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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无邪-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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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传,那日齐襄公畋猎正欢,不觉掉了一只鞋,由于当时鞋比较珍贵,一伙人就回去找鞋,当时天色已暗,林木萧萧中,襄公恍惚瞥见公子彭生满身血污前来索命。然后就有一只神奇的大野猪立在襄公车前立在车前,口吐人言,说齐襄公死期已到。齐襄公以为是姜彭生的鬼魂前来索命,惊吓过度精神几乎崩溃。也是合该襄公命绝,当晚就有连称与管至父的叛变。而且最诡异的是,当他差不多就要躲过去的时候,那只丢掉的鞋子居然又凭空冒了出来,啪地一声落在地上,正好落在襄公跟前,引得叛军来搜,结果襄公毫无反抗就一命呜呼了。 
  
  这虽是东周列国中为数不多的两情相悦的爱情故事,酷烈程度却不下那些单恋。爱情,阴谋和死亡,无望地与命运交织纠缠,最终在惊心动魄的血光中,落下帷幕。   
  (下)   
  齐襄公死后,鲍叔牙拥戴的公子小白与管仲拥戴的公子纠为王位展开了争夺,经过一番激烈的斗争,最终姜小白获胜。他不念旧恶,任用管仲为相,使齐国的实力大大发展,成了春秋时赫赫威名的第一霸主齐桓公。 
  
  政局翻转,文姜在禚地再呆下去也没有意义。与姜诸儿的恋情,虽为天下人所不齿,于她自己而言,却是极真诚的情感经历,使她整个人变得更饱满丰富。与世俗礼法的角力,更使她不曾堕落为一个平庸的女人。回到鲁国以后,文姜曾经有好几年一心一意地帮儿子鲁庄公处理国政,由于她心思细密,手腕灵活,不但迅速地大权在握,在“国际”间更折冲樽俎,处置得宜,使得鲁国的“国际威望”上提高了不少,还在长勺之战中挫败了齐桓公的进攻,使鲁国一度成为军事强国。 
  
  又过了十多年,鲁庄公也已与齐襄公长大成人的女儿结婚了。在管仲的治理下,齐国的国势如日中天,众人都忙着瞻仰齐桓公的英武与霸业,前朝齐襄公与文姜之间的旧事,渐渐地被似水年华洗得褪了色,已经不是新闻是旧闻了。只有郑国的臣民对那个曾被他们的世子姬忽拒婚的文姜记忆犹新。根据各种史料记载,郑国堪称春秋时代是淫风最炽的地方。他们根本不把文姜的淫荡行径,当成是可卑的污点,相反却认为以文姜的聪明及美貌,他们的公子姬忽拒绝与她结婚是莫大的失策。“郑风”里的《有女同车》一诗,就表达了郑人对齐文姜艳丽美貌的称誉。 
  
  “有女同车”的这个女子,如果就是齐文姜。该当庆幸“颜如舜花”的她最后被人记取的是不光是她的美貌和艳迹,更是她的智慧与功绩。   
  事情还要回过头从那个被文姜看中的郑世子姬忽说起。据史料的记载分析,《有女同车》当作于忽拒婚于齐(这个拒婚是第二次,这次不知又是哪个女的倒了霉)而迎娶陈妫之时。诗赞美陈妫是从迎亲落笔,古婚有六礼,其中最后一礼为亲迎。亲迎即迎亲,新郎接到新娘后,要登上新娘的车,并为之驾车,在车轮转动三圈以后,新郎下车,由御手驾车,然后男女各自登乘自己的车,来到新郎家。 
      
◇欢◇迎◇访◇问◇。HQREAD。◇  
第60节:结局。难以忘却你容颜(3)       
  亲迎是婚姻大礼,端端正正犹如女娲造人的最后一步那样圆满。贵族结婚,对亲迎尤其重视。《诗经》中以亲迎为内容的诗篇很是不少,比较著名的有《召南》中的《鹊巢》和《何彼秾矣》。 
  
  郑人于赞美迎娶陈妫的庄重华贵之中,惋惜忽失去了齐姜。依《毛序》的观点,“有女”之女与“彼美”之女应是两个人,清钱澄之《田间诗学》说前一人为太子忽所娶陈妫,后一人为齐侯之女文姜。从诗中叙陈女只言其色,叙齐女则兼言其德,木槿花又花期不长几点来看,这种观点应该是可以成立的。 
  
