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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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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鸥蔓将苗疆发生的一切都说与听,女儿高兴与叶欢的温柔,但解青丝却看到了叶欢的变化。

  一种让人心凉,让人恐惧的变化。

  成都城中,她把床铺的松软,每日里打扮美容,等着他的归来,她已经做好了接纳他的准备,但现在,她宁可不要!

  再见了,亲爱的人,我是如此的爱你。

  你会明白我的爱意,我会永远的等着你。

  碧眼金雕腾空而起,蓉蓉紧紧的抱住了叶欢。

  这三天里,蓉蓉分别接见了几名重臣,并向他们讲出了自己离开的打算。

  当然,她没有说真实的理由,只是伪造了一份天子周治的诏书,并言自己此去长安,只是为了和周治商谈一些事宜──假诏书伪造的天衣无缝,明玉手中有很多盖了章的空白诏书。

  明玉一方,仓促的离开长安,不少士兵和官员的亲眷都落在了长安。虽然周治放了一部分人,但还有不少被扣在长安。

  火枪还有拜月教之事,压下了大臣们别的心思,而蓉蓉此去长安,更有充分的理由。

  就像是元慎,他的父母都在长安,而几位大臣的子侄也是一样。

  那份伪造的诏书中,天子周治表示愿和明玉谈判,允许明玉割据蜀地,并放出诸位大臣的亲眷。明玉要做之事,就是让安息都护府的展青霜退位,并出兵攻击诸王。

  群臣当然拼死反对,但蓉蓉却成了很好的演员。

  她泪水涟涟,衣襟湿透,言长安一败,自己责任极大,连累那些忠心于她的人。

  如今有机会报答与他们,自然要去做。

  最终,蓉蓉勉强的说服力群臣,前往长安。或者说,她不顾群臣的劝说,强行的离开。

  碧眼金雕上只有三个人,叶欢、蓉蓉还有明玉。

  地面上的景物越来越小,而蓉蓉和叶欢的距离却越来越近。

  她突然唱起了歌来,那是小时候从爸爸那里学来的。

  “在一万英尺的天边,在有港口的房间,在讨价还价的商店,在淩晨喧闹的三四点,可是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我们有多少时间能浪费……”

  她的声音如同天空中的阳光一样的响亮甜美,其中浓浓的深情让叶欢为之心颤。

  “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解青丝放下了手中的洞箫,凝视着天空中的碧眼金雕。

  是呀,亲爱的,你为什么不在我身边?

  她的箫声并不是说自己的故事,而是问,问亲爱的那个人,为什么不在她的身边,两人之间,还有多少时间来浪费?

  “在下叶欢叶子才,妾身谢梦落,今结成夫妻,愿白头偕老,今生今世,永不分开。”

  一艘大船,沿着长江缓缓向东而下,解青丝凝视着江水,却想起了他。

  外面的人,都说他是个木头,但只有几个亲近的人,才知道他有着浪漫的一面。他称她为亲爱的,会变着花样来取悦自己。

  烛光晚餐,花朵相送,有时候她都觉得肉麻,但更多的是感动。

  往日的点点滴滴涌上了心头,都是那样的甜蜜。

  可是亲爱的,你为什么不在我的身边?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

  有一次,她回到了家中,发现他正系着围裙,挥舞着锅铲为蓉蓉准备午餐。那时候,他在嘴里,哼着这首歌。

  那句话像雷电一样的击中了她,使得她靠在了门上,久久不能动弹。

  在一万里的海外,在午夜梦回的寂寞中,时时刻刻,她都想念着他。

  但亲爱的,为什么你不在我身边?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

  一万尺的高空上,阳光灿烂的云端,这里是两个人的世界。

  “蓉蓉,别抱这样紧,你都是大人了……好了,你就像是树袋熊一样,真让人丢脸呀。”

