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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骄阳-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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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宅最早起于宋朝年间。因此,第五、第六、第七进都是宋朝的风格。

  洋楼只能起二楼,当然就是不能高过第七进的三楼了。

  上了二楼,孙美英进了儿女的房间。

  儿女是一对龙凤胎,一个叫张国龙,一个叫张国凤,一个月前刚过了六岁的生日。张立仁还专门带着孙晶英和一对儿女,从南京赶了回来,为她们做生日。

  吹蜡烛的时候,孙美英就对国龙、国凤闭上眼睛,默说自己的心愿。

  两人闭上眼睛,嘴上默念。

  说是默念,两人却异口同声地念出声来,“希望爹地永远和我们在一起。”

  听着,孙美英的心里就酸。

  等两人吹熄了蜡烛,张立仁一下将他们抱起,眼里闪光,动情的道,“爹地的心从来没离开过你们。”

  国龙、国凤望着他,稚声的说,“我们知道,可妈咪夜里想着你就流泪。”

  “胡说,妈咪什么时候流过泪了?”孙美英赶忙道。

  “就是流了,还流到我们的脸蛋上,我们装睡,装着不知道而已。”国龙、国凤道。

  “那是妈咪的眼睛掉进了灰尘嘛。”孙美英辨道,却发现自己越辨,越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便对张立仁笑说,“小孩子的话,你别信。”

  张立仁“嗯”了一声,但目光却如水一样抚慰着孙美英……

  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孙美英坐到床边,为国龙、国凤掖好被子,吻了一下他们的额头,才轻手轻脚退出房间。

  回到自己的房里,孙美英却毫无睡意。

  抬头望了一眼墙上挂着的两把龙凤剑,孙美英的目光一下子就亮了。张立仁仿佛倏地从青龙剑跳出来,酷帅的脸为她淌满柔情蜜意。双臂一展,她便春风杨柳一样,柔入他的怀里。

  “英,想你。”

  张立仁亲热的道,一下吻住她柔软的芳唇。

  她热烈地回吻着他。却未到忘情的地步。

  晶英也是英,她不知道张立仁此刻说出的“英”,是她的成份多一些,还是晶英的多一些。

  尽管立仁一次次地对她发誓,他浓爱她俩,对她俩从不分彼此,如果他的心能分开,他绝对会从中间破开,如果有些微的偏重,他就——

  她赶紧捂住他的嘴,不让他说出后面的毒誓,并笑说,“你说的酸不酸哦?六尺男儿,也这般情情切切。”

  真是口不对心。

  哪个女孩希望自己的郎哥哥冷漠?

  禁不住从墙上摘下凤剑,将剑从剑鞘里拔出来,孙美英的手轻轻一抖,凤剑立时闪出万道寒光。

  房间狭窄,孙美英发出一招九凤朝阳,剑声顿时嗖嗖。她几乎是在原地转动,就将“七子神剑”的一百零八招一气呵成。当然,里面游走、纵跃、飘腾等等的剑招,她只能是意到一下。

  一百零八招舞下来,她竟然脸不红、气不喘、心不跳,淡然自若的神色,就像和立仁在月下散步一样。

  而剑光闪处——

  晶英的一身红裙,如火如焰,紧紧缠着张立仁。

  张立仁却似神龙变幻,见招拆招,灵动飘逸。

  看是两人在对剑,但龙凤剑却相融相合,两人浑如一体,早已难分彼此。

  她在一旁看着,心里就酸酸的。

  等到她和立仁对剑,起初的数十招,也对得天衣无缝。但随着张立仁本能的变幻,她就觉得自己跟不上节奏了,渐渐心气就不打一处来。勉强对完剑,她就感到自己和立仁相距了丈远。

  但此后再对剑,张立仁就故意放慢了节奏,处处迎合着她。

  有一回,晶英不在的时候,她突然就将剑掷到地上,脸色铁青地对张立仁道,“立仁,我告诉你,我不要你的怜悯。”

