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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不由己之溺爱暖妻-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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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厉大惊失色,赶紧蹲下身从包里掏了掏,拿出化妆镜、纸巾在一旁鼓捣,边弄边跟她说道:“你的头发最好弄弄,有点乱。”

    明雅眨眨眼,自己倒是没他那么讲究,只对着光滑如镜的墙壁抓了抓头发,转过身又听到王厉的叹息。

    “一点女人味也没有,真不知道我当初看上你什么?”

    明雅被呛得一阵咳嗽,眼瞅着他极其讲究的淡妆、衣着,与每天必定五点起床整理外表的臭美劲,欲哭无泪的腹诽:我当初也是瞎了眼了才会和你交往……

    于是在数十秒后,两人衣冠楚楚的出现在八楼。

    一路走来有职员瞅到老总诡异的衣着,皆是一愣,而后又跟没事人似的鞠了个躬,目送老总走进办公室,王厉在门口还特装逼的吩咐了点事,回头“砰”的一声便把门给合上了。

    明雅回到自己的办公室,看着被打扫得整洁讲究的环境不由得叹了口气,真快,不知不觉她已经在这家公司待了两年。

    起初她刚上人事部报道那会儿几乎没人看好,可不是?她一个专业与公司半点对不上口,加上一毕业就窝在家里,虽然一把年纪工作经验却等于零的女人,白拿高薪却整日无所事事,问啥啥不懂,写啥啥不会,是个正常人都会把她往不道德的那方面想。

    所以那时候公司里多半在传她与王厉有染,是他养在外头的小情人,闲着没事上公司捣腾,没几天就得回去。

    嘴巴长在人家身上,只要她行得正坐得直,又何必顾及旁人的想法?

    可道理谁都懂,但是听多了各种流言蜚语她也烦,于是更努力的学习业务,厚着脸皮的问其他同事,打算从最底层的销售干起。

    王厉的公司是专供电子商务这一块,推销的多是些手机显示屏之类的电子产品,为了了解产品的性能,明雅这个科技废愣是通宵了好几个晚上去背那些对她来说犹如天书的说明。

    幸而皇天不负苦心人,随着工作慢慢上手,加上她不拘小节的性格,渐渐的开始融入了周围的人群。

    王厉起初没怎么留心她的工作表现,直到有一次明雅接到一个越洋电话。

    对方一开口就是噼里啪啦的一通英语,偶尔夹杂一点中文词汇,大意就是对他们公司的产品有兴趣,明雅听着那老外的语气,当场就懵了,她大学那会也就勉强过了四级,这么多年过去词汇语法一早忘了精光,根本听不懂那老外在嘀咕个啥。

    老外说的也急,噼里啪啦的大段英文往外倒,最后见她无法勾通,险些就要把电话给摔了。

    明雅当时急得就跟个热锅上的蚂蚁,好不容易逮着王厉从办公室里出来,二话不说就把电话递过去。

    王厉愣了下,很快流利的与那人聊开了,不过是两三分钟的事,便给公司接了一笔生意。

    虽说在挂断电话以后王厉没说什么,可明雅却羞愧得红了脸,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她咬咬牙,晚上又多报了一个英语班,每天只睡四个小时,就跟疯了似的进修自己。

    她骨子里有股不服输的韧劲,人笨没关系,她愿意花比旁人多出两倍的时间努力,久而久之从一无所知的职场菜鸟到见了客人能够侃侃而谈,业内术语一茬茬往外冒,俨然就是一副专业人士的嘴脸。

