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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命之家:八字误人-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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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你是吧?别痴人说梦了,我做过这么多年的生意,我一个人还忙不过来,你一个人怎么忙得过来?”
雪莲说:“我可以把门面租在附近,两人也有个照应。”她跟她母亲讲道理,说做父母的就应该为儿女插上一对翅膀,让他自己学会飞翔!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自己长大了就该经济独立,自己能够拥有生存于世的本领。靠天靠地靠父母,不算是好汉!她母亲只是小学文化,讲道理是讲不过雪莲的。
有时她母亲烦了,发起脾气来,拍着桌子道:“你简直是反了,还教训起老子来了!你那么能,当初你就考个大学给老子看看啊。你要是能考个大学回来,老子就围绕这条街,倒爬三圈给你看!你猪狗不如的,一天还想干这干那的。你除了一张脸长得好看一点外,还有什么用处哦!”
雪莲每回只有跑进自己的房间里,趴在床上伤心的痛哭一场。
她想她母亲一边不准她做点事情,一边又骂她无用。好像她没有考上大学,人就一棍子被打死了。想起读书,她又恨起了何书伟,若不是何书伟的骚扰,她也不会落到如此境地。以她的聪明才智完全可以考上一所好的大学,那时她母亲为她花钱也是高兴的,心甘情愿的。
人生如棋,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冬天里,天气一天比一天冷起来。两人的情绪越来越低落,越来越忧伤,好像看不到希望,等不来春天。宇森已是大二了,他看到学哥学姐走出校门,想找一份如意的工作是那样难。何况他一点社会关系也没有,读书还借着贷款。他说他的压力很大,好像这辈子也出不了头。他怕耽误了雪莲的青春,劝雪莲要好好珍重自己,雪莲幸福他就幸福。
信纸上有洇染的痕迹,雪莲知道那是泪痕,宇森一定是哭了。雪莲看完信,也无声地流下了苦涩的泪水,眼前的世界变得一片迷蒙。爱到极致便是苦,所谓苦海无边,回头便是岸。没有希望的爱,不要去爱;没有前途的吻,不要去吻。宇森并不知道雪莲有病,如果知道,他是不会叫她走的。
雪莲想着自己的身体又不好,就算等他毕了业,也不能跟着他一起去打拼,她没有跟他同等的学历。她想着宇森毕业后,在社会上会遇到许多优秀的女性,她又何苦要守着誓言,苦了自己,也累了别人。如果宇森的情绪能够一直保持昂扬,说:“总有一天,我会来与你相见,会来安排好我们的一切!”他没有。道一声珍重,明明就是惜别的语言。梦醒了,为什么还要继续闭着眼睛,自欺欺人呢?
过几天就是元旦了,天上的雪花一点一点地飘落下来,渐渐地就下得紧了。在外面走着,雪花被风吹得直往脸上打。人人都缩着脖子,鼻尖冻得通红。雪莲痛定思痛后,给宇森寄去了一首诗,是徐志摩的那首《偶然》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惊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第十三章:哥哥失望的眼睛
一天上午,天上飘着雪花,天气有些冷,街上冷冷清清,看不到几个行人。雪莲站在自家阳台上,深蓝色的铝合金窗户拉开一个小口,她就从这个小口里看着外面的飞雪。天空灰蒙蒙的,光线很暗,像一床破旧的棉被覆盖在天上,由一个寂寞的仙女在那里不停地撕扯着棉絮,飘飘洒洒地扔下来,像心中的怨恨一样,永远也扔不完似的。
雪莲无情无绪地发着呆,她不知道要想些什么。她一向认为自己是个非常理智的人,但是作出了决定之后,她还是不可扼制地感到伤心,想轻松也轻松不起来。“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想必是诗人的自我嘲讽,故作潇洒吧。她想:如果真正爱过,就永远不得轻松。
