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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云剑-第3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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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是一代枭雄,但是身份并不高,家境也不是非常富裕。结果有了军队之后没有粮草,所以发明了“摸金校尉”这个名目。
先有军队,然后开始盗墓,从曹操开始就成为一种惯例。
但是,也有人是先当摸金校尉盗墓赚钱,然后组建军队。
这就是混天王、混世王两兄弟。
荆州、荆门、钟祥这里是当年楚国所在地,从那时起,这些地方就古墓成群。于是就出现了疯狂的盗墓大军,而且经久不衰。
混天王、混世王两兄弟是个中翘楚,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名字。
熊储以前当然也不知道这些事情,他是杀了一个人之后才知道的。
被他杀掉的那个人,就是那个小山村最先出来的老者:赵吉。
熊储被村民围困的那个村,叫做赵家村,里长叫赵吉。
赵吉之所以被熊储给杀了,就是因为他给村民所说的那番话起了作用。
当然,真正起作用的,还是那九个被挑选出来准备送给混世王的小姑娘。
人,都是需要有依靠,然后才能爆发出强大的力量。
那九个小姑娘,最大的不过十四岁,最小才九岁,她们自己是没有力量的。
但是,当熊储让钟国柱和八个兄弟一个人照顾一个小女孩的时候,事情就发生了变化。
事情的变化,就出现在年龄最小的那个小女孩身上。
虽然这个小女孩才九岁,但是钟国柱把她抱上马背之后,她却从马背上滚下来,然后跪在地上说了一句话。
这是一句可以杀人的话:“叔叔,你要给我爸、我妈报仇啊,他们都被这个赵吉给杀了,还要把我送人!”
熊储是一个杀手,当他看到小女孩,一个九岁的小女孩,额头上磕出血的时候,他就知道今天需要杀人。
自作孽不可活,说的就是赵吉。
小女孩跪在熊储面前磕头,而且都已经把额头磕破了,赵吉竟然还敢说话。
小女孩儿说出的话可以杀人,赵吉说出的话就是自杀了。
“你这个女伢子懂什么?你的爹娘老子早就把你卖给我了,现在村里大难临头他们又要后悔,当然该死。”
如果赵吉说的是别的什么话,熊储可能还需要质证一番。
但是赵吉竟然说什么“把你卖给我了”,那就是自杀了。
熊储被别人卖过,当年就被九道山庄卖给王员外当奴隶。
如果不是逍遥子,自己可能还在给别人当奴隶。
这是熊储心中永远的痛,是最不能容忍的事情。
凡是胆敢购买奴隶的人,在熊储心中早就该死!
“小妹妹你起来,也不要哭了,看我给你爸给你妈报仇。”
熊储俯身抱起九岁的小姑娘,然后转身盯着赵吉,却对小女孩儿说道:“小妹妹你看清楚了,是他杀的吗?”
“是他,就是他!”小女孩颤抖的小手指着赵吉:“就是他让那些家奴,把我爸、我妈活活打死了!”
熊储很平静的说了一句话,却让全场所有人心头猛震:“邙山杀手锁喉剑,今天接受委托杀人。”
话音未落,青釭剑出鞘一闪而逝,赵吉的咽喉已经多了一个窟窿。
杀掉一个赵吉,对于熊储来不过一抬手的事情。
但是他杀了一个人,却导致另外五个人被杀,这是完全没有想到的。
另外五个人,就是后出来的五个村老。
这五个人并不是熊储杀的,而是里长赵吉被杀之后,那些村民一拥而上,用手里的农具砸成了肉泥。
原来,送出去九个小女孩,根本不是村民的本意,而是里长赵吉和村老的一致决定。
村民谁敢不同意,就诛灭全家,罪名是危害全村。
楚国是炎黄后裔,有熊氏的后代,本来就民风彪悍,甚至有“三年不征则愧”的说法。
如果楚国人都是逆来顺受的性格,当年也不会成为战国七雄。
否则的话,也不会出现楚国的祖宗熊绎、不会出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大楚兴,陈胜王”、不会出现力能举鼎的西楚霸王项羽、更不会出现斩蛇起义的汉高祖刘邦!
