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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圣传-第3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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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海龙王也根本无法将他逼到这一步,因为他飞行的速度也会更快,净化身上墨痕的速度也会更快,足以在被墨海龙王追上之前,消除痕迹隐藏气息,消失在茫茫雾州密林中。

  亡羊补牢,犹未晚矣。

  当过去的身躯在火焰中燃尽,这由混沌之中重生的躯体固然还很稚嫩,也是前所未有的良机,不破不立,他将有机会找出那遗失的力量。

  凤凰涅槃,并非是用在被人追杀的走投无路的时候假死脱身,而是一次更加辉煌的新生。

  李青山收敛心神,忘却一切外物,为破壳而出的那一天,做着准备。

  或许是受到他汇集地火的影响,上方的火山爆发变得极为频繁,岩浆不断的喷发流淌,火山灰终日不散。凤凰之卵与修罗场亦在不知不觉间,缓缓的向上移动着。

  轰!

  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火山又一次爆发,无数灼热的岩石飞上数百丈高的高空,划过一道道弧线,向着远方抛落。其中有一颗椭圆形的凤凰之卵,焕发出赤红色的微光,随着包裹的岩浆迅速风干,除了形状之外,他看起来已和普通的岩石没什么区别。

  虽然他还是一颗无知无觉的蛋,但新的旅程,已经开始。(未完待续。)
第二章 蛋之命运
  石蛋穿过火山灰结成的黑色烟尘投向天空,上升的速度渐渐变缓,终于耗尽了动力,开始向下坠落,投向大地的怀抱。

  砰的一声,砸在灰褐色的岩土大地上,砸出一个大坑。

  几个时辰之后,火山平息下来,岩浆慢慢冷却,火山灰向下沉淀,石蛋安静的躺在石坑中。

  啪,一滴雨水落在地面,哗,一场大雨从天而降。

  雨水腾起白色雾气在山野间徘徊,雨水落入火山口中就蒸发成烟,一个个火山冒出一道道白色烟柱,宛如狼烟。

  原本象征着恐怖毁灭的火山群,此时竟有一种奇魅的仙灵之气,然而空气越发的潮湿闷热。

  雨势变小的时候,十几个人影出现在大地上,他们都只穿着一件犊鼻裤,赤裸的身形矫健,黄褐色的肌肤上色彩斑斓,不知是纹身还是彩绘,充满了蛮荒的气息。

  雾州素来被称之为南蛮之地,生活在雾州密林中的人,自然就被称之为蛮人。蛮人们身后都背着一个箩筐,手中拿着长杆,顶端是金属的爪子。

  乍眼望去,就像是一群拾荒者,而实际上也差不多,不过他们拾的不是垃圾废物,而是从火山口中喷发出的石头。

  “拾荒者们”的分散开来,各守一片地方,一个个弓着身子,瞪大了眼睛在大地上搜寻,先用长杆一扒,捞到手中用力的摩挲一下,如果是普通石头,就直接丢在地上,如果是带着一抹晶莹,或者有星星点点的闪亮,便露出欢喜之色,丢入身后的箩筐中。

  这片火山群虽然是危险的死亡之地,但同样也有许多珍贵的矿藏,经过地火淬炼的金属,是打造神兵利器的材料。甚至能找到火灵石、火晶石,更是价值连城。

  这时候,远处一个年轻蛮人发现一件奇怪的东西,那东西只有巴掌大小。掂在手中轻飘飘的没有一点重量,上面有些奇异的花纹,像是用花布织的包裹。最奇怪的是,这东西既没有被火烧掉,也没有被水沾湿。甚至连一点灰尘都没沾上。

  纵然是没多少知识的蛮人,也能感觉到其中的不同寻常,而那赫然便是修罗场。修罗场与凤凰之卵相差的距离不远,也被一起被喷发出来,不过现在的修罗场已经实实在在算得上是一件法宝,神华内敛,灵气不露,别说是凡人之躯,就是寻常修行者也未必能看破作用。

  “过来,过来。看这是什么?”