    之后王厉似乎有些意外她的进步,渐渐的带她出去的机会也多了,无形中让她接触到更广阔的世界,也随之扩大了她原先狭窄的视野。

    晚上王厉有饭局,明雅一接到他的电话就明白过来,溜出去买了一套西服,两人合作了两年,对方的喜好她早已烂熟于心。

    王厉见状很爽快的接下,回到里间更换,而趁着他换衣服的时间明雅给保姆打了个电话,交代清楚以后和王厉一同前往了君悦大饭店。

    刚进包厢才发现人家已经提前到了。

    王厉堆着一脸的笑上去与人握手,寒暄,明雅也招呼了两句,随后她把服务员叫进来点菜,要了几瓶啤酒开始默默旁听。

    王厉自小有哮喘喝不得酒,正巧明雅酒量不错,又是个女人于是他时常把她带出来应酬。

    他的顾虑她是知道的,公是公私是私,他们都分得很清楚,私下里如何闹无所谓,该工作的时候她就不能仗着与王厉有那么点私交而玩特权。

    更何况她领着人家的薪水自然要替人解忧,在这种应酬交际的场合,有个女人确实方便很多。

    听着两人的交谈,明雅勤快的在一旁斟酒摆碗筷,这次对方也带了一个女伴,明雅在电视上见过她,是某电台的主持人,能说会道,酒量还不浅,几杯下去瞬间就把场面给弄热乎了。

    明雅在一旁赔笑,偶尔给王厉挡挡酒,岂料几杯啤酒下肚兜里的电话响了。

    她搁下水晶杯扫了眼屏幕上的名字,正是在谈生意的当口,她本想不接的,却看到是保姆的来电时心下一咯噔,起身赔了几句不是,拉开门走了出去。

    饭店的走廊上灯光昏暗而安静,只有几盏橘色的壁灯透出一股子温馨。

    明雅靠着墙小声的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家里的保姆也知道她今晚有应酬,所以除非是晓渔出了事,否则一般不会给她打电话的。

    保姆的语气有些焦急:“方小姐,晓渔发烧了,你快回来看看吧。”

    明雅听罢吓了一跳,忙给王厉发了一条短信便什么也顾不上的往家里赶。

    也就在她拦下计程车离开的时候,卓然与李学铭齐齐来到这家饭店的正门口。

    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入大厅,简单的一袭衬衫勾勒出修身的线条,手腕处的袖口翻卷至手肘,卓然姿态极其闲适的走入包厢,随着大门一关,一并阻绝了外头的世界。

    明雅哪里想过短短一天的时间,她便两次的与卓然擦肩。

    心急火燎的赶回家,她连口水都来不及喝便走入房间去看方晓渔同学,试了试他的体温,她忧心忡忡的问道:“需要上医院吗?”

    儿子自出生以来身体一直不错,也不像其他的孩子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所以她倒是没碰上过这种情况,当下慌了神,只能求助于王厉找来的保姆,至少人家带孩子的经验比她丰富。

    保姆刘嫂拿着体温计看了眼,说道:“还没超过38摄氏度不着急送医院,我去买几个冰枕,你在我回来之前给孩子用温水擦身。”

    看着一脸难过的儿子,明雅这次是真慌了,以前遇到多大的事她都能应付,可一旦扯在自家儿子身上,她就跟那牙牙学语的小孩儿似的,动不动便惊慌失措。

    “什么温水?大概要多热的水?我还能做点什么?真不用上医院吗?”

    她扯着刘嫂噼里啪啦问个不停,这下人家烦她了,忍了忍说:“别了,还是我给孩子擦身,你去买冰枕吧,知道去哪买不?家里有个孩子怎么连冰枕都没准备……”

    听着她小声的埋怨,明雅自知疏忽,想想生完孩子便全心投入工作的自己,对晓渔的照顾着实是少了,再看了眼躺在床上昏睡的孩子,她忍着夺眶的眼泪跑出门,匆匆忙忙的往附近的药店赶,也不知道怎么的,买了冰枕之后又提了一堆乱七八糟的退烧药,什么种类的都有,大包小包的便回了家。

