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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中的青春-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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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那地方那么好,是真的吗?我就特想去看看。连长曾到我们家里访问过,是舒宝立领着来的,也说那儿特别好,但妈妈还是不放心,同意我去看看姐姐。
我是她走后4个月去的。大约8月底吧,她们刚刚住上房子。晚上睡土炕,炕还很潮湿,铺上秆子和芦苇,上面盖块大毡。早上5点吹号起床,之后脱坯。我帮助她做好了鞋,还帮她洗了被子、衣服。我在连队里住了一个礼拜。
她对我说下乡不如到这里,军事化管理,全民所有制。还说自己已有7年的团龄,该争取入党了。父亲、二叔很早就参加了革命。咱们老唐家都很豪爽,一定干出点名堂。
好像有什么预感,我们姐俩互相换了衣服和衬衣。她的小蓝格格衬衣给了我,我的大蓝格衬衣给了她。裤子也换了,钥匙链儿也换了。我们姐妹俩特别亲,我喜欢她的东西就跟她换。那时候我们穷,买不起内衣,她从小到大没戴过乳罩。我后来给她捎去一个。
她去了一年多,从没回来过。邻居有回来的,我妈就骂她:这死丫头,别人都知道请假回家,你咋就不回来看看呢?
唐亚志 有志向的赤峰女孩(3)
她特别关心国家大事。是她在来信中,第一个告诉我们*的事。
听说锡盟着大火了,我妈立刻去盟里打听,得知消息后,我妈是小脚,一路哭着,颤颤巍巍扶着墙走回来。她呼喊道:“我这一辈子从没干过坏事呀,连羊也没有杀过,不该这么报应呀!”
家门口站着不少人,都是左邻右舍,默默陪着母亲掉泪。
5月5日出的事,我们是7日知道的。10日动身去西乌旗,到了那儿不让下去。人的命运没法说呀。炊事班长王爱民自己脚上有鸡眼,本来可以不去。但她很想去看看救火是怎么回事?副班长冯桂兰见状就说:你去吧,我在家看电话。王爱民高高兴兴地去了,结果再没回来。听张宗华说,救火前唐亚志正在老龚头家轧衣服。着火时她要去,老龚头的老婆拉了她一下,劝她不要去。如果晚走一会儿,就能活下来。
◆全家在唐亚志墓前那69个烧死的,我几乎全都见过。听说有几个认不出来,只好放在棺材里。兵团战士得到指示,不能随便说出真相,要遵守纪律,与领导口径一致。
凡是烧死的,都是身体好,跑得快,冲在最前面的。又瘦又小,跑不动的就活了下来。拖拉机拉了一车人,那车人全没活下来。活着的兵团战士都不许和家属接触。冯桂兰和我姐姐关系最好,两个人是同班同学,但出事后从没到我家来过,不让他们告诉家属。
烧死的地方我去过,草很高。
姐姐死后,给了180块钱抚恤金。遗物有小木箱子、黄被子、几件衣服。
她出事后,我们家还不能完全相信。我父亲曾去林西的一个亲戚家问,是不是躲到她家了。总希望会有奇迹发生,她还会回来。
我妈年年都去北大桥,往北看,姐姐就是从这里踏上去兵团的路的。姐姐留下的辫子,我妈妈保存了十多年。
姐姐20年来为家里干了很多事,任劳任怨,克己利人,孝敬父母。受姐姐影响,是我给父母养老送的终。
我对姐姐感情很深。2001年去西乌旗扫墓,哭得死去活来。民政局的干部很不理解。她把自己最好的尼龙裤子给了我,我能忘得了吗?她发誓一定要先找个工作,不依赖父母和男人,给我的影响太大了。
亚志姐走时,最小的妹妹才9岁。小妹妹还记得大姐常常背她去医院看病。报名去兵团时,小妹妹就趴在她后背上。现在小妹妹对她的印象很模糊了,但还记得大姐背她去同学家商量怎么找工作的情景。
还有一件小事,我们姐妹3个想照张2寸的照片,因为钱只够照一张2寸的。最小的妹妹也想照。可2寸的只能放3个全身的人,我们没打算让小妹妹照。小妹妹哭了,亚志姐就放弃照相,让小妹妹照了。
有志向的赤峰女孩
