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异界之风行-第1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当然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很好!”

女法师点点头,道:“我的名字叫丽瑞莎,法师,我在魔法公会接到了一个任务,在徘徊森林的一个小村本小说下载网址WWW。UMDTXT。COM子受到攻击,需要我们的援助同时调查一下事情的真相,而完成这个任务至少需要三个人,而这奖金也很高,两千金币,作为我的同伴,任务完成之后你们会得到你们应有一份!”

徘徊森林是什么地方蒋云并不知道,毕竟这个世界的记忆仅仅来源卡恩,但是瑞森的脸这时候却多多少少有些变色,徘徊森林,那些迷茫灵魂停留的地方,虽说这个世界上死灵法师因为魔法公会的清剿已经所剩无几,但是原本作为这些死灵法师的基地的徘徊森林现在依旧被死气笼罩,传说里面有无数的亡灵,没有人敢踏进去一步,因此这完全算得上是人类的禁地。

暂时没有回答丽瑞莎的话,瑞森则小心的问了一句:“你知道徘徊森林是什么地方吗?”

“不知道!”

丽瑞莎非常干脆的回答道,:“我看这悬赏的报酬很高,所以就接了,不过我也知道这应该是一个很危险的地方!”

瑞森顿时有些无语,看样子这位法师接任务是那种光看金额不看难度的,一般而言,任务有两种,第一种就是分等级,只有相应等级的佣兵小队才能接相应等级的任务,等级越高,任务越难,报酬也越高,另外一种就是非常的难,同时也非常的危险,但是却没有任何等级的限制,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对人都可以接,而这种任务也被称为死亡任务,很多想一夜暴富的人往往会被这种任务吸引,当然,失败了就回到神的怀抱,完成了自然有丰厚的回报,不过死亡的机率大多了。无数人就如鸡蛋一样,毫不犹豫的朝石头上撞去,然后梦破了,自己也粉身碎骨。

而现在这个丽瑞莎,就是这类人。

“难道有什么问题吗?或者说,你们不敢去了?”

丽瑞莎的话里面带着一丝不屑。

“当然去!”

瑞森一咬牙。

蒋云则有些莫名其妙,不是去一个什么森林吗,有必要咬牙切齿,好像下了很大决心一样。

“很好!”

丽瑞莎笑了起来,就如花儿一样灿烂,不过这目光很快的移到了蒋云的身上,道:“不过这之前,我们必须得准备一下装备,而且你的这位剑士朋友这一身也太……!”

“寒碜……1”

蒋云自己给自己下了结论,自己冒充剑士,可是身上没有任何的盔甲,除了一把剑,而自己的衣服还穿得是以前的衣服,作为别人的替代品,这衣服自然有些华贵,不过现在看起来则有些不伦不类。

瑞森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

“这样吧,到了下一个城市,我们去购置一些装备,当然,这些钱我会在你们应得的那一份中扣除!”

丽瑞莎非常爽快的说道,剑士很大时候都是一个肉盾的作用,只有这肉盾装备好,自己生命安全才能有保障,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她也变得非常的慷慨。

蒋云并不是什么战士,不过自己现在也算得上上了贼船,于是只有硬着头皮硬撑下去,现在船已经离开了小镇,这运河的两边全是高山丛林,要是别人一个不高兴把自己扔下船了,那么自己要走出去还不知道要走到那个朝代,于是立即点头道:“因为跑得有些充满,所以行礼都放在了旅馆里面,丽瑞莎小姐竟然如此说,我也就不拒绝了,谢谢你的好意!”

丽瑞莎淡淡一笑,道:“我这里有上等的红茶,不如喝上一杯如何,就当我们这枝玫瑰佣兵小队的城里!”

玫瑰?

这个名字很有特色,不过是不是显得有些花俏了?

