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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 手-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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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叹了一口气。
「那么,将来你打算做什么?」我帮明贤把酒杯斟满,示意干杯。
「还能做什么?根本没有女人会跟一个残废在一起。我的人生——只要还可以活着就很满足了——像这样,偶而喝个酒——」明贤一饮而尽。
一个踉跄,终于完全趴倒在桌台上,不省人事。
「不好意思,这是我的职业。每一行有每一行的规矩。」我拍拍明贤的背,将他握紧酒杯的手打开,把酒杯拿下。
我是真的于心不忍。
明贤是个老实人。酒吧一步都没踏进过的那种。今晚还是我提议,藉我生日的因头骗他到海边的酒吧喝个痛快。这间酒吧没有监视器,来的路上的监视器我都事先研究过,全都完美地避开。
神知鬼觉,但人就查不出端倪来了。
我搀扶着失去意识的明贤,慢吞吞离开烟雾弥漫的酒吧,走到车上。
关门,旋转钥匙,发动引擎,打开冷气。
我载着一具即将成为尸体的醉鬼。然后慢慢寻找广播频道,看能否来上一段可以让心情保持稳定的音乐。
「那么——」
我陷入道德上的重大焦虑。
这并不是一个杀手该有的反应。但师父教我怎么骗人,装熟,以及怎么不留证据地宰人以及让他自己宰掉自己,就是没告诉我为什么一个人被我杀死的时候,我如何能不内疚。
说真格的,虽然花了一个月跟明贤混熟,但我并没有把他当作是朋友。毕竟我是专家,骗人的专家,我在做事的时候可是耍玩着心理学等伎俩,明白得很,没有踰越了界限。
但,杀了一个不是朋友的「人」,就是让我觉得怪怪的。更真切地说,非常难受。难受得我只好一直踩着油门,不敢停下来。
这家伙,不管是不是我的朋友,他妈的真是超倒霉。莫名其妙在不对的时间跑去加油,接着就弄丢了一条大好左手。但代价还不只如此,几个月伤口结痂出院后,有个穷极无聊的黑道老大还要他的小命。
真倒霉。
真的是超倒霉。
「有人一生下来,他妈的就是为了倒霉吗!」我喃喃自语,油门越踩越深。
更倒霉的是,这件事还他妈的扯到我。好端端身为一个杀手,竟然要为了一点芝麻蒜皮的鸟因头替自己开张大吉。
冷面佛老大是黑道里有名的七天一杀。有时欠他高利贷只要拖过一天,也不必计利息,他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把小老百姓给干了。死在他的手中,根本不需要象样的理由。
人命真贱,老天没眼。
我越想越气。混蛋,师父教了我许多技术课,却忽略了杀手道德教育。马的或许我根本不够资格宰掉另一个人——做人不该是这样,杀人也不该是这样。
等等,杀手道德教育?
5
       我的脑中浮现出每个杀手都需要牢记的三大法则:
一,不能爱上目标,也不能爱上委托人。
二,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透露出委托人的身分。除非委托人想杀自己灭口,否则不可危及委托人的生命。
三,下了班就不是杀手。即使喝醉了、睡梦中、做爱时,也得牢牢记住这点。
我放松油门,车速在滨海公路的夜风中缓了下来。
然后,我想起了杀手的三大职业道德,可说是内规。
一,绝不抢生意。杀人没有这么好玩,赚钱也不是这种赚法。
二,若有亲朋好友被杀,即使知道是谁做的,也绝不找同行报复,也不可逼迫同行供出雇主的身分。
三,保持心情愉快,永远都别说「这是最后一次」。这可是忌讳中的忌讳,说出这句话的人,几乎都会在最后一次任务中栽觔斗。
「只要不违反法则就行了吗?」我靠着边线停下车。
熄掉引擎,下车点了根烟,心中盘算着该怎么利用师父留下的资源去干这档事;该找谁,不该找谁;找了谁之后又该说什么话,或者该给哪些好处去交换。以及最重要的,这么干的结果。
 
每件事都有它的代价。
我最不想要的代价,就是死。如果我可以不死,那就什么都好谈。
靠着车门,我审慎思考了许多可能。许多状况。反复推敲。
烟在我的手指上虚伪地燃烧着里头的尼古丁,我一口都没去抽它,放任它自生自灭。我并没有烟瘾,事实上我只在跟目标混熟的过程中有需要才抽烟。但我相信养成一些看起来可以帮助思考的习惯,对脑袋灵光的自信是非常有用的。
「一点烟……>;脑袋变灵光」的公式,反射制约地镶在身体微薄的记忆里。
原本只是猎猎作响的海风,不知不觉间凉了起来,大概降了一度吧。
少了城市上空横七竖八的天线,海边的天空看起来特别大,深墨色的蓝自没有边际的海平线往上渗透,直到我点了第四根烟的时候,竟笑了出来。我觉得自己是个不错的人,感觉很好。
「我懂面相,你不是早死的命。」我看着兀自在车子里呼呼大睡的明贤。
不过别误会了,我不是说我心地善良。他妈的一个杀手哪来的心地善良,我只是承受不起那种「自己为了钱什么都做得出来」的感觉。要赚钱,不当杀手也可以办得到。当杀手,是为了别的。师父是为了实践自己的骗人技术。
我呢?我当杀手是为了什么?