  年轻蛮人大声呼喊,虽然语调怪异,但使用的语言倒和青州没什么分别。这方世界虽然比地球要广大的多,但却没有那么多语言种类,就连妖族也是使用同一种语言。

  一群蛮人围了过去,对着修罗场各自发表了一番见解,但也说不清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有人建议那年轻蛮人撕开看看,说不定里面藏着什么好东西。

  年轻蛮人不干,怕撕坏了。但经不住周围人的撺掇,便稍微拉扯一下,修罗场自然是纹丝不动。周围一片哄笑,笑他连个布包都扯不开。真是没用。

  “都闭嘴!”年轻蛮人一咬牙,用上了全身力气,用力一拉,但修罗场还是毫无动静,笑声就更加猛烈。

  “让我来!”最强壮的那个蛮人一把夺过修罗场,憋得脸通红。也是一样的结果,最后几个蛮人一起动手也无法撼动分毫,确定这不是一件凡物,又交还给那年轻蛮人,众人都羡慕他的运气,年纪最大的蛮人说道:

  “娃子,好好收着,这可能换不少好东西!”

  蛮人们回去接着搜寻,眼睛又都瞪大了几分,盼着自家也能有这样的运气,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人大声呼喊,招呼众人过来。

  那蛮人发现了一颗奇怪的石头,那石头比人的脑袋还要大,石头圆的像是一颗蛋。

  “这不就是一块石头吗?”

  一个蛮人没好气的道,他的运气不太好,不但没发现什么奇异的东西,就连收集矿石也最少。

  “不,这是一颗蛋!刚才我拿起来的时候,他还动了一下!”发现石头的蛮人笃定的道。

  二人争执不下,差点打起来,最后还是请那老蛮人做了鉴定,抱着石蛋看了一会儿,根据他捡石头多年的经验,这就是一块熔岩凝结成的普通石头,只是恰好像是一颗蛋。

  “娃子,不要浪费力气,快丢掉吧!”

  众人一哄而散,那蛮人看着手里的石蛋,还是觉得它像是一颗蛋,至少在变成石头以前是一颗蛋。但既然老蛮人都说不值钱,犹豫了一下,还是丢在石坑中,要是带上这块石蛋,他就带不了多少别的矿石了。

  过了一会儿,大地震动了一下,临近又有一座火山开始喷发,蛮人们纷纷逃散,方才捡到石蛋的那蛮人,又路过那个石坑,看了一眼,停步将石蛋捡起来抱在怀中。

  蛮人们退到山下,展现在眼前的是一片无边无际的碧海,起伏的地势就犹如大海中的波涛,而这片寸草不生的火山群,则是海中的孤岛。

  他们来到“海岸线”,重新潜入海水之中,仿佛回到海中的游鱼,他们身形矫捷的在密林间穿梭,拨开一片片扰人的阔叶,沿着一条被浓绿覆盖,几乎无法分辨的林间小径前行。

  雾州很少有像样的道路,最多的就是像是这样的小径,拦路的植物就算被刀斧砍掉,用不了几天功夫,就会重新生长出来,一条路如果没有人去走,很快就会被绿色淹没。

  很快,一座用原木围成的寨子,出现在他们眼前,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林中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危险,还是寨子最让人安心。

  石蛋与修罗场,就分别躺在两个竹筐中,进入这座蛮人的村寨。

  几天之后,一支数十人的队伍来到寨子前,他们身上都佩戴着兵刃,打扮和普通的蛮人差不多,头上裹着青布,肩膀上都挂着一个褡裢,脸上都带着一股精干之气。

  他们高高在上的骑在十几头似牛非牛似马非马的驮兽上,体格雄健的驮兽轻而易举的在林间闯出一条道路,特别是为首的那个驮兽,最为高大强壮,上面坐着这些人的首领。

  他看起来约莫四五十岁的年纪,粗糙的脸上饱经风霜,已经开始变白的头发编成一条大辫子,双目精光四射,耳朵上带着一对儿金光闪闪的大耳环格外醒目。

  “快开门哟!金子来喽!”

  “金耳环”扯着嗓子吼道,仿佛唱歌一般,极具穿透性的声音,很快传遍整个寨子。

  “金子坞的商队人来了!”“打开寨门!”