授予二等功的除了张金来,都是班排长。唐亚志是唯一被授予二等功并被追认为*党员的普通兵团战士。
她不是个一般女孩,干什么都要请示父母。她嫌“芝”字女里女气,就自己做主把名字中的“芝”改为“志”。她一个姑娘家不单会木工,会修家具;还会做鞋、补鞋,把小锤头用得炉火纯青,一敲一个准儿。
她眉清目秀,颇有姿色却偏偏不想靠嫁男人这条捷径来过好日子。她确实有志,拒绝了一个个说媒者。非要自强自立,凭自己本事闯出一条路。
走时全家人都哭了,她却没掉一滴泪。母亲气得骂她心狠。到了兵团,四野茫茫无人烟,连间房都没有。大家都傻了眼,有些女生止不住泪流满面。她却哈哈大笑,真心喜欢上了这片大草原。
她勇敢豪爽又乐观,早在1967年初,就曾独自与众多男同学一起步行串联,翻山越岭,从赤峰走到密云。正如秋瑾所说:“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到兵团后,她努力工作,一点不惜力。无论阴天下雨,身体多累,情绪总那么健康饱满,总是笑眯眯的。她好像天生就不知道忧愁,从不哭哭啼啼想家,身上总洋溢着一股朝气,毫无小女子的软绵绵、叽叽喳喳的特点。
她似乎有什么预感,出事前8个月就与妹妹交换了外衣和衬衣。救火时,有家属劝她:算了,别去了,少你一个不要紧。她微笑着摇摇头,飞快地奔向队伍,美丽的眼睛闪着兴奋的光芒,奋力跑着,不知道这是一条通往她生命尽头的4里路。
片刻,她大口喘着气走了。她回应了领导的召唤,良心的召唤,时代的召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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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民 炊事班长的苦衷
王爱民(1953—1972)
1953年8月12日生于林西县,汉族,69届初中毕业生。1971年3月19日参加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四十三团,任四连战士、上士、炊事班长,1972年5月5日为扑灭草原大火牺牲,享年18岁,被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授予二等功,追认为共产党员。
★采访记录
王爱民的母亲孙淑珍:
爱民是高个子,比较胖,外号小胖。她父亲是林西县医院的药剂师,转业军人,党员,后来当了主任,我没有工作。我一共有6个孩子,爱民是老大。
我今年73岁,爱民在家里能帮助我管家,几乎是半拉家长。“*”中,我成分高,是富农,整天被叫去训话,学习。她就在家里带弟妹,给弟妹们做饭,缝缝补补,送弟妹上幼儿园。
家里除了我,她是主力,帮我跑腿儿干活。我身体不好,血压高。她很关心我和弟弟妹妹。
爱民学习不错。性格开朗、活泼好动。喜欢唱歌。跟街坊、同学都处得很好。
去兵团前曾在邮电局帮忙,不挣钱,义务给人干。报名去兵团时,没告诉我,怕我不让她去,那年才17岁。家里孩子多,她想早点出去,减轻一下家庭的负担。
走后,她来信说,那地方可好了,一去了那儿就不想回来了,跟当兵一样的待遇。去了两个月,就寄回来10块钱,让给弟弟妹妹买本子。
到兵团一年多,没享福。一去就在炊事班,天天做饭,没休息的时候。后来她当了炊事班的上士,负责给食堂采购。这中间,她回来过两次,给连
里买各种食物,如粮食、菜籽油、小猪、小鸡、粉条、豆子,等等。回家可忙啦,见天在外面跑。还让家里帮助她买东西,让她爸给她买老鼠药、老鼠夹子。因为连里食堂的老鼠多,曾发生过老鼠掉进饭锅里,引起不少意见。
◆林西姑娘王爱民她回来后给好多战友捎信。我还帮她送过信,到各家去送。走时再从各家拿捎回的信,一家一家去取。她热心给大伙儿办事。帮人买东西,捎东西,带信。
后来当了炊事班长。来信说过年别人休息6天,她只能休一天。她要管全连的饭,天天都得干,维持大家的生存。
都说她不该去打火。这是命啊!
