气调节剂。龙天佑把肉夹到飘云的碗里,飘云再把他们一块一块的夹回去,把盘子里的青菜吃个底朝天。慢慢的,龙天佑摸准了她的胃口,送来的伙食清淡了许多。
  飘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安静的人。龙天佑也绝不是一个惜字如金的男人。可是他们在一起的日子,语言似乎成了多余的东西。他不是隋洋,不需要取悦。他也不是寒城,不需要保护和安慰。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有能力,又强悍。他运筹帷幄,高屋建瓴,有着世事洞穿的狡猾和百炼成刚的智慧。所有蹩脚的伪装和刻意的讨好,在他面前都是上不了台面的小把戏。
  他什么都不需要她来做,只是把她摆在那里,像一只水晶花瓶,因为易碎,所以连一个指头都没动过。
  就是这么一种莫名其妙的状态,却莫名其妙的让人安心。地老天荒,心旷神怡,举案齐眉,相敬如宾。
  当这些莫名其妙的字眼从心里跳出来的时候,飘云扑哧一下笑出了声,他们现在可不就是这样,像一对相守多年的糟糠夫妻,心素如简,人淡如菊。
  抬头瞧见龙天佑奇怪的眼神,飘云暗自伸了伸舌头,有些得意忘形了。随手指了指电视,看都不看就随口胡诌:“太搞笑了。”
  龙天佑扭头一看,新闻联播,胡锦涛正在走访灾区人民。
  从那时候起龙天佑就知道了,这信口开河的本事,她童飘云如果认了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
  不知道从哪一天起,两人开始随意的交谈,说的都是一些不疼不痒的话题。天气,交通,菜肴的味道,还有那不断上涨的物价。天南海北,东拉西扯,两个人都是如此的漫不经心,可以随时开始,也可以随时结束。
  龙天佑有时候也会聊起自己少年时的经历,跟随父母辗转在广东打拼,语言不通,书念不好,经常被当地的地痞欺负。父母为了生计辛苦奔波,无暇顾及他的感受。生活的窘迫和被胁迫的无力感,让他的童年和少年过得刻苦而暴戾,慢慢养成了睚眦必报的个性。加之父母早逝,街头流浪的生活,更让他体验到世态炎凉的刻薄和颠沛流离的艰辛。多亏隋洋的父亲千辛万苦的把他找回来,重新打造。否则,他要么横尸街头,要么变成马夫小偷瘾君子,过着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生活。
  飘云现在才明白,他为什么对隋洋有求必应,原来这里面还有这样一段渊源。龙天佑是个有经历的男人,曾经身无常物,家世凋零。饱满丰富的阅历让他比一般的男人坚强刚硬,却也更加的冷酷无情。从这一点来说,是隋洋和寒城无论如何也比不了的。
  不知不觉,一个月过去了。隋洋经常打电话过来,打给飘云,问她的情况,飘云说自己很好。打给龙天佑,拜托他照顾飘云,龙天佑也说好。两个人都没把受伤的事情告诉隋洋,像说好的一样。这种心照不宣的默契,让原本舒缓的气氛变得紧张而诡异。
  有一次,接过隋洋的电话,龙天佑心不在焉的吃菜,飘云一声不响的喝汤,有意无意的盯着鱼香肉丝发呆,突然发现菜里面有异物,有几分苍蝇的形状,却又神似炒糊的葱花。还没看明白,就被龙天佑一筷子夹了起来,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看都不看就放进了嘴里。飘云张了张嘴,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过了一会,想想又觉得不妥,于是小心翼翼的问:“你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
  龙天佑眼睛都不抬一下,一脸麻木的酷:“没有。”
  飘云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又问他:“真的没有?”
  龙大少爷皱了皱眉毛;“真的没有”
  飘云噢了一声,说:“那我给你讲个笑话吧。有只苍蝇一直都很羡慕蚊子的生活,它死了以后,灵魂来到了上帝的面前,上帝问它下辈子想变什么?苍蝇不好意思说变蚊子,于是它就和上帝说,想变一个吸血的,不料上帝却把它变成了一个卫生巾。苍蝇很懊恼。过了几天苍蝇的灵魂又来到了上帝的面前,上帝有问了它同样的话,苍蝇这次学精了说:想变一个吸血的但是要长翅膀的。于是上帝把它变成了一个护翼卫生巾。”


  龙天佑像看傻瓜似的盯着飘云,飘云干笑两声,心想这个笑话真是够冷的。
  “你到底想说什么?”龙少不耐烦了。
  飘云咳嗽了一下,一本正经的说:“我的意思是,苍蝇也是很可怜的,它们跟我们一样,不能随心所欲的生活,不仅如此还要被人类屠杀和虐待。一个不小心,掉进菜里,就是粉身碎骨煎烤烹炸的命运。所以……”
  “所以什么?”龙天佑双手环胸,静候下文。
  飘云咽了口吐沫,指了指那盘色香味俱全的鱼香肉丝:“我其实是想告诉你,你刚刚,好象,吃进去,一只……”
  此话一出,龙天佑的眼睛睁得比铜铃还大,没等飘云说完,就一路狂奔,冲进卫生间,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飘云在门外听着里面呕吐不止的男人,心里默念,阿弥陀佛,与我无关,再说,也不一定是苍蝇,说不定只是炒糊的葱花而已。
  
  第二十三章
  他们不过是相遇在尘世间的陌生人,一个轮回过去,他坐拥江山,她一败涂地。
  捧着一大把白玫瑰的龙天佑从花店里走出来,看着过往行人不约而同的注目礼,发觉自己这辈子从来没这么傻过。以前看到底下人,为了讨女人欢心,傻呵呵的买花站岗,还笑话人家没出息,现在可好,笑人不如人。
  可这又能怪谁?人家自己要来的,是你怕她从此一去不回头,死活不让出来,急得跟猴子献宝似的,挣着抢着往前冲。
  他无奈的摇头,把花放在副驾驶位,向看守所开去。
  我妈妈喜欢花,去看她的时候,一定要带上鲜花,让卖花的小姐在上面洒些水,让花看起来更新鲜些,更漂亮些。
  这是来之前,飘云特意吩咐的。
  龙天佑发现自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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