  “我、我、我哪有这个意思啊?”张立仁惶然地辨道。

  “还说没有,那你为啥故意放慢节奏?”她不依不饶。

  张立仁笑了,“哦,你是说这个啊,真吓我一跳。我放慢节奏,是希望你跟得上,慢慢和我练得心气一致,到时就能够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我才不和你天人合一。”她故意生气道。但私下里,她却勤学苦练,期望有朝一日胜过晶英。

第十章  啃书寻香
孙美英记得,听到父亲孙孝廉啃书那个夜晚,她才七岁。初初,听着咔咔嚓嚓的声音,她还以为是老鼠啃桌子。她们家是座老房子,老鼠多。虽说孙家是书香门第,但有香有第的时候,应该是唐朝的时候了。据说李白路经庐江城的时候,还专程上门拜访,与孙家的先人谈诗论艺。谈到高兴处,孙家的先人狠狠地杀了几只鸡,捧出一瓮黄酒,直把李白喝得飞流直下三千尺,不识庐山真面目。

  可惜的也是,孙家的先人太热情,以至李白醉得没留下“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之类的诗句给孙家。

  孙孝廉回想起来就稀嘘不已。

  孙家的没落,始于清朝。

  当努尔哈赤的铁马践踏江南的时候,她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就眼睁睁看着书里的墨香,一阵风似的飘走了。一怒之下,这位爷爷就发下毒誓:孙家人不参加清朝的科考。

  读书人不参加科考,不往仁途上去挤,还能有什么出路?

  “饿不死就行。”那位爷硬气的道。

  自此孙家便以开私塾为生。

  私塾的收入能有多少?大方的人家,会给多一些银两,没钱的人家,送些大米,交些腊肉,如此而已。

  当然,不至于饿死。

  但大钱是没有了。

  起新屋的梦想,就一直只能是梦想。顶多是隔些年换换瓦檐梁柱之类。孙家这老屋,便从明朝中叶,一直支撑到这清朝的1909年。要不是明朝的青砖能经风雨,老屋早就趴下了。

  老鼠多的原因,一是屋老木头霉,老鼠爱啃;二是孙家收的腊肉多,不是挂在这墙,就是挂在那壁,那腊肉的油吧,滴到墙根,滴到木里,也是很自然的事。

  可细听,孙美英就听到,咔嚓咔嚓的声音里面,还隐隐发出依依哦哦的声音。

  声音来自楼下父亲的书房。

  她马上摇醒妹妹晶英。

  “嘛呢?”晶英揉着睡意朦胧的双眼。

  “你听听。”孙美英悄声的说。

  晶英一听,双眼就瞪得老大,不由分说,嗵的一下跳下床。

  “英子你干嘛?”孙美英也跳下床,拉住晶英。

  晶英回头看了她一眼,神秘地笑笑,“我们看看去。”

  两人悄悄摸下楼,走到书房的窗前往里看——

  只见孙孝廉趴在地上,地上铺满了书。

  翻开一本书,孙孝廉啃几下,啃得咔咔嚓嚓的响。

  咔嚓之后,便自言自语,“没理由的,没理由的,我明明是嗅到了书香的啊,怎么就没有了呢?怎么就没有了呢?”

  语罢,就依依哦哦起来,像在吟唱李白的诗。

  吟罢又啃书,如此循环往返。

  “爹是不是傻了?”她忍不住道。

  晶英瞪了她一眼,“不许这样说爹。你没见爹是在找失去的书香么?”

  她心里一颤,想不到晶英小小年纪,心灵却可以和父亲相通似的,也不由点了点头。

  晶英扯扯她的手,“我们回去睡吧。”

  躺回到床上,她却睡不着了。

  父亲为什么要啃书寻香呢?

  好像看出她的心思似的,晶英说道,“姐姐,这你还不懂呀?爹爹肯定是觉得书香里有什么东西在暗示着他,所以他才去啃啊,寻香的啊。”

  这么深奥的话,竟然出自妹妹的口,她孙美英真是大为诧异。

  可是,细细想,晶英确实与她不同。

  她喜欢诗啊词啊,晶英却喜欢诸子百家的东西。常坐在父亲的膝上,要父亲讲孙子兵法。她怀疑妹妹是听花木兰的故事多了,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去花木兰一回。

  第二天起来,她发现父亲精神闪烁,显得特别的兴奋。

  问娘亲是怎么回事。

  娘亲告诉她们,“你爹要收一个新生。”

  不就一个新生么?也值得这么兴奋?