在她出神之际,有人扣门。雪莲没有想到李来福会来,雪莲迟疑着开了门。来福穿的不多,里面只穿了一件黑色的薄毛衣,外面套了一件砖红色的呢子西服,扣子开着,鼻尖上吊着一滴晶亮的清鼻涕。来福手里拧着个大袋子,径直走进雪莲的房间里,把东西拿了出来,放在雪莲的床上。原来是一件桔黄色的羽绒服,掐腰的,今年的新款。
来福叫雪莲试穿一下,看看大小如何?雪莲尴尬地笑了几笑,连连嗔怪道:“哎呀呀,怎能要你为我买衣服呢?你自己在外面打工也很辛苦的,还要多存些钱,将来好为自己找个媳妇哩,这衣服你就自己留着吧,到时候好送给你的女朋友!”说完,雪莲就拿起衣服硬往来福怀里塞,弄得来福也很尴尬,甚至有些生气了,扯来扯去,像打架一样。
最后衣服还是扔在床上,没有人去搭理它了。
雪莲在客厅里为来福倒了一杯开水,叫他坐,开了电视让他看着。雪莲站着,东一句西一句地跟他瞎扯,好像一停顿,话就说完了。雪莲态度很冷淡,空气很沉闷。
来福没有吃中饭就走了,走时还意味深长地回头朝雪莲看了一眼,眼里满是失落。雪莲心里像被钢针扎了一下的感到疼痛,她也不想这样,她原来是很喜欢这个哥哥的,但只是哥哥啊,没有办法,她不想给来福有任何希望的可能,免得以后他的失望会更大。
第十四章:人生难得一知己1
下午,琼玛元旦放假来了。她是雪莲高中时的同学,还在小城里读高中,复读。雪莲就佩服她身上的这股韧劲,考了一回又一回,要是雪莲的话,早就不知道躲到什么地方去了。复读,有时也需要勇气。琼玛本来喜欢文科,她爱好文学,却选择了读理科,因为她的大哥在武汉理工大学任教,当然主张她读理科了。
中国的学生,很少能够根据自身的兴趣来选择学科,而是哪门学科红火就学哪科,毕了业也就好找工作一些。中国的穷学生面临的最大问题,好像还是吃饭的问题。
雪莲高兴地接过琼玛手中的大旅行包。琼玛穿了件灰色的中长薄棉袄,后面有个帽子,招在头上,没有系围巾,也没戴手套,脸和手都冻得通红。一进门来,她就放下帽子,露出脑后的小马尾辫来,呼着白气说:“屋里真暖和,真是暖气袭人啊!”并不停地搓着手,走到雪莲的房间里。
雪莲穿着一件鸭蛋绿中长薄棉袄,也很单薄的样子。雪莲一直呆在家里,感觉要好点。年青人总是不肯多穿衣服,手脚冰得像生铁一样,还说不冷。雪莲拿了个电暖炉充着电,琼玛笑着拍了拍她的背,说:“你真是体贴人心,善解人意啊!”
她们的交往并不多,坐过半年的同桌,琼玛给雪莲讲过一点三毛的故事,雪莲就被她迷住了。雪莲想:如果一个女人能够自由地在这个世界上闯荡,那该多好啊!何况三毛那么有才华,还拥有一段浪漫传奇的爱情故事,真令人向往!
雪莲当时后悔以前没有早点注意到琼玛,只因为她长得太不引人注意了。小鼻子,小眼睛,脸说不清是方脸还是圆脸,人一瘦就是方脸,人一胖就是圆脸了。整个人就像一幅泼墨泼成的国画,没有细致的线条,用她自己的话来形容,就是整个人长得太粗犷了。而雪莲就喜欢她性格中那一点粗犷的韵味。
穷乡下的聪明姑娘,往往活得很有风骨。与其相反的是,琼玛说话总是细声细气的。她身上有两个奇特的现象:她一唱歌就落泪,不管是悲伤的还是快乐的歌曲,她唱着唱着就有眼泪溢出来,无法自控,她自己都弄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而且她鼻尖时常冒汗,天气很冷的时候也冒汗。
雪莲说呀,她妈妈说过的,面部喜欢无缘无故冒汗的人,多是操劳奔波的八字。世间的现象也真是说不明白,雪莲曾经看到一个苦命的老妇人,她三九严冬吃饭也是吃得大汗淋漓,头顶像是在冒蒸气一般,让人不可理解。
琼玛一眼瞅见了床上的羽绒服,抓起来仔细端详着,一边问雪莲道:“买的多少钱啊?真好看!”说着,就脱掉自己的衣服,试穿起来,“感觉真暖和啊!”不一会儿,她的鼻尖又在冒汗了。
琼玛在穿衣镜前扭动着身子照来照去,说:“嗨,真是佛要金装,人要衣装!你看我穿上新衣服多精神呀!等我上了班,赚了钱,我就要去买很多很多漂亮的衣服穿!”
雪莲坐在床上,微笑着打量着她,说:“你别臭美了,如果你喜欢,就送给你了!”
第十四章:人生难得一知己2
琼玛扭过头,很惊讶的样子,因为她知道雪莲也是没有多少衣服穿的。雪莲就尴尬地将她和李来福的事情说了个清楚明白。自然被琼玛笑骂了一番,“都什么年代了,还想来个近亲结婚,有病!”
这件衣服雪莲反正是不会穿的,来福走后,她试穿了几回,大小合身,人也精神了一大截。但是她喜欢这件衣服,却不能接受送衣服的人,衣服穿在身上,总有种被别人拥抱着的感觉,说不出有多别扭。
琼玛笑着说:“我今天的运气可真好,真是捡了个大便宜!”
