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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有千千劫v-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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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走——”
从山上传来一声大吼,似乎是人拼尽全力所发出的声音,竟有些震天动地的气势。
“山上、有什么?”逸梦迟疑着问,脚步却未移动,她再不要那么冲动了。
楚云歌把霍老带出来了却也不管他,任他在一旁站着,看了看逸梦想要去却又犹疑的模样觉得好笑,说:“想要去就去好了,有我们护着你,还怕什么?”
逸梦得了楚云歌一句话,脸上已有喜色,再看一眼天黎,看到他轻轻点头,这才向山上冲去,楚云歌含笑跟上,天黎悄声对他道:“你这会可是说错了,咱们未必能够护她周全,如果是… …”
楚云歌听了,面色也是一变,他倒是大意了,魔君现世,如果山上那个是魔君的话,去了岂不是送死?想到这里,呼吸一窒。再看逸梦的人影早已远去,也顾不上阻拦,只能速度更快地跟上,也好有事时相护。
逸梦全没有察觉身后人这些小动作,她倒也没有莽撞,看到了那红柱时诧异之余也多了谨慎,小心翼翼地靠近,只可惜,当她认出倒在地上的一人是方学明的时候,“小舅舅”已经脱口而出,人也如离弦之箭飞射而出。
方学明脸色灰白,胸口上尽是血色,也不知道是吐出的血,还是那血迹下就有伤口,逸梦顾不上旁的,发现他还有一息尚存,急忙为他止血续命。
“… …救… …夜… …”方学明眸中还有几分清醒,嘴唇蠕动,声音却是含混的。
“也许他说的是那个人。”指了指附近那个同样仅存一线生机的男子,天黎的表情有些意外,“竟然以凡人之躯坚持到如此程度。还真是了不得!”
“废话不要那么多,带上人先走!”楚云歌警惕地看了一眼那已经显出人形的红影,急忙吩咐着,同时一把拉起了方学明,夹在胳膊下。
天黎扫了一眼红影,也知道事态紧急,闭口不言,学着楚云歌的样子把那个半死不活的人也夹在腋下。
“呃… …”看到两人好似夹公文包一样的做法,逸梦不合时宜地感觉到了喜感,想要说些什么,张了张嘴又闭上,算了,人没事就好,总不能让他们公主抱吧,想也知道不太可能,而,如果那样的话,估计更有喜感!
想到了某些腐女最爱的漫画,逸梦狠狠地打了个寒颤,还是不要了吧!
三道身影来去匆匆,压根儿不去触碰红影丝毫,倒也做到了全身而退。
在他们走了不到一刻之后,红影再次起了变化,一点点清晰的人脸露了出来,似乎是陈老,但却年轻了许多,没有了眼角的皱纹嘴角的笑纹,连眼光都不一样了,充满了邪魅的味道。包裹在布衣下的精壮身躯,充满了力量的感觉,肆意飞舞的黑发张扬着属于魔的不羁。
“… …终于可以… …重见天日了… …”充满叹息的一句话用磁性的嗓音说出,仰头直视阳光的眼明亮逼人,复杂的眸光划过,万千感慨都溶于无声… …
九华山上发生的事情不到下午就传遍了山下小镇,坊市中自然也得了消息。
“谢谢你了,柳洋,若不是你,这伤还不知道要怎么治哪!”逸梦诚恳地说着,倒把面前的少年说得不好意思起来。
柳洋挠挠头,爽朗一笑,说:“是朋友就不用说什么谢不谢的,你能够想到找我帮忙,我就万分荣幸了!”
方学明的伤很重,他的那个同伴也不好过,当然,那种程度的伤修仙者不是不能够治,天黎至少都有十种方法可以医治,但最关键的一味药材因为太过便宜常见,他们三人竟是谁也没有。
为此,也只能够求助于柳洋了。逸梦当即想到了曾和杨济来过的那个坊市,好在她还记得模糊的地址。到了附近发了传声符就找到了人,柳洋又是个热心肠的,当下便找齐了药材,让逸梦好生感激。
“哼。”天黎走进来看到这两人一个傻笑着油嘴滑舌,一个绽放着纯真笑意,心中登时不悦,冷哼一声,瞥了一眼柳洋,对逸梦道:“那人快要醒了,你不过去看看吗?”
