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我是一只七尾狐-第1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落伤看着我,脸上已经微微有了些诧异。我俯身一笑:“我做你的朋友吧。”
耳边的风很轻,旁边已经有灵兽在低声交谈,我一点也不想理会他们的闲言碎语。上次红纱放弃那么好的机会出海,就有谣言说我逼迫红纱留下,或者是她被我的妖术迷惑了。在他们的心里,灵宠的天命是高于一切的,亲情友情爱情都算不上什么。红纱的这种做法,不是难以理解,而根本就是疯子。
落伤的眼神透着坚定,我几乎要分不清这是我的眼神,还是他的,只见他点了点头,说道:“好。”
我嫣然一笑,我喜欢这种坦率的小孩,一点也不娇柔,不会在意世人的眼光,也不会因为什么天人预言就将我排除在他的世界里。
我心情大好,拼命揉乱他的头发:“走,去红纱家吃果子。”
第十六章 百年
“嗯?”青烟果然意外了一下,“落伤答应和你做朋友?”
我嘻笑地点点头:“对。”
青烟也难得的淡淡一笑:“和他成为朋友,也只有你能办得到。”
“你觉得星宿子中,落伤是不是最有可能成为天人?”
青烟顿了顿,摇摇头。我意外的看着他,我以为他的看法会跟我一样,但是没有想到他心里还有更合适的人选,不禁问道:“有星宿子比他更厉害吗?”
青烟沉吟了一下,说道:“现在的确没有,只不过目前巫女只找到了二十三个星宿子,还有五个人没有找到。”
虽然他这么说,但我还是觉得落伤是最适合的下代天人。青烟不到最后,就绝不下定言,我笑他太小心翼翼,他也只是默认。
走在回家的路上,月光皎洁。最近的月色一直很好,有时候我会去红纱家一起赏月,有时候会跑到山上去泡泉水,有时候也跟青烟一起去散步。虽然狐族每到月满的时候总会聚在花园里一起晒晒月光,很是热闹,不过我从未去过。除了几个不懂事的小狐狸会跟我闲扯,其他人都是不理会我的。
刚走进族门,门就关上了。我刚庆幸完,就看到父亲正站在月光下。我下意识的看了看他旁边,松了口气,五叔公不在,三叔公也不在。有点害怕的走过去,行了个礼:“父亲大人。”
见他转过身来,我就知道他不是闲得在这里赏月,根本就是在等我。我心提到半空,不知道又做错了什么事。
父亲盯着我,缓缓说道:“你跟一个星宿子做了朋友?”
这个消息传得真快,听不出父亲是高兴还是不满,我只能先承认:“是的。”
父亲似乎很轻的叹息一声,说道:“不要跟星宿子有任何关系。”
我不解的看着他,父亲说话向来简洁明了,虽然我害怕他,但是这种不明不白的话,我还是想问个明白,忍不住说道:“为什么不能跟星宿子来往?况且绿木叔公还曾经是天人的灵宠,族里不是一直引以为傲的吗?”
父亲冷冷看了我一眼:“你觉得你能成为天人的灵宠?”
