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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魔倾城录-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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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迦必须回凤凰城送信,降魔军统帅权委托给龙之介。神鹰、卧虎、秘蝶分别由那罗延、阿淳、欧姆·培基和破戒那迦执掌。
叶府大小事务有雷烽总管,三堂由无痕月、红线儿小夫妻负责打理,可谓万无一失了。
临行之日,先后有三位客人来访。
无心公主与红线儿夫人不约而同的选中倾城为信使,不过后者是寄给母亲青雀夫人的报安信,前者却是羞羞答答的准情书。
红线儿要求倾城求助生母于覆巢之下,无心则希望他能从易少帅那里带回哪怕只言片语的慰藉。
倾城拍着胸膛答应了,心里却暗自叫苦:我这可是上前线打仗,不是旅游观光啊……
最后一位来访者是艾尔将军,他带来了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倾城还当是秘法兵书,打开一看才晓得是花名册。
「将军,这是……」
「独立军团百夫长以上军官的名单,君上就在出征前背下来吧。」
「啊?背这干啥!」
艾尔笑吟吟的道:「认识认识。」
「一千多位大小军官,面也没见过,一晚上,我哪记得住?将军,您可真会开玩笑──」
「君上,我可没有开玩笑!驭军妙法尽在这小小一本花名册中,此次北伐,君上若能识遍军中将校,那可比熟读兵书百卷更有用呢。」艾尔笑道。
倾城恍然大悟,忙深施一礼:「多谢将军指点,在下受教了。」
当下挑灯夜读,把那花名单牢牢记在心中。
小迦见他背得辛苦,心疼的劝道:「主人呀,小迦帮你背一半可好?」
惹得倾城忍俊不禁,不胜怜爱的道:「睡你的去,别瞎操心。」
第二天在校场,陛下登台拜将,三军誓师,饮罢出征酒,二十万大军开拔,直取塞北。
行军之前,艾尔领着各路校官一一拜见倾城。他本已熟读花名册,今次与真人两相对证,印象更加深刻,便是乱军丛中,也能一眼认出,毫厘不爽。
身处大军之中,兵识将易,将寻兵难,更何况他又是不谙军事的新丁。亏得艾尔苦心,倾城很快就与军中将官打成一片,也在军事会议中崭露头角,威信与统率力逐步建立起来,成为官兵心目中的军师级人物,而非空架子监军了。
近一个月的行军途中,艾尔把自己多年征战总结的战术、战略,统兵、赏罚经验倾囊相授。
倾城虚心学习,再加上本就聪明绝顶,很快就对用兵之道有了全新的理解。所缺少的只是实战指挥经验罢了。艾尔治军极严,功必赏,过必究,令行禁止,军纪严明。大军过境,竟无一人扰民,一骑践踏农田,可谓罕见了。
艾尔将军平素衣食起居,皆与官兵一般无二,每日宿营后必亲自视察慰问,但上下级礼防甚严,绝不容许属下因亲而狎,目无长官。倾城对他的一言一行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中,取其之长,补己之短。
连日行军,就在人马都已备感困顿之时,边塞要冲──飞雁先出现在荒原尽处,仿佛一只紧攥的巨拳,伸向铅色苍穹,两侧陡峭的山崖,宛如坚实有力的臂膀,稳稳支撑着高耸的雄关。
战鼓擂响,号角齐鸣,当绯红色的信号炮射向天空后,艾尔下令全军待机。
那海盐般银亮、细腻的流沙,以飞雁关为中枢,显现出模糊、朦胧的轮廓,等倾城定睛看时,那水银般的流体已经扩散开来,呈半月型浮动在广袤的荒原上,以惊人的速度向独立军团席卷而来。
沉闷的暴鸣声,犹如奔腾而至的海潮,由细微到几不可闻,渐变宏大,那气势之大,有如惊涛拍岸,声震四野,浑如雷雨忽临。
当正午盛大的阳光把那一线银芒由地平线处推演出来时,寒光刺痛了战士的眼。
