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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山-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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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尉十三没有心情赏菊喝酒,他正匆匆驾着马车赶往怒石镇。

  尉十三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少年,脸庞清秀白皙,红唇明眸,微笑的时候还会露出两个酒窝,虽然眉宇之间尚带一丝稚嫩,但漆黑的眼珠却透着咄咄逼人的英气。

  对于他而言,今天注定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

  他不辞辛苦,冒着酷热一路狂奔,只为了一个目的。

  抢劫一家钱庄。

  ——千斗鑫。江北首富金无稽在怒石镇刚刚开张的第三十六家分号。

  这个主意听上去很是疯狂与荒谬。以江湖人的观点来看,根本就是丧心病狂。先不说这间分号雇佣的保镖是关东第一快剑——廖鹰,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致命剑手。

  更重要的一点,千斗鑫是斐名天下的老字号,九代经营,历经一百八十余年的岁月洗礼,在江湖上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千斗鑫是公认的道义号,票号创建伊始就立有一条奇怪规矩,凡是潦倒落难的江湖义士,只须留下名号,立下一张字据,就可以借支一笔银子。

  道上混的,又有谁敢保证自己一生无虞?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从千斗鑫借过钱的人,渡过难关后大多会连本带利的还回来。欠着千斗鑫人情债的侠士不计其数。若是真有人想去惹麻烦,估计很快就要倒大霉。一旦成为武林公敌,绝对没有好下场。

  千斗鑫彷佛就是扶危济困的道义。是以,百余年来,一直没有人甘冒江湖之大不韪而去造次。

  (二)

  “凡事都有第一次。”

  “即便是抢劫钱庄,也务必干净利索,毫不留情。”

  尉十三在心里反复告诫自己,只须拔出青爵剑,以惊世骇俗剑法震慑店中人,从容不迫取走一万两黄金,兵不血刃,即可大功告成。

  他坚信这种方式直截了当,简单而有效。

  他身上流淌着倔犟与执著的热血。凡是认定的事情,绝对不容更改,就算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

  他在岔路口的樟树下勒住马车,远远地看着镇子的轮廓。虽然不希望被任何事情耽误行程,此时他却不得不稍事休息,让拉车的马歇息脚力,缓解疲乏,否则它们随时都会倒毙在路上。

  一只秋蝉从远处飞来,发了疯似的撞向树干。

  ‘啪嗒’,落到尉十三脚尖前,他弯下腰用两根手指捏住,任凭布满黑色纹路的翅膀极力振动。

  他深深吸了口气,松开手指,任秋蝉笨拙着飞向茂密的枝桠。

  ‘呛’,他忽然拔剑,青爵剑在阳光里划出一抹青泓,清湛的耀眼。

  秋蝉落地,再也无法飞起,两片透明的蝉翼在空中翩翩起舞,随风飘的远了。

  尉十三对这一剑很满意,无论拔剑还是出剑,一切都似行云流水,羚羊挂角,不着痕迹。

  此时的风,徐徐掠过发际,也拂过剑刃。

  ‘铮——’剑身轻微的嗡鸣之音恍若妙不可言的天籁,让他听的痴了。

  千古名器,懂得为知己者而鸣,人呢?是否也会为剑而战?

  青爵剑,薄且泛白的剑脊隐隐透着青筋,剑身蕴含的森寒叫他在烈日下感到无比宁静。

  这剑有七百个年头了罢。

  他的手指拂过剑锷上刻着的四粒蝇头小篆:戒急用忍。

  少年人的血管里流淌着灼热而滚烫的血液,又有谁能戒的了急?用的了忍?人生百年,不过弹指一挥间,仗剑江湖,马不停蹄尤嫌太迟,又何须求忍?

