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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龙珠开始-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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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乐平这一次的战斗这么干脆,说打就打,一点都不拖泥带水。猝不及防之下,被气功波打了个正着。
这一记气功波的威力并不大,以恶魔的身体强度,可以说完全没有造成伤害——但没有伤害不等于没有影响,至少现在的恶魔失去了对身体的主动控制,虽然这个时间肯定极短。
,还没来得及调整,恶魔背上就挨了一拳,身不由己地向前飞出,随着他一个狗抢屎扑倒在地,乐平已经出现在他身后,半跪着,膝盖压在恶魔腰眼儿上,左手把恶魔的左手扭在了身后。
“放开我,你这样算什么好汉……我们好好打一场……”恶魔不住叫骂。
“这第五个选手不怎么样嘛!我觉得他还不如刚才的狼女呢,”小林评价道,“恐怕还不如木乃伊。”
龟仙人点点头,又摇摇头,道:“单纯比较武艺,恶魔的确不如莉娜,与木乃伊大致相当,他之所以被选为第五名选手,是因为他的绝招,中招的人必死无疑。”
“中招的人必死无疑,什么样的绝招这么厉害?”小林惊道。
“恶魔光线,引发人类的私心,使之不断膨胀,最后炸得人尸骨无存。所以说,要想对付这一招,除非是没有任何私心的人。”
“那怎么可能?任何人都不可能完全没有一点私心的。”这一次是紫罗兰疑问。
“所以他这一招是无解的。想要对付他,除非是像乐平这样,急速攻击,根本不给他发招的机会。”龟仙人继续解说。
虽然在短时间内制住了对手,但乐平显然消耗极大(不单是体力,还有刚才的打量失血),一直在喘息,也一直听着龟仙人他们的谈话(恶魔的叫骂被他无视了)。这时候气息略微平复,于是向龟仙人道:“老师……悟空就能……承受恶魔光线……的攻击。”
“这……是真的?”连一向镇静的龟仙人这一次也忍不住惊奇了。反而是小林和紫罗兰对恶魔光线没有直观印象,没什么反应。
二十九 约会 1
水晶婆婆插嘴:“是啊,你那个徒弟,的确了不起。”
乐平没有理会龟仙人的惊奇,转向身下的恶魔道:“很抱歉,其实我也很想……跟你好好打一场……但是我的身体……似乎不允许……我再这样玩闹了。而且我不认为……自己能够像悟空一样……免疫你的绝招,所以,你还是认输吧。”
“哼,你喘得这么厉害,也快没力气了吧。只要继续这样僵持下去,谁输谁赢还不知道呢,你凭什么要我投降?”恶魔嘴硬。
乐平道又喘了一会儿,才道:“认输吧,不然,我会把你的手扭断的。”
恶魔冷笑:“做得到你就试试。”
“事不过三,最后一次奉劝,你投不投降?”
“哼!”
乐平叹息一声,道:“你还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手上加力,恶魔顿时发出惨呼。
惨呼声旋起旋灭,恶魔这家伙倒还算狠,虽然疼得满头汗珠子,青筋暴起,依然紧咬着牙关不再开口——只是喉咙处不断发出“嗯”“咕”等怪声。
“还不投降么?”乐平也不禁佩服道,“实话说我的手上的确用不出更大的力量了……”
恶魔心里暗自高兴:虽然自己还处在下风,但已经进入僵持状态了。随着时间的推移,迭经大战强弩之末的乐平肯定比不上养精蓄锐已久的自己,优势会慢慢转到自己这边。
却听乐平又续道:“但是要扭断你的手臂,却还做得到。”
“他这是在恫吓,不用理会。”恶魔暗道。
乐平等了片刻,发现恶魔毫无投降的意思,于是深吸一口气,突然暴吼一声:“不要怪我。”腰腿发力,做出一个前空翻。
“喀拉”一声轻响,恶魔的左肩被拉脱臼,他随即杀猪一样大叫起来。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恶魔光线是必须双手才能发出的招数,对吧?你还要打么?”乐平回过身,俯视着脚边依然趴倒在地的恶魔问道。
恶魔仍然在鬼叫,倒是一边的水晶婆婆叹了口气,道:“不用打了,你赢了。武天,帮忙给恶魔接一下骨。”
说罢,来到乐平面前,又打量了乐平一会儿,这才道:“年轻人,你很不错,给我那混蛋弟弟当徒弟有些可惜了,怎么样,要不要跟着我?”
乐平也打量了一下水晶婆婆,好一会儿,这才嗫喏道:“谢谢……不过……不用了。”
“……好吧……你要占卜什么?”
“我想要学习神力,您能不能帮我找一个好老师呢?”
“学习神力?”水晶婆婆奇怪道:“你学习神力干什么,你不是武术家么?”