柳洋被那一眼看得胆战心惊,觉得莫大的威压都在那一眼之中。冷汗直冒,听得此言,急忙说:“那逸梦你就快去看看吧,我先回了,爷爷还找我哪!”话音落地,人就绕过天黎迅速跑走了,比耗子见了猫跑得还快。
逸梦哭笑不得地看了看天黎,是不是他天生就和柳洋磁场不合啊,明明平时他也挺爱说笑的,怎么就偏偏和那个同样爱说爱闹的柳洋说不到一起去呢?
“嗯,我去看看。”逸梦说着就往隔壁去了,没有要求天黎一起是因为她知道天黎不喜欢自己救人,而他最近的脸色不好估计也是这个缘故,自己还是小心着点儿吧!
方学明就住在逸梦隔壁,他的同伴跟他一个房间,两人伤势差不多,如此安排也方便照顾。
“吱呀”一声推开门,就看到方学明的黑眸正看过来,逸梦愀然一笑,柔声问:“小舅舅,你还记得我吗?”
两年不见,方学明的变化倒是不大,脸皮黑了些,瘦了些,却还是一眼可认。因为逸梦修仙的缘故过目不忘,只要看过一眼的人便会记住,何况,她还曾仔细打量过这位‘小舅舅’,才两年,怎样都会记得。
“逸… …逸梦… …你是逸梦!我竟然还没死!”方学明认出了眼前人,觉得不可思议,摸了摸胸口,还是一脸震撼莫名的表情。
穿胸而过的一击,竟然还可以活着,这简直是奇迹!
还不太清醒的意识接受了这个巨大的欣喜,以至于都忘记问“逸梦怎么会在这里”,以及“这里是哪里”这样的常识性问题了。
“若不是刚好碰到我。小舅舅你就死定了!”逸梦瞪着眼,声音轻快地说着,很有表功的意思,脸一板,抱怨地说,“小舅舅去哪里玩儿不好,怎么偏偏要去凑热闹,那个九华山有什么好的?我记得你是家中独子吧!怎么能够随便把自己置于险地,不为自己担心,也不为父母挂心吗?”
逸梦所言不虚,那红云可以吞噬生命,红雾也是同样,只不过威力远不如红云罢了,方学明和夜阳能够侥幸走进红雾之中,也不过是因为他们走入不深,后来又好运地碰到了月儿宁儿一行,否则,定也早就融成粉末,化为红雾的一部分了。
而他们之所以能够侥幸不死,更重要的原因是那个红色的人影当时并未真正成形,还不具备主动攻击的能力,倒是他们的冒失引起红影的被动反击,这才倒霉了。遇上逸梦,则是不幸中的万幸。真正说起来,这两人实在是好运之极。
“呵呵,知道了,我运气好嘛!”方学明笑笑,很是享受这种来自家人的关心,“是你救了我?你怎么去的九华山?”
逸梦白了他一眼,说:“不是我救你是谁救你啊,只是碰巧罢了。”牵扯到修仙界的事情,逸梦不想多说,方学明似乎有所察觉也不再多问。
“逸梦,你现在… …感觉有点儿不一样了。”方学明本来想要问问传闻之事,却临时转了口风,说起了旁的,“以前规规矩矩话也不肯多说一句,路不敢多走一步的,现在倒会开玩笑挖苦人了,开朗多了啊!”
“有吗?”逸梦怔了一下,真的有这么大的变化吗?尔后莞尔一笑,“当然不一样了,外面更自由些,自然会有不同,你不也是,现在嘴笨了好多啊,以前都能够把外公说得哑口无言的!现在却说不过我!”