  作诗的人赞美陈妫美好,貌美娇柔,赞孟姜不止说她美好,还说她品德好。虽然没有贬损陈妫的意思,但是偏爱不言自明,说陈妫美好,孟姜更美好,深层之意在说明与卫联姻不如与齐联姻好。 
  
  爱情是很奇怪的事情。齐女世人皆喜之,仰之弥高,趋之若骛,唯姬忽易得而不娶,两次拒婚于齐,真正做到了“岂其娶妻,必齐之姜?”必须承认姬忽这个人还是蛮有男子气概和原则的,文姜看人的眼光也不错。在政治婚姻盛行并习以为常的时候,姬忽坚持对自己的感情负责,或者说对自己的决定负责,没有屈从于齐的强大国势,郑人为他惋惜,他自己却一定不觉得可惜。也许,要一个有志节的男子屈从于比自己更强大的权势之下,是比要他死更艰难的事。 
  
  所以不妨把这看作一对贵族青年男女乘车出去游玩的恋歌,男子赞美女子的美貌,觉得她无一处不美不适合自己的心意。赞她如花一样娇艳的脸庞,赞她行动如鸟轻盈飞翔,赞她身份高贵,品德更是美好。那位与他同车的姑娘,正是齐国姜家的大女儿,但此时齐之长女已非文姜,所以也有可能;这诗中说的是孟姜是齐桓公的长女。(孟是老大的意思) 
  
  其实诗中赞的究竟是谁,已不重要。文姜,她在经历了这么多事之后,像已经厌倦了银幕的巨星一样,不再愿意多在公众面前亮相。   
  一个可以谢绝繁华,心无波澜的人,外人如何议论都已不能触及她分毫。   
  余音。从容谢幕,留一点艳光,供后人欣赏   
  ——猗嗟倡兮,颀而长兮   
  猗嗟倡兮,颀而长兮,抑若扬兮,美目扬兮。巧趋跄兮,射则藏兮。    
  猗嗟名兮,美目清兮。仪既成兮,终日射侯,不正出兮,展我甥兮。   
  猗嗟变兮,清扬婉兮,舞则选兮,射则贯兮。四矢反兮,以御乱兮。   
  ——《齐风?猗嗟》   
  在没有冷兵器的古代,箭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大现在博物馆里留下的古物向我们证明约还在神话传说时代,人们已经开始使用箭羽来谋生制胜了。虽然那东西看起来跟杀伤力还不如我们现在的水果刀。关于箭艺,第一时间想起的是上古时候的后羿。这个在中国历史上以箭艺出名的帝王,他被人记取的,不是他短暂地做皇帝的经历,而是他雕弓射日,拯救万民于水火的英雄气概。古代的君王,也未必个个是草包,弓马娴熟虽说的不多,却也不少,端地要看这个皇帝他生长环境和志趣,你像明朝中后期的那些皇帝,你不要说叫他拉弓射箭,恐怕连马背都自己上不去。而夏桀,商纣王虽然沉迷于酒色,弓马身手倒是不错的。 
  
  《齐风?猗嗟》是赞美少年射手的篇章。有人说是赞美鲁庄公,这种说法也是有迹可循的。据《左传?庄公十一年》载:“乘丘之役(杜注在十年),公以金仆姑射南宫长万。公右歂孙搏之。”南宫长万是当时有名的勇士,由于被鲁庄公射伤脚,才被歂孙活捉的,鲁庄公的射技,由此可以得见。 
  
  《诗序》却认为这是“刺”庄公的。按照《诗序》的说法,“鲁庄公英武雄壮,射艺精绝,可惜作为一国之君,却不能防避其母,失子之道!人以为齐侯子焉。故要以诗刺之。”此说未免武断。做人是自己做出来的,母亲怎样,不代表儿子怎样,烈妇养出不孝子,荡妇却有个好儿子,赵姨娘那样的货色养出贾探春,人与人的不同绝不能一概而论。 
  
  还是方玉润说得有理。他在《诗序原始》中说:“此齐人初见庄公而叹其威仪技艺之美。不失为名门之子,而又可以以戡乱才,诚哉,其为齐侯之甥矣!意本赞美,以其母不贤,故自后人观之而以为刺尔。于是议论纷纷,以‘齐侯之甥’以为微词,将诗人忠厚待人的本意尽情说坏。”细读《猗嗟》可以看出方氏所言不诬。《猗嗟》是“美”庄公,而不是“刺”,我是认同方玉润的说法的。鲁庄公在历史上声名不差,美美他又碍着谁啦? 

