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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传-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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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便把被窝一掀,坐了起来,但是一坐起来便觉得天旋地转,差点没栽倒在地上。定睛看时,门缝里那一线灯光倒已经没有了。等了许久,也没有一点响动,只听见自己的一颗心嘭通嘭通跳着。”
  顾曼桢后来怀了孕,终于借着生产的机会逃出了医院,是一个同时生产的女人的老公帮了忙——是平民阶级,何干的化身么?
  对于各种各式的作品研讨,张爱玲通常较为沉默,极少就自己的作品多作辩解,只是有一次有人提及为什么她形容三十年前的月亮一定要是“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为什么不能是荣宝斋或者别的什么纸,这是不是在玩弄字眼时,她淡淡地回了一句“因为我小时候家里用就是朵云轩”;然而这次有人批评《十八春》情节奇诡不可信,她却抿紧了嘴一言不发——要她苦口婆心地解释那是她的亲身经历么?要她把她童年的伤痕暴露给大家看?那就不是张爱玲了。
  有句话叫做“宁为不知,勿为人见”,而张爱玲是“宁愿写出,不愿说白”。
  张爱玲是喜欢用“手势”这个词的,手势太难看,赢了也没意思。
  去国之后,张爱玲将《十八春》几度增删,光题目就想了五六个,又以《惘然记》为名在《皇冠》杂志上连载,分六期刊完——时为1968年,距离1950年在《亦报》发表,刚好又隔了十八年,不能不感慨这冥冥中的巧合。
  文中最显著的几个改变包括:一、把原有的十八年改成了十四年,将小说结局提早到解放前;把原来的十八章改成十七章,前三分之二内容无大变化,但从第十三章开始改动较大;二、去掉了原文中“光明的尾巴”,叔惠的赴延安也变为到美国留学。
  换言之,抹去了原文中鲜明的政治意味和“进步思想”。她对于政治,到底还是讳莫如深的。
  她在题记里写着: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当时”,是故事发生的1938年,还是初稿完成的1950年?“惘然”,是情感还是意识?而隔了十八春后的今天,她“恍然”了么?
  小说的单行本后来由皇冠出版社出版,名字又改为《半生缘》。然而《惘然记》的名字也没舍得丢,拿来做了另一部散文集的题目。
  又隔了许多年后,香港导演许鞍华将《半生缘》搬上荧屏,而内地也随后出品了一部电视连续剧……这些,都已是后话了。
  第四章香港的求学岁月
  

第四章 香港的求学岁月(1)
香港的求学岁月
  1
  2005年年末,我去香港,第一站便是浅水湾。水静风轻,阳光猛烈得叫人不敢抬头,游人排成长龙在做摸财神的游戏——说游戏也许不恭,因为他们的神情是如此虔敬,分明坚信或是情愿相信摸一摸财神的头或手就可以财运亨通,摸一摸财神身边的金元宝再把手握拳揣进口袋就可以代代平安。据说这是香港的风水宝地,有钱人最喜欢在半山盖房子,背后有靠山,眼前有浅水湾,水是财,招财进宝就指望它了。
  我没有那个耐心去排队,只是一个人在沙滩边的甬路散步,有风吹过,树上的紫荆花飘舞飞落,我捡起一朵执在手里,慢慢地走,慢慢地走,想着这是半个多世纪前张爱玲走过的地方,也就是白流苏和范柳原走过的地方,远处楼群幢幢,范柳原在电话里猜想白流苏窗口的月亮比他自己窗前的白而皎洁,那些*的话语都散在风里了吧,于水波荡漾间呢喃絮语。
  对香港的初印象,是乱世中的《倾城之恋》,浅水湾的炮火应已止息了许多年,那堵天荒地老的断壁不知还在不在?
