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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第1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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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女怕郎缠,更何况是同生共死的夥伴?

  当叶欢晚上偷偷地来到谢梦落身边之时,她如何拒绝?就算是一脚将其踢开,但等一会叶欢又爬了过来,加上本来就是夫妻,所以谢梦落第一个沦陷。不过害羞的她总是不发声,而且还会躲开别人。

  而解青丝呢?没有了身份的困扰,她也放下了包袱,明玉走了,剩下的亲人就只有叶欢和王鸥蔓。尤其是看到叶欢和谢梦落卿卿我我的样子,自然也会嫉妒。所以,当叶欢变得主动,她就故意当了受害者。

  看到了叶欢的所作所为,谢梦落当然很不高兴,但却没有抽身而走。

  正在平息诸王之乱的关键时期,叶欢的所作所为,有利於万民,所以她只能咬著牙忍受。

  两个女人都是单独的提水喝,但唐诗因却不在乎这麽多。对叶欢千依百顺的她,想尽了办法取悦叶欢。她很清楚叶欢想要做什麽,以及他的欲望。她和谢梦落以前就是好友,经常去找谢梦落聊天,加上刻意的迎奉,两个人的关系好的蜜里调油。

  也正是她一次次的劝说,让谢梦落始终保持著和叶欢的关系。而有一次,当谢梦落和叶欢亲热的时候,唐诗因加入了其中。

  虽然谢梦落觉得太荒唐了,但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叶欢的厚脸皮加上水磨的功夫,几分抗拒,几分水磨,最终,谢梦落默许了叶欢的荒唐。

  两个女人挑水吃,但解青丝後来也被同样的套路拉下水,於是,三个女人,也有一起分水吃的情况,变得更荒唐。

  四个人中,宁可娇的身份最为特殊,叶欢一直很敬重她。

  但叶欢最终还是选择了主动,两个人之间水到渠成。

  她并不是爱上了他,但为了承诺或者是因为不讨厌,所以才有了现在的情缘。

  但这无所谓,男女之间,灵与肉之间的融合,一样可以产生爱情。有著月神红线助兴,将六欲天魔经用在传授人的身上,大姐姐在他的身下变成了呻吟的羊羔。

  男女之间,只要双方不讨厌,然後有了肉体的关系,那麽以後亲密会更多。叶欢的表现也让宁可娇……嗯,她也将心交给了他。

  这不奇怪,既然她接受了他,那麽就努力的爱上他。往事不可追,把握住现在更好。

  就这样,虽然这半年的日子里,有许多危险或者是艰辛,但也是一趟香豔的旅程。

  叶欢成功的让谢梦落、宁可娇、解青丝还有唐诗因能和睦的相处,就算是谢梦落还有些放不开,但也默许了叶欢的荒唐,然後有时候大家变得越来越荒唐,不,应该是叶欢太荒唐了。

  但叶欢觉得这样很好。

  他不想让任何一个人难过,也不想错过任何一人。

  好人有好报,不是吗?

  他们行遍天下,遇到不平事就把剑而起。就算是朝廷一方,如果有禽兽之辈,叶欢等也不会留情。

  而这期间,蜀地传来的消息震惊了天下。

  蛇人三十万精锐全军覆没,明玉一举平息了蜀地千年来的祸患。再也没有人敢於小瞧明玉,这一战,让天后明玉重新拥有争霸天下的实力,如果再加上叶欢等人的协助,天下间会是如何?

  一年半後,天下平静下来。

  按照原来的计划,火器的装备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但唐门诸女手熟後,制造的速度很快的提高。一年以後,神机营已经有了八千人的装备。

  这一年中,因为歼灭了蛇族大军,蜀地之人皆拜服於明玉手下。虽然战乱让蜀地损失惨重,却也让明玉的势力扎根於蜀地。

  此时,正好诸王之乱变弱,朝廷大军在南方节节胜利。朝廷诸臣皆志得意满,却没有想到蓉蓉亲率五万精锐从岐山而出,直扑长安。

  虽然朝廷对蓉蓉一方从未曾放松过警惕,但神机营的露面,却震惊天下。朝廷十五万大军,三战三败,人数上占据优势的禁卫军,被打得一点脾气都没有。死伤三分之一後,剩下的十万军队,向著天后一方投降。

