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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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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仿佛她体内有著绝色的妖娆,举手投足,一颦一笑之间,莫不让人觉得可亲。

  李巡捕明知道对方的身份非常显赫,但还是忍不住又看了她一眼。

  天后明玉入驻成都以後,开始整顿蜀地。有功赏赐,有错必罚,同时提拔大批的新人,而这些人中,有两个女孩,非常的出色。

  她们都是天后明玉的干女儿,叶欢的女儿蓉蓉和解青丝的女儿王鸥蔓。

  众人本以为天后明玉任用私人,却没有想到她们两人能完成任何苛刻的工作,甚至连最挑剔的老古董,都认同了这两个女孩。

  这些日子里,李巡捕跟著王鸥蔓干事,十来天的相处,在李巡捕的眼中,十六岁的甘罗,都不如蓉蓉和王鸥蔓能干。

  终於,远处的管道上,出现一排身影。

  那是一群少年组成的队伍,五百多人,排成了三行长队,并列而行。少年们手中持有竹矛,行进间丝毫不乱。

  “头,这些是什麽人?”

  身边的差役拉了拉李巡捕的衣角,问道。

  这些少年,目光清明,举止有度,脚下轻便,都有不弱的武功在身,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李巡捕最看重的是他们的纪律性。

  从他们身上的尘土来看,已经走了很长时间,但队伍却没有丝毫的混乱,这非常难得可贵。

  “我也不清楚,他们是上面要接的人,过几天还有一批。”

  这些少年不是官兵,但也不是帮派子弟,如果仔细说起来,气质倒和李巡捕看到那些游学的书生差不多。

  游学的书生,往往都是文武双全。那些学子经常歇息在荒郊野外,加上猛兽强盗,如果没有强健的体魄,怎麽能跋山涉水,如果不懂武功,怎能保护自己周全?

  但这种书生,一次出现几个很正常,但如果几百几百的出现,代表著什麽?

  县衙中的钱秀才,不过是粗通文墨,就是县太爷的心腹,过往文书等,都离不开他。而各县,各州,都是这样的胥吏支撑著行政运转。

  任何官员和势力,都需要和他们合作,或者找到替代者,不然就不能掌控地方。

  “欢迎来到成都。”

  解青丝走到了那些少年面前,凝视著他们的眸子。

  很好,走了这麽长的路,还不急不躁,同时保持著队伍的纪律,如今天后就需要这样的人。

  天后明玉建立红袖盟的目的是什麽?

  对外说,建立一个男女平等的世界,於是,聚集了江湖中最出色的侠女们,为了这个目标而奋斗。

  各地的官府对红袖盟都鼎力支持,短短十余年内,红袖盟就成为江湖中一等一的大组织。

  但很多人疑惑,红袖盟对明玉有什麽用处?

  暗杀明玉的反对者?

  天后明玉掌控朝廷,如果连有教而诛都做不到,那麽要红袖盟又有什麽用?

  当局势不稳之时,让红袖盟入京平叛?

  如果发展到明玉无法掌控朝政,需要江湖人物介入,那和上面的暗杀有什麽区别?

  想要完整的掌控朝政,并让自己的抑制贯彻下去,明玉需要大批忠於自己的士子和官员,但选拔、科考等途径,并不能满足她的需求。

  无论是朝官还是士子,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每次发表诏令或者是改革,都需要考虑他们的意见,甚至有时明知不妥,也要任用不合适的人选。

