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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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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的妹妹并不难找。七剑客栈是城里最大的旅馆,一共四层楼,比邻近的房屋高出一截,而它对面那所房子的双重门描画得华美绚丽。画中是秋天树林中的城堡,深浅不一的金色与红褐色勾勒出树木,蔓藤盘绕老橡树,甚至橡果也都用心描绘。布蕾妮仔细观察,树丛间还有动物:一只狡猾的红狐狸,树枝上有两只麻雀,树叶后面还有一头野猪的影子。
“你的门很漂亮,”她敲开门,对前来接应的黑发女子说,“那是什么城堡?”
“可以算是任何城堡吧,”队长的妹妹道,“反正我只见过码头边的褐堡。画中那个是我想象出来的,理想中的模样。对了,我也没见过龙、狮鹫和独角兽哦。”她看上去很快活,但当布蕾妮把盾牌递出,她的脸沉了下来。“我老妈说过,在没有月亮的夜晚,大蝙蝠会从赫伦堡里飞出来,抓走坏孩子,交给疯子丹奈尔烹煮。有时候我会听到它们在窄窗外扑腾呢。”她若有所思地舔着牙齿。“你想拿什么代替它呢?”
塔斯家族的纹章是玫瑰色与天蓝色的四分格,上面有黄日和弯月,但现下许多人认为布蕾妮是谋杀犯,她不愿佩戴这一标记,以免招惹麻烦。“你的门口我想起了以前在父亲军械库里看到的一面旧盾牌。”她尽可能详细地描述了记忆中的徽纹。
那女子点点头。“我可以马上动手,但涂料得过一阵子才能干。假如你乐意的话,在七剑客栈定间房吧,明天早上我把盾牌给你。”
布蕾妮本没打算在暮谷城过夜,现在看来似乎别无他法。不知领主是否正在城中,或者是否会答应见她。谢过画匠后,她穿过鹅卵石街面,来到客栈。客栈大门上方的一根铁钉摇摇晃晃地悬着七把木剑,剑上的白色涂料已经碎裂剥落,然而布蕾妮知道其中含义——它们代表达克林家七位曾穿上御林铁卫白袍的人,王国全境没有第二个家族拥有这样的荣誉。家族的荣耀却成了客栈招牌。她推门进入大厅,问店主人要了一间房,还要洗澡。
他将她带到二楼,一个脸上带猪肝色胎记的女人拿来一只木澡盆,然后一桶一桶地往上拎水。“暮谷城还有达克林家族的人吗?”她边问边爬进浴盆。
“啊,当然有啦,我就是其中之一。我老公说,我结婚前黑,结婚后更黑,不是‘达克林’(注解:“达克林”在英语中是“黑”的意思)。是什么?”她哈哈大笑。“在暮谷城扔块石头,不可能砸不中一个达克林,或者达克伍德,或者达古德,但身为贵族的达克林没有了。丹尼斯伯爵是最后的传人,可爱的小笨蛋。你知道吗,在安达尔人到来之前,达克林家族在暮谷城称王?你看看我的模样,绝对瞧不出来我还有王家血统呢,对吗?‘陛下,再来杯麦酒’,我该教客人们这么说,‘陛下,把夜壶清干净,再添些新柴禾——该死的陛下,壁炉快灭了。’”她再度哈哈大笑,倒光最后一桶水。“啊,好了。你觉得这水够不够烫?”
“可以。”水温略有点高。
“我可以再端些水上来,但会溢出的。女孩子家居然个头这么大,把浴盆都填满了。”
才怪,明明是浴盆又小又烂。赫伦堡的浴缸便大得很,而且是石头做的。那浴室里弥漫着升腾的浓密雾气,詹姆穿过水汽走来,跟命名日一样赤裸着身子,既像尸体,又像神灵。他跟我爬进同一个浴缸,她红着脸记起来,抓起一块很硬的石碱肥皂,一边搓洗胳膊肘,一边回想蓝礼的脸。
等水温变凉时,布蕾妮已经感觉足够干净了。她穿上刚才脱下的衣服,剑带紧束腰间,但没披挂锁甲和头盔,这样子去褐堡不至于显得太莽撞。沐浴之后精神真好。堡垒门口的卫兵穿皮夹克,所戴的徽章是白色斜十字上两柄交叉的战斧。“我要跟你们的领主说话。”布蕾妮告诉他们。
一个卫兵笑道:“那最好说大声点。”
“莱克大人随蓝道·塔利出征女泉城了,”另一个卫兵说,“他任命卢佛斯·李科爵士为代理城主,以照顾莱克夫人和孩子们。”
他们带她去见李科。卢佛斯爵士身材矮胖结实,灰胡子,左腿末端是一截断肢。“原谅我无法起身欢迎。”他说。布蕾妮把自己的信递上,但李科不识字,因此让她去见学士。学士光秃秃的头皮上布满斑点,留着呆板的红色小胡子。
学士刚听到霍拉德的姓氏就恼怒得皱眉。“这些话我得说多少遍?”她的脸色一定流露出了内心感受,“你以为你是第一个来找唐托斯的啊?我看也许是第二十一个。国王被谋杀后没几天,金袍子就来过,带着泰温大人的授权状。请问你有什么?”
