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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和我逗-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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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芸比吴小娟还能折磨人。

  这时,我才不由得想:还是小娟好。

  ——吴小娟你在哪里啊,快救救我吧!!! 。。

酒吧
老侃最近心情不好,情绪很低落。他约我见个面,我心情也很差。两个人同病相怜,于是找了个酒吧坐在一起倾诉心肠。

  我问老侃怎么垂头丧气没精打采,老侃起先不言语,后来几杯酒下肚,话就敞开了,真是酒壮熊人胆。

  还是为画展,最近不知怎么很不顺利。老侃办画展投入很大,精力就不说,光财力,请客送礼媒体炒作还有不可告人的暗箱操作,一大笔费用,老侃几乎倾囊而出。为了“利”老侃向来眼睛都不眨,可时间久了,老侃也感到力不从心。老侃觉得自己为了艺术付出太多,结果出力不讨好,竹篮打水一场空,老侃不由喟叹人生如梦。

  老侃一心一意想通过画展达到出名投地的目的,但他有点太一厢情愿。老侃就是太爱面子,被虚名所累。如果他安安静静一门心思地画画没准真能成为一名艺术家,但他太想走捷径,投机心理严重,总想一夜扬名,结果名没扬成险些阳萎。

  但凡爱慕虚荣的人结局基本都不尽如人意。老侃执迷不悟,说自己所以不成功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资金不足,言下之意就是没钱。也就是说,他今天约我其实别有用心,转弯抹角就是向我借钱,可我也是个穷鬼,老侃应该知道。

  老侃颇有感触地说:小人啊!

  我被老侃无来由的话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老侃见我有些茫然,就直截了当地对我说:你那朋友,就是那个诗人,真他妈不是个玩意!他说的是瓶盖。

  我很长时间都没见到瓶盖,他现在已经是名人了。据说出了好几本诗集,都火的不行。半年前,他有一个售书签字仪式让我去,我正被王芸缠着成天也在研究《孙子兵法》,好和她见招拆招。如果她一旦知道有这么个热闹,一定会“威胁”我让我带她去,为了避免麻烦,我让板凳和罐头代表我表示祝贺。

  瓶盖那天的售书仪式很隆重,完全一派商业炒作。瓶盖以新新人类的姿态坐在售书桌后面,满脸刻满庸俗的笑。挺大的人还装嫩,看着真他妈别扭。罐头回来对我说,瓶盖从早到晚都在笑,笑得很低级也很贱。板凳打圆场说,罐头你可以了,啥忙都帮不上就知道吃,从早吃到晚,垃圾箱里的饮料筒和快餐盒都是你扔的,在吃你都成猪了。罐头要和板凳动手,板凳说再动手我告诉你哥。罐头就用双牛眼瞪板凳:孬种,叛徒!

  板凳给我拿回一本瓶盖出的诗集,扉页上有瓶盖龙飞凤舞的签名,像一团屎不知写得什么。我随手扔到一边,估计看也看不懂。老侃的画都看不懂,更别说他的诗。读起来不一定怎么晦涩,晦涩倒好,就怕不知所云。这年月能让别人懂不重要重要的是让人烦。只要能让人烦,基本就有出名的希望,接着就去卖,正经的不行,卖不出去,要卖就得卖不要脸。然后就是作秀,保证就有人捧有人起哄有人跟风。所以,卖什么不主要,主要得按以上方法操作,只要敢卖放心就有人敢买。

  瓶盖售书会已后就忙着赶场。据说他再不写诗了,有人说这种说法也是炒作。瓶盖忙着参加各类电视节目,他已经钻到名人的队伍里,电视台都为能请到他煞费苦心费尽周折,因为太火,档期都排满了,所以电视台得等他腾出功夫来。

  罐头说瓶盖现在就是个婊子,靠卖色相取悦人,当初在饭馆里教训他手太轻了,只触及到他的皮肉没触及到他的灵魂,是他的失误,以至这小子现在变成这副德行,早知道应该把他阉了,送到美国去跳脱衣舞,免得在国内丢人现眼,出去还能为国家赚点儿外汇,也算为国作贡献。