  尉十三感觉自己也像极了这柄剑,干净、清澈,朴素。

  他认定自己和任何一位剑客都不同,他有一颗无比坚定的心,无比坚定的信念。他已将信仰托付于剑,连同灵魂。

  (三)

  出发前依照惯例,他沐浴焚香,斋戒三日。只不过,他似乎刻意忘掉了一件事,今天不是一个吉利的好日子。简直就是一个令人倒霉的日子。

  黄道如此记载——

  宜:祭祀祈福入殓余事勿取;

  忌:诸事不宜;

  

绝对的意外
第二章 绝对意外

  (一)

  尉十三终于瞧见了镇中心矗立的五色怪石。那堆山石乱棱穿空,瘦石嶙峋,鬼斧神工,像极了怒发冲冠的须发,故称之为怒石,镇子的名字正是来源于此。

  怒石镇原本是毫不起眼的弹丸之地,只因濒临长江,扼守于通往慈航渡口的官道上,早年做过水军营寨,现已废弃多年,建筑格局尚且保存完好,近十年间聚集了一批商人,形成了一处颇具规模的商阜。

  如今镇子以及周围百里的地界都属于一个人,金无稽。

  尉十三同时也看到了千斗鑫的招牌。

  目标就在前方,他依然平静如水。千斗鑫只是家钱庄,并没有腿脚,所以它跑不掉。

  千斗鑫斜对过是一间牛汤馆,兰家牛汤馆。

  门旁停着一部马车,车辕拴着两匹枣红老马,皮毛沾满了泥渍,显然也是长途跋涉而来。

  尉十三驾着马车徐徐驶过牛汤馆时,看到了一个奇怪的人。

  那人懒洋洋的坐在紧靠大门的凳子上喝汤,穿着皱巴巴的衣裳,赤脚趿着草鞋,看着不过是一个庸碌的车夫。他喝汤时的声音很响,三丈开外就能听到呼噜呼噜的啜吸声,也许对于他而言,牛肉汤是这辈子吃过的最可口美味。

  尉十三对别人的吃相不感兴趣,让他感兴趣的是,大热的天,滚烫的牛汤,喝汤人为何将面目裹的严严实实,不仅头戴斗笠,而且斗笠下面还裹着灰色汗巾。

  这人斗笠边沿居然插着一只雏菊,淡淡的,黄色的花蕾,戴在他头上说不出的别扭。

  在那人低头喝下最后一口汤时,尉十三看到了令人不寒而栗的脸庞。

  过目不忘是一个剑客与生俱来的本能,但那张脸非但让人过目不忘,还能让人渗出一身冷汗。

  那张脸庞上面少了一样东西。

  这人没有鼻子。

  不吉利的黄道,破相的无鼻人,都不是好兆头。

  那人漫不经心的向外瞥了一眼,刚好与尉十三的目光交错而过,这时候马车驶过了牛汤馆,径直来到千斗鑫门前。

  (二)

  千斗鑫位于镇子中心两条主路的交汇处,坐落在一栋年头久远的老宅子里,墙皮覆满了浓密的爬山虎,整栋房屋如同披上了一层碧油油的外套。

  老宅两侧环绕着一条深深的窄巷,唤作回财巷,其实起了隔绝钱庄与周围建筑的作用,如此一来,钱庄就是独门独院的格局,自然更加安全。

  房檐下的青衣小厮腆着笑脸翘首以待,轻轻撩起了竹帘。

  尉十三甩手抛开缰绳,跳下马车,大步走进门厅。

  厅堂是三间筒子屋,宽敞明亮,柜台一尘不染,一切都井然有序,和其他钱庄不同的是,这里既没有戒备森严的铁栅栏,也没有横眉怒眼的坐店保镖。房内很寂静,偶尔的算珠拨动都显得突兀。房内的角落里置有盛满冰块的竹筐,一丝丝清凉弥漫在空气中,沁人心肺,叫人神清气爽。

  柜台后面堆着几口红木钱箱,里面装着晌午刚刚调过来的一万两黄金。

  “将箱子抬进来。”尉十三扫了一眼钱箱,目光转向桶子屋之外的第四间房子,那间屋子没有门板,只用一道竹帘隔了起来。

  负责接待他的阎管事,一个在千斗鑫做了十几年的老伙计,没念过几年书,所以他从打杂的小厮熬到分号管事,经历了漫长的煎熬。阎管事是那种毫不起眼的中年男人,个头不高,矮胖,微微有些秃顶,穿戴的整整齐齐。

  “大热的天,请先生稍候。”他脸上洋溢着真挚可掬的笑容,俨然也是千斗鑫式的招牌,声音隐含笑意,又不卑不亢,彬彬有礼,任何踏进千斗鑫的客人,都会得到他理所当然的尊重。

