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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清-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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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三头猎物,众人觉得不枉进山一次。而一直等候他们平安归来的家人,看着他们出现在村口的道路上,也将提起的心放进了肚子里。
对于众人进山,除了带回三头猎物,还带回来一个陌生男人。猎户村的村民,多少都有些好奇。一些小孩,甚至带着有点畏惧的眼神,看着这个着装怪异的刘兴华。
清楚身上这套雪地迷彩作战服,看上去确实挺怪异的。可刘兴华清楚,这种作战服质轻且保暖,又适合在雪地中潜伏隐蔽,加上还有防水的效果。
长时间待在林子里,不穿这衣服那又穿什么呢?反正他的出现,本身就够奇怪够诡异,一身奇装异服,让村民适合两天,早晚会见怪不怪的。
众人一同来到葛依乎的家中,葛依乎的父母,对于刘兴华的到来,还是表示出足够的热情。那怕这个年青人,看上去有点穿着怪异,但上门是客,他们也不好说什么。
等到众人脱下厚厚的棉袄,开始围在炭炉前烤火时。刘兴华也同样,回到葛依乎替他收拾的房间。换了一身相对朴素的保暖衣裤,众人才觉得看起来舒服多了。
当然,要是刘兴华的脑袋上,还能有条辫子,那就再好不过了。对于清朝实行,断辫必断头的规矩。百姓也渐渐习惯,后脑勺扎条碍事的长辫子。
见到刘兴华出来,做为今天领头人的莫拉乎,也很客气的道:“刘兄弟,不知这两头獐子,你是打算剥了分肉吃掉,还是打算送到集市卖了换钱置办东西呢?”
听到莫拉乎的询问,刘兴华很爽快的道:“莫大叔,先前不是说好了,这两头獐子算是我做客村子的见面礼吗?要没你们带路,我现在还在山里瞎转悠呢?
先前听葛老弟说,你们进山就是冲着打猎换钱的。那这两头獐子,还是莫大叔帮忙处理掉。至于能卖多少钱,莫大叔看着办就行,我暂时不缺钱的!”
望着还想再劝的莫拉乎,葛依乎却很爽快的道:“莫叔,既然这是刘大哥的心意,那你老就别推辞了。反正这东西,我们稀罕,刘大哥却未必稀罕。
大家今天进山,本就是想打些猎物卖钱,买点东西回来好过年。现在有这两头獐子,相信也能置办些东西。要是莫叔觉得不好意思,等卖完獐子请我们喝顿酒就是了!”
被葛依乎这样一说,想起刘兴华身上种种稀罕玩意,莫拉乎也没在多说什么。而刘兴华下山第一顿饭,就在这些猎人的陪同下进行。
至于那头比较壮硕的马鹿,则被剥了当肉食,葛家保留一大半。其余马鹿肉,最后也在吃饭结束,被葛依乎借花献佛送与几位猎人,还有村中的几户贫苦百姓。
对此,刘兴华也是完全赞同的。更何况,下山之前刘兴华就说过,这头马鹿也是做为见面礼,一道送与葛依乎的。现在葛依乎将其与村人分享,刘兴华自然乐观其成。
而谁都不会想到,后世一些历史学家,在考证有关刘兴华的来历时。能追查到的线索,就是这座居民仅有百余人的猎户村。而这次分鹿宴,也被视为刘兴华崛起的预兆。
古语有云,逐鹿天下,鹿在很多时候,都是一种权利的象征。而刘兴华刚一下山,就做出了与村民分食其鹿的事情,也算是件上天注定,要他做件大事的吉兆。
当然,这些都被当成野史流传了下来。至于最为靠谱的说法,则是刘兴华得天命所授,了解到百姓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毅然下山救万民于水火之中。
总之,这些都是后话。此刻的刘兴华,丝毫没意识到,他的意外出现。让历史开始在1900年开始发生了变化,而他这只小蝴蝶,未来将改变全世界的历史走向。
第四章 未来路(求收藏、推荐)
在葛家终于睡了一个踏实觉的刘兴华,也感觉这近一个月的时间,让他有种做梦一般的感觉。在无尽的大山雪林中,漫无目的行走,就跟迷路的孩子一样无助。
现在终于看到了同类,让他觉得自己并非孤独一人时,也明白穿越已然是不争的事实。可从睡梦中醒来,刘兴华也开始询问自己,接下来他应该怎么办?