  板凳纠正,美国不要人妖,泰国要。罐头没吭声,算是默许。

  老侃边喝酒边骂:就他,还写诗,他懂什么叫诗吗!写了他妈几首歪诗,还有人说好,好个屁。那是我的画好。本来是他的诗配我的画,以我的画为主。也不知怎么捣弄的,出版社竟给他专门出书,说是出于礼貌,才采用我几幅画,也就是说,根本就不打算再用我的画,因为可怜我,才勉强在书里头用我的画点缀一下。这他妈算什么事,你朋友太他妈阴了,背后使小绊。不单他挑头,连稿费他几乎都全拿走了,才给我几张毛票,打发要饭花子哪。混蛋!

  老侃喝了很多的酒,情绪很激动。我想老侃心胸也太狭窄,出版社用谁的作品,那是出版社的事,又不是板凳能决定的;再说,出版社也是要根据作者的作品质量取舍,出版社不用你的画,只能说明老侃的画也就那么一回事。不过,瓶盖也做得太过了,毕竟老侃曾经还帮过他,这么做是有点恩将仇报;再者,不看佛面看僧面,看着我的面子,也不该这么挤兑老侃,老侃也是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还能折腾几年,能和我们这群年轻人在一起玩得乐呵,也说明老侃觉悟高,能适应时代潮流,老侃不易啊。

  老侃开始和我推心置腹,这是酒精在体内发酵的反映。老侃喋喋不休絮叨他的过去,他的艳遇他的风流史他的创业史他的奋斗史他的思想他的人生轨迹,老侃到这份上离作家已经不远了。老侃如果清醒的时候,有耐性把他的心绪梳理一番叙述成文字没准也能成书出版,到那时估计他就不会再惆怅无奈了。

  老侃晃头晃脑地对我说:兄弟,其实我心里特难受,有一件事一直窝在我心里想告诉你,就是没机会,现在我告诉你。老侃打了个饱嗝,一股酒气涌出来,他没吐我差点吐了。我皱了下眉头,老侃抹抹嘴,昏头昏脑地说:我喜欢你,真的,我特别喜欢你。说完,他原本没精打采的眼睛突然变得炯炯有神,直勾勾地盯着我,我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老侃一把搂住我,就把嘴紧紧贴在我嘴上狂啃起来,同时两双大手发疯般在我身上摩挲着。

  我一阵恶心,使劲把老侃推开:你他妈找死!我想捶老侃一顿,可老侃已经失去理智,晃晃悠悠一头栽倒地上,嘴里还嘟囔着:真的,我很喜欢你,你就和我好吧。

  老侃真是无药可救。

  我原想和他谈谈王芸,因为我心里也犯堵。可这时我只能先把老侃送回家,哎,这都什么事儿啊

倒霉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倒霉的事情,比如说,出门钱包被偷,吃饭咬到自己的舌头,等等,真应了那句俗话:喝口凉水都塞牙。我有一种预感,一种不祥的预感,迟早有一天我会再次和吴小娟相遇,并且很有可能会死在她手里,死得很惨。

  吴小娟消失有多长时间了,几天,几个月,一年,两年,很多年,我自己都搞不清楚。终于有一天,我又遇见了她。

  那一天天气非常好,用小学生写作文描写天气的惯用写法:碧空如洗,万里无云。我走过一条马路,然后沿斑马线过街。那时我斜背着工作包,手里拿着一支草莓雪糕边走边享受,不知不觉就走到吴小娟鼻子底下。如果这世上有一种人蠢到自己能自寻死路,那就是我。看过《动物世界》没有,一只羚羊浑然不知走到豹子跟前自投罗网,结果只有一个:必死无疑。

  可怜。

  我没有看见吴小娟,过街的时候。但她看见我了,就等着我自己撞到枪口上去,吴小娟就这么阴险。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站住,这也许是种本能。我抬起头,就见她端端正正地立在我面前,我险些就撞到她怀里。