    刘嫂看了眼她买回来的药,皱了皱眉头叮嘱道,这么小的孩子千万不能乱吃药,如果到晚上体温还没降下来,赶紧往医院送吧。

    明雅连连点头,等她一走,她饭也没吃的在床头守了儿子一晚上,幸好到半夜的时候他的体温终于有了下降的趋势。

    另一头,等明雅走以后王厉把另一名男同事给找来,目的是相同的,都是挡酒,只不过这男同事显得有些木讷,说起话来也没明雅机灵,不过到最后合同还是谈成了。

    酒店门口,踩着擦得比他皮鞋还亮的地板,王厉与人握手告别。

    可这刚把人送走,他还没来得及去明雅那看看自己的干儿子,后头便走出两个人,也是西装革履,风度偏偏,定睛一看,可不就是那个跟他有过一面之缘的卓然吗?

    王厉想了想,他对a市很感兴趣,也知道如果要打入市场,当地的资源很重要,他同样需要一个突破口,于是卓氏企业很快成为他的目标。

    王厉迎上去,笑着伸手:“卓董,好久不见。”

    卓然顿了顿,极有风度的回握:“王总你好。”

    王厉接茬:“这次来南城怎么不让人通知我一声,也好让我尽个地主之谊,带你们四处走走。”

    说完他观察着卓然的脸色,见他没有不悦,心下顿时松了下来。

    卓然笑笑:“既然王总都这么说了,那么我就不跟你客气了,听说南城里有一座清普寺,环境清幽风景怡人,不知可有时间当个导游,带我们上那走走?”

    “那是当然的。”

    王厉大喜,当下连连点头,这是明摆着会有合作的机会啊。

    李学铭在一旁觑了两人一眼,闭着嘴没回话。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卓然就有了个习惯,每上一个地方非得去当地的寺庙祈福上香,他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只暗自猜测他也许并未接受方明雅已故的事实。

    为了照顾刚退烧的儿子,明雅一连请了两天假,第三天回公司的时候才知道王厉已经陪同客户上了位于南城以北的青普寺。

    她揉了揉发黑的眼圈询问他的秘书:“哪个客户这么大的面子?”

    漂亮的秘书小姐想了想,搁下化妆镜忙说不懂,只道王总走得急,什么都没交代。

    这下明雅更好奇了,直接给王厉敲去一个电话,那头的信号似乎不太好,“嗞嗞”两声便传来王厉的大嗓门。

    “明雅,你赶紧给我带几套换洗衣服过来,我还得在这留几日。”

    听罢明雅皱了皱眉眉头:“你怎么住寺庙里去了,别想不开啊,你老王家还等着你传宗接代。”

    王厉在那骂骂咧咧:“靠,老子不是出家……唉,算了,你也赶紧收拾几件衣服过来,是个大案子,咱们得在这住两天,完事后给你加工资。”

    明雅一听顿时来了精神,眉开眼笑的问:“什么大客户这么大的面子,还劳烦您亲自陪宿?”

    可她刚说完,那头又是一阵信号被干扰的“嗞嗞”声,而后听着王厉似乎说了点什么,她没听清,不到数秒的时间对方挂断了电话。

    明雅拿着手机暗自琢磨了许久,这才抓起他的车钥匙,随便收拾了几件衣服便独自驱车前往了清普寺。
第一百零六章 重逢
    绷紧的身体让她的双腿没了往日的灵活,一路奔出后院明雅几乎是慌不择路的跑着,她不知道自己该往哪跑,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一切仅凭本能,她下意识的知道如果现在被抓到,她三年的努力与坚持,毫无疑问的会化作泡影。

    身后传来追逐的脚步声,硬底皮鞋踩在青石地板上的“哒哒”声每一下都像踩进了她的心底。

    她心跳如擂鼓,一路疾行,脑海中不禁联想到草原上被追逐的羚羊,迈着四肢朝拼命奔逃,岂料哪怕羚羊跑得再快,也敌不过猎豹,最终被咬了脖子,绝了性命。

    推开有些发霉的后门,她不敢往僻静的地方走,她不是王厉,对这里比自家屋子还熟悉,所以她只能寻着有人行的轨迹前进,一来她不必担心走进死胡同,二来顺着这条路一直跑,运气好的她也许能甩开他回到车上,只要能发动引擎,她不认为卓然的两条腿会比她四个轮子快。

