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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城-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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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雅与俗牵牵手,如何?'序' 
  张玉太   
  《睡城》即将面世。它要走到你我的身边了。作为它的责编;我甚感欣慰。两年多来,作者经冬历夏,数易其稿,终于捧出二十余万言心血之作。其间,我与雅鲁颇多晤面,谈文学走向,说文坛现状,嘲世风时弊,论诗文短长——自然,偷闲把酒,也不记得有多少回了。就这样,也许在观念的碰撞下迸溅出斑斓的文思,也许在心灵的交汇中拓展开别样的天地。雅鲁曾和我说起过,我们的每一次交谈,都使他获益匪浅,甚而至于在某次交谈过后,他会因此将其书稿从头至尾来一番修改。然而,我所欣慰的还不止于此。《睡城》是雅鲁的长篇Chu女作,是一部风格独特的文学作品,在我眼里,它更像个“另类”,显得是那么与众不同,以至于在试图将它“归类”时竟煞费踌躇。用一位读过书稿的小说家的话说,它“是目前长篇中不多见的有功力的一种”。 
  《睡城》满纸都是红尘事,但处处藏一“冷”字,有冷嘲,更多冷幽默,微笑之余会唤起某种警醒;《睡城》满目都是风月图,但不忘著一“雅”字,风流蕴藉处,诗心潜至,教人不作俗想。那里面的风月红尘,弥漫着,流荡着,扰攘着,真可谓风月红尘闹“睡城”。所谓“闹”,也是“红杏枝头春意闹”的幽雅,而非喧嚣嘈杂。其人其事,其情其景,俗而有韵,雅而不枯,自有一派浓淡相宜的浑然气度。 
  我推许这部小说,正在于它既有老卜名医、男欢女爱的斑驳陆离,又有湖光山色、诗书酒馔的雍容典雅,可读性和文学性兼而有之。也因此,《睡城》触发了我对时下文学的一点思考。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有相当多的文学作品在努力向更广大的受众靠拢。时尚化,通俗化,轻喜剧式,甚至戏说式;对这一态势,颂扬者说是贴近大众,肯定者说是商品社会的必然,批评者说是媚俗——苛刻些的说是自戕。那样的作品,不能说不好,更不能予以简单否定。问题在于,文学作品还要不要保持足够的“含金量”。文学的现状已引起许多有识之士的关注。文学界许多专家认为,目前文坛上,媚俗之风已经到了该引起注意的地步了。记得在一次会议上,一位作家、编审曾情绪激动地说,目前许多高印数高销量的东西未必就是文学。更有人大声疾呼,靠肉体、靠“下半身”拯救不了文学。是的,那不是拯救文学的良方——虽然靠它可暂时获取不菲的经济效益;再说,这办法实在有失我中华泱泱几千年文明古国的声誉。文学毕竟姓文,是文学的文,文雅的文,文化的文,文明的文。假如你写的是“消遣性读物”而不是“文学作品”,那自然另当别论。可那么多的媚俗之作,几乎都在顶着“文学”的帽子。这样,问题就来了。 
  记得有位评论家谈到,香港的严肃知识分子,将“文学”与“读物”分得很清楚,两者绝不混淆。他也认为,“读物”之有别于“文学”,其在于它“在现代社会中不是一种与现存社会制度相对立,进而尽到现代知识分子批判责任与使命的精神产品,也不是一种民族生命力的文化积淀,并通过新奇的审美方式表现出来的象征体,更不是凭一己之兴趣,孤独地尝试着表达各种话语的美文学”(陈思和《当代都市文学创作中的民间形态之一:现代读物》,一九九六年二月上海远东出版社《犬耕集》)。我同意将“读物”与“文学”作这样的界定。可是,现实当中,假如就这样分明地将“文学”与“读物”划出界线,各守一隅,也许并不妥当,其结果很可能两败俱伤——“读物”彻底地成为饭后茶余的消遣品,“文学”也彻底地将自己束之高阁。 
  值得玩味的是,那位评论家还指出另外一种文学现象,即某些作家或作品在“文学”与“读物”两个领域里同时承担价值,如劳伦斯、昆德拉、《金瓶梅》等。我以为,诸如现代钱钟书的《围城》、当代贾平凹的《废都》,也应属这类文学现象。 
  从某种角度说,这是个雅与俗的问题。 
  这个话题其实是老生常谈,也可说是旧瓶装新酒。似乎用不着讨论——谁都知道雅俗共赏好。然而,现实的问题是,我们除了四大古典及有数的几部现当代经典,又有谁能做到雅俗共赏呢? 