  突然发见她,我怔了一下。我几乎快认不出来她,她穿着一套整整齐齐的警服,笔挺的裤刃都能用来削苹果。那天她精神非常好,英姿飒爽,加上特震人的警服的衬托,更有种咄咄逼人的气势。我下意识地扫了一眼她旁边,她旁边停着一辆警车,也就是说,她一直就在那辆警车旁边站着,我的天,我真是瞎了眼。警车旁边还站着一个男的,也是警察,长得不赖,是个年轻的小伙子,挺挺壮壮,有鼻子有眼,用现在流行的说法:阳光男孩。

  我略微迟疑了一下,然后第一个反应就是拔腿便跑。我为什么跑呢?我也不知道,可能是条件反射,或者本能。吴小娟突然喊了一声:站住!随后就在后面猛追。

  我当时的形象不能用小学生写作文的描写来形容什么什么像离弦的箭,只能借用法律的词汇来说明更具体。我完全像通缉犯,根本顾不了许多,昂着头不分方向一路狂奔,只听见耳畔的风声呼呼之响,最后我被吴小娟逼得没辙只好钻进一条胡同,然后突然站住。我想我不用再跑了,再跑我也跑不过她,她根本就不是人,她前生可能是头豹子。这时,我只能靠着墙站着,眼睁睁看着她不紧不慢一步一步向我逼过来,每一步都带着死亡的压力和黑沉沉的阴影。终于她走到我面前站住,她一言不发,我感到一股巨大的威力胁迫着我,我呼吸急促,几乎透不过气来。突然她伸出一只手猛地支在我脸庞,整个身体圈住了我,我紧紧贴着墙,眼神却情不自禁落在她胸口,她的胸脯向海涛般剧烈起伏,我感到一阵阵晕眩。

  此时此刻,我是吴小娟的猎物,我无路可逃,只能无奈地眼睁睁地等待她撕裂我。

  跑得挺快啊,很久不见,锻炼得挺不错嘛,经常跑步是吧?她突然开口调侃我。

  我不知所措,一脸茫然,不知如何回答,只能睒睒眼。

  吴小娟目光如炬,我被她的目光拢住,感到一种不安深深地箍住了我,我努力镇定自己,尽量规避她直勾勾的正视,可我无法平息自己内心的慌乱,因为她身上散发出的女人特有的气息一股一股不停地向我弥漫过来,我不由自主心猿意马。

  雪糕快化完了。我正胡思乱想,她突然提醒我。我愣了一下,才意识到手里的雪糕,紧忙手忙脚乱往嘴里塞。吴小娟瞅着我:跑得比兔子还快,就这么跑还没忘把雪糕丢了,你可真有出息。

  我没理她。

  被她讽刺心里其实很不痛快。

  怎么每次见到我就跑,我有那么可怕么,我会吃了你啊。吴小娟一边训我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手里的雪糕。别一个人独吃,追了你半天,我都跑累了,让我也吃一口,吴小娟突然不由分说从我手里夺过雪糕,我吃了一惊,下意识地去抢:你怎么这样!吴小娟回避,不给,我抢不过来,急了,我说:上面有我的口水。吴小娟满不在乎地吃着雪糕:你怎么这么小气,说话也太恶心了。

  我们俩正闹着,那个长得挺阳光的男警察跑来了,他在胡同口逡巡了一下,发现吴小娟正抢我的雪糕吃,一脸狐疑,于是走过来。我看见了,就定定地立在原地不动了,吴小娟没意识到还傻呵呵问我怎么了,我给她使了个眼色,她猛一回头见她的搭档正一脸困惑地瞅着她她紧忙手忙脚乱地又把雪糕塞回我手里,顺便把自己的嘴角抹了抹,然后嬉皮笑脸地和那家伙打了声招呼。