「将军,这是──」
「马蹄声──重骑兵军团行军的马蹄声。」四十四岁的大胡子,独立军团副将宫奇低声告诉他。
「那光又是?」
「镜铠,是凤翔骑士团的镜铠。君上,请闭上眼,小心反光刺伤眼。」
原来,这就是凤翔骑士团。当倾城惊异于这支风驰电掣般出现在自己面前、人马皆挂镀银战铠,战士清一色持马刀,执钢枪,恍若天兵天将般的重型骑兵部队时,艾尔将军笑道:「下马吧,老弟!快来认识一下我们的巾帼纳兰婉容!」
孔雀历一百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七日,「飞天眼镜蛇」独立军团,与第一军第二独立军团女将军纳兰婉容统率的凤翔骑士团会师,进驻飞雁关。百里之外,正是乌鸦领重镇黑风城。
此时此刻,银铠红袍,以冷艳著称的凤翔将军纳兰婉容,向着迎面走来的倾城露出冰清玉洁的笑颜。
倾城看呆了,不禁因为纳兰的笑容,更因为心底那丝温暖的熟稔,恍惚间有一轮红日自眼睑之间跃起。
艾尔见状笑道:「怎么,君上迷上纳兰了?她可是有名的千金难买一笑哩。」
倾城望着纳兰,叹道:「您不知道吗?那可是曙光天女的笑容啊。」
部队进驻飞雁关后,纳兰婉容邀艾尔、倾城、宫奇及其他一干高级将领来到提督府歇息,府内早备好了酒宴,专为一行人接风洗尘。
宾主入座,纳兰将主人之位让给艾尔,说:「纳兰年少德薄,此次北伐军务,还请将军为魁首。」
艾尔也不客气,从容入座。对倾城说:「纳兰将军是帝国少壮四名将中唯一的巾帼英雄,便是在全四神,也找不出几个如此出色的大将,婉容今天让帅印给我,就是逼我这把懒散惯的老骨头卖命,君上你评评理,这丫头狡不狡猾?」
倾城忍俊不禁,再看纳兰,似笑非笑,正襟危坐,举止间自有一种恢恢浩荡的大将风度。与水月相比,她少了那份藐视天地的狂气,却多了三分沉着。至于容貌,倒是一般的水清木华、端庄秀丽。
倾城不由得想,若是纳兰早生五年,能在水月麾下效命,第二军就不是恶魔军,而是红粉娇娃军团了。
想到这儿,不禁失笑,忽觉得气氛有异,举目环顾,众人竟都放下杯盏,或挟了一箸菜,方送到嘴边儿,却像中了正身法似的僵住,十几双眼睛,不约而同的凝在倾城脸上,出了神儿。
即便恬静的纳兰,也忍不住投来惊讶的一瞥,倒是艾尔看惯了他魅惑众生的笑靥,稳稳的自斟自饮。
「君上,您笑得可真媚。」
「末将都看傻了!」宫奇叹道。
「依我看,只要君上肯上沙场,这仗就不用打啦,只需笑上一笑,管保叛军土崩瓦解……」
众人哈哈大笑,纳兰起身劝酒。
酒过三巡,斥候来报,「黑风城内新近驻进一支援兵,看旗号,似是叛将奥兰多长子李华的部队。」
纳兰刚才已经解说过,前方三百里外的黑风城,是乌鸦领的边防重镇,地势险要,兵精将广,粮草充足,易守难攻。
原为敌将萨摩尔把守,此将骁勇善战,每每上阵一马当先,善使一杆长枪,人称伏虎太岁,死在他手上的帝国将校不可计数。
萨摩尔麾下有精兵三万,守在黑风城,实乃北伐路上一大障碍。如今乌鸦领大公子李华又引军三万来援,更加难以攻克。
艾尔问道:「纳兰将军可曾与萨摩尔对阵?胜负如何?」
「四度交手,侥幸未败。虽未能夺取黑风城,但从去年开始,萨摩尔便已经不敢再出城应战。」
「此将性情如何?」
「表面看来骄狂暴躁,其实精明得很。」
「李华又如何?」
「一介纨裤子弟!与其弟莫里森皆是纸上谈兵之徒,家传武艺倒有些可观之处,可惜为人轻浮,不是带兵的材料。」顿了一顿,纳兰反问:「将军可是想行引蛇出洞之计?」
艾尔颔首微笑。
倾城忍不住插嘴:「在下以为,此计恐怕不可行。」
众将官的目光再次集中到他身上,艾尔奇道:「君上认为不妥,理由何在?」
「敌弱我强,怎肯轻易出击?」倾城又道,「而且萨摩尔屡次败于纳兰将军手下,自然心有余悸,再加上将军您更是天下名将,他们如何敢轻敌?」
艾尔一笑,道:「敌将不敢,我们只好送他个胆子了。此次出师,少君可还记得我军打的是什么旗号?」
倾城向门外瞟了一眼,登时目瞪口呆──那迎风招展的帅旗上,竟写着「叶」字!