“就算能,我也没有想过要做谁的灵宠。”我见父亲没有要生气的迹象,接着说道,“没有一个能说服我的理由,我还是会继续跟落伤做朋友。”
话一落,就觉得父亲冰冷的眼神袭来,我不自觉的缩了一下身体。我真是越来越大胆了,竟然敢这么反驳他。那他是不是又要抽我鞭子了?很意外的,父亲没有再说什么,而是转身走了。我愣住原地,有些诧异。
回到房间,我还觉得心有余悸。只是我想不明白跟星宿子做朋友又如何,于我于宗族好像都没有冲突。想了一会,没有想通透,又想父亲并不是强加干涉,我也没有好顾忌的,把事情撇在一边,安稳的睡着了。
万宠盛会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只不过平日里星宿厅和两仪馆是不能择宠的,即使是有合意的,也必须等到这个时候。一来是为了防止岛上的混乱,二来也是为了让星宿厅和两仪馆专心修行。
这次据说万宠盛会一共有两百一十七人签订了契约,都是灵兽。除了落伤和另外四个星宿子,其他星宿子现在身边都有了灵宠。虽然此后几十年万宠盛会都会有许多灵宠出现,但是落伤现在还是一个人。巫女也陆续找到了二十八位星宿子,其中也有资质不错的,但是我从未怀疑过落伤不能成为天人。
龙门大开时,如果来的是东海人,梅心宫主是一定会来的,跟红纱小聚十天。红纱不提出海的事,梅心宫主也不提契约的事,两人很有默契的达成一种协议。有时候我会小小的伤感,觉得是自己成为了红纱的负担,青烟总是安慰我。他说如果红纱就这么走了,会更不开心。
我经常会拉着青烟和落伤去红纱家里,刚开始的时候红纱还会害怕,次数多了,也没有了顾忌,也能像朋友那样交谈。
我和青烟的感情也越来越好,天气冷的时候,我会窝在他怀里赏月,那种暖暖的感觉很是安心。但在外人眼里,我们只是很要好的朋友,也曾经有人认为我迟早会成为青烟的灵宠,但是等了一百多年,我们还是没有动静。
青烟是西海人,在认识他的时候,就已经是年轻人的模样,现在一晃眼一百年过去了,他也没有外貌上的变化。我和红纱就更不用说了,灵兽的寿命本来就是四海中最长的,两千岁的灵兽才算是年轻,现在我才八百多岁。
能感觉到这一百年瞬间即过的,也只有看落伤的样子了。
落伤当初还是个两百多岁的小毛孩,现在已经长成了一个少年。我是在过了十年光阴之后才发现他长高了,之前一直没有留意。那个时候我每过一段日子就要跟他比高度,生怕哪天不留神,他就比我高,反过来摸乱我的头发。
只要青烟和落伤有时间,我就会跑到他们那里,或者坐在两仪馆外面的树枝上,等着他们出来。连红纱都说我这一百年来静多了。
家里还是一样,冷冷清清的,我也一样不喜欢待在那里。只不过再过十天,就是母亲的寿辰。母亲并不太喜欢热闹,也从来不会要办这种宴会,这次她要办,我想应该是族里长辈的提议。
最近族里不太平静,跟另外一个家族的冲突越来越频繁。
南海有三大家族,我们狐族最为强大,其次是狼族。狐族因为当年绿木叔公成为天人的灵宠,因此宗族的地位远比狼族高得多,只不过狼族人多,势力也不可小觑。
这几年因为族里一些小辈争斗,因此两族的长辈才商量要和解。名义上是母亲的寿辰盛宴,实际上是邀请狼族的人,握手言和,据说这是因为南海的王暗中要求,不然狐狸和狼还会继续斗下去。
他们争斗的事我倒没放在心上,要是打起来,第一个要发怒的,就是主上。据说主上是一个很冷酷残暴的人,对待东西海人也不如上一代王友善。当然,虽然听过很多他的传言,但是终归的目的,还是为了南海好,岛上对他的争议也不大。而且主上的兄长,就是现任天人的灵宠。
不过要送母亲大人什么礼物,我还是很头疼。我本来想送点北海的东西给母亲,但是我的印象是北海人大多喜欢翡翠珠宝,要么就是胭脂水粉,这些母亲好像都不需要。翡翠什么的,她如果要,可以堆满整间屋子。胭脂水粉母亲也不喜欢,每日只是淡妆示人。况且母亲在北海人中,真的很好看,就跟成形的灵宠一样倾国。只不过生下姐姐和我之后,身体有些孱弱。
我想了几天,脑袋都疼了。问红纱,红纱说可以做些好吃的。我就试着做了一下果子饼,结果一尝,差点没把试吃的落伤给噎死,还发誓以后再也不吃我做的东西了。
我又苦想了几天,等青烟终于有空了,我忙跑到两仪馆门口等他。
这一百年的光阴,当初那一群胆小怕事的星宿子现在看起来都比较稳重了,很少再见到有高人一等的神色在脸上表露,也不再吵吵闹闹的挤兑别人。或许他们是变了,也或许只是藏在心里罢了。不过他们不欺负落伤,我才懒得管他们到底是哪里变了。
进出的星宿子见我站在门口,只是绕路走,并没有嫌弃的神色。他们知道我在等青烟,他们的嫌弃,早在这几十年中耗费完了,他们才没有那个时间管我这只七尾狐的事,无论是休息还是学习,他们都无时无刻不在拼命练习。
在他们眼中,我就是一只整天缠着青烟要他收我做灵宠的狐狸,而绝不会想到是男女之间的事。
青烟出来了,虽然夹在一群神官中,衣裳也都是素色,但我还是一眼看到了他。我忙向他挥手,其他神官见了,已经纷纷绕路走了。
青烟微微笑了笑,已经向我走来:“等了很久?”
