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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山-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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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一)

  苏州。古巷。

  雨丝直直坠落,细似发丝,浓密如愁。

  巷中的石墙覆满了厚厚的青苔,令老巷愈发深邃幽远。

  一阵脚步声,踏碎了雨夜的宁静。

  “吱嘎嘎……”,一部囚车在巷中缓缓而行,四名押车人披着油衣,戴竹笠,面目遮掩的严严实实。

  钢铁囚车中装着一个怒发虬张的汉子,体魄强健如雄狮,须发与眉毛都凝结着亮晶晶的水珠,他微闭双眼,似在纵情享受着雨水滋润。

  这汉子身陷囹圄,却难掩眉宇间的那份孤傲,他偶尔抬起眼皮,透出咄咄逼人的目光。

  雁赤虎,江南一带名声最盛的侠盗,江湖中第一流的剑客,不料此时此刻却被困于脏臭不堪的囚车之中。

  他很清楚这条曲折反复的巷道通向何处,他曾不止一次探察过这路的尽头。

  这迷宫一般密密麻麻的巷陌宛如一个漩涡,漩涡的中心就是琬琰阁——苏州首富朱倾城的宅邸。

  朱倾城,人如其名,财倾一城,这巷子周围的十条大街,以及街上所有的店铺、房屋,都是朱倾城的私产。甚至有传言说,苏州城一半的田产都已归在他的名下。

  这条曲径,唤作轮回巷。

  一入轮回,再世为人。

  雁赤虎唯一的一次失手,就是他这次单刀直入刺杀朱倾城,不幸身陷轮回巷,为意料不到的毒辣机关生生俘获。

  (二)

  朱倾城正站在房檐下,负手而立。

  富甲一方的巨贾,五短身材,容貌猥琐,皱巴巴的脸皮毫无血色,颌下胡须稀疏,衣着极朴素,灰衣,彷佛潦倒的乡村学究。似他这种体貌,扔到人海里也泛不起一丝涟漪。

  此际,他的脸色灰败,神情焦灼,抬手抚摸头顶时,竟顺手捋下一把头发。

  “起风了,好风啊!”他低吟着。

  他忽地拔足在院子里奔跑起来,跑到气喘吁吁时,又停下来开始蹦蹦跳跳,乐此不疲地重复着,恍如一个贪玩的孩童。

  他陡然跌倒在院中,仰面朝天的躺在湿漉漉的青石地板上。

  他似乎是故意跌倒的,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是在等雁赤虎?抑或是未知的命运?

  “吱呀”一声,西南角的两扇院门被轻轻推开,一辆囚车被推了进来。

  朱倾城笨拙的翻过身,爬起来,丝毫不在意衣襟上沾满的泥水。

  他的声音隐含焦虑:“请打开囚车,将雁大侠身上的镣铐都去掉。请小心一些,别伤着了雁大侠,雁大侠今晚可是琬琰阁的贵宾!”

  稍一顿,继而沉声道:“请四位长老退下,不得让任何人接近这栋房子。否则,格杀勿论。”

  四名押车人打开囚笼时,雁赤虎暴喝一声,锁住身体的铁链俱被震断,自囚车中激射而出,击打在押车人身上砰砰作响。

  “好功夫。”朱倾城拍手称赞。

  雁赤虎闷哼一声:“要杀要剐,悉听尊便。用不着装神弄鬼!”

  那四名押车人此刻方才缓缓吐出一口长气,咣啷一阵脆响,被他们身体吸附的断链,这才坠落于地。

  雁赤虎眉头紧锁,冷讥道:“没想到堂堂苦禅寺四大高僧玄武朱雀青龙白虎居然做了有钱人家的走狗,凭你们的功夫,足以称雄一方,实是可惜!”

  押车人皆无反应,俱都不声不响向朱倾城深深作了一揖,随即躬身而退,眨眼间走的无影无踪。

  朱倾城见人退尽,硬硬地挤出一丝笑容:“雁大侠可是这八年来光临过琬琰阁的顶尖高手啊。”

  雁赤虎冷冷一笑,目光倨傲地鄙视着对方。

  “果然人杰。”朱倾城由衷赞道,“阁下神采,令人钦佩。”

  雁赤虎漠然道:“听说你幼年失怙,少小离家,奔波劳碌二十余年,终功成名就衣锦还乡,买下了这祖宅附近的十条大街?”

