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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与剑-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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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出去的帽子下面,是一头乌黑的青丝,以及一张脏兮兮的脸,不过在面颊上的污垢之下,似乎是一张满清秀的脸。

  这下她不乱捅了,也傻了,楞楞地看着眼前的男人,那眼神好像能吃人一样,看得乱糟糟全身直发毛。然后她的眼神忽地灵动了起来,眼珠转啊转,似乎在盘算什么阴谋一样。

  随后,她的脸色突然从乌云密布变成阳光灿烂,满脸好像能发出和煦的光来,转变之快令人乍舌,并对他说:“那好,我就不杀你了,但是你要补偿我。”说完还露出一个非常可爱的笑容。

  这下乱糟糟害怕了。要杀要剐他都无所畏惧,但就怕来软的。尤其还是个满可爱的女孩子来这套,他不禁咽了一下口水。

  “那……你要我怎么样?先说好啊,我可没钱娶你,而且我还不认识你呢,不能以身相许。”这话也开始说得乱糟糟了……

  “呸!谁要你娶!野猴子。想娶姑娘我这样的,起码也得玉树临风,才高八斗,家财万贯的。就你?下辈子都别想!”这姑娘气得几乎把刚才想的东西全忘了。

  “哎呀,都胡扯什么,说正格的,补偿!”她终于回过神来了。“做为冒犯我的赔罪,你……要做我的保镖!”

  “啊?什么?保镖?就你一个小偷还需要保镖?你要改行做强盗吗?乱扯。”刚改名为野猴子的男人觉得这事简直莫名其妙。“既然不要我以身相许,那我走了。以后有机会再赔罪吧。”他转身要走,因为他觉得这事实在不靠谱,并且……主要是肚子实在是饿得厉害了,他已经想吃人了。

  “站住!回来!”这种无力的声音并没能叫住他,然而下一句却让他嗖地一下转回身来。“我管你吃饭!”

  这句话实在太有杀伤力了,杀得他丢盔弃甲,一败涂地啊。只见他几乎以眼睛看不清速度转回身来,并且马上在小姑娘面前挤出他自认最好看的笑容来:“那好吧~我们先去吃饭~”

  “呃~~真可怕~~”姑娘被他的笑给恶心坏了。“好吧,先带你去吃饭。但提前说好哦,吃完不准跑!以后要老老实实地做我的保镖。只要听话,以后我会一直管你伙食的。”

  “好吧好吧,先说吃饭的地方在哪?”饿得真像一只野猴子的家伙急得抓耳挠腮的。

  “在那边啦,跟我走。”即将成为雇主的小姑娘还是满开心的。她边走边跟刚雇来的保镖问道:“对了,你叫什么啊?我总不能不知道我保镖的名字吧。”

  野猴子难得地严肃了一下,回答道:“我叫红火,红红火火的红火。”

  “啊?这是什么怪名字?为什么取这么个怪名字?”雇主很奇怪。

  红火仰着头回答:“因为我家老头子以前经常在过年的时候喜欢对所有人说:大家来红红火火过大年啊。总是把红红火火这几个字挂在嘴边,于是我就给自己起名叫红火了,而且这名字不是听起来很威风吗?”

  “哪里威风了……你家老头子没给你取过名字吗?还得你自己取名字啊?”

  “我家老头子不是我爹,我是他从山里捡回来的,我没名没姓当然自己取了。”

  “那你姓什么啊?”

  红火略为思考了一下,随即回答道:“我姓赵吧。”

  “还吧?怎么姓赵还得吧啊?”显得很八婆的雇主明显对这个答案不是很满意。

  “要你管,我爱姓什么姓什么!赶快走啊,我真的要饿死了!”说这话的同时,赵红火的肚子也非常配合地叫了起来,看来真的是饿极了。

  “好吧好吧,就去前面那店小酒楼吧。哎对了,我叫艾春华,你记住了哦,这可是你雇主的名字啊。”小姑娘终于愿意自报家门了。

  “别废话了,快去吃饭~~~”红火完全不把雇主的名字放在心上,飞速向酒楼跑去。 。。

第三章 奇妙的协定
第一卷 有缘来相会

  第三章 奇妙的协定

  红火急急忙忙地向酒楼跑去,艾春华倒是不紧不慢地走着,她一边用腰间系着的小皮袋里倒出来的水擦洗着脸上的污垢,一边调笑地想着:‘哼,我不给你钱,你就这身要饭的打扮过去点菜,谁会理你啊。’