“是啊,等了很久。”我瞄了他一眼,试探的问道,“让我等了这么久,该给我点补偿吧?比如说,让我吃点肉?”
我绝不是开玩笑的,跟青烟在一起,他总是不让我吃肉,也不许我偷吃,如果被他发现我偷吃了,他不是生气,而是满眼的疼惜,我倒宁愿他骂我,但如果是怜惜的眼神,我反而心有愧疚。
青烟很早就说过吃多了灵怪,会沾染上它们的气息,也会更容易被它们攻击。只不过我控制不了,但是又怕他伤心,我只好拼命忍着,现在想想,离我上次吃肉的时间,好像已经有四十多年了,我真是做梦都会想到肉。
青烟见我可怜兮兮的样子,顿了顿,却还是摇摇头:“不行。”
我长长叹了口气:“身为一只狐狸却不吃肉,就好像鸡明明是鸟,却不能飞一样。”后面的话我没说,青烟那么聪明,我不说他也该知道。鸡是鸟不能飞,现在还是南海的一大笑话,要是我被别人知道,估计也要被笑话了。
青烟装傻的问我:“那现在有人笑你吗?”
我挤眉弄眼的看着他:“没有。”
青烟释然:“那就没什么问题了,不吃肉,你还是活蹦乱跳的。”
“那是因为我吃饭都在红纱家里,除了你们几个就没别人知道我天天跟红纱一样啃青草和果子。”我跺了跺脚,不理他,转身往红纱家走去。
青烟跟了上来,沉吟了一会,说道:“听落伤说你在想该送什么礼物给你母亲?”
“嗯。”我无精打采的应了一声。
“听说你母亲身体不太好。”
“嗯。”
“那你可以送一些驱除邪气的东西给她。”
我抬起头,看着他问道:“你是说送玛瑙或者白玉之类的东西吗?”
青烟摇摇头:“那些东西太平常,只对一些小怪有用。你可以将灵气注入,再封存驱魔咒在里面,那样大部分的灵怪都无法近身。只不过,这样需要耗费你许多灵气,而且要一段时间恢复。”
我的眼睛已经亮了,如果送这个礼物给母亲,不但可以保护母亲,还不会俗套。我拍了拍手,笑道:“还是你有办法。”
青烟淡淡一笑,看着我说道:“你不生气了?”