不过两位男士都没有任何的意见,既然丽瑞莎要当玫瑰,自己就当绿叶好了。

从小镇到另外一个城市沃伦水路需要两天半的时间,不过这船小,而且顺流,所以在第二天的晚上便抵达了沃伦的码头。

沃伦是一个山陵里面的城市,在这里发现了丰富的铁矿,所以这里也是帝国最大的兵器库,当然,这里的武器的制作工艺当然也是顶级的,在这里选择战士的装备无疑是最佳的地点,不但价格比其他的地方便宜,而且品质绝对上乘。

不过这里最好的武器商店却是属于矮人,一个天生的铸造武器和盔甲的民族,凡是矮人出品,必属精品!

买就买最好的,这是丽瑞莎的观念,所以那些一般的什么地摊货她根本看都不看,那些普通的店面也不过扭头看一下而已,问了问路人之后,直接来到了找到了这个略微有些偏僻的商店,和那些店面的热闹不同,这里显得有些冷清,矮人的东西是非常好,但是另外一个特点便是价格昂贵,这也不是一般人能消费得起的。

对于这一点,蒋云也知道,但是看着丽瑞莎昂首挺胸的走了进去,也不好意思留在外面蹲街边,于是紧随瑞森跟着走了进去。

房间里面显得有些阴暗,略微有些昏黄的魔法灯照亮整个不算太大的房间,而在房间里面有些凌乱摆放着众多的武器和盔甲,在灯光下反射着各种各样的光芒,或许因为不通风的缘故,房间里面弥漫着一股浓浓的酒味。

“你们要买东西吗?”

一个粗犷的声音传来。

众人循声看去,只见一个矮个子正从里面走出来,在络腮胡子的包围之下剩余不多的脸上已经红彤彤,在他的手上还拿着一个酒瓶,很显然,这房间里面的酒味正是来自他手上的酒瓶。

矮人嗜酒如狂,这是他们善于锻造武器一样出名。

丽瑞莎不由的皱皱眉头,这中酒味她非常讨厌了,一闻就是那种劣质的烈酒,不过这城里面只有这一家矮人的作坊,于是道:“我们需要一套剑士的武器和盔甲,要最好的!”

“我这里都是最好的!”

矮人强调道,然后一指那些摆放得有些乱七八糟的盔甲,道:“你们自己选吧!”

丽瑞莎可不知道这盔甲好坏,于是干脆道:“杰卡,你自己选吧!”

反正这装备钱是可以扣出来的,所以丽瑞莎也不介意蒋云自己选。

蒋云这才为难的了,自己可不是真正的剑士,穿那些盔甲别说砍人了,走路都困难,要是自己不选的话,也会让丽瑞莎怀疑,于是假装选,这心里则在盘算怎么过这一关。

走了几步,蒋云不由的停下了自己的脚步,眼睛也被一套盔甲吸引住了,这是一套黑色的盔甲,或者应该算是一套半身甲,和那些把整个人完全包围得密不透风而言,这盔甲就显得简单多了,手臂仅仅过了手肘,腿部仅仅过了膝盖,而身体也仅仅只有上半身,没有腰部,而且上面还装饰银色的花纹。

走近了仔细的一看,这才发现这盔甲非常的薄,厚度仅仅只有那些盔甲的一般而已,用手轻轻的一敲,声音好像也不是完全的钢甲,声音低沉多了,也就是说这材质可能比钢甲软些。

用手试试重量,很轻,就如一件大衣一样。

对于一个战士而言,是不会穿这种盔甲的,如此的薄的盔甲根本就没有什么防护能力,穿和不穿没有任何的区别。

不过这正是蒋云需要的,于是立即问道:“老板,这盔甲怎么卖?”

矮人的这时候也不由的转过头来,红彤彤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惊讶的神色,竟然忘记了喝酒,道:“你要这一套?”

“我就要这一套!”

蒋云点头道,这个时候已经下了决心。

“那么你是魔剑士?”

矮人又问道。

“魔剑士是什么东西?”

蒋云不由的奇怪道,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词语!

矮人现在多少也清楚了蒋云并不是什么魔剑士,于是劝说道:“我看你还是选择另外一套吧,这盔甲并不适合你,你也看得出,这盔甲相比其他的盔甲薄了很多,因为他是为魔剑士打造的,而且这套盔甲好像已经有很多年了,是我爷爷的爷爷传给我爷爷在传给我的,传说上面由水之大精灵柯思蜜儿亲自封印了一个水系魔法在上面,不过这也是传说而已,谁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再说了,也没有人知道咒语!”