  《猗嗟》的好处在于描写的细致生动。诗人以赞美的口吻,夸张的笔调,细致地描绘了一位英武的少年射手形象。全诗共三章,每章都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部分写射手身材体态的健美,后半部分写他技艺的高超。 
  
  “昌”、“名”、“娈”,都是健壮美好的意思。章首总写鲁庄公的仪表美,然后细致到具体部位:“抑若扬兮,美目扬兮。”(面容宽阔姣好,眼睛明亮有丰采。)在中国的古典审美观里,男子身材高大与健壮有关,面庞宽阔则显得威严。而表现一个人内在的精神,眼睛的描写必不可少,诗人用了大量笔墨去描写庄公的眼睛“美目扬兮”、 
“美目清兮”、“清扬婉兮”,有张僧繇说的“画龙点睛”之效。如此,一个英俊少年顾盼有神的情态就栩栩如生了。   
  与写庄公的形体美不同,写他的箭艺高超时,诗人则着力于整个动态美。古代,射箭之前会有一种仪式,表演射法的各种姿势,名为“兴舞”。 
“巧趋跄兮”“舞则选兮”说的就是这种仪式,在讲究礼乐姿态的古代,一个出色的射手,射箭之前展现出的仪态,动作,和他的射技一样重要。   
  现在的人讲究优生学,因为研究证明父母的基因对子女影响很大。文姜美艳绝伦,她的儿子鲁庄公仪表堂堂,英俊洒脱,也是毫不意外的事。酸儒们再怎么诋毁不齿文姜的品行,却不得不酸溜溜地承认,她和庄公都有一副出色的皮相。 
  
  拥有美好的外表,是值得珍惜骄傲的事。有了上天的厚爱,更应该自我珍惜。我想这个道理文姜应该是懂的,所以在千帆过尽之后,她能够毅然洗脱繁华放荡,回复了稚真女子的本色。 
  
  做人,如果能像文姜般洒脱精彩,也不枉了。可惜传奇之所以是传奇,往往在于无心成就。无心插柳柳成荫,传奇中倾国倾城的尤物大抵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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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顷刻一声锣鼓歇,不知何处是家乡(1)       
  顷刻一声锣鼓歇,不知何处是家乡   
  ——陟彼岵兮,瞻望父兮   
  陟彼岵兮,瞻望父兮。父曰:嗟!予子行役,夙夜无已。上慎旃哉!犹来无止!   
  陟彼屺兮,瞻望母兮。母曰:嗟!予季行役,夙夜无寐。上慎旃哉!犹来无弃!   
  陟彼冈兮,瞻望兄兮。兄曰:嗟!予弟行役,夙夜无偕。上慎旃哉!犹来无死!   
  ——《魏风?陟岵》   
  (上)   
  《陟岵》这首诗,让独身在外的人看见,恐怕是要落泪的。   
  日暮下的松赞林寺,坐在那一壁黄墙下看落日缓缓沉入山后,辽辽的草原渐渐在眼前闭合了大门。看不见天空起落的飞鸟,听得见它们的凄叫。   
  偶然地,心里家的印象晃荡起来,心思满满,像载满货物的船,再也驶不动了。漂泊这条路,有人是无可奈何,有人却是命中注定,无法逃避。   
  决定房子建在海上的一刻起,只有注定一生漂泊了。   
  不由想起这首古老的诗。一个离家日久的孩子,在日暮黄昏的时候,登上一座山冈,远远地眺望。与我的漂泊不同,他是为公家所逼,逼不得已才行役漂泊。   
  天长日久,这可怜的孩子想家想亲人了,就在某天爬上了一处高山远望,满怀希望又不无绝望地唱——   
  登临葱茏山岗上,远远把我爹爹望。似闻我爹对我说:“我的儿啊行役忙,早晚不停真紧张。可要当心身体呀,归来莫要留远方。”   
  登临荒芜山岗上,远远把我妈妈望。似闻我妈对我道:“我的小儿行役忙,没日没夜睡不香。可要当心身体呀,归来莫要将娘忘。”   
  登临那座山岗上,远远把我哥哥望。似闻我哥对我讲:“我的兄弟行役忙,白天黑夜一个样。可要当心身体呀,归来莫要死他乡。”   
  京剧《三家店》里有一段秦琼的唱段:“将身儿来至在大街口,尊一声过往宾朋听从头。一不是响马并贼寇,二不是歹人把城偷。杨林与我来争斗,因此上发配到登州。舍不得太爷的恩情厚,舍不得衙役门众班头,实难舍街坊四邻与我的好朋友,舍不得老娘白了头。娘生儿,连心肉。儿行千里母担忧。儿想娘身难叩首,娘想儿来泪双流。眼见得红日坠落在西山后,叫一声解差把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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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顷刻一声锣鼓歇,不知何处是家乡(2)       
  第一段述说他因锏打杨林被发配到登州,次一段述说他对好友亲人的思念,渐引出心中最挂念的人——秦老夫人。第三段最为感人,那句“儿行千里母担忧”,更是切切实实地唱出了亲人之间血肉相连的牵挂。 
  