  寨中响起呼喊起来,寨门轰然开启,在夹道欢迎中,商队昂然跨入其中。

  前些日子去捡石头的蛮人们,纷纷将石头摆出来,请商队挑选,商队拿出各种各样的货物进行交换。

  金耳环正和老寨主喝酒,忽然一个属下进来,对金耳环道:“老爷您去看看,发现了一件奇物!”

  “哦,什么奇物?”

  金耳环立刻起身,这片火山群不时会出现一些珍稀的矿物,他此行的任务,便是要环绕这片火山群一周,拜访十几个寨子,再把换来的东西,运到香花集上去贩卖,这一倒手,获利便超过十倍。但他做行商几十年,能被称之为奇物的东西可不多见。

  “不知道,像是布织的……但大家说不准……也说不清有什么用处!”

  金耳环一愣,他手下的小子也算是见多识广,但连材料都无法判断出来,兴趣不由更浓了,赶过去一看,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虽然不知道有什么功用,但是光看这材质,就不是寻常之物,难不成是一件灵器?

  他虽然内力深厚,但也看不见灵光,不过也有准备,从腰间的囊中飞出一只小虫,小虫子飞到修罗场上却没有任何反应,他顿时露出失望之色。

  年轻蛮人赶紧表演起来,拿出腰间佩刀在修罗场上斩了几刀,修罗场自然是毫发无损。

  “能用这么好的布包装,里面一定有好东西,值大价钱!”

  金耳环犹豫了一下,还是花一罐盐还有一把刀,将这不知作用的奇物买了下来,这件奇物绝对是经过特殊的炼制,说不定到花香集上能卖出大价钱来。而纵然失败了,凭他的三寸不烂之舌,也不会折本。

  那蛮人心满意足的抱着盐罐,拿着佩刀。当商队即将离去的时候,一个蛮人冲出来挡在前头,高举手中的石蛋。

  “好蛋!好蛋!我不要刀,只要盐!”

  他辛辛苦苦搬回来的这颗石蛋,到最后也没能卖出去,看族人轻轻松松就赚了一罐盐,心中哪能甘心。

  金耳环接过石蛋来回瞧着,没有打磨的痕迹像是天然形成的,放在耳边听了听,又用力敲了几下,声音沉闷,不像是空心的,就算真是蛋,也是颗死蛋。

  “这是跟那个布包一起找到的,从火山里喷出来的,一定是好东西,不买吃亏!”

  金耳环心中一动,命令道:“给他一罐盐!”(未完待续。)

PS:  今天还有一更哈,不过要晚一点!
第三章 食骨部落,蛋之闪光
  “香花市”名为集市,但高达数丈的青色城墙围成一圈,大街上人流往来,建筑鳞次栉比,俨然是一座规模不小的城池,这在雾州可不常见,汇集着方圆数百里,无数村寨部落的贸易交流。

  金耳环率领的商队,进入城门之后,就仿佛一滴融入湖泊的水滴,很快消失不见,直到十数日之后,才重新脱离出来。

  金耳环依旧是居于首位,换了一身崭新的行头,头发胡子也重新梳理过一遍,整个人都是喜气洋洋,这绝不只是因为在城里睡了一个好觉,洗了一个热水澡,更因为此番行商,收获远远大于预期。

  那不知功用的“花布包”,赶上香花市每月一次的拍卖会,竟卖出了百两黄金的高价,现在正沉甸甸的放在身旁的包裹中,他现在也没搞清楚那花布包有什么用,只是在拍卖会上宣称,其中藏有珍贵的上古异宝,而最厉害的高手用最锋利的刀剑都无法伤其分毫。

  想到这里不禁有些后悔,早知应当好好运作一番,必定能卖出更高的价钱,不过想买这花布包的那几路人,他都惹不起,若是身在金子坞中还好,在香花市中,他可不敢招惹这个是非,否则回程的路上,十有八九会出问题。