  没事儿吧?那男警察很关切地问了一句。

  没事,吴小娟睁着眼说瞎话,一边敷衍,一边用身体挡在我前面,想掩饰什么。

  她抢我的雪糕吃,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吴小娟告发了。

  不至于吧,就为了枪人家雪糕吃,跑这么远。那男警察开始怀疑吴小娟别有用心。

  吴小娟踢了我一脚。

  我呲牙咧嘴,喊冤:她踢我。

  那男警察好像窥破了什么,眼里多了层含义,挺意味深长;同时,嘴角露出一丝笑,有点戏谑的意思。

  吴小娟见西洋镜被揭穿也没必要掩饰了,索性恬不知耻和那男警察直截了当地抖出老底:我男朋友。

  谁是你男朋友!我矢口否认。吴小娟立即瞪着我,虎视眈眈,好像意思你敢再说一遍,我顿时噤若寒蝉。吴小娟毫不客气,理直气壮地又踢了我一脚,就在那男警察面前,明目张胆,毫不遮掩,比刚才还狠,同时还小声警告了我一句:再多嘴,看我怎么收拾你! 。 想看书来

症结
猫和老鼠是警察给自己和贼之间的关系做的最形象的比喻。当吴小娟向我阐述这层关系之后不久,我就开始迷恋上动画片《猫和老鼠》了。每当看见猫被老鼠戏弄,折磨得够呛我就会会心的哈哈大笑。

  吴小娟最讨厌我看动画片,说只有儿童才看这东西,看动画片人永远也长不大。她要是不说我也就不看了,既然她说了,我非看不可。没别的,只想把她气死就心满意足了。

  吴小娟为当警察真是煞费苦心,也真难为她,好端端的白领不干,放弃优越的让人羡慕的梦寐以求的工作,去作警察,也只有像她这样大脑不正常的人才会干得出来。吴小娟是个思维有严重问题的人,她一旦心血来潮就会想一出是一出,也就是通常说的:人来风,不计后果不顾影响。

  我问吴小娟怎么会想起来去做警察。她说她当警察其实就为一个字:爱!我说吴小娟你真伟大,如果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像你一样有这么崇高的觉悟,我们的国家一定会变得更辉煌。

  吴小娟说:什么呀,我可没你说的那么了不起,我说的爱意思是我爱上了一个人。

  我说:你就为了他才去当警察?真不值。

  为什么?

  我说:你是学什么专业的,国际贸易。你原来在哪上班,大公司,写字楼。你是谁啊,高级白领。这是多少人可望不可求的,把头发想白了都未必能得到,可你轻而一举就获得了。你知道吗,你的未来是什么,一片光明。

  可我已经干过了。吴小娟执迷不悟。

  可你还没干完哪,只是刚刚起步。我抢白她,这不是干不干过的事情,你这样做往小了说是瞎胡闹不务正业,往大了说是浪费学业浪费知识浪费资源浪费青春,国家培养你这样的人才容易吗?

  不容易。吴小娟轻描淡写地说。

  吴小娟什么都明白,看她那不紧不慢的样儿,我一番苦口婆心全心全意好心好意劝解她,全白费,简直气死我了。

  你应该知道你原来的工作对于国家对于你有多么重要。我坚持不懈开导她。可她不耐烦地说:我觉得没意思。

  为什么?

  为了你呗!

  我?!天哪,我又没让你去当警察!

  我要不当警察怎么能治得住你。

  什么!这叫什么逻辑,难道我是社会败类吗?

  当然不是。

  吴小娟的回答倒是干净利落,可简直能把人逼疯。

  吴小娟见我很痛苦又来安慰我:别生气,我当警察是我自愿的,我觉得当警察更适合我,更能为社会作贡献,可以为民除害,惩恶扬善。

  吴小娟的思想境界倒是很高,只是太理想主义。从她自作多情的所作所为看,她的不着调是有思想根源的,她的思想根源就是神经不太正常。

  我终于明白,她之所以当警察,目的就是为了收拾我。在她心里有一个始终无法摆脱的阴暗面,就是觉得与其空口白牙地教育我,不如干脆利落的直接把我牢牢地控制在她的掌心里,到时就可以随时呼来随时呼去,想教育就教育想收拾就收拾。 。。

可恶
吴小娟和她的搭档,就是那天在胡同口发现我和吴小娟秘密的那个挺阳光的男警察打了招呼,告诉他回局里不许胡说,把嘴闭严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吴小娟说不堪设想时用的是威胁的口吻,意思如果泄露就别怪她不客气,有他好瞧。同时吴小娟还用眼神意味深长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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