  《说唐》中秦琼并不是武艺最高强的一个(18条好汉排名16),却是名声最响最受人喜欢的一个,人称“赛专诸、似孟尝”,出名的讲义气,够朋友。中国人是这样的,讲本领还要讲人缘,本领高强还要会待人接物,才能让人低头写一个“服”字。一本《说唐》看下来,秦叔宝除了在学回马枪时耍了点小心眼,基本上都是坦荡大度的。他为人处事很妥帖,上至年少气盛的罗成,下至混沌莽撞的程咬金都对他衷心钦服。书中许多情节都围绕他展开,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男主角。开篇即写他父亲秦彝城破托孤,宁夫人(秦夫人)带着孤儿远避他乡。秦叔宝长大以后事母至孝,在社会上也很吃得开,渐渐有些英雄好汉的名声。是真龙浅水藏不住,后来秦夫人六十大寿一干英雄还聚在一起为秦母贺寿。有子如此,早年含辛茹苦总算是值得的。 
  
  秦叔宝发配登州时在大街上唱得凄苦,大抵是因为担忧思念母亲的缘故,于他自身并没有多少担心。这就是真英雄与一般小男人的不同。再说除了年幼丧父之外,秦琼怎么算也得算是个好命的人。一般是差解,林冲一路被两个小人折磨地要死要活,野猪林里还差点被人害了性命,而秦二爷眼见得红日西沉,嘴一张:“解差啊,时候不早了,咱们该投店了吧!”人家立马就颠巴着去找旅店休息了。瞧这小日子过的,要不是扛个枷,这就等于带队出差公干呐。说起来,秦叔宝比《陟岵》里远役的少子要幸运的多。《陟岵》诗中的少子被抓了差,虽然没有枷扛在身上,却比有枷拘得还紧。他不过一个普通人,力不能举鼎,声不能断桥,没有权势没有地位,那还不老老实实听人使唤去啊,叫干啥干啥,给吃啥吃啥,没得抱怨的权利。三皇五帝到如今,历史上哪一件公事不劳民伤财?哪一件事不是平民百姓首当其冲累至血流成河尸骨如山? 
  
  (中)   
  品味《陟岵》诗意,这孩子应该还是在行役的途中,经常变换地方,只有如此,才会一会儿登上草木葱郁的山岗(岵),一会儿又爬上一座荒芜的山岗(屺)。为什么说他不是在往回家赶的途中?因为诗中屡次提起行役的无止无息,亲人担忧,而不言自己归期。如果是差事已经结束,纵然心意凄凉,起码应该有类似《采薇》“今我来思”之意,可是读不见。 
  
  幻想中父母兄长的声声惦念,反而加重了断肠人在天涯的孤苦感。他在家中应该是受人爱宠的小儿子,可是现在,他却孤苦伶仃,独自在外忍受着劳役的辛苦。通篇至结尾都给人极大的忧念——他到底还能不能回家?最后是客死异乡还是回归故里? 
  
  《陟岵》全诗三章,皆为赋体,全诗重章叠唱,每章开首两句直接抒发思亲之情。远望当归,长歌当哭。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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