帝都至乌鸦领,数千里行军,独立军团就一直打着「天香君」的旗号。来到飞雁关,边塞的军卒、百姓,都以为领军统帅就是他叶少君呢!
这消息传到黑风城内,奥兰多等人会作出怎样的判断,不言而喻。
这招「扮猪吃老虎」的战术,竟从离京之日就已布下,倾城不得不对艾尔将军的机心深感叹服。虽然知道自己成了这场战役的「猪帅」,却没有丝毫的不高兴。相反,倾城还很感激──这是艾尔有意成全,给他立军功的机会。果然不出所料,接风宴罢,艾尔升帐,传令下来,命倾城领先锋印,引五千兵马,攻打黑风城。
倾城接了军令,却不肯走,望着艾尔发呆。
「将军,行军布阵我一窍不通。」
「要的就是你不通,下去吧!」艾尔一挥手,倾城被撵出帐外。
施施然来到校场,倾城揣着军令去找宫奇,请他帮自己抓出五千骑兵来──反正打不赢,骑兵嘛,逃得快些。宫奇笑着照办了。
倾城点起兵马,到了军前,召集一千百夫长,围成一个圈,跟大家胡侃。
「哎,张三,李四,你们哥俩长得真像!」
「王五,今晚出战,你害不害怕呀?」
「不怕,好样的!」
「什么?赵九,你说啥?本先锋怕不怕?呸,你看我像害怕的样子吗?」
「嗯?为什么哆嗦,呃……哈哈,塞北的天气可真冷啊。」
「啊?王八!你真看到我出汗了?王八呀王八,你老兄果然好眼力。啊,今晚的月亮好圆哪……」
……
一千将校见这位贵族出身、权倾一时的美少年将军,非但一点架子没有,且对自家姓名耳熟能详,不禁备感亲切。
「少君,该出征了。」
「宫奇老哥,我根本不会带兵,你来领军可好?」
「少君有令,本当效犬马之劳,无奈军令难违,另有要务在身……」
「好啦好啦,胆小鬼──别让我再看见你!」
撵走宫奇,倾城对一干军官说:「排兵布阵,我不在行,索性布个『乱阵』吧!把队行通通打散──旗帜、号角、战鼓也不需要那么多,丢掉一半,天这么热,大家不要挤在一起。好,开拔!」
五千杂牌军嘻嘻哈哈的出了校场。
宫奇见他如此乱来,刚想劝阻,却见纳兰飞骑而来,翻身下马,冲倾城一拱手,沉声道:「启禀君上,元帅大人有密函在此。」
倾城拆开一看,不由得莞尔一笑,最后一丝担心也消除了。
五千大军浩浩荡荡开到前线,倾城举目远眺,时近黄昏,红日西沉,黑风城龙盘虎踞,八面嵯峨,四围险峻,果然是易守难攻的天堑雄关。
倾城下令安营扎寨,在纳兰及五名千夫长簇拥下,来到城前,派人叫阵。
城上早有人报与李华、萨摩尔。两人联袂登上城头,见帝国军乱如一盘散沙,士卒三五成群,衣甲不整,浑无半点规矩。一问斥候,才晓得领君来犯的竟是个姓叶的少年文官。
李华当下就要出城,萨摩尔劝道:「恐怕有诈。」
李华冷笑道:「此时不战,军功不是都叫别人抢了?我堂堂世子脸上无光,将军你也不好看!再者说,那叶小子行军布阵毫无半点章法,定是脓包一个,怕他何来!」说罢不听萨摩尔劝告,点了一万兵马出城应战。
发兵排开阵势,李华催马上前,只见对面帅旗下,一少女端坐汗血宝马,银铠红袍,英姿飒爽,真是花容月貌,秀美绝伦。不由一呆,催马上前,细一打量,更是惊为天人。正叹为观止,却见那少女高举军刀指着他鼻子问:「喂,你是谁呀?」
李华吓了一跳,两军阵前,可还是头一次见人这么叫阵。
吞了口唾沫,李华大声道:「我乃乌鸦领少主、上将军,『银枪太保』李华·古利乌斯是也!」
「哦,原来是乌鸦大少呀!」少女满不在乎的摆摆手,说:「我不高兴欺负你,回去换个本领大的来。」
李华勃然大怒,喊道:「纳兰婉容,本少爷不与你啰嗦,快叫叶小子出阵!」
「纳兰?我是纳兰?」那少女不理李华,扭头对身旁一位同色银铠红袍打扮的白马将军笑道:「你说那家伙好不好笑?他把我当成你啦!」
「君上息怒,可要末将割了他那胡言乱语的舌头?」骑士掀起银面罩,竟也是位漂亮姑娘。
李华恍然大悟,那帅旗下的美少女,原来正是名满帝都的天香君叶倾城。
他不辨雌雄,反倒恼羞成怒,当下轻浮的一笑,扬声道:「君上艳名远播,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君上可有姐妹?不如嫁给本公子为妾,咱俩也攀一门亲家!」
说罢旁若无人的大笑起来,忽听副将惊呼:「少主小心!」
一人一骑仿佛乌云蔽日般冲到近前,弯刀寒光夺目,直取李华咽喉!