乐平正想要解释,却听水晶婆婆又道:“好吧,没所谓了。我做的是服务业,无需探查顾客的。。”跳下水晶球,开始了自己古怪的占卜。
水晶球开始发亮,等亮过以后……里面什么都没有。
“怎么什么都没有呢……占卜失败了吗?”乐平怪道。
“笨蛋,谁说什么都没有的,你仔细看看。嘿嘿嘿……”
“确实什么都没有啊……”乐平凑上前,仔细看了起来。
“……那么你都看到什么了呢?”
“什么都没有啊,就只有水晶婆婆你的……倒影……啊!”乐平终于反应过来。
“嘿嘿嘿,臭小子,看来我们的确很有缘啊。”水晶婆婆得意地笑起来。
————
“前面还有一家安碧特立服装店,我们去看看吧。”
“啊,还有啊?”
双手提满大包小包,疲惫不堪的乐平发出一声哀叹——自己这么好的体力竟然也感到疲惫,难怪新时代的男人们一提到跟女朋友逛街就一个个叫苦连天了。
已经确定了下一步的修行是跟随水晶婆婆修炼神力。不过在此之前,还要完成一个休闲小任务:和布尔玛约会。
“布尔玛,你的衣服都多得穿不完了,还买这么多干嘛?”
“你在说什么,这些衣服都是给你买的。”一副元气满满样子的布尔玛回过身,向跟在身后的乐平道
“什么,这……”乐平看着手里快要把自己给埋起来的大大小小的提包,以及双手各“端”着的一摞高高的纸盒,一时无语:“我哪里穿得了这么多?”
“我们认识这么久了,这还是第一次约会呢,你该不会是想要穿这一身跟我去约会吧?”
“这一身没什么不好啊。”乐平看了看身上的武道服。
“嘛……”布尔玛一副有些尴尬的样子:“我承认这身衣服款式还马马虎虎(穿在你身上挺帅的),可这是跟女朋友约会的时候穿的吗?即便万一中的万一你坚持要穿这样(土的掉渣)的衣服,也应该换一套。面料这么差,又脏有皱,一点都不上档次,你就不觉得掉价?”
说着话已经来到了这间服饰店,布尔玛一闪身就进去了,乐平却不得不留在了门外,那大大小小的包裹被挡住了。
“这可真是不轻松,简直都可以当做是
修炼了。不,简直比修炼还辛苦。”乐平放下手里的东西,一个不小心,被埋了起来。
“还是用车子来运吧。”乐平掏出一颗胶囊,这是一部吉普车:“不对,看布尔玛那个架势,还不知道要买多少。”想到这里,乐平又换了一颗胶囊,还原后是一部小型货车。
龙珠的世界很不太平,小偷强盗之类很是不少,只要看悟空进城的经历就知道了。现在乐平就遇到这么一位,从散落满地的纸包里随便抓了几个就跑。
小偷才跑出三步,就被拎着脖领子提了回来。
“老兄……”乐平把脸凑到这人面前三厘米远的地方,脸上一点都看不出来生气,反而是很“亲切”的笑容:“你是想要帮我收拾这些东西,你说对吧?”
“啊……呃……对……对,就是这样。”小偷乖乖地把手里的包裹放到了车上,趁乐平不注意,转身就跑。
跑出三步,又被拎了回来。
“老兄……”乐平又把脸凑到这人面前三厘米远的地方,脸上还是一点都看不出来生气,反而是很亲切的笑容:“你帮人要帮到底,我送你要送到西,你说对吧?”
“啊、啊、啊、啊、啊、对、对、对、对、对、对……”这位老兄牙齿捉对厮杀,说不出整话了。
“嗯,这就好,”乐平微笑着,点了点头,“谢谢,我先休息一下。”
“大爷,我……干完了……”忙了好一会儿,终于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上车。
“啊,哦,多谢。”乐平顺嘴答应。
“我,可以……走了吗?”这位仁兄小心翼翼地问道。
乐平还没有答话,布尔玛从商店里走出来了,手里满满的又是一大堆提包。
“乐平,这个人是谁?”布尔玛问道。
“啊,是个好心的朋友,喜欢帮人收拾东西。”乐平答道,然后又把脸凑到这人面前三厘米远的地方,脸上还是一点都看不出来生气,反而是很亲切的笑容,“我,说,得,对,吧?”
“对对对对对,我我我喜欢帮助助助助别人。”喜欢帮助人的仁兄满头大汗。
“嗯,好的。”乐平笑容依旧,点了一下头,“那么现在这位小姐忙不过来,你是不是该帮帮忙呢?”
“啊,呃……好,好的。”
二十九 约会 2
“那人是你朋友?”坐到副驾驶位置上,布尔玛问道。
“不是,我不认识他。”乐平发动了车子:“接下来我们去哪里?”
“回家,这些衣服应该够你穿了……那么他为什么帮我们忙呢?”
“不是说了吗,碰上了一个喜欢帮助别人的朋友——他喜欢帮别人收拾东西,收拾完后还顺便帮别人使用和保管,或者处理掉。”
布尔玛失笑:“原来是你和紫罗兰的同行?”