  张爱玲曾在小说里提到一种“影树”,一种花开似火的盛景。然而我向路人打听什么是影树,其人瞠目以对,说是在香港生活三十几年也没听说过何谓影树,反而当我是杜撰。我便也开始怀疑,也许这会从此成为沉淀在我心底里的一个谜,但是也并不介意能否解开,就像是我眼前的浅水湾其实远不如记忆里的美丽。
  然而写这部书的时候,我的灵魂离开躯体,再一次来到香港,来到1939年的浅水湾,我终于看见了传说里的流苏与柳原。他们手牵着手走在老墙下,盟誓说: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不禁泪流满面。
  我又逆着时间的风向前飞,看到白流苏退回到船上去,而范柳原在岸上等她;我也看到了李开第在码头等张爱玲——这是位38岁的工程师,曾经留学曼彻斯特大学,在英国时就与黄逸梵和张茂渊熟识,交情一直很好,所以她们托了他*玲的监护人。后来他成了张爱玲的姑父,但那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他们见面的时候,可是一点端倪也没有的。他们生疏而客气地打着招呼,完全不知道彼此40年后会成为亲戚——然而我是知道的,于是我会心地笑。
  好吧,让我把这一段在香港追逐张爱玲的故事轻轻地说给你听,请你在美女耸肩瓶里插上一枝新采的梅花,或是玫瑰,或是紫罗兰,或是随便什么应季的鲜花,然后选一只白地兰花的小小香薰灯,撮上少少一点沉香屑,少少一点就可以,因为她在香港的时间并不长——
  那年夏天,张爱玲只身远渡,成为香港大学的一年级新生。这不是她第一次坐船,却是第一次离开父母独自远行,无论是父亲的家,还是母亲的家,这时候再想起来,又都是甜蜜而温暖的了。
  那种感觉很新鲜,仿佛刚刚出生,或者是带着前世的记忆重生。是在原来的视野之外,又张开一双新的眼睛,看到不同的世界;又长出一双新的腿,迈出不同的步子——简直连直立行走都要从头学起似的。
  太阳明晃晃照在头上,也照在水里,水里的光又映进眼睛里,于是眼睛便要盲了,只看见码头上红的、橘红的、粉红的巨型广告牌围列着,还有绿油油浓而呆的海水,一条条一抹抹犯冲的颜色蹿上跳下,在水底下厮杀得异常热闹。这样刺激、夸张的城里,便是栽个跟头,也比别处痛些吧?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四章 香港的求学岁月(2)
她好不容易在那些冲撞的色彩里找到灰沉沉的李开第先生,看到他举着的牌子,牌子上写着自己的名字。她带着一种全新的心态踏上这片陌生的土地,迎着李开第走过来。新奇大于恐惧,仍然尴尬,但尴尬是她与生俱来的;也仍然沉静,可是那沉静的水面下有暗流涌动。
  20世纪30年代的香港
  李开第此前同黄逸梵通过话,她已经存了一笔钱在他这里,并且对他描述过女儿是怎样的一个人,忧心忡忡地说明她的“弱智”与讷于世故。而他看到的张爱玲也的确就是一个青涩的少女——瘦,高,戴着玳瑁眼镜,神情严肃,沉默寡言。
  他于是也并不多话,只伸手接过她的行李,顾自在前头引路,叫了车,直接送她到香港大学。
  大学位于半山腰的一座法国修道院内——后来半山就成了张爱玲小说里的重要背景,葛薇龙的姑姑便住在半山别墅,乔琪的车从山下一路开上来,薇龙等在路边,等着他回头;愫细同罗杰闹翻了,从半山一路地跑下来;言子夜教授的住宅,是在半山;范柳原为白流苏租的房子,也在半山。