  而叶欢亲入长安,与赵新风等人密谈。当蓉蓉大军来到了长安城之後,这座城市四门洞开,年幼的天子亲自出城迎接。

  时隔两年之後,天后重新入主长安,并垂帘听政。

  三个月後,周宏坤之子,如今的天子退位,蓉蓉成为了古往今来,破天荒的第一位女皇。

  虽然朝野激起了无数非议,但蓉蓉的帝位却稳如泰山。经历了战乱後的黎民百姓,无比的怀念天后当政的时光,而周氏皇族,势力在相互攻伐中损失殆尽,也无力反抗。

  蓉蓉掌控天下,而叶欢呢?

  长剑在手,平定武林。

  天下六大门派,五大联盟,以及四大奇门,叶欢一一拜访,并将其折服。这些门派,在朝野都有莫大的势力,甚至诸王之乱中,也有他们的身影。

  当金陵沈家被叶欢扫平之後,几大门派纷纷宣布表示支持叶欢。而对於各地豪强、绿林好汉中的野心勃勃者,叶欢所做的就是举剑扫平。

  蓉蓉为王,而叶欢身在朝野。

  两人之间配合的亲密无间。

  对於那些流落在各处的小股叛军、想要割据观望的豪强以及野心勃勃窥视天下的人,叶欢成了他们的追命符。

  朝廷要除掉他们,需要动用大军或者拿得到台面的理由。但叶欢不需要,他成了朝廷的刀。

  红袖盟的势力急剧的扩展,一跃成为天下第一。不过,不久之後,红袖盟会改名。

  天下平定後,原来的洛阳王周感成,自请率三千子弟戍边。

  明玉准奏,封周感成为燕王,而洛阳王的名头落到了叶欢的身上。此时叶欢应该叫周欢了,他的名字进入了宗世的名册。不过江湖中人,还有叶欢熟悉的人,还是叫他叶欢,他也喜欢这个名字。

  新的洛阳王不像是以前的周天宗,手握重兵,权倾一方。如今天后明玉铁腕整治天下诸王,消潘减权,洛阳也不过有五百精兵。

  而叶欢也不喜好重权,更多的是一名太平王爷。他放权下去,而洛阳自有诸官运作。叶欢更多的是寄情山水,甚至连到外地行侠仗义都少得多了──他身边美女如云,有这麽大的一家人需要养活,昔日的大侠只能呆在家中,而不是逍遥自在。

  君子剑的名声被天剑所代替,叶欢成为了一个传说。

  江湖中很多人羡慕他的豔福,那一个个高不可攀的侠女洗手为他作羹。

  谢梦落、解青丝、宁可娇、唐诗因……那些妖娆的绝色成为了叶家人,同时还有不少丽人陪伴在叶欢的身边。

  再也没有人叫叶欢君子剑了,君子怎麽能如此的好色,连禽兽都比他强得多。不过,大家说起他来,嫉妒中也有祝福。

  好人应该有好报,而叶欢新名号,天剑,则为人所共知。

  虽然有不少江湖侠少,觉得此称号过於的嚣张,但想一想叶欢平定诸王之乱,剑压天下群雄,大家也只能羡慕嫉妒恨的叹息自己怎麽不是那个人。

  温柔乡是英雄,那家夥迟早要变成药渣的。

  大家都这样的说,虽然有好事者想要追究叶欢的後宫有多大,但都没有结果,而且有人帮叶欢遮掩。

  江湖中每隔数十年,就会有一场风波,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人拥有了过强的实力。对於天下各大门派来说,叶欢这柄天剑还是封存在温柔乡中比较好。

