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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下的评说-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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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与企业不同。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它们把自己合法赚的钱以绩效工资的形式发给职工,无可厚非。但公立学校、医院之类事业单位的目标绝不是利润最大化。它们应该以提供更多更好的社会服务为目标,其经费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拨款。这些年来,由于财政拨款不足,许多医院、学校只好“创收”。其结果是居民医疗和教育支出增加被人们称为“两座大山”,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公立学校和医院“创收”绝不是市场经济的原则。政府应该加大对公立学校和医院的拨款,彻底改变这些原本应提供社会服务的事业单位“见钱眼开”的不良风气。
  但是,可以预料,这些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无疑会加剧公立学校、医院“向钱看”的倾向。一来政府拨款现在不可能大幅度增加,绩效工资主要还靠自己“创收”,二来各单位之间会进行攀比,而且为了激励大家的积极性,吸引人才,领导也有不断提高绩效工资水平的压力。这样,绩效工资的实施很有可能会引起医疗教育的收费增加,使这“两座大山”更为沉重。尽管政府有各种政策限制医疗与教育的价格,但在绩效工资的压力之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种变相收费、提价的花招是难以扼制的。
  绩效工资的另一个值得忧虑的问题是如何衡量业绩。在企业实行绩效工资时,业绩的衡量也一直是一个困难的问题。在事业单位这个问题就更困难了。原则上可以根据数量、质量、效果等标准衡量业绩,但因为这些标准很难数量化,所以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不容易。比如在学校,根据班级授课人数工作量等定标准并不难,但教学质量如何衡量则是一个大问题。如果按学生评分,对学生要求严格的教师就要吃亏。在学生评分的压力之下,教师很可能会放松要求,讨好学生。按升学率,考试成绩,这又会引起应试教育,而且差班的学生没人愿意教。医院也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死亡率恐怕是医疗效果的重要标准之一。但如果这样的话,谁还会愿意接疹那些危重病人,或者绝症病人呢?学校和医院难以实行绩效工资,原因就在于教师、医生这些职业的业绩实在难以量化衡量。
  如果没有客观标准,绩效工资就有可能缺乏公正变为负激励。比如,两个教师其他条件相同,但一个带的班学生素质好,而另一个带的班学生素质差。后一个老师再努力,学生的成绩和升学率也差,导致他的收入就低。这种绩效工资不仅不能激励他教好学生,反而使他感到领导对他不公正,从而产生消极情绪。这种情况没有实行绩效工资时就大量存在,实行绩效工资,学生的成绩、升学率与收入直接相关,问题不更大吗?
  对教师和医生提高经济利益,我们应该重视,也应该使他们的收入不断增加,但还要提倡奉献,不能一切“向钱看”。绩效工资本质上仍然是一种物质激励,本身就存在“向钱看”的导向。如何在实施过程中避免这种不利的影响,是一个涉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大问题,我们不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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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该不该涨价
政府有关部门决定提高白酒的税率,白酒企业便酝酿涨价。在公众的心目中,白酒价格已经相当高了,白酒也属于暴利行业。因此,媒体上一片反对声。白酒到底该不该涨价呢?
  在分析这一问题时,首先要明白两点:白酒属于奢侈品,且饮酒过多不利于健康,也不利于社会和谐。国家对白酒征收重税,既可以增加财政税收,又可以减少白酒的消费。因此白酒加税合情合理,无可厚非。而且,白酒不属于基本生活物品,它的价格高低并不影响百姓的基本生活,因此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国家不应干预。换言之,白酒的价格完全是市场化的,定价权在企业手中。企业完全有权自行决定涨价或降价。
  那么,企业该不该涨价呢?我们来看税收对白酒价格的影响。我们知道,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种。直接税是指税收负担由纳税人承担的税收,比如个人所得税。间接税指税收负担并不一定由纳税人承担的税收,比如白酒税就是如此。白酒税是向企业征收,但并不一定全由企业承担。企业可以自己承担税收,也可以通过提价把税收转嫁给消费者。
  企业能否通过涨价把税收转嫁给消费,能转嫁多少,取决于白酒本身的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以及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需求弹性指消费者的需求对价格的反应程度。如果价格上涨之后需求的减少小于价格上涨的幅度,我们称为需求缺乏弹性,反之就称为需求富有弹性。供给弹性指生产者的供给对价格反映的程度,如果价格上涨之后,企业难以迅速调整生产,减少产量就是供给缺乏弹性,反之则是供给富有弹性。一般说来,一种商品需求缺乏弹性而供给富有弹性,企业就可以在税收增加之后通过涨价把税收转嫁给消费者。
  白酒业的需求与供给弹性如何呢?白酒的需求是缺乏弹性的。一来有相当一部分人养成了逢饭必酒的习惯,无论价格再高,总要喝二两才舒服。二来社交中大量用酒,这些酒由机关或公司出钱,喝酒的人对价格没什么概念。白酒的供给在短期内还是缺乏弹性的,但时间长一点,企业仍可以根据需求来调整生产。如此看来,白酒企业的确可以通过涨价把大部分税收转嫁给消费者。
  当然,白酒是否涨价还取决于市场的竞争状况。对于不同的白酒,市场竞争情况并不一样。高档白酒具有品牌优势带来的垄断地位,因此,尽管也有竞争,但并不激烈。一般白酒没有垄断地位,竞争就相当激烈。尤其现在白酒市场供过于求,更使竞争白热化。这种市场状况就决定了高档白酒可以涨价,而一般白酒难以涨价。从媒体报道看,涨价积极的也是这些高档白酒的生产厂家。
  白酒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无论税收增加与否,涨价还是降价,完全取决于自己的经营对策,我们无可厚非。对于白酒行业的暴利,政府可以用税收调节。一是对利润部分实行累进所得税。二是引导企业把利润转化为投资,尤其是投资于非白酒行业,拉动经济。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都是我们无可奈何的事。白酒要涨价也属于这类事,我们再说什么也没用,还是由它去吧!对企业管得太多,不是市场经济的做法。
  

“绿坝”为什么不受欢迎
工信部为了保护青少年不受网络污染设计了“绿坝”软件,并计划强制安装于每一台国产电脑,但遭到了绝大多数网民的反对。一件动机良好,且耗资几千万元的事情,为什么落得如此下场?
