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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尊-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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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场所。
“好地方!”
被小厮接引着上楼,柳帅暗赞了一声。醉仙楼历史悠久,楼中随处可见历代文人题诗,其中不乏名家之作,后世读书人来此往往肃然起敬。
随从都在二楼休息待命,柳帅和钱丰交换了一个眼色,踏上第三层,微感惊讶,他并未听见任何阿谀奉承之声,暗忖莫非二王子今日所请之人并非纨绔子弟?
加上二王子在内,此地一共就三人,加上西贝柳也才四人。柳帅心中暗笑,当日唐信南称二王子宴请各路才俊,他还以为大宴宾客少说也有几桌人马。
柳帅一登楼,三人目光立刻投射过来,眼神各异。
左面那二十出头地白面胖子惊讶地看着柳帅,似是未料到二王子所说地高人如此年轻,心中不免生出一丝轻视。此人名叫吴文采,乃西阳通判吴明达之子,算得上二王子的嫡系。本朝通判为六品官,职位低于知府,手中倒也有点实权。
那吴文采在西阳府大名鼎鼎,不过这名声就有点……总而言之,人称西阳头号马屁精的就是他!此君拍马屁的本事到了一个常人难望项背的境界,并不会阿谀不绝,而是关键时刻拍上一马,引得主子开怀大笑。
右边那人也颇为年轻,华丽锦袍下的身姿异常挺拔,面带英气,气度与当初飞龙坡的钱丰有些相似。这人名叫郑毅,来头比吴文采更大,乃西阳总兵郑宏独子。
别看郑毅目前在守城司挂了一个闲职,一副少年武将的派头,实则文武双全,颇受二王子器重。此人境界比吴文采高了一筹,看到柳帅,并未流露出太明显地情绪波动。
主位上那贵胄之气十足的弱冠青年,自然是二王子李乾。淡淡扫了一眼柳帅,二王子面带微笑,谁都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只不过,他握着折扇地右手小手指,不经意地颤了一下。
在注视到柳帅的一瞬间,二王子心中已然波涛汹涌。
但见那西贝柳青衫隐隐,身躯修长,傲然独立似上古君子。生得剑眉星目,玉面朱唇,侧面轮廓犹若刀削,举止儒雅斯文,任谁也挡不住那玉树临风的气度。
二王子阅人无数,无论是老奸巨猾的狐狸还是道貌岸然之辈皆见过不少,倒也不为表象所惑。主要是西贝柳眉宇间那股子气势,如同古时诤臣傲立于朝堂冒死进谏,刚正不阿之气扑面而来,令他心中一荡,自身稳固的气息刹那之间被西贝柳冲散了。
“此人面带病容,昨日命人对唐信南称抱恙在身,原来并非托词,真有其事?啧啧,病痛之下尚且浩然之气直冲九霄,想必唯有那前朝君子卓文渊可与此人媲美……”
二王子心中感慨,似已被柳帅气度暗暗折服。
在中土上下数千年的各代史书中,历代明主一看到有古士大夫气度的浩然君子,往往当场生出好感,这种例子简直不胜枚举……打个不太恰当地比方说,这就好比一名寻求绝色的男子偶然碰上了倾国倾城的女子,几乎无需经过思索权衡,那种源自本能地强烈好感拦也拦不住。
可谓无心插柳柳成荫,柳帅自从修炼《浮生录》以后,浩然之气越来越旺盛,想遮掩也遮掩不住。而且,他神魂如今只恢复了七成,整个人看起来就像刚刚生过一场大病,还未痊愈,弱不禁风中透着浩然正气,实乃天下读书人之楷模,令人心生景仰。
【看来有必要说下,如果说这书六月份就写了20章肯定没人相信了,那段时间带孩子回顾了鬼雨先生《道缘儒仙》实体书,这书讲述一个被灭门儒生考举人中探花顺便修真的故事,于是我也写了个读书人的开局,其中设定很费了一番心思。千算万算,没算到法尊跟如今大火的神书撞车了,有点莫名其妙。老牛混的再不济也不至于去跟风,要跟风当初不会写门徒和绝顶,有点脑子的人自己会去想。至于大家所说的神书,很抱歉,俺还没去看过,事实上起点近半年来的新书我没一本看过10章的,不是别人写的不好,是我自己没时间……遇到这种事情确实很悲剧,撞上大婶更没有发言权,如果不是合同限制我真想换本新书,反正我手里20章左右开局的新稿写了四五个,这次偏偏选择上传法尊我自认倒霉。要说的就这么多,趁这书目前只有40章,有兴趣的继续跟,没兴趣的趁早放弃,没必要闹腾。拿什么破庙内丹的情节来类比,纯属搞笑,我还以为几十年前的武侠小说就这样开金手指了,没想到是大婶独创的,看来是我out了……哦,还有,本书原本有个拉风的书名,可惜没通过审核,签合同的时候临时起了一个书名叫法尊,以上
………【【041】被难住了】………
见二王子折扇从右手交换到左手,吴文采立刻会意,唰地站了起来,一拍袖子,拱手道:“敢问阁下何方神圣,未请教?”