  非把这事做成完美,显然是知其不可而为之。那么,退而求其次,尽可能地教雅与俗牵牵手,如何?这不是降低标准,这是试图在为文学找寻或许可行的“第三条道路”。事实上,这条路许多人已经在走或正在走着,虽然大都走得不轻松。不轻松恐怕也要走下去,因为,这或许还是当代文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呢。 
  生活有七情六欲,固然关乎风月;境界分高下清浊,何必尽废诗书。翻开纸页,看柴米油盐,男欢女爱,听泉声竹韵,暮鼓晨钟,不亦乐乎? 
  但有一点要指出,想达到这一目的,非有深厚的功力作底子不可。雅鲁这部《睡城》可谓出手不凡,一步跨越许多作家须多年奔忙方可走过的文学里程,以年齿论,说他大器晚成当不为过。 
  我以为,长篇小说《睡城》是让雅与俗成功地牵了一次手。当然,这仅是一家之言,它究竟如何,还须广大读者品评论定。但无论怎么说,文学作品应兼顾雅俗,勿厚此薄彼,总归是不会错的。 
  以上编后随想,聊以为序。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 草医 
  羽毛如雪 
  头顶那枚印记却鲜红如玛瑙 
  那该是一枚多情的红豆吧 
  你孤傲不群 风神潇洒 
  诗卷的歌哭里有你 丹青的淋漓中有你 
  你轻轻吐出的一串音符 
  便是一缕炽热的相思 
  ——《北方的鹤·一》1993?郾8?郾31   
  从远处看去,小城的黄昏迷茫而暧昧。 
  阮大可斜靠在车后座上,眯缝的两眼看着越来越近的无比熟悉的小城,目光里有一份亲切,一份欣赏,还有一份莫名的躁动。 
  午后,他被人用车接到省城去看病。临走时,他见那车还是辆桑塔纳,以为病人必是富贵人家。到那里一看,把他气个眼蓝,原来,病人是个鸡。看上去,那鸡也就二十七八,可眉眼间透着风尘,说起话来满嘴的沧桑,她也不对阮大可隐瞒自己的身份,开言便是:“我是鸡,我有的是钱,我派人请你是慕名而去,我只求你治好我这病。”说完,还叉开性感的腿,挑逗似的指指自己的私|处,脸上满是毫无廉耻的笑。阮大可行医大半生,见多识广,阅人无数,这等小女子自然不会教他惊讶。他耐着性子,处方下药,又叮嘱一番注意事项,便匆匆离开。他之所以急于离开那只鸡,一则是看不惯她那颇为夸张的富婆做派,二则那从头到脚咄咄逼人的肉欲教他一阵阵感到憋闷,三来是实在无法忍受那一身因患脏病而散发出的秽臭之气。 
  “这年月……”一想到那只瘟鸡,他还是觉着躁。于是,眼前的小城黄昏也因此愈加暧昧起来。 
  小城其实很美。小城五月的黄昏尤其美。据说,小城始建于隋朝;因而就先天的不能有少女般的清纯与秀丽,它看上去更像迟暮的美人,丰稔,慵懒,带几分顾影自怜,眉眼体态弥散出怀旧气息,又像满怀某种渴求似的。小城也风姿绰约,只是须用别一种眼光去鉴赏。你或许会看出一点消极与病态,可那声色光影的背后,也埋藏着无限生趣。 


  在阮大可眼里,小城永远是小城。 