光绪二十六年,一个正好跨越世纪的年份。伴随着十九世纪的即将结束,这个古老的华夏大地上,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他又能做些什么呢?
在山里那段时间,他所想的事情,都是如何在山里生存下去,尽快走出这茫茫的群山之中。现在终于走出大山,他却再次迷茫起来,不知前路在何方。
躺在葛依乎替他收拾的房间,那怕外面已然天亮,可刘兴华丝毫没有起来的意思。有点贪恋般,享受着被窝的温暖,静静思考着未来的路,应该如何走。
想回到穿越前的时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制造这次穿越事件的智能系统,已经被格式化成数据储存在他脑子里。他再想穿越回去,只能寄望他能活到那天。
只是这种想法,在刘兴华计算了一下时间后。他觉得,根本就不可能。他还没听说,有能活那么久的人存在呢!所以,他必须学着适应,在这个陌生的年代活下去。
就在刘兴华胡思乱想时,想到脑海中储存的大量数据资料,刘兴华觉得应该先了解这个时代,随后再去想未来的路怎么走。谋定而后动嘛!
很快道:“小智,调取有关这个时代的具体资料!”
小智,是他对脑中这个,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的数据库所取的名字。甚至很多时候,刘兴华都觉得,他脑子里面装了一台电脑,小智是开启电脑的密码。
看着脑子里的数据,很快在储存空间的电脑中,快速的查阅起来。刘兴华也很担心,他是否能够查到,足够他了解这个时代的相关资料。
做为军事基地,尽管配属的电脑不少。可这种历史资源有没有,他还真的不确定。可现在的问题是,他对于清末的历史资料,知道的并不多。
如果是九一八事变之后的事情,他或许还能知道的更多一些。原因很简单,他本身就是吉省人,对于家乡历史上,发生过的这段惨痛历史,他还是有所了解的。
偏偏现在还只是1900年,眼下距离民国还有十余年。距离九一八事变,还有三十多年。了解那么久远的历史,根本对他现在没太多的帮助。
做为东北人,他只知道这个时代,是东北混乱的开始。还有几年,在这块大地上爆发的日俄战争,将这块富饶的大地搞的民不聊生,生灵涂炭再不复往日的繁荣。
随着数据搜索结束,值得庆幸的是,有关这个时代的资料还真有一些。可令刘兴华哭笑不得的是,这些资料竟然是穿越前,那部小说作者写过的一些资料。
虽然这些资料,不是很详细,但大体这个时代,发生的一些事情,他还是能知道一些。看着这些显示出来的资料,刘兴华的表情也有些凝重。
根据从这部小说中,提取到的资料,刘兴华知道要不了多久,义和团运动将席卷整个华北地区。从而导致,八国联军入侵北平,再次洗劫被抢过一次的圆明园。
随后便是他身处的这块大地,迎来了恶邻沙俄的悍然入侵。在这次的入侵中,沙俄在这块土地上,制造了两场骇人听闻的惨案,死伤的军民更是不计其数。
看着这些资料,刘兴华的表情也显得非常狰狞,忍不住道:“老毛子,前世老子要遵守国法军规,只能耍耍嘴皮子。可今生,我一定会替这里的父老乡亲,教教你怎么做人。”
想起他参加的三次特种兵集训,每次他都能坚持到最后。甚至连特种部队的正式队员,都很佩服他的军事素质,可每次他都倒在思想调查问卷上。
原因很简单,一个特种兵除了必须具备,绝佳的特战技能外,还需要具备过硬的思想素质。偏偏刘兴华,骨子里有点愤青,老觉得基地那边的土地是本国的。
这样的思想,在和平年代的部队里,无疑是危险的苗子。那怕特种部队的集训教官,很欣赏他的作战技能,可为安全起见,只能将他淘汰出局。
