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巅峰三国-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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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人,一个是道法护身,一个是经过“超级固本培元丹”改造,几乎都不知道什么是累,休息,不过是明月时不时的撒娇而已。

    行走一天半,刚过荆州城,叶荃就开始有些迷茫了,去哪里呢?

    在荆州城外的一处破庙里呆过两天,叶荃无意中和破庙旁边的一个茶寮老板聊天后,就开始担心那个14岁的貂蝉,去幽州吧,找徐庶,顺便吸他一滴血。

    这两天里,左慈的“大力金刚丸”开始渐渐地发挥效用,让叶荃的全身都有使不完的力气,估计就是一个千斤铜鼎再他面前,他吃把劲也能够举得起来。

    在破庙外的树林里他就做过实验,一根碗口粗细的白杨,被他包着衣服的拳头也拦腰打断,打断后他忍着疼,欣喜若狂的去找明月。

    “明月小妹妹,我打断了一颗白杨哎。”

    哪里知道明月嗤之以鼻,跑出破庙,拣那同样粗细的一颗白杨,轻喝一声,拦腰斩断,看得叶荃下巴都要掉下来,他和明月的区别就在于,明月是空手去打的,而且是毫发未伤。

    “叶荃师叔,请你以后叫我明月小女王。”

    ……

    既然已经决定出发幽州,那在出发之前,叶荃就找荆州当地人问明了幽州方向,荆州百姓很朴实地劝叶荃不要去,说那里不久就要发生战事,叶荃躬身道谢,但是回到破庙还是收拾行囊,明月对于去哪里是不问的,反正师傅让跟着就跟着呗。

    很不幸,在两个人打打闹闹中行走了半个月不到,再去问明幽州方向的时候,却得知走的路线有少许的偏差,两人来到的是幽州东边的一个郡,叫“北平郡”的地方。

    “这里地势平坦,适合骑兵会战,应该多置陷阱和绊马索。”虽然偏错一点,但是叶荃也不急,开始对照地形消化姜子牙给他的兵法。

    无论是兵法,道法还是枪法,叶荃都吸收极快,道法,叶荃也开始能够拘来一些灵兽护体,枪法就更不得了,重近百斤的霸王枪被叶荃舞起来是虎虎生威,甚至还很有创意的一边刷枪一边利用金属的导电性,送出一点尖端放电,枪动起来,本来就犹如行云流水,再伴着周身明亮的电弧,不知有多漂亮,只是,最可惜的,左慈那本医书,收效甚微。

    感觉到左慈“金刚大力丸”,“超级固本培元丹”的好处后,叶荃脑筋也活动开了,既然有这么神奇的药物,那我学习完这本医集,再采好所需的药物,那岂不是随时随地都能够造出可敌万人还不知道饥饿和疲倦的超级勇士么?

    可惜目前,左慈的医书,叶荃只翻到第三页,还有将近一百五十多页没有看,虽然是好东西,但是晦涩难懂,真不是人学的东西啊。

    再说北平郡,临近巨鹿,而巨鹿就是张角的出生地,张角造反,其势力中心就在巨鹿,颍川、南阳等地,叶荃带着明月走过北平郡治下的一些小村庄里时,就能看得见,一些荒废的庭院门头贴这样的字样“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甚至有些小孩子嬉戏时的口头禅就是“小民发如韭,剪复生;头如鸡,割复鸣。吏不必可畏,民不必可轻!”

    不管怎么说,这个时候小儿童谣要是传出有反帝的话来,那就说明,这个朝代已经差不了多少要亡了,大人说话还收敛一点,如果是小孩子,说话就无所顾忌,往往孩子反映的却是实实在在的东西。

    叶荃突然感觉一阵悲哀,走过这个村庄,一句话也没有说,领着明月黯然朝前走,只有前方高高的杂草道出乱世的荒凉,而叶荃要拯救的就是这样一个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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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一枪败千军,叶荃初扬威

    【大言情 我的随身书包】

    “请问,你们这是去哪里?”叶荃对着旁边一位粗布麻衣,却还略显清秀的小书生问道。

    小书生回揖一礼,颇有涵养的回答:“我们都是北平郡和幽州接壤的村民,因为有黄巾不停地骚扰,不得已想向西边的幽州城内搬迁。”

    “哦,看来黄巾已经想要对幽州出手了。”叶荃低声微俄,却没注意旁边的书生。

    小书生笑着说:“哥哥也是明理之人,何不一起投去幽州城,为国家出把力呢?”