  十三年前,明玉初掌大权开始,她借助红袖盟的力量,开始了某项计划。

  就算是朝政清明之时,也有百姓卖儿卖女,红袖盟发展的途中,收养大批的儿童。

  这些孩子从小学文习武──但不是经书等文章,而是做吏的文,习武不仅仅是修炼,更重要的是知晓兵事。

  红袖盟在明玉的支持下,蓬勃发展,同时投入大批的人力物力,培养这些少年。

  十年的教育,让这些能文能武的少年对明玉忠心耿耿。

  明玉从京城中败退之时,这项计划也到了收获的季节。

  随著诏令的发出,两千名子弟从各地的秘密基地向著蜀地汇聚而来,面前的这些少年,就是其中的一批。

  他们乘船入川,然後步行三百里,来到成都城。

  并不是苛待他们,相反,这是一种磨练。

  当叶欢开办红袖学院之时,他将不少後世之学带入其中。他在红袖学院中搞的那些东西,很多被解青丝借鉴,又用到了这些少年的身上。

  天将降大任与斯人也,必先苦其筋骨,劳其体肤。

  一路跋涉,成都就在眼前。

  带队的张友弦挺直了腰杆,等著面前之人检阅。

  为首的女孩,张友弦怎麽会不认识?

  她是解青丝大人的女儿,跟著母亲经常来训练营──训练营并不是密封的,明玉需要培养的是人才,而不是杀手。

  那名怯生生,冰雪聪明的女孩已经长大了,但解青丝大人却已经逝去。

  “张友弦!”

  “到!”

  没有看他的腰牌,排在了第一名的张友弦被叫出了队伍。

  “赵东来!”

  点名开始了,但出乎所有人意料,面前的女孩没有翻动花名册,每看到一人,就叫出人名,并开始分组。

  原来还担心女孩的出丑,但这种担心很快化为乌有。

  他只见过自己一次,就记得他的名字!

  当然,对於张友弦这些少年来说,更多的惊讶在後面。

  三天後。

  张友弦已经在小楼外等候了半个时辰,但却没有一丝的不耐烦。

  王鸥蔓大人之所以让他等在门外,就有她的理由。

  作为培训营中的佼佼者,张友弦有自己的骄傲,但遇到了她,却佩服的五体投地。

  她带著众人来到了成都城外的营地中,而在路上的交谈中,似乎每个人的名字、性格甚至包括各自的朋友,都记在了她的脑海中。

  她并不是炫耀,但路上的安排,却让整个队伍,运转的更加流畅。

  跟著王鸥蔓入城後,众人见到了天后明玉。

  所有的少年都为之欢欣鼓舞,有的甚至痛哭流涕。这并不是虚情假意,更多的是因为终於心愿得偿。

  这些少年,大部分都是孤儿,或者被父母卖掉,天后明玉是他们的恩人,让他们吃得好,穿的暖和。

  张友弦也是一样,但这些日子里,他心中还多了一个人。

  训练营中,很多男孩说起以後的妻子,目光总会不知不觉的望向解青丝大人的小楼,张友弦也是一样。

  天后明玉活他们,而解青丝大人养他们。

  教导他们识字念书,鼓励他们竖立人生的理想。成年女性的温柔和体贴,以及她的才情,倾倒了所有的孩子。
  他们在船上的时候,就得知了解青丝大人去世的消息。

  所以,就算王鸥蔓做的再差,众少年也会念著解青丝的好,而默默忍受,但王鸥蔓没有让众人失望,他们在王鸥蔓的身上,看到了解青丝的影子。

  不,是解青丝大人的灵魂。

  每看她一眼,张友弦就会惊豔,呼吸变得困难。

  “你这个骚货!”

  丈夫王千元这样的骂她,嫌弃她的轻浮,愤怒与她的抛头露面。

  外面的男孩等著她的召见,但她却对著铜镜画眉。

  当别的女孩将胸紧束起来的时候,她却故意在腰上系上丝带。男人们充满欲望的目光在她的要害处扫射,但她却笑著迎对。

  这有什麽不好?

  龌龊的不是她,是那些男人,女人的美就是让人看的,让人羡慕的。

  每次到了培训基地的时候,那些少年们都会围著她转。有人说她在色诱他们,有人说她不要脸,但她都没有想到的事情,为什麽她们会想到?

