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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网天罗-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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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历史讲述了一整天,期间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提问下,塞壬、巨魔、图塔斯和精灵讲述了各自的经历。
一个战后讨论会变成了历史交流会。
随后,爱尔琳妮在大堡礁上呆了三个月,因为她居然在大堡礁上找到一个具有魔法天赋的孩子,一个具有真正的海族海龟人的血统的混血小女孩。一时玩心起,她就留下来交了她一些魔法基础。
三个月后,爱尔琳妮与五个森林土著一同前往了百越森林,开始了各部落之间的“联盟”。
至于何时能与欧阳相遇,当然这是后话了。
ps:说明一下魔兽实力,七阶、八阶魔兽相当于魔导士的魔法水平。
第三卷《密林阴影》到此结束了,这一卷,写的很不满意,森林精灵一段,本应有更大的篇幅的,构想中,与拉兰迪雅、克莱特并肩作战中了解精灵现状——人类威胁;在酒宴中,欧阳迸发想法,通过收取魔宠获得战力,强行联合森林土著的。而老祭司代表的态度,则是诱发欧阳愤怒离去的原因。
爱尔琳妮与大堡礁一段,小析颇为满意,虽然剧情不多,也简单,但里面的战斗、人物,都让小析心爱。
对比反思过来,写不好的原因,是小析自身都不喜欢森林精灵,不喜欢里面的每一个人,而海盗中的三个小孩,一只螃蟹,颇有印象。大家猜猜螃蟹的博斗技巧是什么?
以后的情节中,写出自己喜欢的角色,或许能让大家更共鸣吧。
这就是《兽血沸腾》的魅力所在吧。
第68章 等待戈多
“戈多今晚不会来,荒原上的住民永远欢迎你,旅行者。”
——戈多荒原上的强盗宣言。
任何人谈起“戈多荒原”总会或多或少的带着厌恶情绪。无论是亲身经历还是道听途说,戈多荒原给人的印象都是不好的。
荒芜的土地,贫瘠的土壤,恶劣的天气,最令人难受的是戈多荒原上遍布了不胜其数的强盗——臭气冲天的地精、高大的食人魔、走投无路的人类、满身泥巴的沼泽人鱼还有从森林里走出来打秋风的魔兽,每个踏入这片土地的人——旅行商人、冒险者、比蒙士兵——都会饱受他们的折磨。
戈多荒原的命名来自食人魔中的一个传说:曾经有两个食人魔在这里每天晚上准时地出现在一个土坡上等待“戈多”的出现。但是谁也不知道“戈多”是谁。受着两个食人魔的影响,一同等待“戈多”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戈多”自此至终都没有出现,那些等待“戈多”的人错过了狩猎的季节,为了不饿肚子都当起了强盗,于是荒原上的强盗从此出现了,这片荒原也被命名为“戈多荒原”。
百越森林边缘和戈多荒原交界的地方,同时也是比蒙王国的境边之地,比蒙王国在这里设立了不少的哨岗,一来警戒从森林了走出来的魔兽,二来监视那些走入或者想走入比蒙王国的人类。
欧阳等人离开森林后决定前往附近的哨岗寻求帮助,一来弄清他们正身在何处,二来希望守备兵能够护送他们通过满是强盗的荒原地带。祭祀作为比蒙王国中伺奉战神和守护圣坛的仆人,在需要时他们是可以获得当地的守备士兵的帮助的。