  碧眼金雕上,叶欢笑了笑,手指刮了刮蓉蓉的鼻子,表示无可奈何。

  明玉被忽略了,此时,他心中只有蓉蓉。

  亲爱的,我很高兴,你能在我的身边。

  他和她之间,没有任何的芥蒂。从牙牙学语的小人儿,到牛皮糖一样的花骨朵,从骄傲腹黑的小姑娘,到权倾天下的天后,她依旧是她。

  他不会因为她的疾病、苦难和落魄而嫌弃与她,也不会因为她的成就、权力和武功而献媚与她。他和她已经携手走过了十年岁月,没有什么能将两人的关系分开。

  她坚持去长安,虽然让自己很烦恼和不满,但心中怎么会没有高兴?

  为什么她会跟自己一起去,因为她爱自己,她不想和爸爸分开!

  就算是成了天后,也是这样。

  身边的妙人儿大声的唱着歌曲,就像百灵一样的婉转,如同画眉般的动听,就像是所有爱唱歌的,所有快乐的人一样,为亲爱的而唱,为美好的未来而唱。

  什么是快乐?

  人活着,就是为了快乐而活着!

  她紧紧地搂住了爸爸的脖子,一刻也不愿意松手。

  “亲爱的,我要你在我的身边!”

  什么人,能让她毫无戒心,什么人,可以让她甘受委屈,还有什么人,能让她称呼为亲爱的?

  小狐狸霓裳来到了洛阳的时候,蓉蓉当时很生气。

  为什么这个坏狐狸,敢这样的说?

  亲爱的,我爱你,这句话是那样的直接,是那样的快乐,是那样的代表了天下间所有爱着的人的心声!

  这句话,应该属于她,应该她先对爸爸说。

  搂住他脖子的时候,骑在了他身上的时候,当她生病陪伴在身边的时候,当她犯错被训斥的时候。

  亲爱的,我爱你。

  这句话就是这样简单。

  无论天涯海角,无论白天黑夜,亲爱的,你要在我身边!

  前往长安城的官道上,一队马车正在缓缓行进。队伍中的第三辆马车中,一位丽人凝视着远处的城市。

  “不要入京,你可以好自为之。”

  那个人将她留下,然后飘然而去。

  为周天宗服务十二年,蓝采妮有了自己的班底,而武功也一日千里,只差一步就为宗师。

  她只需要静下心来,安心习武,三年后就能跻身宗师,开宗立派,成为一方势力。

  周天宗放她走,对她来说是一个解脱。她并不欠周天宗什么,十四年前,她被周天宗所救,然后为他做事。

  十二年,期间出生入死,好几次差点命丧黄泉当年约定好十年,结果她为周天宗服务了十二年。

  离开了剑阁之后,蓝采妮在洛阳等了周天宗一个月。

  但却没有他的消息,而好几次发消息到长安,却如同石沈大海。直到前天,有消息传来,周天宗让她到长安。

  “不知道王爷在长安过的如何?”

  离开周天宗的日子里,她才发现,自己变成了笼中鸟,就算是门虽然开了,也不愿意飞出去。

  马车在官路上缓缓的行驶着,然后突然停了下来。

  “华山派陈新平,请蓝夫人下车一晤。”

  知道她入京消息的人不超过五个,而了解路线的更少,心中有着不祥的感觉,蓝采妮行动没有任何的拖延。

  一掌击破马车壁,身体向着路边的树林中冲去。

  不管什么情况下,不打无把握之仗,先避开,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身形刚掠出一半,突然有一种极为危险的感觉。

  一道凄厉无匹的剑气直扑而来,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刺向她。

  身体向后退去,蓝采妮手中的长鞭挥舞而出。一道道的圆弧展开,她就像是盘旋其中的仙子。

  蓝采妮的鞭法脱胎于天蚕九变,能在天下鞭法排名前三位,她凭此可以越级挑战宗师高手,就算是不敌,也能全身而退。

  但这次,蓝采妮的脸色却变了。

  天蚕九变,但对方却来来回回只有一剑。

  简单、快捷,没有人任何的花巧,甚至每一剑的手法、劲道和角度都是一样,但却破开了蓝采妮的防卫。

  她连抽繁复无比的九九八十一鞭,但对方却只用了九剑。

  至简至平剑法,却在她衣衫上留有两处剑痕。

  对方的剑法太狠太准太快,虽然未曾伤到皮肉,但她已经落在了下风。

  这种感觉,只有和周天宗切磋的时候才有,对方的武功,远远的超过与她!