    “恩,会考虑的。”自知失言,叶荃打个哈哈想遮掩过去,却被小书生误以为贪生怕死。

    “呃,哥哥既然不想,清茗相邀也没啥意思,不过,也要注意安全,这里的黄巾流匪可越闹越凶了。”那个自称清茗的书生面色一紧,,也不等叶荃回答就抱拳,推着小车就赶到村民的前面去了,讨个无趣,叶荃也有点小郁闷。

    赶去幽州城的村民还挺多,看这个延伸有二百多米的车队,保守估计得不下五百人。

    哒哒哒哒,当叶荃带着明月徘徊在村民车队的尾巴时,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叶荃的背后奔来,但是叶荃回头,四百米外只有一个小土丘,什么人都没有。

    这种情况下,只会有一种可能,就是马群浩大,马蹄踏地的声音才能够从背后的土丘背面传来。

    “跑!”离开叶荃走到村民车队中央的清茗突然大喊一声,叶荃还没有反应过来,村民们便像见了鬼一般,四散奔逃,有的连自己的行李也不要,揣着细软就往左边的一座荒林里跑,一时间,慌乱中被别人踏死的就有好几个,鲜血顿时迸出,染红一大片黄色的大地。

    叶荃迷茫,一把攥紧手里的霸王枪,另一只手不自觉地就去捞明月的小手,明月起初还挣扎一下,可是被叶荃凌厉的眼睛一盯,立刻就不敢再任性,十天的接触,让明月深刻的体会到,能够依赖的不仅只有师傅。

    “嘘~~~~~”这不是给小孩子把尿的声音,而是响马贼特殊的呼哨,“程伟,你带三百马骑去左边小树林边拦着,连籍,你带三百马骑右边展开成半弧将这些刁民圈住,我带四百人正面追赶!”

    “是。”被叫做程伟和连籍的人答应一声,各领着自己的队伍脱离马队执行任务。

    只一会儿,从小山丘上就奔下漫山的骑兵,训练有素,机动灵活,专业马贼?不像,再专业也不可能让群骑跑出方阵啊,奉命去右边包围的连籍竟然在马骑跑动中指挥跑出了一字长蛇阵,所有马匹几乎就是首位相连,这简直不是在追逐,而更像是在表演啊。

    虽然有四百米,而小树林离村民们只有一百米多一点的距离,但是马匹疾奔之下,人力怎么能赶得上。

    五百人以上的村民,能跑进树林躲避的只有一百不到,而另外一些已经接近树林的人最是倒霉,只见带头的单手抢起一名双十年纪的女子,死死地按在马背上,还**着掐了一下女子的**,马匹奋力的跑动颠簸中,女子立刻被吓得昏厥过去,问这个叫做程伟的领头人另外一只手还抽出一个做为暗器使用的小型流星锤,狰狞地大笑一声,朝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抛过去。

    “噗”那个四十多的村民后背被长满倒刺的流星锤击中,朝天喷出一片鲜红,立马栽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眼见是不行了。

    那些手下见带头的杀人杀的兴起,于是附和地抽出自己的长刀等兵器,一刀一刀朝无辜的村民砍去,血腥味道,飘满了整个栈道。

    “哈哈哈哈,你们这些刁民,竟然还敢跑,哼,今天让你们死无葬身之地!”树林边带头的花样不断,狞笑着拿出一根细绳,扣马急奔,瞅准一个试图挥动手里的锄头的年轻汉子,把绳子结套,一下套在汉子的脖子上,收紧,再扣马肚子,马匹吃痛,奔足疯奔,汉子还没有什么感觉,就一下被急驰的马匹拉飞到了半空之中,细绳就像是一把吸血的刀刃,将汉子的脖子勒断,头颅和身体立刻分开,空中又散播出一簇妖异与凄凉。

    叶荃也是第一次看见这种阵势,但是从他接受姜子牙的任命,就已经想清楚以后肯定要正视鲜血的场面,可是明月毕竟是女孩子,虽然蛮横,但是这种鲜血淋漓的场面还是把她吓得脸色煞白,头昏目眩,连念咒自保的本能也忘记了,只是呆呆地抓住叶荃的手。

    正当程伟要用绳套去套另一个人的时候,只见一袭白衣,一道寒光,程伟大吼一声,半边身子都被直劈下来,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在这里,他会命丧黄泉。

    “黄贼,我现在并不想杀人,是你逼我的!”竟然是那个清清秀秀,看似弱不禁风的书生清茗!

    清茗的白衣衣角已经染上程伟肩头喷出的热血,一个纵身便跳上程伟的马匹,挥舞着手里的宝剑好似一团霜雪,衣袂飘飞,头上的青巾一下兜满风,从他的额头上挣脱着斜飞出去。

    竟然是个高手!

    叶荃的眼睛盯着清茗,眉头渐渐皱起来,这个小书生还真不简单。

    被杀了头领的左路三百人,混乱中看见一个陌生书生骑着自己老大的马,都知道自己的老大遭了不测,和程伟关系好的几个小头目都丢下毫无还手之力的村民,挥舞着手里的大刀长枪奔清茗过去。

    清茗毕竟只是武功好一些,但是力气总是不济的,再加上,剑这个东西本来就短,不适合马上作战,可是对方的敌兵不要命似的一个接着一个往他身上冲,他也有点吃不消。

    血已经溅上清茗的发梢,宽大的衣袖早已经被染红!

    可是来冲击的敌人越来越多,一个,两个,三个!