用脑袋杀人需要技术。用脑袋救人却假装杀人的技术,只怕远远胜过前者。
听起来真棒不是?技术中的技术。
明贤终于醒转,他的头似乎因不习惯宿醉疼得厉害,还想干呕。但我可管不了这么多。
我把他拉出车外,用带着寒意的海风最有效率地吹醒他,然后严肃地告诉这个没了一只手的倒霉鬼,我是个杀手。
倒霉鬼整个人都醒了。
「依照规定,我不能透露是谁雇我杀你。毕竟这种事你们自己都能清楚大概,不是吗?告诉我,明贤,你想在二十一岁的时候就死掉吗?」
倒霉鬼当然不想,害怕到全身发抖,两只眼睛一直不敢直视我。
如果我现在突然大叫,他准尿出来。
「很好,刚刚好我也不想杀你。但是相对的,这个世界上,每件事都有它的代价。」我诚恳地拍拍他的肩,但很快就收手,保持一个让他安心的距离。
我开始一场我生平最棒的演讲。
曾经有个读大学、辩论社的朋友跟我说,他发现在辩论赛的时候,无论自己多么雄辩滔滔,终究无法真正说服对方辩友。「但我们可以感动他。」他说。
但对我,对明贤而言,光是感动还不够。
我得让他打从心底了解自己的处境,最坏的状况,以及我们的胜算。拿到明贤对我的绝对信任,我才能将我所有的筹码都堆上,帮助他。
我花了半根烟的时间解除他的恐惧,花了一根烟让他知道我可以为他做什么,以及他自己该怎么配合,然后花了两根烟,让他对「照做的话就不会死」这关键的一点,确信不疑。
虚与委蛇、油腔滑调是没用的,诚恳才是一个骗子最大的本事。
当我在骗人的时候,用的是百分之百的诚恳。当我在救人的时候,我用的是百分之两百的诚恳,因为我得使我自己都一并相信我嘴巴里说的东西。
「从现在起,你已经不存在了。为了安全起见,你的家人也要接受这一点。等到过了几年,我确定雇主得了失忆症或根本就翘毛的话,我就会通知你的家人跟你连络。」我踩熄最后一根烟。
明贤露出难过又挣扎的表情,眼泪变得很重,重到眼眶无法含住。
从此他就是另一个人,叫张重生,姓不变,算是我对传统习俗的让步。
「记得吗?每件事都有它的代价。」我伸出手。
明贤也伸出他唯一的右手,但愣了一下。
我伸出的是左手,所以不太搭嘎的两只手尴尬地晃在半空。
同时,我俩都笑了出来。
「活着,就有希望。恭喜你了张重生!」
拥抱。
6
       我先安排即将叫张重生的张明贤先回家多跟家人相处,然后开始找人。
首先是全叔。
有人喜欢拼图,有人喜欢拼布,全叔则是个在台北第一殡仪馆,负责拼凑车祸尸体的快手,据说不管是多么零碎的尸块到了全叔手上,都能在三小时之内嵌凑出一个人样。
全台湾每个月平均有十七具无名尸,大部分都是老人,男女比例2:1,货源充足,死法各有巧妙。无名尸最后被家属认领回去的比例很低,在冰柜里躺太久了,最后不是送去医学中心给大体解剖,就是烧掉了事。
全叔是个哑巴,跟哑巴说话得用两种语言。
我跟全叔说道理,说得通的全叔就点点头,说不通的我就塞点钞票,全叔还是点点头,非常明理。然后全叔给了我一条没有头的无名尸,据说是在一场车祸里搞丢了脑袋。
那样正好。
「全叔,你他妈的够意思,以后我死了我也指明要你。」我赞道。
「……」全叔。
接着,我找了黑心但跟钞票很有义气的保险业务员「陈缺德」,替「张明贤」保了一份寿险,受益人则填上并不存在的「张重生」,一串我刚申请的手机门号黏乎其后。