    可这么做却令她失去躲藏的机会,所拥有的优势也不过是她比卓然跑得快一些,灵活一些,但男女体力有别,她高中时期虽然是短跑冠军,却不代表她能保持同一速度完成长跑,所以还没跑到寺门那体力就已经支撑不住了。

    不得已,明雅只能换个方向,眼瞅着左手旁有一条曲曲折折的小道,她心下一动,光着脚钻进了树林当中。

    仗着身形娇小她躲过两旁的树枝,就速度上又将两人的距离拉开了一截。

    一路追下来,卓然身上的衬衫被划出多道口子,夏天衣服本就薄,有些尖刺划破皮肤,他却顾不得,如今满心满眼的全是不远处的身影,眼看着两人越拉越长的距离,他心中慌乱,生怕她又如梦中消失不见,顿时也顾不得胳膊上的划痕,不再闪躲的追上去。

    身后的脚步声渐近,明雅忍不住的转过身,这一瞧,她猛然迎上他猩红的双眸,心跳顿时漏了半拍,一个错脚居然滑下了坡底。

    接近的秋天的深郊气候潮湿,原本晴朗的天气也开始慢慢的变阴,没过多久,绵绵的细雨穿透枝叶打了下来。

    明雅拍掉身上的叶子往上瞧,这斜坡虽然不高可上面没有任何可以作为攀爬的植物,加之山里湿气深重,泥土多为湿润,没有附着力她根本爬不上去。

    而且……哪怕现在给她一根绳子,她也不见得能上去,因为她的脚崴了。

    看着脚踝处的肿起,她倒吸一口凉气,扶着石头试图找路,可刚动脚踝处立即传来一阵锥心的疼,痛得她眼泪鼻涕差点往外飙。

    脚步声近在咫尺,他终于赶上了,站在坡顶居高临下的打量着地形,而后蹲下身往她的方向滑。

    明雅坐在地上看他越来越近脸,虽说周围雨势不大,可细细密密的雨水依然轻而易举的将她身上的衣服打湿。

    她咽了口唾沫忍着疼想往后躲,可还是慢了一步。

    他一声不吭的站在离她三步远的地方,既不上前也无动作,只不过一双眼睛里泛着血丝,看起人来着实有些恐怖。

    明雅被他那阴测测的目光盯得浑身汗毛直竖,脑海中不时又晃过羚羊被猎豹逼进墙角的画面,已经饿了数日的猎豹好不容易看到一块肥肉,不扑过去狠命撕咬又怎么对得起自己的肚子。

    气氛有些僵硬,连着雨水渗透衣服的寒意一并窜入心底,冷得她直打哆嗦。

    张了张嘴,她想说点什么,或者问他想怎样,都到这份上了她也没什么好躲。

    可卓然在这时候动了,他及其缓慢的向她靠近,在明雅那个角度,她似乎看出了他的小心翼翼。

    她皱了皱眉觉得有些古怪,却在下一秒,他朝她伸出了手。

    修长的指尖泛着点凉意的摸上她的脸,动作有些颤抖,也有些不敢置信,从白皙的颊面一直到圆润的耳珠,再从浓密的发丝到弯弯的眉毛……

    冰凉的触感令她心尖一缩,全身顿时绷得紧紧的,她不知道他想做什么,所以并未阻止,直到对方的指头滑过她的唇畔,沿着脖子的弧度一路来到她的锁骨并且有向下摸索的趋势时,她不悦的将他的手拍开。

    “摸够了吗?”

    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过一尺,气息也在恍惚间交融。

    这时她才留意到他身上的衣着,一路追来早已被树枝划破的袖子,如今被雨水打湿了,服服帖帖的黏在身上,结实挺拔的身材再无遮掩的暴露人前。

    明雅对着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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