布蕾妮给他看信,上面有托曼的印章和他稚嫩的签名。学士一边嘀嘀咕咕,一边拨弄封蜡,最后将它递了回来。“看起来没问题。”他找张凳子坐下,打个手势示意布蕾妮坐另一张。“我不认识唐托斯爵士,他离开暮谷城时还很小。没错,霍拉德家族曾显赫一时,你知道他们的纹章吗?下面是红粉相间的横条,顶部蓝色的横幅上三顶金冠。在英雄之纪元,达克林是这个小地方的君主,其中三位国王娶了霍拉德家的女人。后来他们的小小王国被大国吞并,但达克林家族继续存在,而霍拉德家族继续为他们效力……嗯,甚至参与叛乱。这些你都知道?”
“知道一点。”她的学士曾说,正是“暮谷城之乱”把伊利斯国王逼疯了。
“在现今的暮谷城,人们仍然爱戴着丹尼斯大人,尽管他曾给他们带来灾难。他们将一切都归咎于塞蕾拉夫人,大人的密尔妻子,人唤‘蕾丝蛇’。倘若达克林大人娶斯汤顿家或史铎克渥斯家的人为妻……啊,你晓得百姓们的流言飞语,他们说‘蕾丝蛇’往丈夫耳朵里灌输密尔毒药,唆使丹尼斯大人起事反叛,将国王抓了起来,这期间,他的教头西蒙·霍拉德爵士斩杀了御林铁卫加尔温·戈特爵士。你瞧,就在这城墙之内,伊里斯被困了半年,他的国王之手则统率大军坐镇城外。泰温大人拥有充足的兵力,随时都能破城。但丹尼斯大人放出话来,只要看到进攻的迹象,就处死国王。”
布蕾妮记得后来发生的事。“国王获救了,”她说,“无畏的巴利斯坦将他带了出来。”
“是的”,学士道,“丹尼斯大人失去人质后,立即打开城门,降下叛旗,以免泰温大人发兵攻击。他屈膝求饶,国王却无意赦免,结果丹尼斯大人连同他所有的兄弟姐妹、三亲四戚,整个达克林家族都掉了脑袋,‘蕾丝蛇’则被活活烧死,可怜的女人,火刑之前还先被割了舌头与下体,人们说这是她奴役夫君的工具。迄今暮谷城内一半的人仍会告诉你,伊里斯对她太仁慈了。”
“那霍拉德家族呢?”