“柯思蜜儿?”

蒋云心里不由的一惊,多么熟悉的名字,而在这一瞬间,蒋云顿时也决定了买,于是立即道:“老板,我就要这盔甲了,你开个价吧?”

“你真的要买?”

矮人还是有些不相信。

“我真的要买!”

蒋云点头说道,丝毫没有犹豫。

“一百金币!”

矮人立即说道,这个摆了好久都没有人要的垃圾东西竟然真有人看得起,不卖还等到什么时候。

蒋云扭头看向了丽瑞莎,而丽瑞莎也非常干脆的付了金币,蒋云买什么并不重要。

拿着盔甲进去换上之后这才走了出来,蒋云突然感觉这盔甲实在太合身了,简直就是为自己量身定做,配上长剑,还有点剑士的味道,而且当初耶和华那身黑色的盔甲给蒋云的影响非常深,两个字来形容就是拉风!

在出来的时候蒋云不经意的看了其他的一些商品,在角落发现了一些晶石,仔细一看竟然是上等的风系魔晶石,于是再次问道:“老板,这晶石怎么卖?”

刚刚大赚了一笔的矮人扭头一看,道:“一个金币!”

“一个金币一个?”

蒋云不由的奇道,这可是上等的魔晶石啊,里面蕴含了大量的风魔力,一个金币一个也太便宜了吧!

“不是,是一个金币一口袋!”

矮人非常认真的纠正道。

蒋云一愣,半响,这才道:“我全买了!”

第二十二章 启发

蒋云买了如此一大堆的风习魔晶石这让丽瑞莎多少也有些奇怪,问道:“你买这些干什么?”

这一口袋的风晶石可不少,以至于蒋云不得不把它们装在一个背包里面然后背上,闻言这才道:“我看扔在那里挺可惜的,所以就买了!”

“可惜?”、

丽瑞莎不由的皱皱眉,她是火系法师,火晶石对于她来说是好东西,不过这风晶石那就是垃圾一样,蒋云花了一个金币买了一大堆的垃圾,她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不过反正也是蒋云自己背,所以丽瑞莎也不在意。

但是在蒋云的心里却感觉捡到了宝贝,比利科尔的那些遗著上面,几乎全部都是关系风习魔法和风习魔法阵的,而对于魔法阵而言,蕴含丰富魔力的风晶石那可是核心的魔力提供的材料,就如电池和电动机一样。

现在看到如此多便宜的风晶石,要是不买那要等到什么时候?要知道现在自己可是在逃命,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

现在三人的目标非常的明确,就是朝徘徊森林前进,而这一路上蒋云也非常的积极,当然最主要的是走得越远,这尼古拉斯家的人就越不容易追到自己。

二十天之后,三人抵达了一个叫住维斯的小镇,这里通往徘徊森林最后一个小镇,必须在这里做一些准备,这样才能保证一行人路上必要的消耗。

对于这山林里面旅行几人都没有什么经验,不过一些必要的东西还是知道,比如帐篷,小型的魔法灯等等,准备这些东西没有花费什么时间,镇上的一些小店有专门出售的,可以在一个店里面把需要的都购买齐全,而且蒋云也发现这镇上到处都可以看到那些法师还有战士,对于这个非常偏僻的小镇而言的确显得非常的异常,而且好像对于自己等人一个个都好像有点点敌意一样,不过得知这个小镇是通往徘徊森林主要的道路心里也就释然,所谓同行是冤家,在他们的眼里自己等人就是为了抢他们的生意而来。

不过三人对于此都不怎么在意,买完东西之后,丽瑞莎提议到处走走,两个甘心当绿叶的大老爷们也没有什么意见。

小镇并不大,主要的就是一条街道,出门没有走多远,三人发现这些人好像匆匆忙忙的朝一个地方赶去,于是便也跟了上去,在镇长的东头,在一块空地上,两个男子正在那里对持着,同样白色的盔甲,不过一个双手大剑,一个则是单手剑加盾牌。

“这两个怎么打起来了?”