她脚长了个鸡眼,医生要介绍她回城里做手术,她没回,就在团部医院做了。刚动完手术没几天,脚上还缠着纱布,就赶上救火,她是带着伤去救的。她的本职工作是领导炊事班做饭,保证全连吃饱吃好,救火不是她的事。起初,连里让她在家里看电话。她唠叨起来,很不满意。副班长见她这么想去救火,就说你去吧,我来看电话。结果她就去了。◆全家人去扫墓她脚上刚刚挖了鸡眼,走路还不稳当,一瘸一拐,从后面撵上去的。去了就完了。她走得晚,死得早。听兵团战士讲,没烧太坏,能认出来。
团领导只是说:打火时,风向变了,把他们围在里边,再详细的情况,没人告我们。连长、指导员都带着人去救火,但他们没有死。
听战士说,团部有个当官儿的专门给爱民挑了一口好棺材。她老去团部采购,人家都认识她了。
唉,到兵团的时间太短了,还不到14个月呢,才18岁,多好的岁数啊!
炊事班长的苦衷
王爱民死后,通知了我们家。我父亲急了,赶紧去团里核查,才发现我还活着。原来王爱民和我不是一个人,虽只差一个字。
——四连兵团战友爱民
头天晚上的五四联欢节上,王爱民还给大家唱电影《洪湖赤卫队》里的歌曲:
……娘啊,儿死后你要把儿埋在那洪湖畔,将儿的坟墓向东方,让儿常听那洪湖的浪,常见家乡红太阳……
谁知道,第二天她真的就死了。她的坟墓并没有向东方,只是给她挑了一口好棺材。
——四连兵团战友
因为伙食问题,很多兵团战士都对她有意见。
食堂不可能人人满意,炊事班长是个惹是非的差事。有人说王爱民就会做小锅饭讨好当官的;有人说她太会来事,整天往连部转。再加上在面条里捞出死老鼠惹起了公愤,她这个炊事班长成为大家攻击的目标。战士们整天粗粮,连长却顿顿白面,谁能没有看法?王爱民跟领导接触多,谈笑风生,自然招人反感。有的兵团战士说:那个林西女的成天给牛连长做小锅饭,哼,林西人真会来事。
但王爱民也有她的苦衷,小地方的人无权无势,没人瞧得起,为了生存,不得不依靠领导,亲近领导。除非你不干,谁当炊事班长都要给领导做小锅饭。这太正常了。何况为改善食堂伙食她还费心思想了一些法子,并学会了做菜。她做的拔丝土豆和红烧茄子都很受欢迎。她上林西采购时动员全家四处排队,为连队购买紧俏食品。为搞到威力强大的老鼠药四处奔走,头发里刮得全是土……
特别是脚掌刚做了鸡眼手术,领导让她守电话,完全不必去救火,却还一瘸一拐地追赶队伍。当浓烟呛倒了她,衣服被引燃,肥胖的躯体给烧得吱吱冒油之时,身边的战友塔拉赶忙帮她*服,结果烧掉了两只手,自己也昏迷过去。但瘦瘦的塔拉却侥幸活了下来,胖胖的王爱民却气断命绝。
人们说:当发现王爱民时,全身已烧得就剩下了裤腰带。
其实战士们对她的意见有些过。她刚来兵团时就比较胖,并不是到炊事班后多吃多占发起来的。再说,哪个炊事班长不给领导做小锅饭呢?这是她的本职工作。
团副参谋长特别命令把一口好棺材给了她,算是对她热诚接待上级领导的回报。
王爱民牺牲后,有关部门照顾她弟弟当了兵,却又不幸溺水身亡。白发人两次送黑发人,母亲无言以对,老泪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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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远 我的好哥哥王洪远!(1)
王洪远(1951—1972)