  “华山陈川?”

  这时,她才看清楚面前之人。

  面容冷峻,眉心一点红痣,双手修长,而左脸上有一道深深的疤痕。

  华山陈川,十岁就击败门中一流高手,十四岁时,自创鹰扬天下十六剑,声名响彻天下。三十岁时,华山紫霞神功修炼到第九重。四十五岁时,剑罡大成,游剑江湖,未曾一败。

  其后,与长生帮主徐长生人称南北双剑,徐长生为仙剑,而他名为神剑!

  当他五十岁时,接掌华山掌门,并欲与少林武当争锋。

  而此时,周天宗异军突起,他先败徐长生,然后向陈川发出挑战。

  决战之前,陈川之子连同六十八位江湖高手,伏击周天宗,却被周天宗斩杀与华山脚下。

  儿子是屍骨未寒,与周天宗决战之时又败得一塌糊涂。

  周天宗废了他的武功,而脸上的这道疤痕就是当时留下的痕迹。

  “是我。”

  长剑一弹,一引,剑气如同点点星雨,击打在蓝采妮的身上。

  长安城东南角,有一处普通的宅院。

  这里的主人是名户部的官吏,这是他在京城中的第三处产业,平日里他很少来这里居住,只有两名仆妇帮忙打扫。

  宅院很大,也很冷清,沿着曲折回廊着里面走上数十米,就会发现后院还有一座幽静的小楼。

  薄雾般的青纱挂满了房间,风吹过,仿佛有无数的浪涛涌起。

  两名绝色的女子靠在软榻上,相互间交流着什么,她们是蓉蓉和明玉,而叶欢正在调息打坐。

  一缕白色的烟气在他的鼻端游动,而头顶上三股不同颜色的真气盘旋成花的形状。

  两天前,叶欢、蓉蓉以及明玉,潜入了长安城。

  虽然说周治掌控了长安,但明玉十几年的经营,又岂是如此轻易的被连根拔起。

  明玉找到了这里,让三人歇息下,同时了解长安城中的情景。

  等叶欢打坐完毕的时候,蓉蓉和明玉已经将今日的情报汇总。她们接收了长安城中红袖盟的力量,并统筹安排。

  而叶欢,这三天中等着两女的安排。

  他在计谋和策略上比不上她们,把自己放到了打手的位置上。

  不过,让他郁闷的是,他才到长安,周天宗却出了长安。

  “不过,这是我们的机会,不是吗?”

  蓉蓉笑着,对叶欢说道,“我们最大的敌人为周天宗和周治,周天宗不在,那我们先收拾周治!”

  一天前。

  凝视着面前的匣子,周天宗面容上却一丝的波动。

  那里面,是一只白玉般的手。

  寒冰将其封在其中,手掌的掌缘处,有着两颗黑痣,而这只手上的纹路,周天宗很熟悉。

  以妾白玉手,助君以霸业,蓝采妮这些年跟在他的身边,这只手就是她的!

  她不是在洛阳,怎么会落在别人的手中?

  对方将这只手送入府内,为的是什么?