  冲到酒楼门口的红火正准备一只脚踏进去,却突然停了下来。从里面走出来两个人自他身边而过,也停了一下。三个人都没有说话,但都感觉到了对方身上那种熟悉的气息。这种气息是来自于骨子深处的,是从无数次撕杀与搏斗中锻炼出来的,一般人绝不对有这种感觉。

  走出来的两人回头看了一眼红火,其中一个细长脸且长得很好看的男人对他笑了一下,然后与旁边的方脸汉子一起走出了酒楼,并与春华也擦肩而过。

  春华只是看了一眼那两个人,就赶了上来,对红火问道:“怎么了你?不吃饭啦?为什么站在门口啊?是不是身上没钱不敢进去啊?哈~”

  红火转过身来,撇着嘴角看着那两人离去的方向说道:“刚才那两个人,很强,尤其那个娘娘腔,也许不会比我差。他们是什么来路?”

  “哎!你管他什么来路,跟咱们没关系,你到底要不要吃饭?不吃我走啦!”春华似乎对他说的完全不感兴趣。

  “吃吃吃!当然要吃!伙计!拿饭菜来!要十个人的量!”红火一屁股坐到了饭桌前,虽然对刚才的两个人感到有点奇怪,但饿字当头,也先管不了那么多了,填饱五脏庙才是眼前最需要解决的事情。

  走出酒楼的程重对叶天克说道:“刚才那位猴子兄怎么样?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这人很强,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不是一般武人能够比得了的,好像有点浑然天成的味道。如果不是现在有要事在身,也许跟他切磋一下也许会是件愉快的事情。”叶天克不自觉地在脸上表现出一种兴奋来。

  程重在心里哼了一下,有点发怵地看着叶天克脸上的表情。

  坐在酒楼里大吃大喝的二人并没有把刚才碰到程重和叶天克的事放在心上,正在专心致致地扫荡桌上的美食。艾春华是个姑娘家,吃几口就饱了,但是赵红火的胃口绝对称得上恐怖二字,只见他以风卷残云之势扫掉一盘又一盘的食物,并且还在跟伙计要菜加饭,那气势当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啊。

  忍受着周围人的异样眼光和店小二的咧嘴的表情,春华有些受不了了:“我说,你上辈子是饿死鬼托生吧?哪有人吃这么多的?还有,你有用牙嚼吗?怎么吃饭用吞的?”

  刚把一盘子肉扫光的红火嘴里含糊不清地回答:“我两天没吃到饭了,这一路从绍兴走到杭州,路上连个野食都没得打,当然会吃得多点了。”说罢,摞到跟他脑袋一边高的盘子塔上又加了一个。

  ‘哎……我是不是请错保镖了……就这样的吃法,没找到哥哥,我就会被他吃穷的。’春华有些感到后悔了。

  “你放心吧,我平时不会吃这么多的,这是特殊情况。”还在狂吃的大胃王居然还要辩解,只是可信度似乎十分低。

  在把眼前的盘子清空后,红火终于停了下来:“呼,吃得好爽。很久没有吃这么饱了。”他还舒坦地伸了个懒腰。

  “你要我当你的保镖,具体是要干什么呢?不可能让我陪你做小偷吧?哎?你洗过脸了?”刚才只顾着狂吃的饭桶才刚转过脸来看他的雇主,似乎有些惊讶。

  洗去污垢的脸上显现出一股清秀的气息,柳叶弯眉、明眸皓齿、脸上有种清新健康的感觉。但马上这股气息就被得意的市井式笑容给取代了。“那当然,姑娘我可是天生丽质呢,呵呵呵。要不是为了隐藏起来好打探哥哥的消息,我才不会这么作践自己呢。”看到红火的反应,春华有些自满,有点飘飘然。