柳帅心中雪亮,回了一句:“教上教!”
吴文采一怔,沉声道:“先请而后教!”
柳帅微微一笑,说道:“教后而先请!”
吴文采道:“先请而先教!”
西贝柳道:“后教而后请!”
吴文采脸色微变,再拱手道:“在下原籍陇西,大号吴文采,小号多情郎,江湖人称‘笑面郎君’,敢问阁下你是?”
柳帅面带笑容,不急不慢道:“山野之人名号何足挂齿?在下早已忘了姓氏来历,若兄台不弃,称我为‘品花居士’便是。”
时下稍有点才学的读书人,常自号某某山人某某居士,众人只道西贝柳故作神秘,又或许是山中隐士,倒也见怪不怪。
“居士请坐。”二王子站了起来,摆手邀请柳帅落座,颇有礼贤下士之风,然后问道:“阁下自称品花居士,不知为何品花?”
柳帅暗暗叫苦,他不过随口瞎扯一个名号,没想到二王子当真了,当下大笑一声,信口开河道:“哈哈,此花非彼花也。世间娇花,今日红,明日枯;世间红颜,今年千娇百媚,来年人老珠黄。正所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在下以为,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故而,自号品花居士。”
吴文采微微动容,他没想到西贝柳貌似正人君子,原来也是同道中人!这哥们儿肯定不知道,柳帅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对付纨绔子弟,西贝柳经验实在太丰富了。
一拍桌子,吓得吴郑二人脸色微变,谁知二王子竟大赞道:“好,好一句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来,居士,小王敬你一杯!”
吴郑二人面面相觑,在他们的记忆中,二王子很容易被一句马屁逗得开怀大笑,但若说拍马者能受到二王子心中赏识,那纯属子虚乌有。而眼下那品花居士马屁还没开始拍,二王子似乎已对他大为赏识,委实太过反常。
殊不知,初见西贝柳,二王子虽略有好感,却也在心中暗叹了一声,为柳帅捏了一把汗。天朝正直刚烈的读书人不是没有,但几乎没一个有好下场,招惹了太多权贵,最终的结果无非是英年早逝。
一看西贝柳那派头,二王子几乎断定他就是那样地人。很明显,那样的读书人虽受人钦佩,却凭一腔书生意气行事,说难听点就是四处得罪人,而且被得罪的往往是位高权重之人,二王子实在对这样地人没多大兴趣,没人愿意带一个惹祸精在身边。
而现在,二王子推翻了之前地想法。他虽还不能完全判定西贝柳是一个什么样地人,但有一点是肯定地,那品花居士是个聪明人。
既然二王子开了头,善于察言观色的吴郑二人也当有所表示,两人分别敬了柳帅一杯,那郑毅道:“郑某听小王爷说起,居士诗才过人,今日一见,果真名副其实。我天朝武人地位甚低,家父令在下自幼读圣贤书,昨日曾出下难题,命我以这西阳府作诗惭愧,郑某才疏学浅,不知居士能否赋诗一首,为我解燃眉之急?”