  “启禀王爷,洛阳有变。”

  手下走进门,禀报着洛阳城中发生的一切。

  八百里秦川,成就帝王之业。

  楚王项羽击败刘邦成就霸业之后,重新定都长安。千年的风雨,洗不尽长安的风流。宏伟的长安城,可容纳百万人。

  论繁华,自然是寸土寸金的朝阳大街,但朱雀街则是达官显贵的住所。

  太子府就位于朱雀街上,每日里门前车水马龙,好不热闹。

  太子周宏坤为人豪爽好客,温厚贤良,见过他的官员无不交口称赞。

  但实际上呢?

  “殿下,陛下只是考验与你,千万不要这时候,露出焦躁甚至是不臣之心呀!”

  美丽的太子妃轻声的劝说着,她是清河世家之女,修容温和,这些年帮了周宏坤不少的忙。

  “我知道,但有些不对劲。父王今日居然将禁卫军一部交予周可解,这如何解释?。”

  周宏坤就像是笼子里的困兽一样,不停的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周天宗入京之后,天子周治的所为就变得很奇怪。询问了父王几次,但天子周治却没有给出答案。

  如今周可解的势力,已经隐隐能与周宏坤,这是为什么?

  “我不明白父王是怎么想的,他为何要如此厚待周可解?

  就算是我继承了皇位后,还需要花大力气铲除周可解的力量──这个人天生与我不和,没有拉拢的可能。

  而如今天下大乱,这种内耗甚至能让诸王翻盘。”

  权力就如同自己的老婆一样,那是不容玷污的圣地。外人也许没有感觉到什么,但周宏坤却发觉到父王的变化。

  “倩如,你说,父王会不会有废储之意?”

  犹豫了很久,他将这两个字说出来。

  “不可能,废储之意,如果在往日还好说,但现在怎么可能?”

  太子妃笑着,充满了自信。

  废储当然不可能,天子周治只有不到两个月的寿命,他怎么会冒这种危险?周宏坤是被大臣和军方接受的太子,而周可解算什么?

  周宏坤点点头,却看到妻子取出了一封信。

  “殿下,刚才妾身午休之时,有人送了一封信到妾身的床头。妾身已将身边的丫鬟换了,但还没有追查是谁干的。”

  太子妃拿起了书信,送到了周宏坤的面前。

  太子府内戒备森严,太子妃身边的丫鬟更是千挑万选出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居然有人能将书信放到了妻子的床头?

  能做到这种事情的人,绝不是普通人物。

  点点头,带上鹿皮手套,周宏坤打开了这封信。

  熟悉的笔迹落在了周宏坤的眼前,他脸色大变。

  两个时辰后,叶欢和明玉走进了太子府。

  “本殿周宏坤,见过叶大侠。”

  周宏坤走到了叶欢的面前,声音中充满了热情,谁也看不到,这个文质彬彬的中年人,两个月前,还差点害了蓉蓉。

  叶欢点点头,却没有回答,明玉也是一样。

  尴尬的笑了笑,周宏坤却没有露出不悦之情。

  天后明玉的亲笔信让周宏坤为之心惊,他没有想到,居然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人的躯体居然可以互换,怎么可能?

  但有些事情,一旦有人提醒,就很容易想清楚。

  “这位是?”

  叶欢的目光投向了周宏坤身边的太子妃,皱了皱眉头。

  “冰倩是我的贴心人,我的事情,她都知道。”

  叶欢点点头,如果周宏坤身边没有一两个值得信任之人,那才是不正常。这位平日里不抛头露面的太子妃,无疑是周宏坤的智囊。

  “我想问,我凭什么相信信上的话?”

  周宏坤沈声的问道,他还想要更多的证据。

  “无所谓,信上之事,你信也好,不信也好,我只是负责传话,如果不是为了别的事情,我连太子府都不会进来。”

  叶欢微笑着,喝着茶水,声音很平静。

  “不知叶大侠到长安来,有何贵干?”

  “天后请我刺杀天子周治。”

  叶欢的话,让周宏坤手猛地一颤,茶水打湿了衣服。

  “原来如此。”

  周宏坤皱起了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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