  先看它那调子,热热闹闹的吧,可热闹之中总有那么一点素淡。大约小城真的年深月久了,看上去就濡染了某些灵气,街巷两边,这一丛,那一簇,绿的是草,红的是花,紫的是苔,也称得上万紫千红;然而,苍槐下风蚀的灰墙,窄巷里雨洗的条石,恰到好处地托出小城的沉静,走近了,仿佛多年不见的老亲故友似的,要跟你絮絮低语呢。高的矮的门楼,满眼统是红油油的,门两旁却常常站几株文静的细柳,或硕大的陶盆里开一枝羞涩的兰,默默地沉淀着小城的浮躁。摊贩们的吆喝此起彼伏,东西南北地呼应着,嘈杂着,竞赛似的,织成嗡嗡营营的市声。而喧嚣之中,一方方绿阴下的青石板上,每日里必有弈棋的老者捉对成双,悄无声息地厮杀,用那楚河汉界的风雨,消解着人世间的滚滚红尘;冷寂的落子声不计晨昏地响,偶尔,大如碗口的棋子砰然落下,便觉有声震屋瓦之势。然而这声势,是能够在不经意间澄清小城的迷茫的。倘在酷暑逼人的夏日,趁凉的老家伙们络绎而至,绿阴下的雅趣还浓些。——小城名人李雪庸有诗为证:“晚来解暑贪凉粥,赶趁街阴绿树幽。枣杖曾扶铁拐李,苍颜才罢洞天游。袒胸扪虱排仙姥,角行棋对野鸠。偶尔南风恶作剧,飞花缀满老人头。”阮大可喜欢这份古风习习的情趣,那是一种陈年老调式的,最淡雅不过,又很耐咀嚼。 
  阮大可也喜欢小城的品格,喜欢它卑琐中总有那么一丝似有若无的正气。这正气自然谈不上是浩然之气,但也是它的余绪,是经几千年的熬炼与取舍留存至今的。它似乎专为小城的卑琐而存在。阮大可知道,它是小城的底线,像地基一样深埋着,又时时刻刻教人感受着。它像沙里的金——浑茫茫之中,乱哄哄之际,不容易看到它;可一旦俯下身去细细搜寻,在生活河流的淘漉之下,便能获得意外的惊喜。这一丝游动着的气,如小城每日里的炊烟,袅袅的,高了,细了,淡了,融在蓝天里了,然而它并未消失,需要的时候,它会以云缕的形式出现。多少年来,正是它不绝如缕,血脉似的布满小城的躯体;抽出这些丝丝缕缕,小城即刻面色苍白。 
  阮大可不是什么哲学家,但他确信,小城绝对是蕴含着哲学的。它的哲学有个名堂,叫作中庸,凡事都讲个不偏不倚。这哲学还有许多别名,好好先生,过犹不及,真理迈出一步是谬误,忍为贵和为高。或恰当或不那么恰当,也算是字不离母,叶落归根。一辈辈演绎,一层层积淀,小城这棵哲学之树已然是枝繁叶茂。小城的哲学极其浅显,稚子老妪,贩夫走卒,谁人都可分解它。它好比小城人唱的山歌俚曲,乍听无词无句,且多荒腔走板,好没道理;听久了,便听出了精镂细刻,中规中矩。原来那曲调竟是很古雅的,哀而不伤,怨而不怒,内里总有一根线,墨绳似的画在那里,绝不旁逸斜出。对小城这中庸之道,阮大可特别地迷恋。 
  可近些年,他的困惑渐渐多了起来。一些稀奇的事总不时地发生,虽说滴露似的朝生夕灭,却一回回地搅扰着他。比如,哪个哪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毅然决然下海经商了,哪个哪个官员干得好好儿的竟忽然去南方当了老板,哪个哪个小妮如花似玉,却像舞台上的变脸演员,一转身就去省城做了鸡——虽说已是九十年代,可小城人说到鸡,那暧昧的笑里还残存着些许的羞涩与歉意——听着这些鸡零狗碎,便能感觉小城的日月有些混沌,有些悠长。阮大可知道,这些事情的内里有个核儿,总归是离不开“钱”字。有时他不无杞人忧天地想,将来的小城,会不会变得面目全非呢?每想到这里,他的心神总不禁有一刻的黯然。其实,在别人眼里,最堪称引领小城风骚的恰恰是他阮大可——不正是他熬炼出的那撩人心神的乾坤混沌汤,教小城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有诱惑力,也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像小城了么? 