“失去土地与封号,几乎被摧毁,”学士说,“这些事情发生时,我正在学城锻造颈链,但后来我看过审讯和惩罚的记录。管家琼恩·霍拉德爵士跟丹尼斯的妹妹结婚,便与妻子同时丧命,被处死的还包括他们的儿子,算是半个达克林;罗宾·霍拉德是丹尼斯的侍从,国王被困时,罗宾围着他跳舞,揪他的胡子。罗宾后来死在刑架之上;西蒙·霍拉德爵士企图阻止国王逃脱时被巴利斯坦爵士杀死。总之,霍拉德家的土地被没收,家堡被拆毁,村庄付之一炬。跟达克林家一样,霍拉德家也灭绝了。”
“除了唐托斯。”
“没错。年幼的唐托斯乃史提夫伦·霍拉德爵士之子,而史提夫伦是西蒙爵士的孪生兄弟,若干年前死于热病,并未参与叛乱。伊里斯也坚持要砍男孩的脑袋,但巴利斯坦爵士为他请命,国王无法拒绝自己的救命恩人,最终只好将唐托斯作为侍从带回君临。据我所知,他没回过暮谷城,有什么必要呢?他在这里既无土地,也无亲人和堡垒。就我看来,若唐托斯真的协助这个北境女孩谋杀我们的好国王,他会远走高飞,跑得越远越好。你要找,该去旧镇,或者到狭海对岸。去多恩,去长城。去别的地方。”他站起身。“我听见乌鸦在叫。请原谅,告辞。”
回客栈的路似乎比去褐堡要长,也许是因为她的心情罢。她在暮谷城找不到珊莎,这一点已相当明显。学士认定唐托斯爵士带她去了旧镇或狭海对岸,若是那样的话,布蕾妮的任务将毫无希望。她去旧镇做什么呢?布蕾妮扪心自问,那学士不认识她,对霍拉德也一无所知。不该征询陌生人的意见。
在君临时,布蕾妮发现珊莎原来的侍女之一在妓院洗衣服。“我服侍珊莎夫人之前,还服侍过蓝礼大人,结果他俩都成了叛徒,”那个叫贝蕾娜的女人苦涩地抱怨,“没有哪位老爷敢再碰我,我只好给妓女洗衣服。”当布蕾妮问起珊莎,她说,“我告诉你的跟告诉泰温大人的一样。那女孩一直在祈祷。没错,她会去圣堂点亮蜡烛,像个得体的淑女,然而几乎每个晚上,她都会悄悄前往神木林。这下她一定是回北境了,是的,回到她的神灵身边。”
北境辽阔,珊莎信任她父亲的哪个臣属,布蕾妮全然不知。她会投奔亲戚吗?尽管兄弟姐妹均已被杀,但她还有一个叔叔和一个同父异母的私生子哥哥在长城当守夜人,她舅舅艾德慕·徒利被关在孪河城,但她舅公布林登爵士坚守着奔流城,而凯特琳夫人的妹妹统治谷地。血浓于水。珊莎很有可能去找其中一位亲戚。但是哪一位呢?
长城显然太远,而且过于寒冷严酷;若去奔流城,那女孩得穿越饱受战争摧残的三河流域,还要冲破兰尼斯特军的包围封锁;鹰巢城比较容易,莱莎夫人必定会欢迎姐姐的女儿……
小巷在前方拐了个弯,布蕾妮不知何时转错了道,进了死胡同。这是个泥泞的小院子,三头猪在一口低矮的石井下面拱来拱去。其中一头看到她便尖叫起来,引得汲水的老妇人满腹狐疑地上下打量她。“你想干什么?”
“我在找七剑客栈。”
“原路返回。在圣堂那儿左拐。”
“谢谢。”布蕾妮转身顺着来路走回去,却在拐弯处猛地撞上一个匆匆赶路的人,撞得对方一屁股坐倒在泥地里。“请原谅。”她低声说。他是个男孩,骨瘦如柴,稀疏的直发,一只眼睛下面有颗麦粒肿。“没受伤吧?”她伸出一只手想扶他站起来,但那男孩用脚后跟和胳膊肘支撑着向后蠕动,躲了开去。他才不过十一二岁,却身穿锁甲,背挎长剑,长剑套着皮革剑鞘。“你认识我吗?”布蕾妮问。他的面孔隐约有点熟悉,但她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不。不认识。你不认识……”他手忙脚乱地起身,“请——请——请原谅,夫人,我没看到。我是说,我在看,不过看的是脚下。我在看脚下。看我自己的脚。”男孩一转身,径直沿来路奔去。
这件事引起了布蕾妮很大的怀疑,但她不打算在暮谷城的街道中大张旗鼓地抓小孩。今天早上城门外,我见过他,她意识到,他骑一匹花斑马。似乎在别处也见过,是哪里呢?
