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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火天衣-第1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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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测测地坐在角落里的黑脸汉子声音如同长相一样阴森,深深凹陷的面颊,近似梯形的额头,身为黑色星座的副团长,周德对女人不太感兴趣,他更喜欢新鲜的血肉与内脏溅到脸上的感觉。
不过若是屠杀女人的话,倒是有点意思。
“那个来送请帖的还在楼下,只是个小孩子,看来是高门大户的奴仆,而且带来了不少见面礼。”
回答的正是军师李相臣,在佣兵团中他的年龄算大的,今年正好三十九岁,但他从来没有把自己当做长者,始终在团长与副团长面前保持着谦卑的姿态,算是兢兢业业。
正因如此,实力平平的他才能在佣兵团中获得这样的地位,以及万贯家财。
“大哥,我下去看看。”
周德慢吞吞地站了起来,他上身很短,下身却不成比例地长,所以坐下之后看起来好像很矮,实际上却不然。
“小孩子……见面礼……等等!看来对方不一般,我亲自去!”
万胜军咚咚捶了两下胸膛,盘绕全身的丝线凝聚成了一身沉重的黑色铠甲,胸前镶嵌着一个狮头装饰,头盔上伸出两根牛角,使得他的身体看上去又大了一圈,几乎有两米五左右。
万胜军这个人,性格暴戾易怒,同时也是个凶残的屠夫,但脑子并不算傻,在江湖横行多年,耳濡目染,他也知道一些各式各样的规矩。
比如烈国北方沙漠地区的豪族就有这样的习惯,他们的信使都是小孩子,因为当地曾经暗杀盛行,所以为了表明自己的诚意,就会派遣没有什么武力的小孩执行这样的职责,时间长了,也就成了地方习俗。
烈国拜火,而在传说中,沙漠地区是最接近火的地方,所以很多有历史的贵族都选择在沙漠的绿洲或湖边居住,这些人往往是极有油水的。
黑色星座再怎么跋扈,也没有任性到眼看着送上门的钱不去收的道理。
万胜军说的话,除非完全是胡搅蛮缠,否则整个佣兵团中没有人敢不服从。
就算是胡搅蛮缠,也只有周德和李相臣敢在一旁进言而已,所以万胜军就亲自来到了一楼。
穿过一群歪歪扭扭站起来的醉汉,万胜军已经看到了外面的大车。
而且他注意到拉车的牲口是骆驼,正是烈国沙漠地带盛产的东西,不过在永国这个地方,骆驼远远没有马有价值,更赶不上动力车,所以只能算是一种情怀。
万胜军的脑子里立刻浮现出一个人在永国,却始终保持着高贵架子的烈国老牌贵族。
车的样式虽不是特别豪华,但上面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铃铛,骆驼身上也是,这也是有身份的象征,在烈国沙漠地区,这样的车子一经过,立刻就知道里面有贵人,那难怪古代这么流行暗杀了,简直就是为暗杀者主动提供目标。
车子上的货物是盖着的,不是普通的帆布,而是白色的丝绸,用丝绸当做苫盖货物的布,足见其阔绰。
目光从车子上一扫而过之后,万胜军蹬蹬迈了几步,瞪大了眼睛打量着赶骆驼的少年。
少年皮肤黝黑,只穿了一条黑色的皮短裤,脚上踩着编织的凉鞋,一身壮硕的肌肉清晰可见,虽然年纪不大,却落落大方地对着万胜军鞠了一躬,姿势与一般的鞠躬不太相同。
这一身打扮,在烈国沙漠地区意味着来者身上没有隐藏武器,也是一种古老传统。
“嗯,小子,你是什么人?听从谁的指示?为什么送这么一车东西来?”
万胜军高傲地点了点头,一张口,粗粗的嗓子宛如雷鸣,但这已经是他很有礼貌的表现了。
“小人不过是一介奴仆而已,没资格自报姓名,这一车东西,是我家主人吩咐带给各位英雄的见面礼,我家主人还说了,多年以来一直仰慕各位英雄的威风,若是英雄们不嫌弃,能否赏脸与我家主人在龙凤第一楼一聚?”
少年“奴仆”年龄虽不大,讲起话来却毫不含糊,眼前就一群粗鲁又凶残的佣兵,他却毫不畏惧。
自然,这个少年就是阿力。
“你把东西搬下来看。”
周德板着脸厉声喝道,同时向着万胜军使了个脸色,万胜军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阿力轻车熟路地在院落中整理出一块空地,又把车上大大小小的箱子搬到空地上,逐个打开,做得轻松利落。
李相臣虽未说话,心中却已经信了九分,他对各地习俗了解更多,烈国这些老贵族中,派来传话的少年往往是专门培养的亲信,不仅文武双全,更要懂得如何待人接物,而今这个黑皮肤少年正是如此。
而车上的东西也大都是传统的香料,金器,瓷瓶,珠宝等,纵使万胜军是个有资格在金币堆里洗澡的人,也照样看直了眼睛。
“老李,你看如何?”