“说什么呢,我以前可是大盗,比他要强多了。”
“哼,大哥别说二哥,我看你这‘大’盗比他也大得有限,要像紫罗兰姐姐那样,才算是大盗。”
乐平纳闷:什么时候你和紫罗兰关系那么好,连姐姐都叫上了?
“不说这个了……那个,布尔玛,约会这样就结束了?”乐平问道。虽然说陪女友逛街,帮着拿东西累得半死,这是各种漫画中约会的必要流程,但如果只是这样,那也太单调了点。
“你说什么?”布尔玛纳闷:“今天只是做准备,给你买一身合适的约会穿的衣服。”
乐平无语:约会的准备?
再想想快要塞满车厢的那一堆包裹:那是“一身”衣服?
果然有钱人的世界就是不一样啊。
“对了,忘了问了,那些衣服花了多少钱?”
“怎么,想还我钱?”
“当然。”
“我们俩还分什么彼此。”布尔玛不高兴了:“你的就是你的,我的还是你的。”
“……喂喂喂,这句话一般是说成‘我的就是我的,你的还是我的’才对吧。”乐平愣了好一会儿,才说道。
“对啊,换到我这边不就变成了‘你的就是你的,我的还是你的’。”
乐平心声:都说犯花痴的女孩子智商为0,我算是领教了。别人犯傻是傻进不儍出,这丫头是傻出不傻进,一傻到底啊。
布尔玛心声:你的就是你的,我的还是你的,这没有错,不过还有一句;你的,都是我的。
————
因为布尔玛说住在同一个地方还一起出去约会,感觉怪怪的,所以乐平和普尔没有住在布尔玛家,而是住在旅馆里。不过靠布尔玛家也很近,转过两个街道口就到了。
“咦,普尔,你没跟乐平在一起?”
吃过晚饭,布尔玛正在穿衣镜前试穿衣服的时候,看到普尔飘了过来,不由得奇怪道。印象中,这只飞天小猫可是比自己还要黏乐平。
“啊,哦,那个……少爷他正在修行,叫我不要吵他,我就四处散散步了。”
“嘛,你来得正好,帮我参谋一下。你知道乐平喜欢什么样的衣服吗?”布尔玛随手把手里的连衣裙扔到一边,又拿起一件t恤。
“少爷他……”普尔想了想,“没什么特别喜欢的,非要说的话,就是龟仙流的武道服了,这一年来他一直都穿那一套。布尔玛你也知道的吧。”
“笨蛋!”布尔玛一跺脚,“我是问乐平他喜欢女孩子穿什么衣服,明天就是我们第一次约会,我一定要给他留一个好印象。”
“啊,哦,”普尔这才明白过来:“那个,我也不清楚。以前我们一直住在沙漠里,很少见到女孩子,更没有什么接触,后来少爷他又一直在修行。不过我想,布尔玛你穿什么,少爷他应该都不会在意吧。”
“这样啊。”布尔玛把手里的t恤又扔到一边,正想要在大衣柜里再拿一件,想了想,放弃了,一下子躺倒在床上。“我该穿什么衣服好呢?”
忽然又坐了起来,欢呼起来:“我想到一个好主意。乐平他肯定不会在意穿什么衣服,到时候我也随便选一件。如果我们穿的衣服很搭调,就说明我们心意相通,爱好一致,是最适合的伴侣。”
“布尔玛,如果,我是说如果,你们选的衣服不搭调呢?”普尔小心翼翼地问道。
“那就说明我们性格不同(普尔一惊),不同性格的人互补性强,是最适合的伴侣。”
“……”
普尔心声:好强大的推理,好强大的结论。
————
“怎么样?问出来了吗?”
乐平一边单手倒立做着臂屈伸,一边向归来的普尔问道。
“嗯,问出来了。”普尔点头:“那些衣服一共花了四万八千多。”
“四万……八千……多?”乐平吃了一惊,“糟糕,我好像已经没有这么多钱了。那傻丫头花起钱来真不得了——有钱人的世界啊。”
“少爷,你为什么一定要把钱还给布尔玛呢,她又没问你要。”
“呵呵,不过是一个男人的坚持罢了,再怎么样我也不想花女人的钱,我可不是吃软饭的。”乐平一个翻身站起,翻开自己的存折:“四万八千多?算五万吧,我的存款还有……两万三,差了一多半呢。怎么办呢?”
“沙漠大盗”时代的乐平留下的财物并不算少,但也决不算太多,自遇到孙悟空以后就只出不进,到现在已经花得差不多了。
“悟空这个穷神,自己穷不算,居然还带光环的……我就不说了,恐怕就连布尔玛也受了影响,才会那样子败家,傻出不傻进……对了,现在回想起来,她买给悟空吃的零食都不知道花了多少钱了。也就是她家底厚,不当回事;要换成我,早就破产了吧。”
“少爷你嘟囔什么呢?”普尔问道。
“要挣点钱了啊。”乐平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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