  如此众多的网民不买这份好心的原因,在于它违背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消费领域,“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消费者主权的原则。消费者主权就是要给消费者以自由选择的权利。愿意消费什么,不消费什么应该完全由消费者作出自主决策。在上网问题上,体现为从网上寻找什么信息,这完全是消费者的自由。用一个软件来为消费者作出选择,这就违背了消费者的自由,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干预消费者自由的做法,无论其动机多良好,都会引起消费者的反对。就像家长为学生选择专业,违背了学生本人的意愿,学生能不反对吗?
  家长为学生选专业背后的潜意识是我为你好,我比你高明。政府为电脑设计“绿坝”软件也是出于同样的潜意识。但政府真的比网民高明吗?我看未见得。记得20世纪80年代初,我们引进了苏联电影《这里的黎明静悄悄》,有关部门在审查时删去了其中一个女兵洗澡的场面。这个场面是为了展示人性之美,指责战争之违背人性的,删去之后电影的这种意义就削弱了,而且破坏了整部电影的连贯性和完整性。一把拙劣的剪刀破坏了一部电影的完美,当时就遭到许多有识人士的反对。如今过去了二十多年,我们所做的事情却与过去一样。“绿坝”就是那把剪电影的剪刀。在消费问题上,政府千万别以为自己比消费者高明。消费者是理性的,有自己的判断能力,不需要别人为他做选择。不同的消费者欲望不同,需求也不同。消费者的欲望千差万别,绝没有任何一个“上帝”可以为他们作出决策。“绿坝”当然也不能成为保护消费者的“上帝”。
  诚然,我们不否认网上也有大量垃圾信息,有一些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黄色与暴力内容。防止这些内容毒害的方式是引导而不是用“绿坝”去强制。首先是要加强对网站的监管,防止它们发布、传播不良信息,不堵住洪水,再好的“绿坝”又有什么用呢?其次,是要对网民进行引导,让他们自觉地不选择不良信息。尤其是让家长、学校和老师承担起引导青少年的责任。大家都有了抵制不良信息的能力,这才是真正的“绿坝”。最后,我们应该把钱用在提供更多、更好的网络信息上,而不是把钱用于筑“坝”上。正确的信息打败不良信息的关键还在于正确信息的受欢迎程度,不在于用什么强制手段。网络这个阵地,正确的信息不去占领,不良信息就会乘虚而入。我们的许多正确信息还是太教条、太呆板,缺乏对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的吸引力。
  “绿坝”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技术上不成熟。删去了不良信息,但往往也删去了许多网民需要的信息。这种“宁可错删一千正确信息,也不放过一个不良信息”的做法,花了钱却给网民带来不便,网民当然要坚决反对。一个本身有缺陷的“绿坝”,能起到什么保护作用呢?