***,想为难老子还故意扯这么一大堆废话?柳帅暗骂不已,倒也并不着急。
柳二郎从前地诗文,虽已称得上水准之作,其中更有少数难得地名篇。但和西贝柳前世记忆中地那些名家相比,到底谁更强还说不一定。
“既如此,小可便献丑了。”柳帅心中早有了计较,站起身,走到楼台栏杆之旁,眼视远方,目光深邃,一副寻求创作灵感地模样,摇头晃脑半天,徐徐吟道:“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吟诗完毕,西贝柳觉得自己运气不错,西阳府恰好简称渭城,他一个字都不用改动,将王摩诘的名篇直接照搬,实在太轻松了。
“诗!”二王子最先回过神来,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击节称叹道:“居士大才,令人五体投地,以小王看来,居士诗文恐怕不逊色于那号称小诗仙地河东柳二郎!”
脑中嗡地一声,柳帅心头狂震,强作镇定,道:“小王爷过奖了,山人受之有愧。”
“居士切莫谦虚,二王子胸中包罗万象,眼力过人,定不会有所偏差。”那吴文采果然是拍马界地一朵奇葩,言语中看似称赞西贝柳,实则狂拍二王子马屁,又道:“如此佳作,若不刻于这醉仙楼柱上,委实令人惋惜,不知居士意下如何?”
其余二人连忙点头,二王子笑道:“此言有理,小王也想一观居士手迹。”
娘西皮,不至于这么狠吧?西贝柳这次真正地惶恐了,原因很简单,他虽然是个文化人,但那手毛笔字,简直……简直可以令时下许多初入私塾的童子找到无穷地自信!
而他明显没有反抗地机会了,二王子话音一落,吴文采那肥大地身躯跑得飞快,真让人怀疑这厮是否练过什么肥鸟草上飞的轻功,眨眼间就到了楼梯口,吩咐下人立刻笔墨伺候。
刹那之间,心中已闪过千百个念头,柳帅无比纠结,倘若写出一手绝世烂字,刚才辛苦树立起来的形象马上毁于一旦。暗暗做着深呼吸,他厚着脸皮笑道:“实不相瞒,在下虽读过几本书,却天生对丹青书法提不起兴趣,一手拙字写得不堪入目,怕是令几位大失所望。”
没错,中土的确有过诗文绝佳而书法稀松平常的先例,但在座三人下意识地认为西贝柳在故意谦虚,当下兴致更浓了,纷纷催促着柳帅动笔。
硬着头皮走到一根巨大木柱之前,柳帅手掌沁出了冷汗,酝酿来酝酿去,忽然心生一计……他打算写故弄玄虚,写一手草书,最好是草得不能再草,草到一般人连半个字都不认识,那起码还能吓唬到几个人。
——西阳赋!
几乎是闭着眼睛跟着感觉走,写完这三个字题目,在一旁观看地三人立刻呆了,呼吸变得有些急促……柳帅睁眼一看,顿时呆若木鸡。
………【【042】绝世好字】………
寻常纨绔子弟或许是胸无点墨的草包,但在座的三个人明显是有档次地纨绔子弟,虽不敢称才华过人,最起码眼力还是有的。
但见那《西阳赋》三个字,飘风骤雨惊飒飒,落花飞雪何茫茫。起来向壁不停手,一行数字大如斗。怳怳如闻神鬼惊,时时只见龙蛇走……此字尽显草书精华,连绵浩瀚中,隐含恢宏气度。
有分教:墨池飞出北溟鱼,笔锋杀尽中山兔!
三人惊愕万分,同时又暗骂西贝柳故作姿态,如此好字竟还自称“不堪入目”?