仓促间招架不住,李华低头闪避,只听铛的一声,头皮一凉,热辣辣的液体顺着耳根子流下来,若非他躲得快,一刀两断的就不止头盔了。
纳兰婉容一击不中,再次催马上前。
「好歹毒的婆娘!」李华稳住战马,也咬牙切齿的挺枪迎上。
纳兰气他口无遮拦,一心替倾城出气,出手毫不留情,弯刀藉战马冲力凌空劈斩,仿佛道道撕裂苍穹的电光,招招夺命。
李华原本实力不及纳兰,再兼惊魂未定,越发相形见绌了。战了几个回合,备感吃力,暗道不妙,勒转马头败下阵来。
见纳兰追来,心中暗喜,出其不意,猛然回头打出一支袖箭!只听噗的一声,纳兰仰面栽倒,两军士卒见她中计,皆齐声惊呼。
李华狂喜,方要说几句场面话夸耀一番,忽见纳兰翻身坐起,贝齿尚咬着那枚袖箭。
「还你一箭!」轻叱声中,纳兰拈弓搭箭,破空射来。
李华亡魂顿冒,一骨碌翻下马背,却又不见有箭射来,却听见对面阵中军士哈哈大笑。原来纳兰那一箭,只是拉得空弦,并没真射。就是这般,也把李华吓成惊弓之鸟了。
李华恼羞成怒,早把萨摩尔的叮嘱抛到九霄云外,下令全军冲杀。
两军甫一接触,厮杀得难解难分。倾城军寡不敌众,渐渐呈现败相。见火候已到,便下令退军,落荒而逃。
李华见敌军溃退,心中大喜,忙下令擂鼓,冲锋。生擒敌将叶倾城、纳兰婉容者赏千金、封将军。城内的萨摩尔见李华轻敌冒进,放心不下,忙也带了本部兵马接应,只留下一副将守城。
再说李华穷追不舍,不知不觉间来到山南,却见倾城败军逃进一处谷道,旋即不见了踪影。忙勒住缰绳四处一看,不由得大惊失色。只见两侧高山陡峭,密林丛生,己军身陷山谷之中,前方仅有一条羊肠小道,通往幽深之地,好不险恶!若是敌军埋伏下一支兵马……
方兴起不祥的念头,忽听头上三声炮响,杀声震天,数不尽的帝国战士出现在两侧高崖上,人人手执硬弓,滚木、巨石齐备。为首一员大将,生得甚是魁梧,身披玄色战炮,手执大铁戟,乃是独立军团副帅、帝国从二品大将宫奇,原来他早就得了艾尔将军的指点,在此设下埋伏,恭候多时了。
又是一迭声的战鼓传来,前方旌旗密布,一千白马银铠、左手持盾、右手执重剑的近卫骑兵,众星捧月般簇拥着一位少年将军登上山来。人如玉、马如龙,高踞峰顶,风华绝代,正是刚刚诈败的倾城。
「李华公子,你已穷途末路,还不快下马投降!」
「去你妈的!给我冲!」
冲山上啐了一口,李华掉转战马,引军向谷外冲去。哪知此地名为「葫芦谷」,两头紧中间宽,最是兵家险地。初时追杀尚不留意,这一败退,才发现谷道狭窄难以通行。
李华部队兵败如山倒,人人争先恐后的逃命,登时卡在谷口,乱糟糟一团,进退两难。又听山上一串金鸣鼓响,旋即箭如雨下,军兵死伤无数。
接着就是滚木巨石落将下来,砸得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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