我脸上一红,把头扭到一边:“我才没那么小气。”说完,又偏过头去看了他一眼,只见他也正看着我,四目一对,我的心一跳,两只耳朵已经蹦了出来。
第十七章 爱恋
既然已经决定要送给母亲什么,那就要开始准备了。我想了想,觉得凝脂如厚雪的珍珠很适合母亲,可是现在要去海边,已经来不及了,而且我怕水也讨厌水,那种黏嗒嗒的感觉实在不好。
后来我决定用蚕丝玛瑙,做成耳坠子。但我不会像刺猬精那样雕刻出精致的花纹,也没有红纱的巧手,我只好准备把玛瑙打磨成两颗小小的圆球,这样用银丝一勾,就成了一个简单的耳坠了。
希望母亲不要嫌弃,不过如果知道是我送的,无论是什么她也不会戴着吧。只不过我想如果是戴在手上或者脖子上,让她一看到就会想到我,倒不如在耳朵上看不到的好。
打定了主意,天才刚亮,我就跑到山上去了。
在普通的山上早就没有了可以采集的玉石,深山一般没有人会去,因为采集玉石要在很深的地下,开掘一定要花费很多的灵力,如果这个时候碰上灵怪,那无疑是很危险的。
只不过我四十多年没有碰灵怪了,估计它们不会主动攻击我。想到这点,我对青烟又多了一分信赖。
不过蚕丝玛瑙真的很难挖,倒是挖出一些其他巨大的玉石块,耗了一半的灵力,已经觉得很累,我靠在一棵树上,休息了一会。想到了一个办法,我敲了敲地面,立刻冒出几只地精。
“嘻。”我龇牙一笑,指着那块大玉石说道,“你们帮我找蚕丝玛瑙,我就将这块玉送给你们。”
我不知道地精是不喜欢自己去挖玉石,还是只能接受别人给它们的东西,只要不是别人给它们的,就绝不会要,也不会自己去挖。如果它们自己动手的话,根本就不用人或灵兽给它们这些。
地精对视了一眼,一只地精说道:“这块石头丑死了。”
它的话一落,其他几只地精也纷纷点点头,附声说:“丑死了,丑死了。”
我没好气的瞪了它们一眼:“那你们帮不帮忙?”
地精相觑了一下,集体摇头:“不。”不等我说话,它们已经立刻钻进了地下。
我忍住想追着它们打一顿的冲动,歇息了一会,继续挖。
我从朝阳挖到夕阳,身上脏兮兮的都没理会,但是还是没有看到有蚕丝玛瑙。倒是把我累得不轻,我喘着气,感觉到周围已经有点冷,我才从深坑里跳了出来。
刚出来,就见坑口里蹲着两只灵怪。
我惊了一下,然后故作镇定的看着它们,眼里尽量没有一丝敌意和慌乱。它们看起来并不是很强,但是以我现在的体力跟它们打,一定会输。我看着它们眼睛里的饥饿,心里一个咯噔,难道它们盯了我这狐狸身很久了?就等着我筋疲力尽才跑出来?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就要被它们果腹了。
我微微动了一下,它们也立刻挪了挪,我的额上渗出冷汗,默念了一声咒语,筑起了一道薄薄的灵力墙,可以挡它们片刻,刚做好,我已经转身迅速的逃跑。
逃命的速度果然比抓吃的速度要快,我刚刚还觉得累得没半分力气,现在却觉得再也没有比现在更精神的时候了。我一边在树林里逃窜,一边掐自己的小手指。
小手指上有青烟给我设下的灵犀咒,据说要是我遇到什么危险,他就能感觉得到,无论是在多远的地方。只不过这几十年来我一次也没有用过,不知道还有没有用。
身后的灵怪追得很紧,几次闻到它们的气息就在脑勺后面。树林的地面并不平坦,又跑得太急,一个不小心,往前摔去,翻滚了几圈,转身一看,鼻子正好对上灵怪的脸。
我吓得忘记了透气,只觉得灵怪眼睛跟我的脸一样大,深不见底。我瞪大了眼睛,吸了一口气,立刻被它的气味给熏到了,差点吐了出来。刚扭头要起身,胸前一闷,已被它踩在脚下。
我伸出利爪,划过它脚,灵怪怒吼一声,一掌拍在我脸上,将我径直拍到十丈外,重重摔在地上。察觉到嘴里有血腥味,尾巴已经露了出来,几乎要变回原形的时候,就看见一袭白衣闪来,挡在我的面前。
我看着他的背影,鼻子一酸,尾巴已经缩了回去。
青烟站在我面前,那两只灵怪顿了顿,犹豫着没有上前。见青烟的手已举起,立刻转身逃走了,留下一阵风声。
青烟转过身蹲了下来,看着我狼狈的样子,问道:“受伤了?”
“没有。”我盯着他,不知为何有了怒意,拍开他伸来的手。
青烟顿了顿,又伸手来帮我拍去头发上的枯叶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