万胜军恨不得一口把车上的财物吞下,不过团中有规矩,财物必须按照一定规则分配,即使他骄横跋扈,又是团长,也绝不能触动这条底线。
“我看没问题,就算是有什么古怪,那可是龙凤第一楼,在那儿闹事是不可能的,不过为了保险,我看还是全体出动的好。”
李相臣先是看了看周德,见周德脸上没有表情,才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也这么想,这小子没问题,车上的东西也没问题,至于有什么事儿,我看多半是好事。”
周德像猫头鹰一般笑了起来,他喜欢不干不净的委托,而且根据以往的经验,来访的人送礼越重,委托就越不干净。
“好!给我通知兄弟们,浇冷水清醒清醒,分东西,然后去龙凤第一楼!”
万胜军咧开了大嘴,仿佛看到一大堆金币摆在自己的面前。
第274章 蒙面贵人
“呵呵,真是好阔气。”
宽阔的马车中铺着厚厚的红色地毯,又密又软的长毛足有一寸来厚,坐在上面简直不能再舒服。周德抓起金盘中的葡萄,一粒粒揪下来丢进嘴里,嚼一嚼就咽了下去,也不吐皮,不吐籽。
他不是讽刺,是真心实意的感慨,只不过周德相貌如此,无论说什么话,表情看起来都像是在讽刺对方。
马车是专门给他们三人准备的,不过足够容纳八个人,而且容纳这八个人之后,还能够容纳侍奉的仆人,更能放下盛着美酒鲜果的桌案和柜橱。
因为熟知老大的性格,李相臣首先吩咐侍奉的两个仆人下车,因为万胜军就是这种粗暴的人,一时兴起的话,说不定会引发什么争端,他可不想让这一笔钱泡汤。
不过万胜军没有想那么多,穿着一身黑色重铠,像饮水一般灌下昂贵的葡萄酒,听着悦耳的铃声,怡然自得,脸上的凶相也缓和了许多。
拉车的马匹不是骆驼,因为马比较名贵,骆驼只是驮兽,马匹身上也挂着许多小小的金铃,走一路摇动一路。
李相臣还是不太放心,就干脆坐到了车夫旁边的位子上,时刻盯着后面载着八个人的另一辆马车,顺便观察一路的情况。
 ; ;(无)(错)(小说)m。quLEDU。coM ; ;“哈哈哈!老李啊,这酒真好,得上百金币一瓶,你怎么不进来喝点?”
里面的万胜军喊道。他对李相臣其实一直不错,喝到好酒也忘不了他。
“老大,到了龙凤第一楼,想必还有更好的酒,现在喝多了可就尝不出来了。”
李相臣转弯抹角地提醒万胜军保持清醒,总之他不觉得这一趟有什么危险,但喝醉的万胜军本身就是更大的危险。
“啊哈哈!老李就是会说话!好!不喝了!等好酒!”
万胜军心中畅快,随手丢掉了酒瓶,任凭紫红色的酒液将昂贵的地毯染的乱七八糟。
两辆马车渐渐接近了龙凤第一楼的区域,旁边的路人也不以为奇,马车而已,来龙凤第一楼的贵人多了去了,什么样的动力车没见过?咱可是永国人,有见识的!马车你装什么装?
“兄弟,咱们这是去龙凤天阁么?”
李相臣客客气气地冲着身边的车夫笑道,当然这件事他早就知道,只不过想突然试探一下。
“客官请看,前面那两座并在一起的就是龙凤天阁了,金色的正是龙阁,彩色的就是那凤阁,可是这龙凤天阁呢,其实内行人都知道,指的还真不是这两座。”
车夫侃侃而谈,并不拘束,指着前面两座冲天而起的高塔介绍道。
这两座高塔正是龙凤第一楼的核心,也就是所谓龙凤天阁,乃是这一片红灯区中格调最高,价钱也最高的地方,寻常人断然无法染指。
“哦?这又有何说法啊?”