1951年6月生于赤峰红山区,汉族,原籍山东,赤峰第五中学毕业。1971年4月29日参加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四十三团,任八连通讯员、四连战士,1972年5月5日为扑灭草原大火牺牲,享年20岁,被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授予三等功,追认为共青团员。
★采访记录
王洪远的妹妹王红霞:
我们家共6个孩子,王洪远排行老五,最大的和最小的都是女孩,中间4个是男孩,王洪远是男孩中的老四,家里称他为四儿。
父亲是搬运工人,当过国民党员,“*”中陪过斗,1989年去世,享年69岁。母亲无工作,1976年去世,享年56岁。
王洪远特听话,很乖,从不惹人生气,又勤快。母亲很疼他,宠他。
家里的木柴永远是他劈,劈好了放在土篮子里,码得整整齐齐。家里烧煤,也都是他砸。砸的煤块都一般大小,有模有样。他特爱干净,手指甲永远剪得很短,用刷子刷得干干净净。几乎有点洁癖,天天洗头,天天洗脚。经常换衣服。他自己的脏工作服从不往屋里放,都挂在当院里,别人的脏衣服也如此。
他不淘气,不打架,没有什么业余爱好。会游泳,没游泳裤,就光屁股游。看过《敌后武工队》、《红岩》等书。陪我们在电线杆底下玩儿过游戏,喜欢玩儿藏猫猫。
父亲脾气不好,打过他。他很“轴”(倔),挨打时不跑,也不说软话,但很少挨打。他性情温和,不喜欢玩刀弄棒。我三哥喜欢玩儿弹弓,他把人家的弹弓给扔了。他好安静,能耐心给我们做过年玩儿的灯笼。
他人缘好,不爱跟别人争高低。
刮风下雨,他常来学校接我。我总让他背,不背就不走。他只好背着我步行回家。过节时,家里做了好吃的,他不抢,先让嫂子和妹妹吃。家里炉灰也总是他掏,所以特招妈妈喜欢。
因为舅舅在兵团五师开车,姨夫在当地运输公司开车。从十四五岁时起,他就迷上了开车,总跟舅舅和姨夫的车,他很小就学会了驾驶和修理。平时他见了司机就跟人套近乎。遇上有人修车,他喜欢在旁观看,常常帮忙打下手。
所以他后来在四十二团转运站当上了汽车修理工。由于他干活勤快,四十二团的一个头儿看上了他,答应调他到四十二团开车。兵团招人时,他就积极报了名。大姐不让他去,他还哭了。母亲也不同意他去。我们家里条件可以,他不走也养得起。
父亲有历史问题,支持他去兵团,跟解放军一块干,给这个灰色家庭增添一点革命光彩。母亲只好顺从了父亲。母亲是个小脚老太太。
那时候,二哥、三哥都躲过了上山下乡。因为我姐夫是农研所的领导,满可以把王洪远安置在农研所当临时工,一天一块钱。可他不听,非要去兵团,一心想去兵团开车。
谁知去兵团却给他分到了四十三团,没去成四十二团,也没开成车。先是分到八连当通讯员,牺牲前一个月又调到四连开拖拉机。八连连长是唐山人,姓杜,年底回家探亲,曾把王洪远带到赤峰。妈妈特别高兴,兴奋地说:“四儿回来了!”分别半年多,看见儿子右边脸肿了。她轻轻抚摸问:这脸怎么肿了?谁打你了?
洪远说:不是打的,是冻的。
他回来,全家非常高兴,特地杀了头猪款待。原来连长弄了一麻袋黄花菜,让洪远帮他扛到赤峰,替他卖了。
王洪远 我的好哥哥王洪远!(2)
连长走后,洪远也马上要回兵团去。母亲舍不得,让他过完年再回,可他非要走。他解释说:兵团跟插队不同,讲究纪律,人人都怕超假,挨批评。走时母亲给他做的酸菜小米饭。
回去后因四连需要拖拉机手,王洪远会开汽车就被调到了四连。一个月后,正赶上救火,就牺牲了。
因为他常来信。他的大概情况,家里都知道。
1972年我当时15岁,正在外面玩,听说锡盟兵团着大火,烧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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