  她在五岁的时候,就偷偷的找来胭脂花粉涂抹。

  如今,身体成了王鸥蔓以後,她更加的注重自己。

  既然已经失去了女儿,失去了爱人,那麽为什麽不好好的重新活一次?

  铜镜中,柔顺的黑发如同瀑布般垂下,黛眉下星子一样的眼神,似乎可以映照出人形。

  “进来吧。”

  她用水葱般的手指抹了抹鬓角,在空无一人的房间中绽放出梦幻般的微笑。

  她就是骚货,那又如何?

  少年从房门中走出,然後靠在了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上。

  他紧紧的捂著胸口,仿佛呼吸都是那样的困难。

  这一切,并没有瞒过解青丝的目光。

  “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

  临走的时候,他紧紧的握住了拳头,脸色变得通红,对她这样的说。

  也许,他已在心中许下了诺言,发誓有一天会回来娶自己。

  多麽纯真的年龄呀,但这离解青丝已经很远很远了。

  两千名少年,被分配到各个部门。他们要面对许许多多的问题和麻烦,也许几年後,他还会记得自己,或者谈起自己。

  人生就是一场悲欢离合的游戏,只不过有些人更加投入一点而已。

  自己的笑容和昔日的情分能让他们的忠心更多一些。

  有人会为她辩解,说这样的手段,只不过是为了让少年们更加的忠诚一些。

  但解青丝却知道,并不是这样。

  她就喜欢将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喜欢被人暗恋,喜欢挺著胸脯走路。

  但现在,她却成了王鸥蔓。

  生活和她开了一个玩笑,或许,这就是惩罚。

  周万年死於白玉寺後,蓉蓉率领大军顺利的进入了成都。她任命了新的蜀王,不过却将权力紧紧的抓在了手中。

  “各位爱卿,退下吧。”

  处理完各种公务之後,蓉蓉长叹了一口气。

  天下愈发的乱了,楚王攻破了长沙,而赵王则也攻下了扬州,但诸王的攻势,也到此为止了。

  叶欢曾云,天下未曾糜烂之际,第一个出头鸟往往给他人做嫁衣,这一点被证实了。

  诸王之乱,虽然声势浩大,问题是名不正,言不顺,在各地纷纷引起反抗,尤其是天子周治重新掌权,让诸位少了最大的名分。

  当他们的锐气被消耗殆尽之时,诸王的末日也就到来。

  打仗的消耗是一个无底洞,诸王为了征收军费,必然对内更加残酷,而天子周治一方,占据了三秦富饶之地,已然立於不败之地。

  这些年明玉治理天下有方,到处都念著朝廷的好处,诸王擅动刀兵,又有多少支持者?

  看起来双方实力相差无几,但人心所向却让局势逆转。

  一个月前,长沙王败於新江渡口,兵败自焚,这是第一位倒下之人,但绝不是最後一位。

  按照现在的情景,只要天子周治不犯战略性的错误,最多五年到八年,天下就会重新太平。

  而明玉虽然占据蜀地,但只能偏安而已。

  这一点,连明玉那些最忠心的手下也是如此之想,而这一切还需要建立在能击败蛇人的前提下。

  如果没有爸爸留给她超越时代的科技,蓉蓉也没有信心。

  爸爸,你还好吗?

  此去拜月教,千万不要有事。

  放下了手中的笔,环视著周围的金碧辉煌。

  她轻轻的哼著一首歌谣,却没有人能听懂到底是什麽意思。

  一名宫女来到了蓉蓉的面前,毕恭毕敬的行礼,“天后陛下,城中有一大雕降落,为首之人是左仆射叶欢叶大人,正在门外求见。”

  低著头,跟著叶欢走入了天后明玉的所在地,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唐诗因暗暗吃惊。

  官员们富有朝气,而禁军们气宇轩昂、士气完备,调度间井然有序,这些人比起蜀王府的高手,更胜一筹。

  天后明玉凭著这些军队,击败了蛇族後,至少能割据为王,占有蜀地百年以上。

  这也许就是差异吧,蓉蓉的野心在於天下,而唐诗因看到了眼前。王鸥蔓没有来见蓉蓉,而且去找她娘解青丝去了。

  “见过叶大人。”

  迎接叶欢的是禁卫军统领万德全,他见到叶欢的时候,很亲热的打了著招呼。

  “万兄,你这是?”