  千斗鑫果然有一套,单论阎管事的这张笑脸,恐怕也绝非一日之功。

  尉十三始终绷紧嘴唇,既没有坐到铺着凉席的软塌上,也没有去接阎管事递过来消暑的绿豆汤。

  青衣店伙鱼贯而出,从车厢里卸下六口紫漆木箱,箱子的样式古旧,尺寸很大,却不重。

  阎管事扫了一眼箱上铜锁,会心的笑了笑,霎时,眼角堆满了皱纹。几口箱子都是价值不菲的古董,铜锁居然是旧朝宫里头的御用之物。勿庸置疑,这极可能是笔大生意。

  几个伙计都在等待着尉十三的吩咐,钱庄有一条明文规定:没有客人的允许,严禁任何人触碰客人携带的物件。

  尉十三眼角扫着厅内的各个角落,露出意味深长的冷笑:“打开。”两个字刚刚从他嘴里蹦出来。

  箱子应声而开。

  打开的瞬间,阎管事以及伙计们都惊骇的失声而呼。

  (三)

  箱子里装的是人。

  一刹那,六口箱子打开了五口,迅速冒出五个人,皆黑衣蒙面,箭衣皂靴,目光森寒,利剑出鞘时,剑脊摩擦着鞘口发出的锐响,给大厅蒙上了肃杀气息。

  众人惊骇的膛目结舌,不约而同的看着最后一口箱子。

  “嘎”,第六口箱子的箱盖猛然被掀开,因为力道太大,箱盖撞在紧挨的柜台反弹回来,箱中人抬头间正撞中箱盖,惨叫一声缩了回去。

  此公笨手笨脚,全然不似老练之贼。

  但是这声啼笑皆非的惨呼,让众人紧张的神经愈发绷紧,气氛也陡然变的诡异,空气简直将要凝结成冰。

  靠近里间的青衣管事触电般的抬头看向墙角的细绳。

  那条绳子唤作响绳,与之相连的是响板。顾名思义,拉动响绳,屋檐下的响板就会响成一片,一直蔓延到整条街上。街尾驻有一队精明干练的快捕,专司镇子平安,收到消息后就会立即倾巢而出,火速赶来策应。

  以千斗鑫的地位和名号,这条绳本来该是多余的,但此时它已不再是摆设。

  ‘啪’,青衣管事抬手堪堪触及响绳,结实的细绳脱落到手心里,让他惊骇而呼。尉十三身畔的一名黑衣人扬了扬手,以一枚铜钱射断了绳子。

  大热的天,钱庄的伙计们都在不停冒冷汗。这群人之中最年轻的伙计也在千斗鑫做足了四年,票号里会出现劫匪,简直是天底下最不可思议的事情。

  第六口箱子里的第六个人终于爬了出来,居然是一个大腹便便,身材异常臃肿的矮胖子,他腆着硕大的肚皮,即便低下头也看不到脚尖。

  他也面蒙黑巾,但是很明显,方式并不正确,将整颗头颅都包裹的严严实实,连同眼睛也一同遮挡了起来。那黑巾着实厚实,任凭是谁都无法视物。黑衣蒙面的胖子也不例外,所以,他不辨方向的冲着墙壁一通大呼小叫。

  尉十三冷蔑的瞄了一眼,牙缝里迸出两个字:“废物。”

  胖子笨拙的转过身,将黑巾向下拉了一拉,露出一双肿眼泡,眼珠子布满血丝,摸着额角痛处,恨恨跺脚,扯着破锣嗓子咆哮:“抢!给老子,抢干净!”看上去,此人还是发号施令的头目。

  阎管事全身都在发抖,脸色发白,急急作揖:“各位英雄好汉,莫非有难言之隐?若有需要,只须留下尊号,千斗鑫向来。。。”

  黑衣矮胖子不容分说,劈手一记耳光将他打翻在地。阎管事口鼻窜血,踉跄着栽倒在地,惊惶的面无人色。

  “来的好。”里屋传来一声阴刺刺冷喝,话音未落,布帘掀开,走出一个背负双手的男人,一尘不染的白衣,裁剪的很是合体,人却尖嘴猴腮,干枯瘦小,唯独双眸透着一股森森寒气。

  尉十三眼眸骤然收缩,这模样猥亵、相貌粗鄙的男人就是关东第一快剑廖鹰?