  朱倾城不禁顿显得意之色:“不错,若是富贵不能光宗耀祖,岂非锦衣夜行,黯然无光。”

  雁赤虎皱眉道:“你虽买下这十条大街的一切,却并没赶走街上一人,反倒全都无偿让他们继续居住使用,实是让人钦佩!”

  朱倾城愈发自得:“鄙人也算做得一两件善事。况且,我早已将邻里当作家人一般看待。”

  雁赤虎冷冷一笑:“可我又听说,凡是住在这片地上的人家,无论谁家新娶了媳妇,那洞房花烛之夜,同新娘睡在一张床上的男人却不是新郎?”

  朱倾城脸色一变,雁赤虎继而疾声逼问:“这且不算,据说就连谁家嫁女,也要得到你的许可,而换取许可的条件,既是那女孩的处子之身!”

  朱倾城居然一脸淡定自若:“你要知道,这天下怎会有免费的午餐。”

  雁赤虎沉声道:“苏州城美女如云,也不知有多少妙龄女子为你所污。”

  朱倾城截道:“人人都会有一些无伤大雅的小小嗜好。”

  雁赤虎一怒:“好一个无伤大雅!那么苏州城内,每月总有几个模样俊俏的男孩无故失踪,四五日之后,才会遍体鳞伤、神志不清现身荒郊野外,难道这也是无伤大雅?”

  在他威目怒逼之下,朱倾城仍是坦然自若。

  “这事和朱掌柜毫无关系。”一个阴冷的声音从墙角处传了出来。

  “钟别离!”雁赤虎嘴角一阵抽搐,那人虽隐在墙角暗处,他却立刻猜出了这人的身份。

  钟别离乃朱倾城贴身的头号保镖。说起钟别离这个人,无论朝廷庙堂还是草莽江湖,都可谓如雷贯耳。

  钟别离原本出身于洛阳杂碎街上的屠户之家,自小目不识丁,刁蛮顽劣。

  十三岁时,子承父业做了屠夫,干的是杀鸡屠狗的勾当。

  二十岁时,其母亡故,他葬了老娘,然后突然休了发妻,一把火烧了祖业,投身行伍。

  从戎仅仅五年的功夫,钟别离就由一个毫不起眼的马前卒,擢升至权倾边疆的镇远将军,此后十余年的时间里,他身经百战,未尝败绩。

  而就在他七战七捷,凯旋而归,班师回朝的的路上,偶然遇到潦倒落魄的朱倾城,两人素昧平生,仅寥寥数语,大笑三声后挂印悬冠,随着朱倾城飘然而去。

  这个人每做一件事情都可谓石破天惊,出人预料。也许,他的人生轨迹就是一匹脱缰的野马。

  更可怕的是,他居然有一身无师自通的硬气功,刀枪不入,独步天下。

  这样一个人,怎能不可怕?

  (三)

  雁赤虎忽地摇头一叹:“我知道你们有鬼,可你们实在不该打开这囚车的。”

  “今夜,便是你二人的死期!”他仰天狂笑,慢慢走出囚车,飞起一脚,顿将钢铁牢笼踢翻在地。

  朱倾城却丝毫不惊:“据说阁下是劫富济贫的侠盗,而且从来不闯空门,你总是堂而皇之的拿走别人的东西,连上次欲来杀我时,都是那么的光明正大。所以,我想请你帮一个忙。”

  雁赤虎一声冷哼:“多行不义必自毙,今夜谁也救不了你。”

  朱倾城重重叹道:“所以,我想请你杀了我,然后任意处置我所有的财产。”

  话罢,他闭目以待。

  雁赤虎登时一愕,纵是他城府如山,也在怀疑自己是否在听错话了。

  他多次窥探琬琰阁,就是为了千方百计的除掉朱倾城,而此时此刻,这暴虐荒淫的大财主居然主动要求他杀了自己,这怎能让他不匪夷所思?