“落叶松哨岗”位于森林边缘的一个小山坡上,除了作为哨岗以外,这里还是一个训练新兵的军营。哨岗的负责人是库伦男爵,一位比尔族黑熊人。库伦早期曾作为一名骑士追随过神殿中的一位祭祀,后来他的祭祀大人进阶为权杖祭祀应召回到神庙伺奉战神后,这位比尔族的骑士就进入了军部,奉命留守“落叶松哨岗”,同时负责训练新兵。
这天,库伦刚结束新兵的晨运,就接到手下通报有人从森林走出,正向哨岗而来。库伦一听,立马搁下那些新兵蛋仔,抄起两把车轮战斧就向外迎去,这个哨岗可是很久没有“客人”到来了。
拉起哨岗那巨大的木门,库伦的僚幕长远远就看到五个人正骑着角马走来,在他们头上还有一头魔兽在飞翔着。
当库伦听到那是一头七阶的黄金龙鹰时,他的脸色沉重了起来,马上派人把随军的祭祀叫了过来,并吩咐把军弩准备好。
在这个哨岗里阶位最高的祭祀也只有“战争祭祀”,“战争祭祀”根本对付不了高阶魔兽,库伦的心头一沉,希望这些人不是“善者不来”。
喝了一声,库伦便带着人迎了出去。
欧阳远远就看到哨岗中有人迎了出来,领头的是一个壮硕的大汉,光着膀子,露出身上布满漆黑的体毛,肩上抗着一对巨大的车轮战斧。
于是欧阳便放慢了速度迎了过去,当走近了他才真正发现这个黑色大汉长得不是一般的壮,他的身高居然跟欧阳坐在马上的高度差不多平齐,看那身高差不多有两米五六,虎背熊腰,横向长得跟门板似的,简直就是一头人立起来的大黑熊。
黑熊人看清了这队人的身份后,比看到龙鹰更加吃惊了,他居然看见比蒙、人类和森林精灵走在一起,但是职责还是让他收起了惊讶,开口道:
“早上好旅行者们,我是落叶松哨岗的军士长库伦,请问我可以为你们提供什么帮助吗?”
听到黑熊人的提问,霍嘉丝示意众人下马并走到前面道:“早上好,强壮的比尔族勇士,我是王国的灵魂祭祀霍嘉丝·拉维尼,枫叶村的敏克族男爵。我们从百越森林里归来,计划通过戈多荒原,来到贵地是为了寻求帝国士兵的帮助的。”
“欧比斯拉奇!”
黑熊人听到“霍嘉丝”三个字,惊讶得跳了起来,一句比蒙国骂脱口而出,激动得浑身黑毛都立了起来,要不是扛着两轮巨斧,真怀疑他会不会把眼前的雪貂一把搂在怀里。
“真的是你?霍嘉丝大人?请问你是在枫叶村的屠杀中逃离的吗?你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
霍嘉丝为黑大汉的激动吓了一跳,点了点头,道:“库伦军士长,你认识我?”
“是的!是的!”库伦连连点头,“看到你平安真的太好了!维叶娜大人听到这个消息,肯定会很高兴的!”
“你认识我导师?”霍嘉丝心中一酸,泪水忍不住在眼眶打转,“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导师了。”
“我早年曾追随维叶娜大人,她曾来信说收到一位优秀的雪貂弟子……哎,别哭,别哭!”壮硕的军士长把车轮战斧夹在肋下,空出一只粗糙的大手却不知道怎么安慰。
霍嘉丝感到一只温暖的大手轻轻抚摸在背上,是路凯!她拭去眼泪,向库伦行了个礼,介绍道:“站在你面前的是我新收的祭祀学徒,斯派德族的路凯,身后的这三位分别是海族小姐蜜莉恩、人类法师丹妮丝以及森林精灵游侠拉兰迪雅,都是路凯的追随者,而天上的龙鹰则是我的魔宠。”
库伦觉得这位敏克族的祭祀的话给了他当头一棒,把他敲得迷糊了。海族?人类魔法师?他们居然走到了一起?而且枫叶村被人类强盗屠杀可是全国都知道的事,前段时间他还接到命令加强哨岗的戒备。更让他吃惊的是消失了一万多年,早已被认定灭族的斯派德族蜘蛛人又出现了?