  吃完早餐,她和妹妹正想出门去玩,门口却立入一个小帅哥来。

  见到她俩,小帅哥就开心地喊,“两位师妹好。”

  “谁是你的师妹?我跟你很熟啊?”她冷然的道。

  晶英却高兴地跳起来,“师哥,你就是新来的师哥吧?”

  “嗯嗯,我就是新来的,姓张,名立仁。”张立仁笑容可掬地自我介绍。

  晶英跳到他身边,一下拉住他的手,往屋里边走边喊,“爹爹,孙师哥来了、孙师哥来了。”

  竟然把她掠在一边。

  “呵呵,过来过来。”孙孝廉坐在太师椅上,乐呵呵的道。

  张立仁走过去,“卟嗵”一声就跪在孙孝廉面前,连叩了三个响头,并诚挚的说,“弟子前来拜见老师。”

  孙孝廉连忙站起来,扶起张立仁,“男儿膝下有黄金,不可轻跪,不可轻跪。”

  她孙美英看着,心里就有点不舒服,不就一个公子哥儿么,也值得父亲那般客气?

  “美英过来,我跟你介绍一下。”父亲对她道。

  她头一昂,“不用了,我出去玩了。”

  说罢,头也不回就出了门。

  弄得孙孝廉一下呆了。

  两个女儿虽然还小,可在他的教育之下,一直都是知书识礼的啊,美英怎么会表现出如此无礼呢?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十一章  小巷天语
一口气跑到街上,她孙美英的鼻子一抽,一股花香沁入心脾。是丁香一样的气息,却是淡淡的,似有若无。伸出手抓了一把,她的手就像被什么牵住了,身子突然飘升,倏的一下飘入了一条巷子。

  耳边响起“美英、美英,我来找你了”的声音。

  声音怪喇喇的,像妖、像鬼之声?

  奇怪,身上并没起鸡皮疙瘩,倒像是被十万支洁白的羽毛扫过一样,说不出的舒服。

  瞪大双眼,她觉得眼前的巷子似曾相识。

  还没去细想是在哪里见过,她的手指就“啊啊”地叫起来了。

  这不是接生婆住的巷子么?

  她怎么要来找我呢?我可从来没见过她啊。

  听倒是听说过——

  接生婆姓骆,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茜茜。茜茜不是庐江人,据说她出生在东北的一个村子,家里有些田地,日子过得还算殷实。她上有三个哥,一个姐,她排行老五,也就是最小的女儿。当她十六七岁上下,已经出落成一个水灵灵的大姑娘,容貌皎美。按当时的习俗,儿女大事,仍然是父母包办。

  镇上一个财主的二公子不知怎么就看上了她,通过媒婆的走动,重金的礼聘,二公子便和她定下了亲。

  她没见过二公子一面。但听着“二公子”三字,似乎有点亲切,心下也没什么满与不满。倒是定下亲之后,便凭着这“二公子”三字,在梦中构筑起自己的白马王子来。想着二公子到时会骑着一匹白马,身穿大红袍,从镇上得得而至,前来接亲,双双牵手走入洞房……

  既是公子,生得肯定是白净的、英俊的。

  白净的手牵着她进入洞房,她觉得那也是很幸福的事。从面纱后面望着英俊的郎哥,她想她是渴望郎哥掀掉自己的面纱,然后一下将她抱上床去。手指温柔地解开自己的裙带,目光柔情地望着自己的*,这就足令她很愉悦的了……

  都是这些杂七杂八的想,朦朦胧胧的想。

  但任她怎么想,感觉都虚。

  直到出嫁那天,听闻二公子真是骑着白马来接亲,她便万分激动,脸色红扑扑的。为她梳妆打扮的伴娘就话中有话地道,“还没见面就这么兴奋,被他牵入洞房,岂不连魂都丢了?”