  勿庸置疑,朱倾城绝对是一个异常残酷的人,他的脑子里绝不会有同情这样的字眼。每个人天生都有两只手一颗脑袋,除了出身的差别以外。既然一个人活着无法养活自己和家人,被人奴役和凌辱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他对付敌人从不手软,所用手段更是耸人听闻。他将金银溶成滚沸的汁液灌进敌人的口腹,顷刻间,血肉之躯势必肠穿肚烂,死状凄惨。美其名曰:济贫。

  雁赤虎咬牙道:“我杀你,是因为你该死,像你们这种人渣,都该千刀万剐!”

  朱倾城紧闭双眼,声音毫无感情:“如果我死了,雁大侠就是琬琰阁的主人。”这句话是对钟别离而言,“另外,请将雁大侠的铁剑还给他。”

  朱倾城话音一落,墙角处的钟别离抛出一柄铁剑。

  雁赤虎反手接住沉甸甸的家什,彷佛是见到阔别已久的老友。这本来就是他的独门兵刃,重达三十七斤六两的铁剑。

  现在,他并不想知道,朱倾城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装的什么神。

  他不再有丝毫的犹豫。若是杀一人可以拯救千百人,纵是刀山火海,化成飞灰,他也在所不惜。

  有一种人,天生就不是为了自己而活。这种人活着,只是为了寻求道义和尊严。

  雁赤虎,无疑就是其中一个。

  他跃上院中假山,快的不可思议,好像一步之间便跨了上去,似一只鸟儿毫不费力的飞上枝头。很难想像似他这般强健的身躯,姿态竟可以轻盈优雅到这种程度。

  他一动不动的矗立在山尖上,如同一尊雕像。雨水顺着脸颊流下来。也淋湿了衣襟。  

  雨丝的滋味也带有几许秋意,而他的眼光中充满了灼烈的豪气。

  他举起了三十七斤重的铁剑。

  “受死吧!”雁赤虎一声暴喝,响彻了宁静的雨夜。

  剑势乍起,他双足所踏的一角山石猛地碎裂,扬起一片沙石,以人剑合一之式射向朱倾城,火光电石之间,这一剑速度之疾,已非言语可来形容。

  他快,朱倾城却也不慢。

  朱倾城似乎改变了主意,并没有老老实实受死的意思,他身子向后急仰,头顶几乎贴到地面,左脚扬起,倏然挑在迎面而至的铁剑上。

  “嗖”一声,雁赤虎的铁剑脱手而出,闪电似的飞上了半空。

  “啪啪……”雁赤虎握剑的手掌连连脆响,五根指骨齐齐震断,可见这一脚蕴含着多么可怕的力道。

  雁赤虎惊呼:“踏破铁……”

  他话音未落,朱倾城高高扬起的左脚猛地落下,直中他的胸口,顿将后面的声音生生踏断。

  雁赤虎如遭雷殛,身躯霍然后折,脊背撞上青石地板的瞬间,口中射出一道血箭,身体狠狠砸在地上,又反弹起来。

  “咔嚓”,地面上铺着的青石板赫然四分五裂,庭院里铺满的青石板,每一块恰好三尺宽、五寸厚,且久历年头,原本镶在地面严丝合缝,如今已被碎成了数块。

  直到此时,那飞至空中的铁剑方才坠落而下,朱倾城还未放下的左脚,闪电般点在剑柄上。

  “呜”地一声怪响,铁剑疾如风车怒旋,发出骇人的风声,激飞而出,先是刺中自地面弹起的雁赤虎,透过心窝,再又连人带剑撞向假山。

  “锵”,铁与石的碰撞,在雁赤虎与假山之间迸出激烈的火星。

  其实,雁赤虎在被铁剑钉进假山之前,胸口就被一脚踏碎,脊椎也断成了几截,连内脏也一同震碎。所以,他死的毫无痛苦。

  自始至终,朱倾城只用了左脚,并且仅用了一招。

  “你说的不错,这的确是失传已久的绝学——踏破铁。”

  朱倾城的声音强横、霸道:“我的左腿,是天下独一无二的左腿。可惜,你知道的太迟了。”

  刹那间,他变的睥睨一切,目空一切。

  (四)

  可是,他随即疑惑道:“他真的是雁赤虎?”

  从墙角走出来的钟别离肯定道:“千真万确!”

  “这种身手也能成为一流剑客?他怎配的上江南第一侠盗的称号?”