  其实,叶欢的好色之名,只是因为他娶了江湖中几名最出色的美女,但却没有奸淫掳掠之事发生。这就够了,各大门派的头面人物,那个不是三妻四妾。

  叶欢在洛阳扎下了根,而谢梦落依旧在海州和洛阳之间奔波,解青丝和宁可娇成了叶欢的侧室,唐诗因重整唐家堡,而且经常邀请叶欢前去,那里有不少的女子等著叶欢。

  在叶欢刺杀诸王的那段日子里,唐诗因因为火器的研究,离开了一段时间,而梅兰芙被谢梦落请来帮忙。

  至於两个人是否发生了什麽,没有人知道,但每年,叶欢都要到白月峰呆上一段时间。

  杨卢蔓和杨紫萱姐妹俩在洛阳开了一间茶店,生意很是不错,叶欢有时候去哪里喝茶,看著美女老板那温柔的笑容,然後留在那里,整晚也不回家。

  白明雪和薛清影因为往事不堪回首,所以并没有住在洛阳王府。她们两人在叶欢的故居那里重建了白玉楼,白明雪成为了掌门。她们两人是幸福的,在以後的日子里,叶欢再也没有让她们伤心过。

  但对於叶欢来说,身边似乎还少了一个人?

  御书房中,元慎向著天后行礼完,毕恭毕敬的退出了房间。

  明玉权威日重,就算是近臣见她也不敢随意言笑,尤其是成为女皇後,更是如此。

  不过,也有一个例外,那就是洛阳王叶欢。

  刚才,天后召见元慎的时候,这个人居然在不远处,翘著腿看奏折。这种随意的举动,不知让多少人嫉妒的两眼发红,但这个人毫不在意。

  天后明玉和叶欢的传言已经满天飞,但元慎等人却没有深究,或者说,不想深究。

  天后明玉年方少艾,而以她宗师境界的修为,活过七八十也有可能。

  江山是天后明玉亲手打下来的,她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所谓的清议、风评,对於绝对的实力来说,不值一提。
  这次诸王之乱,天下间豪强宗族被杀得七零八落,明玉想要做什麽,没有人敢於反对。

  叶欢深得天后的信赖,无论是风言风语,还是恶意中伤,都难以动摇他的地位。

  曾有地位显赫之老臣,直言上奏,却被天后当庭训斥,革去所有功名,永不录用。他的子弟纷纷上书求情,但全部被贬斥。

  几次风波下来,再也没有人敢於上书言叶欢的不是。

  “叶子,你不在长安多待几天吗?”

  三十五岁正是一个女人黄金的年龄,而蓉蓉看起来和二十多岁没有什麽区别。象牙般光滑的肌肤白嫩柔软,漆黑的双眸如同深潭,红唇豔若玫瑰,一举一动间,少妇豔丽的风情宛如流淌著的蜜汁般浓郁。

  蓉蓉的眸子中隐约有著奇异的光芒,更多的是期盼。

  “不了,洛阳的事情不少,这次回洛阳之後,我会有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来长安了。”

  “多留几天,好吗?玲玲和鸥蔓也都很想多陪你几天。”

  蓉蓉轻轻的说著,但叶欢却只是摇头。

  当然不能,蓉蓉越来越会骗人了。

  就像是在洛阳城中一样,蓉蓉在一步步的紧逼。有了一日,就有一月,有了相聚,就想要一生。

  亲爱的,我只是想牵著你的手,亲爱的,我想抱抱你,亲爱的,我只想在床上和你聊天……多少天真的女孩就这样沦陷了,叶欢可不想变得和她们一样。

  王鸥蔓和玲玲可以来洛阳,他非常的欢迎。而且王鸥蔓也经常来洛阳,与他相聚。但蓉蓉这里,他过不了自己的那一关。

  他转身离去,再也不看蓉蓉那哀怨的双眼。

  或者说,他没有看到蓉蓉嘴角处的那抹笑容。

  “来日方长,不是吗?”