李相臣这次是真心好奇地发问,他只知道龙凤天阁是这两座塔而已,却不知里面竟然还有说法。
“客官,你看龙阁与凤阁之间,在最高处是不是连在一起的?那个连接的地方才是真正的龙凤天阁,连我们主人也要等半个月才能包下一夜。
车夫所指之处,还真就隐隐约约地看得到一座小小的空中楼阁,不过这两座塔实在是太巨大了,远看小小的楼阁,实际上也极为宽阔。
突然之间李相臣觉得这一次的生意恐怕比想象中还夸张,心中立刻开始盘算该如何与这个金主牵线搭桥,以后若是能长期替他做事就再好不过了。
就在这思考之间,马车已经到了龙凤天阁的塔下,停也没停,直接驶进了最大的那个门。
这个门就是为了让车辆进出而设置的,巨塔的规模可想而知。
进了塔中,车夫才停下了马车,掀开遮挡在车门口的珠帘,将车门打开。
里面的万胜军看到车停,刚要下车,却看到前面一路站着两排白衣仆人,头上缠着传统的白色头巾,正中央镶嵌宝石,他们在马车的门口铺下了长长的地毯。
不仅如此,边上每隔开几个白衣人就站着一名妙龄少女,脸上戴着薄薄的面纱,衣着却颇为大胆,仅仅略遮住重要部分,所佩戴的饰物也价值不菲,她们将篮中的玫瑰花瓣不断洒下,一时之间处处都是浓郁的花香。
万胜军看得有些呆了,他也算是见过场面的人,却没见过连奴仆都打扮得珠光宝气的豪奢之辈。
挥金如土的人,掏出的报酬也必然大方。
“团长。”
周德在身后小声提醒道,在正规的场合,他总是称万胜军为团长,李相臣亦然,彼此之间都使用佣兵团内职位称呼。
“啊?嗯!”
万胜军挺着胸膛,大模大样地踏上脚下的地毯,沿着地毯一路走去,空中洒下的花瓣有些落在他黑色的铠甲上,有些被他踏成了稀泥,但花香依然如故,走了几步,连万胜军都变得香喷喷的。
其他的佣兵更是吃惊,甚至有点畏缩,聚在一起指指点点地从他们那边的地毯上走过。
虽然到现在为止主人还没出现,但万胜军已经消除了戒备,不出现是理所当然的,甚至很有可能根本不露面,大人物就是如此一番派头。
两条地毯的尽头是一扇半圆形的高高拱门,呈龙凤飞翔的造型,拱门之下肃立着一名白发白须的老人,身上穿着简洁而毫无装饰的白袍,头上所戴着的头巾却与那些奴仆大不相同。”诸位贵宾今日肯赏光大驾光临,我家主人非常高兴,请诸位随我一起来,主人就在最上面的龙凤天阁等待。“老人布满皱纹的脸上毫无表情,言语不失礼节,但也仅仅不失礼节而已,并不显得如何客气。
万胜军立刻知道这是大管家一类的角色,不可小觑,像自己这样身份的人,一般也只能接触到这种大管家,贵人都是这样,有话不自己说,非得叫人传达。
“有劳了。”
想到此处,万胜军也变得客气了些,向老人点了点头,回身一招手,后面的佣兵们立刻跟了过来。一个个相貌千奇百怪的恶汉在万胜军面前全都老老实实的像头小羊。
“请。”
老人踏入了拱门之内,黑色星座佣兵团也随后跟了进去,还没等万胜军找到楼梯的入口,身后的拱门忽然关上了。
“嗯?”
万胜军脸色微微一变,以为有什么危险,身旁的李相臣却悄悄地推了一下他的身体。
这时万胜军才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在上升,根本不需要一步步攀登,直接自动升上了塔顶。
如此先进的技术在其他国家尚且没有,在永国也极为罕见,万胜军悄悄呼了一口气,心想真是好险,差一点就丢了丑。
其他的佣兵可没有他那么淡定了,一个个惊得大叫不已,一会儿又哈哈大笑,觉得十分新奇。
“咳!都老实点!”
万胜军狠狠地咳嗽了一声,佣兵们才恋恋不舍地闭上了嘴。
这比爬塔可是快太多了,短短几分钟,能够自动上升的楼梯就抵达了塔顶的出口。
“前面就是。”
老人先从出口走了出去,在外面请佣兵们跟上。
“好。”
万胜军道了一声好,把脸上的表情摆正,一本正经地迈开了方步。
跟在万胜军身后的李相臣眼睛已经不够看,出口外面是一条长长的走廊,透过两侧的玻璃窗,圣子城的夜景尽收眼底,华丽得无法言喻。
而走廊中的地毯是更加高级的白色地毯,与之相比,马车之中的那些地毯的确也只配铺在马车里。
走廊里弥漫着香料的味道,熏香是烈国沙漠一带贵族最大的喜好之一,不知名的香味几乎让李相臣醉了。
“速报主人,贵客已到。”
距离前面的大门还有几十步远,白袍老人突然停下了脚步,向着走廊侧边一名半跪的黑衣仆人吩咐道,自己站到了一旁。
“是!”
黑衣仆人起身应道,从边上的侧门走了进去。
“小老儿没有资格进入这扇门,接下来还请诸位贵客稍稍等待我的主人了。”
白衣老人肃立在一旁,恭恭敬敬地等待着。
佣兵们也只好停了下来,寂寞地等待。
突然,整条走廊灯火闪亮,被突如其来的光明映得有如白昼,两丛神秘的绿色火焰在大门一左一右燃起,本来就浓重的香料气味之中又多了一种柑橘的味道。
火焰燃起的瞬间,紧闭的大门慢慢打开,首先从门中飘然飞出的是玲珑悦耳的音乐,数十种乐器相互交织,显得热闹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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