  钟别离随口答道:“也许他平时太忙了,忙着劫富济贫,急着沽名钓誉,便忘记了练功。”

  朱倾城慨然长叹:“没想到我的左脚最后一次杀人,居然只杀掉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废物。”

  稍一迟疑,抬脚便往大厅走去。

  钟别离跟着他一同入了大厅,立在一旁。他的整个人像极了一根竹竿,尖尖的脑壳如雨后竹林冒出头的竹笋,四肢长的离奇,垂手过膝,一双脚板就像两只舢板。

  他身上的灰袍打着泛白的补丁。神情卑微如低贱的小丑,语调谨小慎微:“这几日城里突然出现了一批不明来历的胡姬。她们以狼牙做饰。嘴唇和耳朵都镶着蛇形金环,她们身上……”

  “够了!”朱倾城挥手打断了他的声音。

  “狮子山的人,终究是来了。”

  “舍弃这条左腿,是唯一的办法。”他脸上流露出复杂的表情,有恐惧,亦有惊疑,更多的却是怨毒。

  为了活下去,一条腿总比一条性命容易舍弃。

  “用那柄铁剑?”钟别离瞅向了假山上钉着的雁赤虎,以及那死不瞑目的表情。

  朱倾城摇了摇头:“我改变了主意。”

  他拍拍手,旋即走进来两个秀丽的侍女,一人手里端着铜盆,装满了热腾腾的开水。

  另一人捧着两尺长的铁锯。

  地板铺上了油毡,摆了一张软塌。

  塌旁设有一几,几上有酒,碧莹莹的酒浆映着烛火,透着瑰丽的光泽。酒是好酒,专贡大内的梨花春,杭州西湖所酿,趁梨花开时熟,因此得名,极是难得。

  朱倾城把盏在手,挥手屏退了侍女,惟留下钟别离。

  他将盏中酒一饮而尽。

  而钟别离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朱倾城抬起眼帘,幽幽瞥了他一眼。

  钟别离默默的凑上来,单膝跪地,掏出两根细绳,分别系在朱倾城大腿和膝盖以下三寸的部位。

  细绳扎的很紧,让朱斩城直皱眉头。

  钟别离的动作很仔细,很认真,很用心,熟练的打好了绳扣,又不声不响的拿起冰冷铁锯,那铁锯的锯齿密如犬牙交错,锋利而尖锐,泛着一层淡蓝的光泽。

  他将锯子横在朱倾城的小腿上。

  “动手!”朱倾城牙缝里迸出两个字。

  钟别离抬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充满了悲哀。

  朱倾城忽然抬手按住铁锯,猛然将钟别离推倒在地。

  “体肤毛发,受之父母。让我尝尝痛的滋味!”

  朱倾城狂笑,俯身,双手握住铁锯两端。

  他咬了咬牙,用力拉动。

  他竟要亲手锯断自己这条天下无双的左腿。

  血,喷涌而出,劈头盖脑的浇湿了全身,顷刻间肉屑横飞,锯齿啃咬着皮肉、骨头,那动静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真他娘的疼!”朱倾城面部的肌肉扭曲、抽搐、痉挛,继而狰狞不可言状,额头冒出豆粒大小的汗珠。

  一刹那,他的裤裆里散发出浓烈的恶臭,他的身体也终于抵挡不住可怖的折磨而失禁。

  “啊——”他咬牙切齿的惨嚎,双手却没有丝毫的停顿、犹豫,动作也不快,他似乎在刻意的品味、挽留着撕心裂肺的痛楚。

  朱倾城看着彻底分离了的左腿,以诅咒的口吻重复着。

  “狮子山的男人……终于……还是来了……”

  “老子不怕你……”

菊花、古剑与少年
(一)

  九月初九。重阳节。

  秋老虎的威力犹胜夏日,青石板路晒的滚烫,岔路口矗立着两株百年古樟,碧油油的树叶被骄阳烤的蔫头耷脑。

  这样一个挥汗如雨的晌午,官道上罕有人迹。重阳节,本该是登高眺远,佩茱萸,食蓬饵、与亲朋好友一起痛饮菊花酒的日子。

  尉十三没有心情赏菊喝酒,他正匆匆驾着马车赶往怒石镇。

  尉十三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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