对于部队的这种做法,刘兴华可以理解。待在基地里面,他天天除了站岗巡逻放哨外,很少有机会能出入国境。可成为特种兵,这种情况将彻底改变。
加之他所在的军区,本身就与后世的沙俄为邻。如果刘兴华这种,带有敌视沙俄情绪的特种兵,越过国境出现在那里,谁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特种兵部队私下较量,是很正常的事情。可一旦这种较量,变成敌对国一样的较量,是很容易出大问题。为了杜绝这种可能发生的事,部队领导淘汰刘兴华也很理所当然。
甚至穿越后来到这个时代的刘兴华,终于能够明白,他在基地成绩优异,为何晋升二级士官的报告会被刷下来。原因只怕,跟特种兵集训三次被刷有关系。
思想不过硬,在部队是件很要命的事情。尤其象刘兴华这样,在这种秘密部队服役的老兵。只可惜,刘兴华这种醒悟,似乎来的有点太晚。
可现如今天大地大,已然没人能约束的了他。刘兴华觉得,这个时代应该没人,再去阻止他,做一些他自认应该去做的事情吧!
这次的穿越,除了将驻守的基地带了过来,刘兴华也发现。经过穿越之后,他的身体素质得到惊人的改变。甚至在山林里的这段时间,他就发现了这种变化。
觉得这应该是穿越后遗症的他,也明白这种身体素质的改变,让他拥有超越这个时候,绝大多数军人的作战技能。凭借这些,做出一番事情应该不难!
更何况,根据陆续解码的仓储空间,他拥有无数华夏制造,被军队封存淘汰的制式武器。这些封存在仓库的武器,随便一把都超越这个时代不少。
拥有这么多先天优势,只要刘兴华稳打稳扎,改变东北的历史,甚至整个清朝的历史,都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情。当然,刘兴华也清楚,这事不是想想便能实现的。
现在他要做的,便是在这里落地生根,找一个在清朝合法待下来的身份。其次,在慢慢谋划以后的事情。最重要的,还是多看多问多走走,谋定而后动才行。
想明白这些事情,刘兴华突然觉得,是不是老天知道他,不甘于平凡,不甘于每次凝望边境线时,脑海中出现的大华夏版图?不甘那些被窃取走,老祖宗们的地?
有理想是好的,可刘兴华更清楚,有理想便要付出行动。眼下刚刚下山,连人都认不得几个。谈这种野心,未免有些过早。更何况,他并非万能的。
除了拥有一个相对逆天的仓储空间,还有他这身赖以生存的军事技能。刘兴华在也找不到,其它他能值得骄傲的东西。
做为一个高中都没毕业,便被送到军队入伍的年青人。五年的军旅生涯,带给他更多都是军营严谨的办事风格跟态度。可这些,远远不够实现他的理想。
想改变东北未来的命运,刘兴华除了要打造一支,能够护境安民的军队外。最重要,还要学会跟这个时代,那些贪婪的殖民者斗智斗勇。
一谓的武夫心态,是成就不了大事。而刘兴华要做的,便是在力足自保的前提下,不断去充实去学习,直到他实现心中梦想与野望的那天。
正是这个清晨的深思熟虑,让刘兴华开始定下,一个短期跟长期的目标。有了活下的目标,刘兴华才觉得,他跟这个时代的隔阂,似乎又减轻了不少。
想在这个时代做出一番大事,就必须先融入这个时代。这便是刘兴华觉得,目前他最需要去学习去改变的事情。至于未来的事,再心急也无济于事。
更何况,每次看到营区那些,只保留了军装跟设施完整的军营。刘兴华总觉得,这些昔日的战友,已然化成能量,待在他身边注视着他。
有这些战友英灵的陪伴,刘兴华觉得他并不孤单。以往他没机会,去宣泄心中的不甘。那么这次,老天给了他机会,他又是否能够改变历史呢?