  好在工信部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允许消费者有选择地采用“绿坝”了。不过我觉得如果一开始就先充分论证“绿坝”的可行性,比贸然投入几千万,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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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税与禁烟
最近,政府决定把香烟的税收由45%提高至56%,目的是为了鼓励人们减少吸烟。但增税能否禁烟呢?这在经济学界历来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香烟是一种间接税,这种税收负担理论上应该由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承担。在市场上,最后由生产者承担还是由消费者承担则取决于各自的市场垄断地位和供给与需求弹性。就香烟而言,生产者是寡头企业,处于垄断地位,而消费者是一盘散沙,毫无垄断力。从弹性来看,生产者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来调节生产,使供给富有弹性,而消费者对香烟一旦形成依赖就难以摆脱,因此需求缺乏弹性,在这种情况下,香烟税就只能由消费者承担。生产者可以通过提价来把香烟税转嫁给消费者。事实上世界各国的情况也都是如此。所以,增加香烟的税收就等于提高香烟的价格。
  那么,香烟价格的提高能不能起到禁烟的作用呢?这就要看价格对香烟的需求有多大的影响。我们知道,价格是影响需求的因素之一,但绝不是唯一的因素。价格对需求的影响到底有多大,还取决于需求价格弹性,即消费者对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需求富有弹性的商品,消费者对价格变动的反应大,所以价格变动对需求的影响大,价格变动时,需求量的变动大于价格的变动。但需求缺乏弹性的商品,消费者对价格变动的反应小,所以价格变动对需求的影响小。如前所述,香烟是一种需求缺乏弹性的商品,由于增税所引起的价格上升对需求的影响极为有限,试图通过这种增税的方法来达到禁烟的目的,作用恐怕是微乎其微。
  根据美国的研究,香烟价格上升10%,需求量减少4%。我认为,在中国香烟增税提价的影响恐怕要比美国少得多。一来美国社会已形成禁烟的风气,许多美国人认识到吸烟的危害性,社会禁烟的力度也在不断增大,即使香烟的价格不提高,吸烟者也在呈下降趋势。在中国,人们对吸烟危害的认识以及社会的禁烟力度还远远没达到这个水平。而且,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和社会禁烟力度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很难“立竿见影”。二是美国的吸烟者中,以中低收入者和年轻人为多,这些人收入不高,因此对烟价的需求弹性要大一些。成年人吸烟已成习惯,难以戒掉,提价的作用不是十分明显,但对年轻人还是见效的。据统计,价格上升10%,青少年的吸烟量就会减少12%。但中国的烟民状况并非如此。
  香烟提价在美国有一定作用也与烟民都是自费买烟相关联。但在中国,烟民就要分为“自费烟民”与“公费烟民”两种。提价的影响只在“自费烟民”身上。但自费烟民又可以分为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对高收入的自费烟民,提价基本不起作用,因为吸烟的支出与收入相比太微不足道。有能力开悍马车,戴伯爵表,吸几盒烟算得了什么呢?对低收入的自费烟民,提价的作用也有限。像众多民工,生活中没有更多享受,工作又沉重,吸烟几乎成了他们唯一的休闲方式,何况他们吸的都是低档烟,增加税收所引起的价格上升也并不大,对禁烟所起的作用肯定比美国小。
  中国存在一种美国所没有的现象,即“公费烟民”的存在,所以中国有“抽烟者不买烟,买烟者不抽烟”的说法。“公费烟民”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抽公家买的“招待烟”,另一种是抽别人送的“公关烟”,或说得难听一点叫“*烟”。这种现象由来甚久。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外国记者很不理解,一个月收入几百元的中国官员如何抽得起一盒十几元的“三五”、“万宝路”或“箭牌”。因为在他的观念里,无论什么人吸烟必定是自买的。他不明白中国的国情是可以“我抽烟,你买单”。中国烟草行业有一种特殊现象,即有极高档的烟,如一盒200元以上的“黄鹤楼”或“九五至尊”。而且,越是高价的烟,越好卖。支撑这种现象的就是“我抽烟,你买单”。公家花钱买烟,用于招待客人,是为了有“面子”。烟价越高,“面子”越大,高价烟就有了市场。送“公关烟”是为了办事,烟价越高,事情越好办,这点道理,送礼者都知道。所以,对“公费烟民”,烟价毫无需求弹性,你增税提价又有什么用呢?
  其实这点道理,不学经济学也知道,所以,许多媒体毫不客气地指出,香烟增税意不在禁烟,而在于增加政府税收。其实政府要增加税收完全不用打禁烟的旗号,因为通过烟草的高税收来增加政府收入是各国的普遍做法。而且,增加香烟税收也是合理的。香烟并不是生活必需品,增加税收并不影响人民的基本生活,何况政府把从香烟中得到的税收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对整个社会是有益的。所以,反对对香烟征收重税的人并不多。政府完全不必打着“禁烟”的旗号来行增加收入之实。至于禁烟则还要靠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各种立法。
  但我特别强调政府要明确提高香烟税收的目的。不同的目的,提税的做法是不相同的。如果真是为了禁烟,那么各种烟提税的幅度应该一致,但如果增税的目的是为了增加税收,做法就应该不同。高价烟主要由高收入者和“公费烟民”享用,提税的幅度应该高一些。低价烟主要由低收入的“自费烟民”消费。这些人一时改不了吸烟的习惯,增税提价会增加他们的负担,所以可以少增税或不增税。这就是香烟增税的“人本原则”。
  我们早就提倡“实事求是”。在当前经济遇到困难,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通过提高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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