只不过对于现如今的村民来说,他们没有主心骨,而且耕种的土地是里长和村老的,所以显得畏畏缩缩。
现在有了不害怕里长的熊储,而且反手一剑就把里长给杀了,这是最大的主心骨。
有了主心骨的老百姓,那就是一股庞大的力量,势不可挡。
村民一旦要造反,那就会变成钢铁洪流泛滥出去。
熊储虽然是江湖上的绝顶高手,也是挡不住的,除非他敢杀村民。
熊储当然不敢杀村民,所以现在已经无可奈何。
既然事情是自己惹出来的,那就不能半途而废。
熊储不能阻止村民起义,就只能对自己人下命令:“国柱,事情出了变化,需要调整一下。就凭这些村民,肯定什么事都干不成。现在我命令你们九个人留在村子里,我带着蕊儿去干掉混世王,你准备带人接应。”
“看来这一次的事情还闹大了,可能需要临时组织一支军队。你们在这里把村民组织起来,尤其是要安排大部分力量保护好老弱妇孺,为接下来的大转移做准备。我过去想办法给你们筹集一批战马,还有兵器粮草。”
带着梅蕊儿摸向县城的时候,熊储心里越想越憋屈。
别人当杀手,总是一年四季逍遥快活,象神仙似的。
自己可能和杀手两个字犯冲,可能天生就不是当杀手的材料。
只要接受别人的委托杀人,就肯定会闹出不可收拾的大乱子。
仅仅闹出大乱子还能接受,但是每一次都是赔本的买卖,这实在是和杀手的美好生活不挨边。
熊储看不到当杀手带来美好生活的希望,所以非常痛恨自己:“真不知道这样下去,何年才是一个头。我还有逍遥自在的日子吗?”
“嘘——”
熊储在心里暗暗责怪自己走背字儿,因此就有些走神,根本没有注意前面的路。
如果不是梅蕊儿一把抓住熊储按在地上,很可能今晚更糟糕。
巡逻队,五十多匹战马的一支巡逻队过来了。
熊储这才发现自己已经靠近了县城,还差点儿迎头撞上巡逻队。
“看来混世王还比较警惕,乱打乱闯只怕不行。”熊储对着梅蕊儿的耳朵说道:“我们从两边夹击过去,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个巡逻队全部制住,然后逼问混世王的位置,争取一击奏效。有了这五十多匹马,村里的人转移就方便多了。”
熊储并不想杀太多人,再说这附近有三四万人,那也杀不过来。
一旦惊动了人家的大部队,自己这两根葱就可能给人家当佐料。
要想不惊动更多的人,就只能把人制住,不能随便杀人。
因为杀人会有血腥气,军队的人对于血腥气都特别敏感。
两个武林高手暗中下手,制住五十多人并不难,两个呼吸之间就已经解决问题。
没想到这五十多人竟然就是混世王中军马队,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把卫队长拧出来,熊储的分筋错骨手还没有用力,好多事情都知道了。
不是没用力,而是熊储说出自己准备使用分筋错骨手的时候,一切就结束了。
卫队长根本没有丝毫犹豫,就把混世王的所有信息说了一遍,当然包括“摸金校尉”的经历。
“原来他们两兄弟是盗墓贼出身,难怪不怕死。”熊储冷笑一声:“但是我想知道的是,现在混世王在什么地方,而不关心他究竟是不是盗墓贼。你在这里胡说八道,究竟是什么意思,想拖延时间吗?”
“大侠误会了。”卫队长赶紧辩解:“小人的意思说,混世王并不是无缘无故占领远安县城,而是他认为东南尖山有古怪,应该就是战国四公子之一春申君的墓穴,现在带人挖墓呢。对外说自己住在城中,那是迷惑人的。”
熊储一听就急了:“你说什么,混世王想盗挖春申君的坟墓?”
“大侠,混世王两兄弟起兵,根本就不是要为民请命,而是为了让自己盗墓有大部队保护,没有人敢过来争夺殉葬品,这样就可以全部落入自己腰包。”
熊储点点头,但是语气显得更加森冷:“在江陵、潜江周边烧杀抢夺,奸淫掳掠,是你们干的吧?”
卫队长明显感到熊储身上的杀气弥漫出来,顿时就急了:“大侠,你说的那些是的确是有的,但都是下面的兄弟干的,我们中军从来不干这种丧天害理的事情。因为混世王每到一地,都会派出中军小队出去,让当地的人自己把女人送过来。”
梅蕊儿在旁边轻叱一声:“说得真好听,让别人送过来,那还不是一样的吗?如果别人不愿意送过来,你们还不是把整个村子都给杀了。你们这种行径更可恶,更该死!”