  蓉蓉并不缺少耐心,游戏才开始,不是吗?她会编织成密密麻麻的网,将他包围,最後捕获与他。

  罗马假日了的公主已经是女皇了,她有能力得到想要的幸福。

  四月正是春暖花开之时,洛水旁游人如织。

  这时候,就算是最保守的人家,也让女眷出行游玩。无数的丽人在洛水旁翩翩而行,成为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那些两眼发亮的年轻人,跑前跑後,追逐著丽人的身影。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无数的闺秀丽人在落水旁展露著美丽。

  但今日,落水旁最美丽的,却是一群狐狸,美丽到了极点的狐狸。

  个子矮矮的小狐狸霓裳走在了前面,摇著自己雪白的尾巴。阳光照在她如同美玉一样的脸上,仿佛是一尊美丽的瓷娃娃。

  年轻的吴仙茹跟在了後面,二十三岁的她正是英气逼人,眼波流转,心中不知想谁。

  而成熟高贵的大狐狸吴月娘坐在了轿子中,新嫁娘的装束裹著玲珑剔透的身子,谁看了都会羡慕。

  长安一别後,吴月娘前往海州,开始做嫁人的准备──她才不要学谢梦落,到手的幸福最後搞得和别人分享。没有人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认为自己是必不可少的人。

  她很快找到了合适的接班人,但就算是这样,整整用了两年多时间,才将一切事情都处理完。不过,这其中,她偷偷的跑到洛阳,偷吃了很多次。

  所以说,皇宫中赵妃说的不错,幸福不需要等待,需要的是争取。

  三只狐狸翩翩而行,後面跟著长长的送亲队伍。

  这一刻,她们是幸福的。

  亲爱的,我爱你。

  叶欢在洛阳城外的住所修缮一新,面积也扩大了数十倍。这里成为了叶欢在洛阳城的别府,平日里叶欢就住在这里。

  小狐狸霓裳来到了这里,轻轻的敲门。她的手很轻,但心跳却重的厉害。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她来到了她的家中,眼泪涟涟的求他收留。

  “亲爱的,他在不在家?”

  霓裳看著门里那一对一模一样的双胞胎丽人,拼命的摇著尾巴。学会说话的她,终於回来了。

  “别这样,霓裳,太丢脸了。”

  吴月娘一把抓住了小家夥的尾巴,将她拖了回来。

  “玲玲、珑珑,叶欢的聘礼准备好了吗?”

  她的声音浸透著幸福的蜜汁,心已经飞到了他的身边。侠客和狐狸的故事,最终有了好的结局。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华年如锦,时光正好,从今以後,她就是他的人,就像是公主和书生的、好人和侠女的,以及那些相爱的人一样,都有了好的结局。

  佳期如梦,莫要辜负那好时光。



天剑歌结束语

  经历了这么长时间后,天剑歌终于完成了。

  日曜转生是玄幻,写完了以后,我就想,新书开什么题材。

  当时有三个选择,一个是仙侠,一个是都市,还有一个是武侠。

  最终,我选择了天剑歌,只因为心中有一个武侠的梦想。但现在看起来,自己的能力不足以完成心中的规划,已经更新的缓慢,导致了这本书很扑。

  天剑歌总共十一卷,讲述的是叶欢成长的过程。

  从年少时分的彷徨犹豫,到大侠时代的坚持苦闷,以及最终的选择,最终,叶欢也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大侠,也失去了很多的快乐。

  人不可能两次迈进同一条河流,有了得到自然会有所失去。

  白玫瑰和红玫瑰的故事,大家都听过。对于叶欢来说,什么是真正的幸福?

  在洛阳追到了白知霜,然后两人快乐的生活着。夕阳西下,那个茶店老板听着妻子的闲谈,笑容满面的逗弄着身边的孩子。

  和谢梦落婚后并肩江湖,不离不弃,身边有些红颜知己,不过在谢梦落的防备下,加上他的克制,始终只是朋友。

  或者,就像是这本书的结局一样,成就天下无敌,身边的美人环绕,似乎一切都完美无缺,那段黑暗也埋葬在心底。

  但无论如何,这个故事有了一个很美好的结局。

  叶欢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最终也没有达到沙发果断、快意恩仇的地步,但无论如何,他和相爱的人有了一个相对完美的结局。

  天剑歌完了,但我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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