  叶欢离开前,蓉蓉将手下大将召集而来,吩咐他们叶欢乃是自己的心腹,决不能慢待与他。但万德全此人天性倨傲,今日怎麽如此亲热?

  “叶贤弟呀,当初见你就知道你文韬武略样样不凡,能否约好时间,我们兄弟两人要好好的聚一聚?”

  脸上不动声色,叶欢凝视著万德全,这个人搞什麽猫腻?无事献殷勤,绝对有问题。

  “叶兄,令爱香蓉年方二七,在下有一犬子……”

  “万统领,天后诏令叶御史觐见。”

  门外传来了女孩的声音,万德全就像是被毒蛇咬了一口。

  “原来是香蓉侄女呀,今天天气真好。”

  打了一个哈哈,万德全向外走去。

  如今,谁都知道,叶欢的女儿叶香蓉乃是天后身边第一干将,多智近乎妖孽,甚至有人称她的名号为“小天后。”

  万德全本来看不起叶香蓉,认为一个小女孩有什麽本事,但接触後却发现,叶香蓉已经不是人,多智近乎妖。

  这并不是恭维,更多是佩服。

  人会嫉妒比自己优秀的人,但如果双方的差距无法弥补的话,那剩下的只有深深的佩服了。

  一名老臣的去世後,天后明玉让蓉蓉进入内阁行走并协助处理要务。

  这个决定顿时掀起了轩然大波,几乎所有的大臣都上表劝阻。

  但天后明玉却不为之所动,坚持己见。

  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大家都跌破了眼镜。

  叶香蓉进入了内阁後,老臣们甚至不屑於给叶香蓉以下马威。内阁每天的文山会海,来往的文书,就算有几十年经验的官员,往往也只能勉强应付,这并不是天分所能弥补的。

  但叶香蓉却毫不畏惧,从一开始就做到了最好。

  奏折的分类,人员的调整,政事的处理,所有的一切都让人觉得她简直是妖孽。

  前几天,叶香蓉到绵阳办事,结果留下的摊子,让内阁五六位大臣抽调了十来名吏员忙的一塌糊涂,还连连出错。

  但平日里,叶香蓉一人将这些事务打理的井井有条,还有空遛鸟听戏,甚至跑去和小姐妹们玩耍。

  这种能力,恐怕只有当年的天后才能比拟。

  所以,经有很多大臣对於蓉蓉虎视眈眈了──并不是这些老头子垂涎蓉蓉的美色,而是看上了她的手段本领。

  蓉蓉的表现,足以应付任何的风波,一个好的当家人,能让一个家族蓬勃发展五十年。万德全也是一样,宦海险恶,他要为儿孙著想。

  更何况,蓉蓉才貌双全,不,是绝顶,又有谁会不满意?

  所以,当叶欢一回来的时候,万德全就上来拉近乎,却没有想到,被叶香蓉抓了一个正著。

  一名女孩走向了叶欢,脸上带著温和的笑容。她就像荷叶上的露珠一样清新动人,但却隐约有著上位者的威严。

  “爹爹,天后有请。”

  这是叶欢的女儿叶香蓉吗?唐诗因感到叶香蓉的目光就像是刀子一样。

  “蓉蓉,你去启禀天后,唐门掌门唐诗因求见。”

  明玉深深的望了一眼叶欢,点点头。

  这是一种姿态。

  叶欢回到了成都以後,蓉蓉放下了所有的事情,第一时间等候叶欢,但此时,叶欢却要带著唐诗因觐见,就算是瞎子也知道叶欢有所求,以及他的态度。

  深深的望了一眼叶欢,唐诗因心中充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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