库伦觉得他必须把事情弄明白。
“我的确是枫叶村的屠杀中的唯一幸存者,那些犯了罪恶的强盗来自沙漠国度!强盗们想把我和几个族人通过海路运送回沙漠国度,但强盗船却在海上遇到了海啸。在战神的保佑下,我为路凯相救。路凯的确是斯派德族的,是战神的孩子!他能够成为伺奉战神的仆从,成为神坛祭祀就是最好的证明。路凯自小就生活在海外的孤岛中,并没有见过他的族人。而且路凯还觉醒了他们一族的‘种族异能’。”
霍嘉丝说的都是事先商量好的,欧阳并不想把他跟卡多雷有关的事透露出去。
听到霍嘉丝的话,欧阳很配合地伸手弹出了两股蛛丝黏住库伦腋下的两把斧头,双手一扯,把两把斧头给夺了过来。
库伦只觉得眼前两股白影闪动,腋下一轻,自己的武器已经落到对方手中了。
武器是战士的性命,在库伦愤怒之前,欧阳却是已经把斧头递还到了库伦面前。
库伦吐了一口气,接回自己的武器,开口道:“这的确是法典中记载的斯派德族的种族异能,既然路凯先生同样是神坛祭祀,那我暂时相信你的身份。霍嘉丝大人前往维瑟顿是为了上报枫叶村的事吗?”
“是的,不过我这次前往维瑟顿主要是为了接受我的导师的擢升,以及接受战争祭祀的试练。在枫叶村的那场厄难中我进阶为战争祭祀了,而且路凯同样是战争祭祀,他可是‘天生灵魂歌者’。”
天生灵魂歌者?能自主领悟战歌的祭祀?
霍嘉丝带来的惊讶,已经把原本就脑筋迟钝的比尔熊人轰击得心神俱震。
库伦瞥了瞥天上的龙鹰,它应该是正常的吧……
荒原上的住民没有等到戈多,但荒原上的强盗总能等到路过荒原的旅者。
比尔骑士库伦遣派四个士兵护送这两位比蒙王国的新晋祭祀前往帝都,同行的还有库伦他自己。面对霍嘉丝对他亲自护送的疑问,这大黑个子笑了笑:原来他接到军部的新任命书,便一同随行了。跟他出来的手下是两个比尔族暴熊武士和两个豪斯族人马弓箭手。
一行十人,除了几个女子骑在马上以外,库伦和他的士兵都是徒步而行。豪斯族人马腿力过人,原本就是擅长长途跋涉的种族,走几天路对他们来说根本不再话下;而比尔族熊人则是因为体格过大,一般的骑兽都难以负担得起他们的体重。对于贫穷的比蒙王国来说,要在军队中普及那些能够驮起这些大块头冲锋陷阵的大型坐骑,国王有心而无力。所以在比蒙王国中,除了那些拥有正式封号的骑士以外,就只有帝国最精锐的部队拥有大型坐骑了,一般的士兵无论是平常走路,还是上战场都是靠他们的双腿。但大多数比蒙却都是以此为傲,因为强壮的比蒙士兵一旦在战场上成团冲锋,任何一个士兵都敢于并且能与人类的骑兵对冲。
像“落叶松哨岗”这样偏远的哨岗,也是有坐骑配置的,只不过这些飞行坐骑无一不是用于传递信息,并不是为投入战斗而配备的。
一路上,见多识广的黑熊骑士不断地向众人讲述荒原上的各种。
戈多荒原上最多的就是强盗,而且除了少部分是强壮的食人魔以外,大部分都是身材矮小,肮脏不堪的地精强盗。
地精每次洗劫路人时,都是成群结队而来,他们手持各种各样的兵器,隐藏在草丛之中,一旦目标进入他们的包围圈,他们就会嗷嗷直叫,一拥而上,抢光目标后又一哄而去。
欧阳并不骑马,而是与库伦并肩而走,他一边听这个骑士高谈阔论,一边观察四周,总能看到远处的草丛里不时冒出几个老鼠一样的脑袋远远的观察着他们这一队行人。在他们走过后,这些脑袋的主人就会远远地跟在他们的后面,一天下来,他们身后已经吊着一大群,臭气冲天。
库伦告诉众人,这些家伙就是闻名大陆的地精,是最低下最肮脏的种族。
在欧阳看来,这些地精真不愧“肮脏”二字,矮小的身体,一头脏乱不堪的头发如同被泥石流冲刷过的草丛,沾满了泥土,板结成一块一块,他们身上裹着或大或小的破布,这些“衣服”清一色的都是灰黑,长久没有清洗都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只能看到泥浆的颜色。