「不会弄出事吧?」陈缺德冷笑。
「妈的怎么可能!」我哈哈一笑,将一束钞票塞进陈缺德的手里。
张重生不存在,没关系,找对了魔术师就能变出象样的兔子。
我跟在户政事务所当主任的老同学「金丝眼镜仔」套了三天交情,顺便把他那河东狮老婆在宾馆偷汉子的针孔照片送给他,希望他了解友情的真谛。
金丝眼镜仔看了照片后喜极而泣,这下他总算可以大方离婚——然后不付一个子儿。
大笑大哭一阵后,金丝眼镜仔忙问我有什么事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
「你说的?」
「我说的!」
但听了我想要他帮忙的事后,金丝眼镜仔严辞拒绝,并说只要合法的事他一定帮忙帮到底,这件事恕难从办。
我没说话,只是拿了一个牛皮纸袋给他。金丝眼镜仔打开牛皮纸袋,里头是他花钱找援助交际的几张模糊照片,跟一张光盘——里头有比照片更多的东西。
「她花名小娴,本名叫李樱娴,今年刚考上高中,十五岁。」我点了根烟,递给脸都煞白了的金丝眼镜仔。
我不必提醒我的老同学台湾的法律长什么模样,他只是颤抖地抽着烟,闭着眼睛想事情。我没有打扰他,毕竟每件事都有它的代价,我不能逼他,也不想逼他。我只是在适当的时候,轻轻推了他一把。
第三天,张重生从魔术师的帽子里跳出来,变成一个活生生的人,有个虚构的父母双亡的家庭,还有残障抚恤金可以领到死。
万事皆备,只差一场车祸。
我打点好警局里的两个个性垃圾但数钞票绝不手软的警察后,说也奇怪,没有头的张明贤就驾驶着刚买不久的新车以低速撞上一颗大树,车子油箱破裂起火燃烧,一个大爆炸,失去头的张明贤很遗憾没办法解开安全带,就这么从无头鬼烧成焦炭鬼。
不幸中的大幸,死者有几张证件没有化成灰,警方就依据这微薄的线索通知家属,然后趁着家属悲痛欲绝,将无头焦尸送往台北市第一殡仪馆——交由全叔处理。
警方背书,保险金没什么窒碍就下来了,远在花莲的受益人张重生也因此有了一笔不小的金额计画他的人生,还足以支付我帮忙打理这一切的必须金额,跟些许我推辞不掉的酬金。
就这样,我「杀」了第一个目标。
一周后,我的银行户头涌进了杀人的尾款,信箱出现一份编号NO。44的蝉堡。
这就是我入行错误的第一步。
7
       现在你明白了,他妈的我入错了行。
我就是没办法杀人,我很确定。因为我接到了第二张照片后,还是无法狠下心把照片里的女人给推下楼。
快速交代一遍。那女人叫她小莉好了,平常在中山北路的酒店上班,但下了班就是雇主免费打炮的情妇,而这位雇主整天光说要离婚跟小莉远走高飞,他妈的每个情妇都信这一套,小莉也不例外。直到某一天雇主的老婆继承了一笔远房亲戚的大笔遗产(我想知道的事就会知道),于是雇主深怕小莉这位婚姻第三者会纸包不住火让他富有的老婆发现,干脆透过酒店围事的小弟找上了我,先下手为强,来个杀人灭口。
「要不要由我出面跟小莉好好沟通,我保证她绝对不会再去找你。」
「不,我看还是杀了她。」
「相信我,我……」
「杀了她。」
我搞不懂为什么非得靠杀人解决事情,混蛋,王八蛋,这个社会是不是疯了?