“好像是为了一个女子决斗吧!”

“那个女人是谁?”

“好像是这镇上最漂亮的女子,号称维斯之花的!”

……

旁边的小声的交谈声蒋云也听在了耳朵里面,四处张望了一下,果然在两个男人决斗的不远处,一个女子正坐在一把椅子上,轻摇罗扇,脸上带着一丝微笑,好像看热闹一样,至于这容貌是还不错,不过相比柯丝蜜儿那种不食人间烟火,蒂娜那种俏丽中英气十足而言还差一些,就连身边这个法师丽瑞莎她也比不上。

不过很显然,她非常满意的看着眼前两个男人的决斗,这也是不少贵族女子的通病,这个时候的风气比想象中还要开放,贵族的美丽的女子无疑是交际花一般的存在,当然也很容易出现那种两个男人喜欢上一个女子的情况,而这时候他们最通常采用方式就是决斗,勇者才能获得女子的芳心,而不少女子也非常享受这种过程,某某人和某某人为了自己决斗很多时候是她们攀比的话题之一。

在蒋云的心里面这就如动物一样,打赢了才有交配权,虽说这个比喻同样非常的粗俗。

“两只傻鸟!”

蒋云小心的低估了一声,这话旁边的丽瑞莎也听见了,转眼看了蒋云一眼,便也不在理会。

而在空地上,两人这时候已经蓄势待发,拿双手大剑的男子这时候大声道:“你真的打算和我决斗,你根本就打不过我!”

“少废话,打过才知道!”

拿盾牌的男子丝毫不示弱,虽说这个头比别人矮了半个头,人也瘦弱些。

“找死!”

拿双手大剑的男子怒道,脚一蹬,整个人就如闪电一样朝对于对手奔去,大剑狠狠的劈了下来。

或许为了在自己心爱的女人目前展示自己实力,原本说应该躲避的他竟然一咬牙硬是用盾牌去阻挡对方大剑,这无疑是一个非常错误的决定,别人双手持剑,狠劈下来那完全是集中了全身的力量,而盾牌不过是单手,而且还没有占据主动,力量上完全就是下风。

蒋云突然回忆起当初自己抵抗耶和华时候情景,好像被一辆拖拉机给撞了,而且眼前这个小子明显和自己一样,不过比自己笨多了,自己去抗那是因为自己不知道,这小子明明知道还去,那纯粹就是吃多了撑着,没事找事!

不过,让人惊讶的事情这时候却突然出现了,只见就在巨剑要劈到盾牌的瞬间,盾牌的前面突然闪过一丝淡蓝色的光芒,接着,巨剑就如砍在了钢铁上一样,被反弹了过来,而那个剑士多少也没有意料到了这一点,整个人急忙后退,脸上涌起一丝红晕,看样子刚才那一反弹他绝对不好受。

“魔法盾!”

周围有人惊呼起来,“难道是魔剑士?”

魔剑士?

蒋云再次听到了这个有些莫名其妙的名词,之前在买盔甲的时候那个矮人也这样问自己,难道说所谓的魔剑士就是这样的?

“他不是什么魔剑士!”

旁边的丽瑞莎有些不屑的说道,“他手上的盾牌有些特别,应该属于魔法盾牌,在里面装了一个水盾,能完全抵消敌人一次全力的攻击并给予反弹!”

“在盾牌里面装一个魔法?”

蒋云立即听出了这话中的关键词语,突然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当初柯思蜜儿给了自己一副手套,而在那手套里面同样装了两个魔法。而眼前这个剑士也一样,也就是说,在武器,盾牌里面都可以预装一个魔法,而这这魔法的容器便是魔法阵,而利用魔法阵激发魔法基本上属于那种一次性的东西,但是却可以瞬发,让人防不胜防!

而自己可是雕刻师,雕刻魔法阵那可是小菜一叠,要是自己给自己弄几个魔法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