第五章 碗也稀罕
看着映入眼眶中的猎户村,一望无际的茂密丛林都被大雪装饰,尤如变成茫茫雪原一般。朝霞将碧蓝的天空,映衬的分外美丽。加上此刻炊烟袅袅,展现出一种震撼人心的美。
正沉浸于这片壮观景象中的刘兴华,突然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一回头,就看到葛依乎笑眯眯的走过来。对这位招待自己入住的男孩,刘兴华还是有所感激的。
‘刘大哥,起来了!昨夜睡的可好?’
对这位说话总是笑呵呵的年青人,比他只小两岁的葛依乎,刘兴华经过昨晚的喝酒聊天。也知道,他是猎户村中少有到外面见过世面的年青人。
只是因为爹娘年纪大了,他在外面又混的不如意,最终才重新回到猎户村。接过他父亲老葛手里的猎枪,继续干着进山打猎的行当。
笑着点头道:“不错,昨天睡的很香。这段时间,都在林子里转悠,都没怎么睡过踏实觉。对了,你们今天应该去市集吧?能带上我吗?”
对于刘兴华的询问,葛依乎愣了一下,却有些不好意思的挠头道:“刘大哥,可能不行!你不要误会,不让你去,也是为你好。你这脑袋后面,没这个啊!”
看着葛依乎甩甩了辫子,刘兴华才意识到,自己的大平头。出现在市集之上,确实有些另类。清廷这个时候,对革命党可是非常警惕的啊!
似乎是怕刘兴华多想,葛依乎又赶紧道:“刘大哥,今天我跟老莫叔他们去市集。到时我去市集,给你买条假辫子。有了假辫子,下次有的是机会进城。”
听到葛依乎这样说,刘兴华也笑着道:“行,那又要麻烦葛兄弟你了!对了,我现在身上没银子,这一条辫子要多少银子?”
想到这年头的货币,刘兴华还真没有。尽管有一个储存空间,可金银这种货币,储存空间里面同样没有。这还真让刘兴华有种,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感觉。
可葛依乎却笑着道:“花不了多少钱?这种假辫子,其实要不了多少钱。昨天我收了你的酒瓶子,我打算一起带到市集去找人卖了。那瓶子,应该能值几个钱!”
以前跟人跑个马帮,替人押过货,做过商铺伙计的葛依乎。很清楚那种酒瓶子,这十里八乡还真不多见。只要找个识货之人,应该能换来一条辫子。
面对葛依乎的回答,刘兴华想起背包里,还放着一个不锈钢的饭碗。立刻眼前一亮道:“葛兄弟,那瓶子是我送给你的,怎么能拿那东西换钱呢?
这样吧!刚好我也初回国内,你又认识一些当铺老板。我给你一样东西,你帮我拿到当铺问问,看看能当多少钱。我保证,那东西整个清朝都没有!”
说着话刘兴华,将葛依乎又带回了房间。将平时营里吃饭用的不锈钢碗,从背包中取了出来。看到这明晃晃的不锈钢碗,葛依乎突然觉得,这刘兴华宝贝还真多啊!
望着这件魔砂双层隔热不锈钢碗,刘兴华觉得,到了这个时空。就连平时他们吃饭的碗,一下子都成了稀罕的宝贝。可他也知道,什么叫利益最大化!
拿着不锈钢碗,刘兴华略显好奇的道:“葛兄弟,你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你觉得,这种碗一个能卖多少银子?这碗,用多久都不怕生锈,而且乘饭乘汤都不嫌烫。”
将这碗递到赶紧擦一下双手的葛依乎手上,有点好奇的葛依乎立刻道:“这个东西是好东西,可价值多少真不好说。我虽然在外面,跟人跑过一段时间买卖。
可这东西真不好估价!当铺那些老板,都是贱买高卖。这碗如果卖给达官贵人,肯定是多少钱也难买的宝贝。可放在这漠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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