  山路两旁盛开着如火如荼的野花,那便是我遍寻不见的“影树”,据说有着燃烧一般的颜色。满山植着矮矮的松杉,风送来海的微腥。有一次爱玲抱着一摞书从山上下来,突然看到一条蛇钻出山洞来半直立着,两尺来长,眼圆舌细,丝丝地瞪着她;她也回瞪着它,瞪了有一个世纪那么久,然后才突然“哇呀”一声大叫着跑掉了——估计那条蛇也被吓了一跳。
  在学校里,她最喜欢的去处是图书馆,那里是感情的冷藏室,文化的修罗场,那一排排的乌木长台和影沉沉的书架子,略带一点冷香的书卷气——是悠长的岁月,给它们薰上了书卷的寒香;那些大臣的奏章、象牙签、锦套子里装着的清代礼服的五色图版;那阴森幽寂的空气,都是她熟稔而喜爱的,坐在图书馆里,就仿佛坐在历史的殿堂中,有种君临天下的安泰与笃定。
  偶尔从书卷中抬起头来,看着饭堂外面坡斜的花园,园里灼灼的杜鹃花,水门汀道围着铁栏杆,铁栏杆外的雾或是雾一样的雨,再远处,是海那边的一抹青山。那时候,心是静的,属于天地与自然。
  本地的女孩都是圣斯提反书院毕业的,与马来西亚侨生都是只读英文,中文不过是识字;又多是阔小姐,最是挥金如土,眼高于顶的,社交活动多得如午夜繁星,又讲究吃又讲究穿。然而爱玲为了节约开支,不敢参加任何活动,免得在学费膳宿与买书费外再有额外开销。在香港求学三年,也没学会跳舞,因为怕要置办跳舞裙子。
  宿舍里有个叫周妙儿的女孩子,父亲是巨富,买下整座离岛盖了别墅。她请全宿舍的同学去玩一天,要自租小轮船,来回每人摊派十几块船钱。张爱玲为了省这十几块钱,便向修女请求不去,然而修女追根问底要知道原因,她于是不得不解释,从父母离异、被迫出走说起,一直说到母亲送她进大学的苦楚,说得眼圈渐渐红起来,自觉十分羞窘。偏那修女也不能做主,又回去请示修道院长,最后闹得所有人都知道了。张爱玲大丢面子,无可争强,只有以加倍地发奋苦读来雪耻。
  为了加强英语练习,她从入学第一天起便给自己定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不再用中文写字,连家信也是用英语书写,反正妈妈和姑姑的英语都是很好的,还可以顺便纠正她的语法错误。

第四章 香港的求学岁月(3)
求学三年里,只有过一次例外——就是为了参加《西风》征文比赛,写过一篇《我的天才梦》。
  当时女生宿舍的规矩是每天在餐桌上分发邮件。张爱玲最喜欢收到姑姑的信,淑女化的蓝色字迹写在粉红色的拷贝纸边上,像一幅精致的印象派裱画。每每见了,真有种“见字如晤”的亲切。
  这天同学蔡师昭一边分信一边念名字,念到张爱玲,她以为又是姑姑来信了,兴高采烈地拆开,却是《西风》的获奖通知,不由又惊又喜地“呀”了一声。蔡师昭看到她的样子,笑着问:“什么事这么开心?”
  “你看。”她递过信去,巴不得有人同她分享快乐与荣誉。如果可能的话,她愿意与所有的人分享,可惜同学们都是华侨,多半不懂中文,就只有蔡师昭熟悉中文报刊。
  蔡师昭是天津来的,20出头,在同学中算是年龄大的,为人又稳重,家教很严——替她取名师昭,要她效法《女训》的班昭,显然守旧。因为比同学们年长几岁,比较善解人意,对张爱玲的处境很了解,深知得奖的意义对她有多么重大——还不止只是奖金的缘故。她替爱玲庆幸,也要替她在身边的阔小姐中撑面子,便把信传给别的女生看,一边解释《西风》是怎么样了不起的一本杂志,得这个奖有多么不容易。
  爱玲十分感激,面子上做得淡然,心里却乐得飞飞的,巴不得刊了自己文章的杂志赶紧自己长翅膀飞过来。
  然而等了许多日子,正式的通知单终于来了,却写着第十三名——非但不是头奖,二奖三奖也不是,仅仅是荣誉奖第三名。
  蔡师照还在等着进一步分享她的快乐,看到印有《西风》杂志社字样的信封,立即问:“奖金到了么?”