  “你做我的保镖,主要任务就是陪我去找我的哥哥,小时候我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含辛茹苦地把我们养大,但他几年前离开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我母亲因为担心他而病倒,去年去世了。所以我想找到哥哥,问问他为什么离家出走,为什么不愿意回来。”春华收起了刚才的笑容,很认真地对红火说着。“我在杭州城混进金沙帮做小偷也是为了有机会寻找哥哥的消息,因为金沙帮在本地非常有势力,打探消息比较方便,尤其是前几个月那个副帮主来了之后,帮派的势力似乎又扩大了很多。不过呢,我在这里待了半年多了,也没有什么线索,我准备离开杭州了,现在市道不是太安稳,所以你要做为保镖保护我一路上的安全,就是这样喽。”

  “哼哼,那你就不怕我吃了你吗?”红火不怀好意地笑了两下。

  “一开始,你没有强抢我的钱,然后逃跑时带我一起跑,冒犯我之后还知道道歉赔罪,可以看出你不是个大奸大恶之人,而且你没钱吃饭也不会去偷去抢,顶多吓唬我一下,证明你是个明事理的人。”春华的眼里开始闪精光,自以为是地在那推断着。“而且你需要有人管你吃饭,而姑娘我还是有点积蓄的,能管你吃很长时间了。怎么样啊。都明白了吧?”

  红火暂时性地陷入了思考之中:‘老头子以前总告诉我说不能强取豪夺或是小偷小摸,做人要明辨事非之类的啰嗦话,没想到在这派上用场了。不过呢,我找了好几年杀老头子的凶手了,还是没点头绪。”瞥了一眼艾春华后继续想:“要不然就跟这个小丫头结个伴一起上路,也好过自己闷头找这么无聊。而且看她对于搜集情报这种事好像满有经验,似乎比我强点,也许会有所帮助,就这样了。’

  想到这红火抬起头来对春华说道:“好吧,我会跟你一起上路找哥哥,并且保护你的安全,做为酬劳,你要管我吃饭,还有,要帮我找杀我家老头子的凶手。”

  “啊?找凶手?你都这么厉害了,你家老头子岂不是更强?那能杀你家老头子的不就是很厉害的武林高手了?这太危险了吧?回头找到了人家连我一起灭口?这样算来我很不值啊。不要啊~”春华居然从一句话就推理出很多东西来,看来还真是聪明伶俐得紧。

  “我只是让你帮我找,只要有点线索我就自己去跟,找到人我去找他拼命,不会连累到你的,你担心什么,我说过我会做你的保镖难道是瞎扯吗,让你被人灭了口那我岂不是太不称职?”被人轻视的保镖有些不满。

  面对红火愤愤不平的辩解,鬼精灵的春华也开始打起了小算盘:‘嗯,本来我看他身手这么好,人又好像傻呼呼的才打他的主意,没想到他居然还有个血海深仇要报,杀他家老头子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万一是个武功高手或是势力很大的人那我岂不是惨了?可是,这么能打又愿意当我保镖的人去哪还能再找一个?根本不可能嘛。要不这样,我先答应下来,让他一路上先保我安全,然后有机会的话帮他打探一下,如果对方真的是我惹不起的人我就马上跑呗~’

  “那好吧,咱们就这么说定了,你做我的保镖,一定要保我安全。我做为你的雇主,管你吃喝,也顺便帮你打探一下你要找的人,但是如果对方势力很大或者比你更厉害,我……就自己先跑啊……你不能拖累到我。”春华说出这番话来即是做出了她的决定。

  “哼,知道啦,雇主。”红火似乎也对这个协定很满意,至少这小姑娘没有阳奉阴违,有什么说什么。

  “那,咱们下一步要干什么?马上离开杭州城吗?”