“那是,我肯定不如你厉害!”方学明说说笑笑,半点儿没有问起自己的伤势如何好得这么快,也没有问所在何地。
一天后,再次醒来便已经是在一个很普通的小客栈中,看到另一张床板上的夜阳,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和怅然若失的空落。
“救咱们的那个人很不简单啊,那样必死的伤竟然连隐痛都没有,伤疤也不留,这么短的时间就… …”夜阳昨天就醒了,却一直装睡,沉默不语,此时月光正明,却有了想要说话的欲望。
“别说了,咱们自己知道就好了,有些事,追究深了,反而没意思了。”方学明心里更清楚夜阳想要说的话,他也有同样的疑问,但,既然她不说,自然有不说的道理,自己又何必追问到底?
其实,上一次送走他们就知道了,随手可掷的武功秘籍,踏雪无痕的步态,还有那座山,她大概想不到,后来他还曾经去寻过一回,什么都没有找到,而这次,那不一般的住所,传说中法宝的灵光,还有那等奇异的药材… …既然她都不想说,他也就装作不知道好了,这世间,最难得的便是“糊涂”二字。
“是我想左了,不如你看得洒脱,这世上的奇人异事太多,的确不是咱们可以穷究的。”夜阳自我开解着放下了这段遐想,这次的事他也许永远都不会忘,也会永远不提起。
“说的是,咱们过着自己的日子就好,行侠仗义,快意恩仇,何等潇洒自在,想那么多做什么?!”方学明笑得开朗,那个谜一样的女孩儿,就把她当做是一场梦吧,梦醒了,自然也就忘了,做梦是不能做一辈子的。
第四卷 万千劫难 第一章 心境
第一章 心境
“… …对不起… …”
绵绵细雨飘洒在窗棂上。窗子敞开着,素衣的少女静坐窗前,眼神迷茫地看着那交织的雨雾,听着那滴答在叶片花蕊上的雨声,如泣如诉,耳边回响着的却是那细不可闻的“对不起”。
三千青丝倾斜如瀑,碧玉梳子就在手中把玩,却没有人会接过去自然而然地为她梳拢长发,也没有人会想着天冷为她以身挡风,也没有人、没有人会动不动把她搂在怀中,用宠溺的目光看着她… …
一句“对不起”就够了吗?既然早知道是殊途,又为何要对她那么好?既然可以走得毫不留恋,那之前的种种眷恋都成了假的吗?是他太会做戏,还是他本质如此?
多情?无情?自己又在恼着什么?
外面的小雨淅淅沥沥已经下了一个月,若是别的地方,这样的雨水再小也会成了涝灾,而在灵山,若是她愿意,就是下上半年,也不会有丝毫的异样,花一样娇艳。草一样碧绿,不会有任何不好的后果。
“四年了啊!”伸出手去接着雨水,点点冰凉落在手心,最先的化为雾气,尔后的聚成水滴,更衬得十指纤纤,洁白如玉。
少女慵懒地趴在窗前,也不怕淋雨,微眯着眼,懒洋洋地任由卷翘的睫毛半遮着黑瞳,唯留一抹余光看人,看那在雨中依旧可以漫步的男子缓缓走来,雨水沾湿了他的白色衣衫,朦胧的雾气掩映,天地间的这抹白色也就显得愈发明亮,如月华柔和。
男子没有撑伞,却布了隔绝雨水的屏障,黑发半点未曾沾湿,走到窗前,笑意一点点染上眼眸,嘴角翘起,“怎么又在淋雨,这都多长时间了,还是不高兴吗?”
手想要放在少女头上揉两下,却在半途转了方向,扶在了窗上。天黎走了她会如此难过如此伤心,那么。若是自己走了呢?她可也会难过伤心?
“不是不高兴,只是想要看看雨景,好容易能够在喜欢的时候下雨,怎会不高兴?”少女动也不动,好似某种冬眠的动物一样,连腔调都是懒懒的慢悠悠的,若不是真的知道她在想什么,也许会以为她是真的在看雨景吧!