柳帅比三人更加惊愕,提笔之手僵硬在半空,根本想不到这是自己写出来地字。强自进入明神状态,他总算冷静下来,很快想通了其中地关节。
话说从前那柳二郎地很多行为习惯,已经融入了这具身体的骨子里,西贝柳方才所写之字,并非他本人地字迹,而是柳二郎地字迹。
当然也非完全如此,这具身体如今毕竟受西贝柳掌控,方才闭着双眼下意识一通乱写,无形中模仿了《浮生录》三个玄妙至极的草书,再融合柳二郎地书法,顿时别具一格,成为绝世好字。
并非夸大事实,《西阳赋》三个字虽不如《浮生录》草书那般有着玄妙地修行意境,但放在俗世间,已经称得上绝世好字!
大喜之下,柳帅抓住那丝微妙地灵感,一鼓作气势如虎,用稍小一点的字体,将剩下的诗句一口气写完,还很不要脸地写下了品花居士的落款。
醉仙楼第三层寂静得可怕,只有柳帅地行笔之声。当柳帅大功告成后,场面寂静得只剩下呼吸声,隐约还有心跳之声。
二王子最先回过神来,动了动嘴,最终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紧跟着吴文采也缓过神,并未留意柳帅,而是先暗瞧二王子的脸色,这位仁兄很会体察上意,惊叹道:“居士啊居士,方才你那玩笑也开得太大了,倘若此字也可称作惨不忍睹,那天底下岂非再无好字?”
“惭愧,惭愧……”
柳帅高深莫测地笑着,说了一句真话,他确实很惭愧。
“居士若再谦虚,我等便无地自容了。”二王子终于开口,叹道:“居士此诗此字,必震动两西二省文人,恐怕不久后就将名动天朝。依小王看就凭这题诗,就可成为醉仙楼招牌,今日吃喝之费用,醉仙楼东家估计无须让我等付酒钱了,哈哈!”
“小王爷所言极是,我西阳府有了此等名篇手迹,流芳千古也未必不可能……”那郑毅也是先留意二王子脸色,然后侧目看着柳帅,眼里有着一丝由衷地钦佩。
吴文采受此言启发,略显犹豫,望着二王子道:“小王爷,此字墨迹停留柱上,终究不可长久。不如小王爷挥剑点睛,将此字刻在柱间如何?从今往后,小王爷与居士美名远扬,日后必是一桩佳话,受后人传诵……”
“哦?”二王子知道吴文采在犹豫什么,他精通剑术的秘密,只有寥寥数人知晓,这个马屁一不小心就会拍在马腿上。
深深看了柳帅一眼,二王子毫不犹豫,朗声笑道:“好,红花还须绿叶扶,君子有成人之美,小王便做一回绿叶又何妨?来人,取我剑来!”
当即,有随从奉上一柄黑漆漆地四尺古朴长剑,二王子拔剑出鞘,那并无寒光闪烁地墨黑剑身中,竟肆无忌惮地出一股子凛冽气势,也不知饮过多少鲜血。
“好剑!”
柳帅暗赞了一声,那剑出鞘之时,他神魂猛地一阵颤动。
天朝长剑分为两种,一种剑身柔韧性极强,抖动起来宛若灵蛇飞舞,被称作“韧剑”;另一种剑身厚重坚硬,可做劈砍招数,常为军旅将领所用,被称作“硬剑”……两西二省紧接西域楼兰国,时常可以看到这种硬剑。
二王子那剑的剑柄为龙尾似的黑玉钢,吞口呈青龙吸水之势,剑身宽约二指,有三尺半长,边刃锋利无匹,剑脊厚度竟相当于筷子粗细,乃是一把笔直硬剑。
在宝剑名篇《天下剑记》,里面开篇就写道:剑者,百兵之君。刃身锋利,为下品;削铁如泥,为中品;剑意通灵,为上品。
眼前此剑也不知跟随历代主人痛宰过多少胡虏,隐约间已有了灵性,乃是难得地上品……柳帅从黑寡妇那听来地常识,这样地通灵宝剑,有伤害神魂之威力,其实可以炼制成法器,成为传说中的飞剑。
还没来得及继续打那口宝剑地注意,柳帅倒吸一口凉气。
只见二王子如在凝视情人,轻轻抚摸着那口黑剑,而后突然沉喝一声,空中只见剑影,不见剑身,木屑横飞中,一阵沙沙声传来……等到二王子收剑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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