  桑塔纳将阮大可送到小城街口时,他想步行回家,借机透透空气,便谎称下车撒尿,把司机和那个长着一张螃蟹脸的乌龟男人给打发走了。 
  阮大可顺着街路往家走,他人高腿长,跨出的每一步都显得很阔大,他惦着回去和两个好友喝几杯,去去一下午的晦气。忽然,他站住了。他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个三四岁模样的小女孩。阮大可一眼看出这个孤零零的小女孩有些蹊跷。他走近前去悄悄地打量着。小东西一张小脸脏污着,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却黑油油地发亮。那双黑眼睛在看云峰山。小城三面环山,那三面山都是云峰山。此刻,远处的山峰虽依稀可见,暮色中也已模糊得只剩了一点点影子。小东西又把目光转向近处。眼前是古旧的屋舍,高的矮的绿树,弥散着晚炊气息的街巷。那一双大眼睛看得又陌生又稀奇。接下来她的眼睛一下子亮了——她是发现了一桩有趣的事。阮大可的目光也随着她看过去。            
  一辆不知打哪驶来的出租车在前面不远处停下来。车门开处,下来一对大醉的男女。女的上衣鲜红,牛仔裤却是淡蓝色。男的则一身漆黑。都那么好看。两个相携着,朝慢慢掉头的那车歪歪斜斜地挥手道别,又趔趄着向前走十几步,就一齐蹲在了路边,呕呕直吐,引来一条游动的瘦狗过去舔食那秽物。吃得净了,拿又红又长的舌头卷来卷去的,舔净自己的嘴巴,又殷勤地舔那男女的污嘴。一对男女就对着那狗嘻嘻笑,也不擦嘴,你扶我我扶你,踉跄着奔向一条胡同。那瘦狗留恋似的,跟他二人摇尾巴。那女的在胡同口却又转回身,朝瘦狗软软地摇摇手喊声“白白”。男的见有趣,朝她笑骂一句:“陈露,你这表子嘿!”女的听男的骂她“表子”,就歪斜着要去抓他。俩人像打醉拳一般在路上画着圈儿地闹。这个骂那个是表子,那个就骂这个是绿盖儿的乌龟王八蛋。男人许是给骂急了,就说:“你这表子,嘴说学车……学车,跟真事儿似的,整天和大胡子在车里偷鸡摸……狗,看我早晚废……废了你。”女的就笑:“阮红兵,你跟我逞什么英雄好汉,有本事找大胡子练去。”男的扯长了脖子猛吼一嗓子:“我他妈宰……了他!”手掌就抡了起来。那女的纹丝不动:“行。是阮大可的儿子。”最终,那手掌还是啪的一声落在自家嘴巴上。 
  小女孩先是睁着惊慌的大眼睛替那女的担着心,后来就嘻嘻地笑开了。阮大可懒得去管那对男女,他凑到小女孩身边,歪了头仔细看看,又摇摇头,高大的身躯便慢慢蹲下,和那小女孩看似随意地对着话。“你是谁呀?”“我是丢丢。”“几岁了呀?”“四岁。”“打哪儿来呀?”“公共汽车上。”“家住哪儿呀?”“大胡同。”“哪个大胡同呀?”“大楼后边的大胡同。”“怎不和爸爸妈妈一块走呀?”“他们不要我。”“为什么呀?”“爸爸跟一个红头发阿姨走了,妈妈跟一个大肚子爷爷走了。” 
  小女孩也不哭,瞪个大大的黑眼睛看那一脸的黑胡茬。 
  “唉,这世道真就不知怎么了。”见丢丢眨个眼睛看他,阮大可忙又说:“丢丢不怕,爷爷喜欢丢丢。”抱起丢丢念念叨叨顺着街路往回走。丢丢说:“你要抱我去哪儿呀?”阮大可说:“回家呀。”丢丢问:“快到大胡同了吗?”阮大可沉默地走着,把丢丢更紧地抱了抱,半晌才又说话:“丢丢呀,咱不回大胡同的家了,咱回小胡同的家。往后要是生了病,爷爷还会给丢丢治。”丢丢还想着刚才的事:“那两个人,还有那狗……”“别管它。那俩畜生还不如那狗呢。” 
  阮大可抱着丢丢朝前走,见不远处十字街口的一条石板上聚着四个人,正比比画画争执着什么。一个与他年纪相仿的是中学校长李雪庸,一个年在七十上下的秃顶老头子是算命先生王绝户,一个比王绝户还老些的高个老头子是李雪庸的老爹,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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