    “呔,你这小子,我要为程将军报仇!”一个独眼的壮汉,逼近清茗,举起手里四五十斤的大关刀,狠命劈下来!

    “我们也要!”独眼壮汉左右两边也有两个人次斜里奔来,一根狼牙棒,一只熟铜棍,也从半空中朝清茗压下来。

    清茗不得已将宝剑举起,却在三把兵器同时击下时感到无比的压力。

    喉头一甜,清茗还是硬撑着接下三人的联合攻击,虎口已然震裂,虽然这样,清茗还是抵挡住三人的第一击,但是比力气,清茗的劣势非常明显,双手持剑,剑身还是不断下移,最后,清茗竟然咬紧牙关把剑刃的另一边架在自己的左胳膊上,顿时左胳膊那里就渗出鲜红的血液。

    如果这时还有其他人上来给那三人助拳,那清茗可就一点都没有逃命的机会!

    怕什么就来什么,又有另外两个人见清茗被缠住有便宜可以拣,一个挺抢,另一个持矛,就来搠清茗的腰眼。

    眼看清茗就要惨遭毒手,可惜叶荃离得远,虽然已经拉着小明月斜飞出去,可是时间是无论如何也赶不上的。

    “啊,小心!”失声喊叫的不是叶荃,却是被程伟掳上马,后来晕厥的年轻女子。

    电光火石之间,清茗长啸一声,使出最后的力气,将三把缠人的兵器顶开,弯腰抱着那个女子狼狈地滚下马去。

    五个人的如意算盘都落了空,尤其是哪个使大刀的独眼,气得三尸神暴躁,程伟是他的小舅子,被清茗杀了,让他以后在黄巾军营里怎么混?还不如紧上一步,杀了他,说不定张二将军还能让我替代程伟的头衔。

    看来清茗的厄运还没有过去,独眼狞笑地推开左右两个下属,朝着清茗的脖颈大刀斩落。

    清茗的身体栽在地上,失去平衡,让他躲过这一劫几乎不可能,于是只能遗憾地护住身下女子,哎,能多救一个就多救一个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独眼见清茗放弃,更加开心,大刀斩落的速度更急更快!

    “呯”一阵火花迸出,大刀的刀头竟然瞬间被崩断!

    “刷刷刷”几个枪花一挽,刚刚攻击清茗的五个人同时被破开了肚子,独眼瞪着眼睛看着自己不停涌血的肚皮,至倒栽在马腿之下也没有想明白,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人出枪如此之快!

    “没想到,你还挺厉害啊。”露出枪套部分的霸王枪上正从枪尖顺着枪杆流下几滴血液,叶荃的赞赏在如果血腥的背景之下也显得有点变味,反而听起来有奚落的感觉。

    “起来。”叶荃松开明月的手把还在发呆的清茗扶起来,清茗愣愣地道谢。

    叶荃环视周围,仍然是单方面屠戮。

    “你叫清茗是吧。”叶荃冷静地问清茗。

    “恩,哥哥。”清茗还是没有想到救他的人竟然是这个贪生怕死的同龄人。

    “清茗,看着这样的屠杀,你气愤么?”叶荃环指四周,颇有些意气分发的意思。

    清茗抹开额头散发上滴下的粘稠血液,看着周围和自己生活了十多年的村民们被任意夺去生命,连刚刚出生的婴儿也是要用枪尖挑着炫耀,一种莫名的怒气直往脑门上面冲。

    “老师,我,十三啊,救我,救我!”

    刘十三,前些天还在我的私塾里读书啊,孩子也不放过,都是一些畜牲!

    “哼。”叶荃把枪一提,挑起清茗的宝剑,“不为个人荣誉,只为保护我们认为需要保护的人!”

    此时自己的另一个学生武小二也朝清茗跑来,边跑边声嘶力竭地喊“老师救我,老师救我”,却在还没有跑到清茗这里的时候,就已经惨遭毒杀,大地上又染上一块鲜红!

    “呐,你的信仰!”

    清茗抓住叶荃递来的宝剑手柄,脱力的右手突然又升腾起一股力量,拖着身边的女孩重又杀回人群之中。

    “我们比比,就数左耳数!”叶荃抱起捂住眼睛的明月哈哈大笑,弓步上前,霸王枪解套,飞刺出去,立马将身边一个正追逐妇女的骑兵扎个通透!

    “我一个了哦!”此时的叶荃宛若天降杀身,虽然身周的血液飙飞,可是衣服上却是没有沾染上一点点血液。

    清茗的宝剑已经卷刃,于是也学叶荃的样子飞抛出去,力道微有些不足,正好割掉了一个敌人的耳郭,对方捂着耳朵跌下马来,周围拿农具的百姓们立刻围了上去,戳刺割敲,一顿招呼,那个倒霉家伙顿时完蛋,看得清茗很是痛快,于是很不顾道学先生的颜面,抢过敌人的另一把宝剑,大声对叶荃喊:“我这里是第二十三个!”

    “哈哈,我都四十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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