熊储摆摆手:“上梁不正下梁歪,主要罪责都在混世王头上。小子,我给你一个保命的机会。如果你能够把我们带过去,杀了混世王之后你就可以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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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7、鱼鳞金剑
夜色苍茫,四野寂静。
秋天的三更天不冷不热,应该是睡觉的最好时辰。
最好睡觉的时辰,并不代表人们就会睡觉。
其实好多人晚上都不睡觉,至少今天晚上就有好多人没有睡觉。
比如说熊储,比如说梅蕊儿,比如说混世王,他们都没有睡觉。
不睡觉的人各不相同,也有各自不同的理由。
熊储和梅蕊儿今天不睡觉,因为他们要杀人。
混世王今天没有睡觉,是为了挖宝。至少在他看来,今天是挖宝的好日子。
摸金校尉最大的兴趣就是挖宝,把其他人都不知道的地下宝贝挖出来。
为了挖宝,摸金校尉可以废寝忘食,可以把什么事情都抛到九霄云外。
混世王刚好是一个摸金校尉,一旦决定挖宝,就会把全副身心投入进去。
当一个人全神贯注做一件事情,肯定会心无旁骛,也就会忘记好多事情。
混世王现在非常兴奋,根本没有丝毫睡意,因为他指挥一千多军卒挥汗如雨,为的是尽快挖开古墓的甬道,找到进入墓穴的大门。
流民本来就是农民,虽然聚集起来了,甚至拿起了刀枪,那还是农民。
挖坟就是挖土,这对于农民来说属于本职工作之一,不是什么技术活。
只要你告诉他们在什么地方挖就行了,保证速度不慢。
混世王知道应该在什么地方开始挖,也知道应该怎么挖,那速度就更快了。
这是非常紧张,非常刺激,非常兴奋的关键时刻,所以混世王就忘记了好多事情。
比如说派出去给自己搜罗美女的小队没有回来。
比如说后来派出去接应的骑兵小队也没有回来。
作为一个老资格得摸金校尉,而且是摸金校尉里面的翘楚,混世王知道现在不能着急。
宝贝都在土里,好戏总在后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虽然现在才开始挖掘古墓的封土,距离真实情况还有十万八千里,但是混世王仍然越来越来兴奋。
混世王如此兴奋,当然是有道理的。
根据过去十多年的经验,混世王已经发现尖山古墓竟然没有被盗过。
之所以可以做出如此判断,就是现在已经挖了三丈多深,仅有的两个盗洞都到此为止。
毫无疑问,此前也有摸金校尉发现此地。
但是他们对自己的判断没有十足的信心,或者中途出现了其他的变故,结果挖了三丈多深没有看见真家伙,最后半途而废了。
半途而废得摸金校尉,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摸金校尉。
混世王是有自己坚持的人,半途而废不是他的习惯,不然的话也不会成为荆楚大地上首屈一指的摸金校尉。
尖山肯定是一座古墓,甚至就是传说中春申君的墓穴。
混世王相信自己的判断,因为他从来都没有犯过错误。
虽然搞别的事情他没有成功过,小时候村里的人都说他是个二流子,成不了大器。
但是要说到打洞掘墓,刨人祖坟,混世王从来不含糊。
混世王不含糊的意思是:我偷不了活人,难道还偷不了死人吗?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虽然挖人祖坟不算什么正经好行当,但是一旦出名了,那就真的有名气。
混世王是一个看重名气的摸金校尉,而且希望自己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如果今天能够把春申君从地下挖出来,混世王觉得自己这辈子就没白活。
当然,混世王一定要把春申君给挖出来,为此不惜攻打远安县城,赶走这里的官军,这里面是有道理的。
春申君是被一个叫李园的家伙砍了脑袋死掉的,所以陪葬品可能不会很多。
这不是主要问题,混世王看见太多的陪葬品了,这一点还不能吸引他。
江湖传言,春申君墓穴有一把随身宝剑,比越王勾践的宝剑锋利多了。
鱼鳞金剑,削铁如泥,是当年楚国三大宝贝之一。
如果放在以前,一把金剑并不会让混世王太动心。
现在不一样了,他是数万人的统帅,大名鼎鼎的混世魔王,和当年的程咬金差不多少。
自己已经有身份了,如果没有一把和自己身份匹配的宝剑,那实在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情,简直有损于自己摸金校尉的名头。
虽然这一辈子都是打洞盗坟,根本没有什么面子,但是混世王骨子里却是一个非常喜欢面子的人。
太阳落山之后就开始挖起,现在已经四更天,一千多人的辛勤劳作终于有了成效。
事实证明,混世王的判断是对的,因为古墓最直接的证据已经出现在眼前:甬道露出了原形。
这是一条宽度两丈,长度二十丈,埋深六丈的斜坡甬道。
“住手!”
几乎一夜没有大声说话,而是通过身边小校不断传达命令的混世王,现在突然大叫一声,让现场的所有人吓了一跳。
原来,斜坡甬道的尽头,已经出现了一座方形墓门的头部。
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刻,作为个中翘楚的摸金校尉,混世王知道这个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否则就要麻烦上身。
如此规模的墓穴,进入地宫的大门这里肯定有预防措施。
断龙石,就是最常见的预防手段。
如果有人打开地宫大门,一步踏进去之后,断龙石就会掉下来。
断龙石不是孤立存在的,它连接另外一样东西:千斤闸。
断龙石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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