  “不,我要先去跟这大半年在金沙帮一直罩着我的刘堂主道别,老刘对我可好了,我刚来杭州时举目皆空的,想进金沙帮又没有门路,是他收留了我,又给我饭吃,让我进了金沙帮,虽然一直受他帮助,但我始终没让他知道我是女孩子,也没跟他说过实话,要是就这么走了就太对不起他了,我得去跟他道个别,感谢一下。不然走得不安心啊。”看来春华不仅人聪明,而且心眼还满厚道。这些话在红火听起来也是很受用的,知恩图报这种美德在哪里都是会被人喜欢的。

  “那好吧,咱们一会儿就去找你说的那个什么刘堂主吧。然后就可以上路了。”红火说着话突然觉得身后有些寒意,“什么人!”惊觉的他猛然转过身来并带着风声地打出左拳。

  “啊!!不要打我啊!!”拳头在店小二的面前停下来的时候把他吓得大叫起来。

  “我只是看你们像是要走的样子,就想跟你们要饭钱啊。看你们俩穿得这么破,不会吃霸王餐吧~~”店小二说这话的同时心里也在打鼓,他怕这长得跟野人一样的家伙拔腿就跑,他可是追不上啊,老板会骂的。

  “唉!”两人同时低下了头。春华掏钱出来付了帐,然后在众人注视的目光中赶紧跑出酒楼,丢人啊。红火倒是满不在乎地跟在后面慢悠悠地走,还叼着根牙签,似乎久经此类场面了,看来二人前途未卜啊。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四章 黑夜的双人
第一卷 有缘来相会

  第四章 黑夜的双人

  程重与叶天克经过多日在杭州城的打探消息,渐渐地了解了金沙帮现在的组织结构以及权力分配。明面上的帮派大事由帮主胡天霸策划决定,但实际上所有事务无论大小,决策中都有他们这次的目标,也就是金沙帮副帮主于全联的参与。

  于全联此人曾是京师中最大的帮派飞蛇帮帮主,从小习得了一身武艺,还颇有几分才学,年轻时居然还考中过秀才。但其人自幼混迹于市井之中,与众多泼皮无赖打混在一起,形成了黑道至尊的不正常心理,随后在考中秀才之后没有继续考举人进而走进仕途,而是成立了飞蛇帮,成为了京师中众多地下势力的一支。在飞蛇帮十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历经血雨腥风,权谋相斗,吞并众多小帮派,终成京城帮派之首。

  在称霸京师地下势力之后,于全联又开始通过贿赂官员,打压异已等血腥手段妄图控制黑白两道,但却在无意中得罪到了一位朝中大臣,结果被东厂派出的番子和刑部捕快联手将帮派灭掉,于全联被捉之后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在押运路上跑了出来,逃出了京师,随后来到杭州,通过他的狡猾诡诈并化名于复飞混进了金沙帮。

  金沙帮中现在上上下下都由于复飞直接或间接地控制着,帮中结构由雷、风、火三堂组成,其中雷堂和火堂的堂主已经被他用尽各种手段控制住,只有风堂堂主刘振风是个例外。

  刘振风此人,早年是和胡天霸一同建立起金沙帮的*,为人忠厚义气,深得帮派中人的敬重。一开始对这个叫于复飞的人就有些看不顺眼,总觉得此人来路不明,心思狡诈,怕他另有图谋,于是曾多次向帮主进言要提防。

  但胡天霸早已被于复飞的三寸不烂之舌忽悠得不分东西南北,而且于复飞还多次为他出谋划策,帮助金沙帮在杭州城扩展了很多势力,这也让他更加信任这个来路不明的“好师爷”。

  此时程重和叶天克二人正在去刘振风家的路上,他们想通过刘振风联系到胡天霸,然后直接把于全联的底细兜出来,借金沙帮的刀来斩除这条毒蛇。因为于全联在京师的官员中还有依仗所在,刑部并不想公然出面缉拿他,不然会牵扯甚广。

  “刘振风此人,为人很讲义气,深得金沙帮上上下下的敬重,就算是于全联也不敢拿他怎么样。还有最近跟西华帮的交锋中姓于的倒是一反常态躲在后面,不过倒是依然玩出了很多鬼把戏,把对手搞得很是狼狈,咱们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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