看着这些混沌胆小的东西,欧阳觉得地精强盗并没有传言之中的可怕,但是毫不停歇的骚扰却让他烦恼不已。
这些东西简直就是比苍蝇还烦人,或许这就是他们的“可怕之处”吧,欧阳想着。
面对欧阳等人苦恼,库伦呵呵一笑,告诉他们,在面对强壮的比蒙战士的时候,这些胆小的地精是不会发起小团队的进攻的,等到了夜里他们才会组织起大量的地精发起进攻。像现在这样熙熙攘攘大群尾随,都是在遇到强大的敌人才使用的“骚扰战术”,目的是让目标感到烦躁与疲惫,等待大军集结,一哄而上。
说不定在晚上他们会见到食人魔呢。
ps:
新篇章,主要讲述欧阳的试练。
第69章 重拳先生
这个吃人的世界,威望比任何食物更能果腹!
——戈多格言
戈多荒原上,最讲究的,不是食物!
不是生活在这里的人,显然荒原上的怪异情况已经超出其想象。吃,本来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温饱”二字对任何国家的人民来说,都是首要事情,为何荒原上如此另类?戈多荒原上可没有什么粮食出产。
一方水土养活一方人,当食物来源困难到一定程度时,当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土著食不果腹后,他们已经能够从任何塞进肚子里的东西摄取生存的能量:一只饱吃草籽的灰鼠既提供肉食,也提供粗粮饭团;一段朽木下营巢的白蚁有着丰富的蛋白质;即使是异类的尸体,经过烈日的灼晒,嚼起来也是嘎嘣脆!也就是说,在任何时刻,任何地方都能够吃到东西的荒原土著,为何还讲究食物?活下去的关键不是吃,而是不被吃!
荒原土著便另类地讲究起“威望”来。
过着强盗式生活的荒原土著间,威望高的人,自然就获得好的食物,自然能够找到好的婆娘产下多多的崽子,才能守住一方土地很自然地耕种!自然成为一方之主,一呼百应!
威望的获得,自然靠的是拳头,过硬的拳头!
“重拳先生”自然就是这么一位存在!“重拳先生”的拳头有多硬,或许没有人知道,但光听卓号,自然就能想到,其拳头很重,而且还很聪明,不然也不会冠以“先生”的称呼了。
“重拳先生”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名地精与一名小戈隆的组合。
荒原上的人,并会觉得贪婪狡猾聒噪的地精与迟钝好吃暴躁的戈隆组合在一起有什么奇异。任何奇怪的事情在荒原上发生,这里都不会觉得惊奇,除了“春耕秋收”这条响应时节的自然规律。
“弗莱格”在通用语中是“旗帜”的意思,这是小个子的绿皮地精菲兹给小戈隆起的名字,因为他觉得小戈隆在奔跑时就像风中的旗帜,猎猎作响。人们并不管未长大的戈隆孩童叫小戈隆,因为戈隆们已经把这个称呼赐予族群当中的另类,那种长不大的戈隆!日隐小戈隆,戈隆当中的侏儒,仅仅只有三米高!
弗莱格就如同他称呼中的“日隐”一样,不喜欢阳光,最喜欢的是拉着降临的夜幕,肆意奔跑在荒野上,就像现在一样,在屁股后滚起一道长长的尘浪。
一张藤椅绑在弗莱格佝偻的背上,菲兹坐在上面,舞动这一张不知什么制成的弹弓,高傲得如同一位出征的将军,高呼着“欧克”。在他们身后,被“欧克”呼唤而来的强盗们,以三名食人魔为首,拉出一道长长的箭形队伍,裹着滚滚红尘,直奔肥羊而去。
“肥羊”们紧紧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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