有些雇主硬是比我们当杀手的还要变态。先不管人命在宗教上或道德上有什么意义,靠,这女人可是你睡过一千多次的「人」耶!你到底有没有把她当作个「人」来看啊?为了一笔老婆刚继承的一箱钞票,就可以买凶杀了这个跟你相好千次、让你抱怨老婆有多黄脸婆的「人」,真的是王八蛋大吉!
于是我很无奈,无奈到我在十楼天台跟小莉谈心的时候,没把她推下楼当超人,而是跟她坦承一切。照样,我用我的诚恳跟谋略搞定了所有事,换来她一个痛哭失声的拥抱。
两个月后,无名尸少了一具,保险金多了一笔,名字销去一记,最后这世界又多了一个新的名字。
不再叫小莉的小琦,被我安排到台南的小卡拉ok当摸摸茶伴唱,用保险金买了间舒服的小套房,日子过得挺好。这是我唯一感到欣慰之处。
整件事让我觉得,自己像个人。还真他妈的很有意义的活着。
8
       我想你一定可以理解这种复杂的感觉,这也是我将这封信交给你的原因。我跟师父一样聪明,一样爱骗人,一样会将手边的种种资源运筹帷幄到极致,但到了最要紧关头的时候,我跟师父完全是两种人。
别搞错,我并不是认为师父是个冷血的坏蛋,师父不过是忠于自己的职业。杀手杀人,天经地义,任何人都可以理解。问题出在我自己怯懦,没种,或是哪里出了毛病,总之我就是没办法在跟另一个人混熟后,将对方送上西天。
我得花时间谈谈第三个case,依旧是很平民化的单。
雇主是一个在中学校长,目标则是一个自己开诊所的肠胃科医生,都是高级知识分子。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之所以要杀死另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理由,比起一个小混混在路边摊喝酒时不意瞥见另一个小混混正在打量他,于是只好杀死对方一样,并没有高明到哪里去——理由都不象样。
这位中学校长某天因为腹痛难耐,揣着下腹搭出租车冲到肠胃科医生的诊所进行治疗,医生研判是急性盲肠炎后立刻全身麻醉动刀。结果不幸的,这个中学校长并没有打听清楚。
这个肠胃科医生有个怪僻,他酷爱在手术台解决他该做的手术后,顺便检查一下病人的麻醉状况跟——他的生殖器。如果这个病人有包皮过长的毛病,勤劳的医生便会义不容辞地拿起酒精棉沾上碘酒,来回涂抹昏迷病人的龟头,然后切掉它。
等到中学校长苏醒后一小时,校长终于在厕所中放声惨叫,并久久无法置信。
「不另外收费,做功德嘛。」医生笑着解释,一副我人真好的模样。
这算什么?你想这么说是吧。是啊,没来由地给割掉包皮,真的是莫名其妙。
而且中学校长都已经五十几岁了,这种突如其来未经同意的手术根本就是羞辱他,我能理解。中学校长大怒之余,却发现自己在手术前慌乱签的同意书中,第一行就是斗大的「本人同意在经过医生的专业判断后,同时进行包皮切割的手术」。这下可好,但这东西若打起官司,还有得拼,只能说是五五波。
「杀了他!」中学校长愤怒地拍桌。
此时我已经不太想挣扎了。这算什么?明明就可以走法院路线解决这件事的,大家都是文明人,偏偏要搞这种人间蒸发的黑暗步数。
我原本以为校长的怒气只是暂时的,但过了三天致电给他,他买凶杀死医生的意念只有更加强烈的份,还强调他的下体因为失去包皮变得十分敏感,一碰到内裤就很想死,走路的姿势畸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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