  看来,人不可貌相这句话果真不谬。

  尉十三朗声道:“咱们只取钱财,不要性命!各位还是识相的好。”

  “可以!”廖鹰的声音又尖又细,语气彷佛含着冰块。“银子可以拿走。不过,连我的脑瓜子一起摘走。”

  两人四目相对,在空气中迸出火花来。

  尉十三淡淡一笑:“既然这样,那就却之不恭了。你的脑袋与金子,我都要。”

  廖鹰眉头一挑,道:“哪条道上的朋友,是汉子的留下名号?”

  “江湖漂泊本无根。何须留名?”

  “你们知道此间票号是谁家生意?”

  黑衣蒙面的矮胖子瓮声瓮气截道:“少你他娘的废话,老子就是看着你们千斗鑫不顺眼,抢的就是你们这家!”

  廖鹰嗬嗬怪笑,反手拔剑。他一动,尉十三也同一时间拔剑在手。

  两人的动作快的不可思议,让人目不暇接,一眨眼的功夫,就已对攻了七八招。

  (四)

  廖鹰不愧是关东第一快剑,几度令尉十三险象迭生。

  尉十三冷峻的脸庞露出了笑意。

  廖鹰的剑的确够快,可惜遇到的偏偏是他。

  尉十三的剑不但很快,而且飘逸潇洒,矫若游龙,叫人眼花缭乱。

  顷刻间,胜负已分。

  “叮——夺”,廖鹰的剑飞上半空,钉入房梁。

  ‘嗤’,青爵剑的剑锋掠过廖鹰咽喉,划出了一道清晰的血印,殷红的血珠子滚到衣领上,衬的他脸色更加惨白。

  “我输了。”廖鹰扭过头避开了尉十三咄咄逼人的目光。

  尉十三抿着嘴唇,冷峭道:“关东第一快剑,可惜,不够快!”他手下留了情,否则这一剑必定可以洞穿廖鹰的咽喉。

  这一刻,他眼光更加犀利,就像两把小刀深深的扎进了廖鹰心坎。

  尉十三的剑仍然架在廖隼的脖子上,幽幽道:“要不要再试一次?”

  廖鹰面如死灰,嘴角抽搐,阴狠道:“要杀要剐,由你。”

  蒙面的矮胖子大喝一声:“关东第一快剑,我呸。你还是改名叫。。。”

  尉十三勃然变色,冷喝一声:“住口。士可杀不可辱!”听到这句话,廖鹰眼光里透出一丝莫名的意味。

  “搬金子,还等什么?”蒙面的矮胖子大吼大叫,“妄动者杀无赦!”伸手拽起阎管事挡在身前,将一柄锋利的短刀搁在他脖子上。

  整个大厅寂静如死,钱庄的伙计们被刚才眼花缭乱的决斗所震慑。

  连廖鹰都败在人家手上,就算众人一哄而上也不过枉送性命。幸好,镇子周围百里都是金老板的私产,纵是让这伙人暂时得手,除非他们能生出翅膀,否则绝对难以逃脱。

  黑衣人有条不紊的将装着黄金的红漆木箱搬到马车上。

  尉十三慢慢的退出大厅,站在门口横剑而立,黑衣蒙面的矮胖子亦步亦趋的不离左右,眼见大事已成,猛然将胁持着的阎管事推了一个跟头。

  阎管事挣扎着干咳一声,店伙们如梦初醒,顿时群情激愤,炸了锅似的喊成一片。

  “拿贼。。。”

  “东家待咱们不薄 ,大家一起上,拼了性命留住他们。。。”

  “围了他们,莫叫他们走了。”

  “不能便宜了贼寇。。。”

  矮胖的黑衣人指手画脚的命令同伙搬着金子装进了马车。

  尉十三退到了街心,看着载着金子的马车拐进回财巷,眉宇间的郁色越发浓重。

  (五)

  意料不到的事情突然发生了。

  ‘叮’,凌空飞来一物射中尉十三手里的青爵剑,他手臂一震,长剑几乎脱手,‘噔噔噔’连退三步,一直退到墙根才站稳脚跟。

  尉十三定睛一看,登时倒吸一口凉气,射中剑刃的竟是半截梳子,已经深深嵌进了墙面。

  “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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