  她的魂倒没丢。二公子根本就没给她这个机会。

  二公子是骑着白马来接亲了。想着她茜茜是方圆百里的美人儿,魂魄早就快过白马,飞到茜茜的家,悄悄亲吻着茜茜绝色的脸蛋了。

  镇子到她们骆家村,是一路平地。任谁怎么想,都不会出什么事的。偏就出事了。二公子骑着白马,带着接亲的八人大轿刚走出两里地,白马突然就长嘶一声,飞也似的奔跑起来。

  “嘿,我成亲高兴,连马也高兴了,也巴不得一下子飞到新娘子新边哩。”二公子开心地想。

  刚刚想完,白马就被什么一绊似的,“卟嗵”地跌倒。二公子被抛到数丈之外,一头撞到地上,竟然就一命呜呼了。

  看过现场的人都说,虽然二公子是头落地,撞到了地上。但那是地啊,泥土松软着的啊,连手指头大的石头都没有啊,怎么就会撞死呢?最多也是撞晕之类嘛。

  言外之意就很明显了,是茜茜命硬,克着了二公子。

  真是好事难出门,坏事传千里。因了二公子的死,茜茜就背上了命硬克夫的恶名。一年半载,她们家再没有一个媒婆上门来说亲。

  偏有不怕死的硬汉。

  一个炮兵军官骑着匹黑马路经骆家村,远远看到茜茜在小河边洗衣服,只是看到她茜茜的背影,竟就失魂落魄,从马上掉了下来。

  第二天,便叫媒婆上来提亲。

  “是个军官,拿枪的。吃皇粮。”媒婆说,把枪字和皇粮说得特别庄重。

  茜茜的父亲自然就听出意思来了:枪能镇恶、驱邪,皇粮带皇气,定就能克住茜茜。

  “行,就让她嫁军官吧。”茜茜的父亲一锤定音。

  “军官想速战速决。”媒婆说。

  “好,我就喜欢当兵人的爽快。”茜茜的父亲道。

  当晚,茜茜刚将“军官”两字听入耳,还没有来得及梦上一梦,第二天一早,伴娘就来了,就为她梳妆打扮了。

  茜茜茫然无措。

  伴娘却以为她的魂被军官牵走了,不禁道,“看你啊,还没见面就这么失魂丢魄的,一见面,一被他的手牵入洞房,岂不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了?”

  茜茜勉强地笑了笑。

  打死她都知道自己姓骆。

  军官倒是再也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他骑着黑马来接亲,经过一条小桥的时候,黑马竟带着他跳下了桥。桥离河面就一米多一点,本来黑马跳下去也没什么的。比如军官抓得紧一点,就不会从马背上掉下来,一头撞到石头上,脑袋就开了花。

  定然是撞鬼了。

  这鬼是谁?

  若茜茜不是鬼,军官怎么会一见她的背影就神魂颠倒,从马上掉下来呢?如果茜茜不是鬼,军官又怎么会那么猴急,刚着背影就要娶她呢?而且第三天就来娶。这不是鬼迷心窍,是什么呢?

  茜茜活着,也就有了鬼之名。

  后来茜茜才知道,军官是北洋水师舰上的炮兵,从来没打过一炮。没打过也就算了,偏爱将洗好的裤衩挂在炮口上晒太阳。那年和小日本在海上交战,他的炮刚开第一炮,就炸了膛。据说是因为炮膛里长满了锈,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但炮膛炸开的时候,几个炮手都死了,就他活着。

  说命硬,他比我还硬啊。

  想着,茜茜就感到委屈。

  难嫁了,难嫁了。茜茜的父母,脸上每天都写着这几只字。对茜茜的忧虑之深,可想而知。

  也是一年半载没媒婆上门来提亲。

  茜茜已经十八岁。十八的姑娘一朵花。何况茜茜本就天生丽质,这真是美上加美了。

  见过她的男子都想:能抱一抱她,死也值啊。

  但想归想,却没有一个男子敢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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