等布蕾妮找到七剑客栈,大厅里已挤满了人。四个修女围坐在火堆旁,袍子上沾满沿途的风尘泥渍。当地人占据了其余长凳,正拿面包蘸着热乎乎的蟹肉糊吃,香味让她的肚子咕咕作响,却没空位落座。这时,她身后有个声音说,“小姐,来,来这边,坐我的位子。”直到他从板凳上跳下来,布蕾妮才意识到对方是个侏儒,身高不到五尺,鼻子疙疙瘩瘩,上面血管突出,牙齿因长年咀嚼酸草叶而泛红。他身穿普通僧侣的棕色粗袍,壮硕的脖子上挂着代表铁匠的铁锤。
“你坐吧,”她说,“我站着就好。”
“没错,但我站着没那么容易撞到屋顶嘛。”侏儒的声音虽嘶哑,但态度恭谦。布蕾妮看着他刻意修剪的秃顶,许多僧侣都会将头顶剃光。罗伊拉修女说,这是表示在天父面前没有任何隐瞒。“难道天父不能透视头发吗?”布蕾妮当即反问。自然,这么问是很蠢的。她一直是个迟钝的孩子,罗伊拉修女经常这样评价她。此时此刻,她不禁再度觉察到自己的驽钝,因此默默地坐到长凳末端,侏儒原来的位子上,示意要份炖蟹糊,然后回头表示感谢。“你在暮谷城圣堂供职吗,兄弟?”
“我的圣堂靠近女泉城,小姐,但它被狼烧了,”那人一边回答,一边咬着一截面包。“我们尽可能地加以重建,然后却来了群佣兵。我说不出是谁的人,但他们蛮横地抢猪,屠杀兄弟们。我挤进一段空心原木里躲藏起来,其他人个子太大,没能幸免。感谢铁匠给予我力量,我花了很长时间把他们全埋了。完事之后,我挖出长老埋藏的少许钱币,独自流浪。”
“我遇到过你的一些兄弟,他们正前往君临。”
“对,路上有成百上千的人,不仅包括我这样的普通僧侣,还包括修士、老百姓……统统都是麻雀。瞧,我也该是一只麻雀,至少铁匠把我弄得足够矮小。”他咯咯笑道,“你有什么伤心事,小姐?”
“我在找我妹妹。她贵族出身,只有十三岁,是个漂亮的处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你也许会看到她跟一个骑士或者小丑同行。帮我找到她的人我会以金币相酬。”
“金币?”僧侣露出红牙齿,给了她一个鲜红的微笑,“一碗蟹糊对我而言就够了,怕只怕我帮不了你。小丑我遇到很多,漂亮处女就少得很了。”他昂头想了一会儿。“等等,有个小丑在女泉城出没,我这才想起来。据我观察,他衣衫褴褛,满是污垢,但确实穿着五颜六色的小丑服。”
唐托斯·霍拉德是否会穿小丑服呢?没人告诉过布蕾妮……但也没人说他不会穿。为何他衣衫褴褛?莫非他与珊莎逃离君临后遭遇了不幸?这很有可能,路上十分危险。但也可能根本不是他。“这个小丑……是不是长着红鼻子,上面布满琐碎的血管?”
“这我无法断言。必须承认,我没怎么留意他。掩埋掉兄弟们之后,我便去女泉城,以为能找船前往君临。我第一次是在码头边瞥见这个小丑的。他举止鬼鬼崇崇,小心翼翼地避开塔利大人的士兵。后来我又在臭鹅酒馆遇到了他。”
“臭鹅酒馆?”她不大确定地说。
“一个声名狼藉的地方,”侏儒承认,“女泉城码头有塔利大人的手下巡逻,但臭鹅酒馆里满是水手,大家都知道,水手会偷偷把人梢带上船,只需出够价码。那小丑想出价让三个人搭船去狭海对岸,我经常在那儿看他跟船上下来的桨手们谈判。有时他会唱滑稽的小曲儿。”
“三个人?不是两个?”
“三个,女士,我愿以七神之名起誓。”三个,她心想,珊莎,唐托斯爵士……第三个是谁?小恶魔?“那小丑找到船了吗?”
“这我说不准,”侏儒告诉她,“但某天晚上,塔利大人的士兵来臭鹅酒馆搜他,几天之后,我听见另一个人炫耀说他哄骗了一个小丑,而且有金币为证。他喝醉之后,给所有人买了酒。”
“哄骗了一个小丑,”她说,“那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此人名叫机灵狄克,这我倒记得。”侏儒摊开双手。“除了矮个子的祈祷之外,恐怕我只能提供给你这些了。”
布蕾妮信守诺言,给他买了一碗热蟹糊……外加新鲜面包和一杯红酒。他站在旁边吃东西,布蕾妮则琢磨他所告知的情况。小恶魔有没可能加入他们?假如珊莎失踪是由提利昂·兰尼斯特策划,而非唐托斯·霍拉德,那逃往狭海对岸显然是首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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