  “不是头奖。”爱玲讪讪地笑着,把通知单给蔡师昭,声音低低的,头也低低的。
  蔡师昭看了,含含糊糊地咕哝了一句:“怎么回事?”便不再说什么,也不便说什么;脸上没什么表情,是不知道该做何表情;她替张爱玲觉得难堪,于是张爱玲也就益发难堪了。
  这件事,从此成了张爱玲心上的一块石头,压了大半辈子之久。
  ——也是因了这个缘故,她后来才会大声喊出“出名要趁早”那句话,因为成名太晚,快乐也来得不那么痛快。
  她是深深地被《西风》获奖的这件事给伤着了。“穷”已经像个红字般烙在额角,让她羞窘;这次征文获奖,原以为可以给自己挣点面子的,不想闹了个乌龙,更加郁闷。
  幸好她不愧是写小说的天才,最擅揣摩别人心思,把这项本领用在猜考题上,无往不利。年底成绩放榜,她居然门门功课考第一。港大文科二年级的两个奖学金,也被她一人独得,不但学费膳宿费全免,还有希望毕业后免费送到牛津大学读博士,总算扬眉吐气。
  一个素以评分严厉出名的英国教授半是服气半是负气地说:“我教了几十年的书了,还从来没有给过这么高的分数呢。”
  2
  在香港的张爱玲依然是特立独行的,但是终于也交到了一个好朋友,交往了许多年。那就是炎樱,在张爱玲一生遇到的女性中,炎樱的重要性仅次于她的妈妈和姑姑,还在苏青之前。
  清高自诩的张爱玲会那样真诚而迅速地喜欢上炎樱,是出于欣赏——炎樱是她之外另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而且是另一种方式的特立独行。两个人能够成为朋友,要么性情相投,惺惺相惜,要么性情各异,相辅相成——而这两种情况,竟同时发生在她们两人身上。

第四章 香港的求学岁月(4)
炎樱是美的,一个混血的锡兰(今斯里兰卡)女孩,瓜子脸,丹凤眼,黑眼珠,黑头发,但皮肤是褐黑,黑里透红,轮廓鲜明,身材娇小而丰满,营养过盛一般,精力也过盛,有着初生婴儿般的坦荡与快活。笑容灿烂,笑声响亮,说话又快又不讲理——不讲理法。她原名Fatima Mohideen,炎樱是张爱玲给取的名字——炎炎夏日里的一颗红樱桃,很恰当的名字。然而炎樱未必喜欢,她后来要给自己改名字“莫黛”,可张爱玲说听着太像“麻袋”,于是她又改名“貘梦”——貘是一种吃梦的动物。然而我终觉得,都没有“炎樱”这个名字好,听着有色彩有形象还有热度似的。
  炎樱很天真,也很热情,充满了感染力,和张爱玲一起逛街,买东西总是要想方设法地抹掉一点零头,可是她讨价还价的方式很活泼而可爱,总是让店主心甘情愿地让步。她会翻开兜叫店主看她所有的钱,并且一一数落给他听:“你看,没有了,真的,全在这儿了。还多下二十块钱,我们还要吃茶去呢。专为吃茶来的,原没有想到要买东西,后来看见你们这儿的货色实在好……”于是店主便心软了,既是因为她夸赞他店里的“货色实在好”,也因为感动于她的孩子气,于是说:“就这样罢。不然是不行的,但是为了吃茶的缘故……”热心地指给她,附近哪一家茶室的蛋糕最好。
  炎樱很风趣,有真正的幽默感,时不时地迸出一两句语录来,真正妙语如珠,报上登出加拿大一胎五孩的新闻,她评论说:“一加一等于二,但是在加拿大,一加一等于五。”
  她个子小而丰满,时时有发胖的危险,然而她从来不为这担忧,很达观地说:“两个满怀较胜于不满怀。”(这是张爱玲根据“软玉温香抱满怀”勉强翻译的。她原来的话是:“Two armfuls is better than no armful。”)
  张爱玲的好友炎樱
  看到花间蝶飞,她会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它自己。”形容一个女人的头发黑,则是“非常非常黑,那种黑是盲人的黑。”凡此种种,往往叫张爱玲击掌叫绝。
  炎樱还很勇敢,作风大胆,这表现在她的作文和说话上——中国人有句话:“三个臭皮匠,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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