记得天黎说离开的那天也是个这样的雨天,缠缠绵绵的雨水是那么恼人,而一向大方的天黎竟也会沉默,飞速地说了必须离开的理由,调头就跑走了,而她,只是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并不曾追赶。
那一天,她淋了好久的雨,竟然还生了一场大病,好了之后,便总是一副恹恹的模样,对什么都提不起精神来。
既然真的那么重要,为什么不努力修炼。而他也愿意帮忙,这样一来,不是能够很快飞升天界吗?而到了天界之后不就可以相见了吗?楚云歌不明白为什么少女宁愿这样散漫地追思也不愿意努力的原因,难得她成了灵山之主,竟然就任由灵山这样雨水绵延。
“我的大劫就在明天了。”楚云歌淡淡说着,似乎不在意,却暗暗观察着少女的神色。
“大劫?”少女眼中显出了混沌,瞬间清醒过来,眼睛睁大了少许,直起身子,“你是说… …你也要走了吗?”颓然趴回原位,再次黯淡下来的眸光让人心怜。
“… …也许会回来,也许不会回来… …”当日忙着救人,疏忽了霍老,等到再想起来的时候,才发现本命牌已经化为灰烬了。霍老的死倒有八成是跟那魔君有关,但,那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再没有了可以转嫁劫雷威力的人,而他,只有五成的把握成功度劫。
“… …小心些,希望… …”后面的话湮没在雨声中,不可听闻。
楚云歌看着少女纹丝不动,俊美的笑容也有了些苦涩的味道,眼中平添了一抹愁绪,或许是因为这么久的陪伴,或许是因为共生的缘故,他已经把逸梦看成了很重要的存在,想到明天。会有留恋会有不舍,甚至还想着要如何拖延,而她,竟然是这般无所谓吗?
他看不懂她,看不懂她对人的戒备是从哪里来的,竟然那么深,深到无法化解,那笑容总是参杂着疏离漠然,而他唯一看到过的真实脆弱,也就两次,一次是她哭的时候,跑到走廊的尽头捂着脸默默流泪,一次是她笑的时候,她对着天黎离去的背影微笑,雨水落在她的脸上,好似流泪一般满面湿痕。
他陪着她,而她,大约是从来没有注意有没有人相陪吧,又或者她想要陪伴在身边的人永远不会是他。这样的认知让他心冷,却也释然,到底,他不可能再对另一个人倾情。共生,只是一个错误。
手上默默地驱动法诀。一束光没入逸梦的体内,察觉到了异样,逸梦掀起眼帘,诧异地看着楚云歌,问:“你在做什么?”
“我解开了共生。”楚云歌淡然回答,这是他早就答应天黎的,大劫之前解开共生,若是度劫不成,死掉的也只有他一个,这样,对她才好吧!
逸梦的身躯微微颤抖。手握成拳,低垂着头,无人可以看到她的表情,楚云歌也不曾留意,转身离去,他要好好休息准备明日的大劫,解开共生虽然费不了他多少灵气,但在这种时刻却需要小题大做地在意。
“为什么、你们总是要替我做决定?”嘴唇轻启,细微的声音飘出,却没有人听。
自从天黎走后,逸梦的心情一直都不怎么好,却不是因为他的各奔前程而生气,而是怨他为什么不早点儿说,若是她早知道,定然什么也不管,先跟天黎一起去做他最想要做的事情,看最美丽的风景,让离开之前的日子每一天都是快乐的,不像现在这样留有遗憾。
至于楚云歌,一定要这么大男子主义吗?他为什么也是单方面的决定要做什么不做什么,即便这件事跟她有关?
隐隐感觉到失落,看着手腕上一点墨绿,逸梦喃喃自语,停了那漫天的雨水,霎时晴空万里,彩虹晚霞,相映成趣,沾染着雨水的清新空气让人精神一振。
灵门密匙,谁能够想象得到那可以自由开启灵山,执掌灵山,改变灵山阵法的密匙竟然隐藏在那片墨绿色的衣衫之中呢?逸梦无比庆幸自己那时候的手快,收起了那衣衫残片,不然,这灵山之主也轮不到自己来做。
融入精血,自行炼制过了的密匙可以幻化为任何形态,千岩执掌的时候把它化为了衣衫,张扬地暴露在明处。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想象得到,而逸梦,则把它融入体中,化为了手腕上一颗墨绿如玉的小痣,只要念动便可以启动,方便无比。
保护灵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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