  只是丢掉东西已经算是命好了,多半连命也保不住,把尸体随便往林子里一抛,十几里内的豺狼虎豹,蛇虫鼠蚁都能被血腥味吸引过来,用不了几个时辰,连骨头都剩不下。

  现在起码可以安心返程了,虽然带了不少黄金白银,但把这些金银放在眼中的人,他都应付的来,纵然他应付不来,也还有金子坞的招牌,基本不会为了些金银结这样的仇。而连金子坞也不放在眼中的人当然也有许多,不过那些人物。根本不会把这些金银放在眼中了。

  金耳环行商多年,把这些事想的很透彻,唯一有些遗憾的是,那一枚石蛋没卖出去。现在还放在他的行囊中,毕竟不是所有生意都能成功,到他这个年纪,也习惯了这样的失败,不会影响他的好心情。

  向着后方的队伍打声招呼道:“小子们。别闷不吭声的,给我唱起来!”

  “好嘞!宝叔!”

  队伍士气正旺,最为矮小精干的小伙扯着嗓子唱道:“嘿哟嘿,走山趟海光脚板嘞!遇山踩个山窟窿嘞,遇水就当洗泥脚!撞到天顶不回头嘞,嘿哟嘿!”

  嘹亮的歌声响彻云霄,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喜色,整个队伍都唱了起来。行走多年的古道不担心有什么厉害的妖兽,这歌声反而能够起到打草惊蛇,震慑野兽的作用。

  雾州虽然被称之为蛮荒之地。但是生长在荒野中的氏族百姓,却以能歌善舞著称,没有礼教的教化,也就没有礼教的束缚,更接近于先民围绕篝火起舞的率性自然,无论男女老幼,皆能唱上几首歌谣。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便是他们的文明与传承。

  但这欢快的气氛,在第四天黄昏戛然而止,他们刚刚跨越一条山涧。周围林木越发的浓密,生长了不知几千年的参天巨木,无言的倾听着他们的歌声。

  金耳环忽然感觉不对,林子里静的有些渗人。身下温顺的驮兽不安的摆动头颅,他挥手想让歌声停止,仔细听一听动静。

  嗖!

  一颗石子贯穿声音最为嘹亮的小伙的喉咙,率先让歌声停止下来。

  “是强敌!”金耳环立刻做出判断,凭他的武功,在有所警惕的轻快下。竟没看清那一颗石子是从那棵树后射过来的,唰的一声拔出腰刀,扯着嗓子道:“金子来喽!”

  这是金子坞出来的商队,表明身份的一种方式,方圆数百里没有人不知道的。但嘹亮的声音,却仿佛失去了原本的穿透性,一股沉闷的杀气随着夜雾蔓延,一步步的逼近商队,驮兽纷纷发出恐惧的嘶鸣,对方要么不知道,要么不在乎。

  “我们是金子坞的人,是哪一洞哪一寨的朋友,出来搭个腔,要钱要货,可以打个商量!”

  幽暗林间亮起一双双幽碧的眼睛,沙沙树叶响动,走出一个个人影,金耳环的脸色顿时变了,脱口道:“食骨部落!”

  那些人影只有五分像人,还有五分像兽,他们身形健硕毛发旺盛,双臂颀长下垂,十指都是锋利的爪子,一双獠牙暴露在唇外,即便弓着背也比一般人更高,最为健壮的怪物,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舔鼻子,用嘶哑难听的嗓音道:“要人!”

  说罢便挟着一股狂风扑了上来,金耳环奋起一刀,砍在其肩膀上,却宛如砍在坚韧之极的犀牛皮上,只伤了一层油皮,被狠狠扑倒在地。

  他尚且如此,属下们更是不堪,一个照面都被制服,看起来似乎没有杀人的意思,但金耳环想起关于食骨部落的传闻,心却直往下沉去。

  但这已经不是他一个武夫所能应对的局面,就算真正的“巫民”也未必能够逃出生天,因为这些怪物就是“巫民”。

  驮兽被直接杀死,发出悲鸣,行囊被纷纷撕裂,一块块黄金滚落在草丛中,却不能引得这些怪物多看一眼,他们要的是人!

  食骨部落专门狩猎同类,以人为食,并不是为了吃饱肚子,而是通过巫术,来增强自身的力量,吃的人越多,力量就越强,外貌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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