两人一见面,就像胶水沾着了,总有说不完的话,大有一种“酒逢知己千杯少”的味道。琼玛从包里搜出两本小说来,是她向同学借的,是《曼哈顿的中国女人》和《穆斯林的葬礼》,琼玛看过的,说非常非常的好看。
琼玛喝过一杯热茶之后,雪莲拿了一摞杂志到床上去,她们脱了鞋子,拥着被子,坐着聊天。琼玛双手抱着电暖炉,一边时不时地去翻看杂志。她们叽叽喳喳地谈了一下午,全是书上的故事,以及各自的一些生活感悟。雪莲不喜欢谈论那些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琐事只会越谈越烦。
雪莲今天有同学来,自然是该她父亲掌勺了。她父亲向来注重江湖义气,对朋友看得很重,总是说:“出门在外靠朋友,多一个朋友就会多一条路!”晚饭做了一桌子菜,还炖了一只鸡,弄得琼玛非常不好意思,她自认为是个学生,别人却把她当客人了。雪莲不住地向琼玛碗里夹菜。
晚上,雪莲从柜子里拿出一床大被子给琼玛盖,插上门,睡下了。窗外不远处的高楼墙壁上,闪着霓红灯,是招牌字。由于天冷,窗户大多紧闭,那歌声也就闷声闷气地传了过来。街灯亮着,照进来,屋里像黄昏一样。两人都很兴奋,睡不着,各自想着心事。
最后雪莲慢慢悠悠地讲了她和柯宇森的故事。琼玛只知道她有这个笔友,却不知道他们已经发展成恋人关系了。琼玛想了一想说:“你们的发展也在预料之内,可以理解。”
雪莲问:“你说我们这种情况会不会有将来?”雪莲还是有点不死心,心存侥幸。
琼玛说:“这事可行也不可行。可行的话,你最低还要再等他五年;不可行的意思,那就是因为你们的感情根本就是悬空的,不落地的。退一步说,假如你们有一天真的在一起了,会不会还是那个样子呢?想像与现实的情况出入是很大的。也许在外人看来,你们的故事是很可笑的,认识了三四年,竟然没见一次面,说谁听,谁信啊?你想想,他跟我一样是农村出身,一清二白,前途未卜,将来都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吃饭呢?鲁迅先生不是说过吗?爱,要有所附丽!没有物质基础的感情是不切实际的。别看现在的学生恋爱恋得热闹,可谁都没想过结婚的事。”
第十四章:人生难得一知己3
雪莲叹了一口气道:“一开始就知道是不可能的事,可还是不知不觉地滑了进去,与宇森跳了一场影子舞,现在也该曲终人散了吧。罢,罢,罢,不提也罢!我在家实在是无聊,除了恋爱,无事可做。”
琼玛咯咯地笑了起来,打趣地说:“真羡慕你啊,你是有人可恋,有爱可失,我想找个人恋一场,还找不到呢。”琼玛也知道贾全勇的事,她顿了一顿又说:“真的,你的经历真是丰富,如果我的人生也有你那么浪漫就好了。”
雪莲笑骂道:“你别在那里说风凉话了,现实生活哪有那么浪漫?只是人是高级动物,喜欢插上想象的翅膀,将一点美好的感情,在无尽的时空中,一点一点地拉长,那记忆也就一点一点地浪漫开来。”
琼玛插嘴道:“这句话说得好,很有哲理!”
雪莲继续发表着自己的见解:“说真话,我有时还羡慕你哩,没有任何人打扰,能够平静的学习与生活,为了自己的理想,能够奋斗再奋斗!虽然你现在读书读的苦,可是等你将来出了社会,就可以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了。而我,你看,就像笼中的鸟儿,永远得不到自由,也许有一天笼门打开了,我却不会飞了。哎,像我们这样的人,不是上天堂,就是下地狱,想过一份平淡的生活都很难。”
又是静默,两人不由同时想起了何书伟的事,琼玛不由地感叹道:“古话说的一点不错,真是红颜薄命哦!”话一出口,又觉不妥,连忙岔开话题。
雪莲并不介意,倒是身体有病,听了也一阵凄然。琼玛并不知道,说给她听,又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只能让人干着急,不说也罢。
末了,雪莲又怯怯地问琼玛:“你觉得叶长青这个人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我是说如果找他做男朋友,怎么样?”
“啊?叶长青在追你啊!你又想恋爱啊?”
“嗯。”
“我倒没觉得他怎么样,可能是高中同学吧,在一起太久了,感觉麻木了,反正他不是我所喜欢的那种类型,总觉得他尖嘴猴腮,獐头鼠目的,不太可靠。”琼玛有点不赞成。
“你看,你看,你不喜欢人家,就把别人看扁了,他没有你说的那样丑哦。”雪莲替叶长青打抱不平。
第十四章:人生难得一知己4
“这就对了,这就叫做情人眼里出西施嘛。感情上的事,外人不好说,非得看自己的感觉如何了。说真的,你真的喜欢上他了吗?他现在在哪里读书呢?”
“他在武汉读大学。哎,不是我喜欢他,只是不讨厌他罢了,如果说真喜欢他,那我高中时就喜欢上他了,哪会等到现在。这是没办法,我困在家里,交际范围有限,就几个男同学在身边偶尔来过,比较而言,就他好点。我们在一个镇上住,成功的可能性会大一些吧。”
“为恋爱而恋爱!”琼玛有点嗤之以鼻。
“如果找不到我爱的人,那么就找一个爱我的人吧。”雪莲叹了几口气,接着说:“以前总是梦想能到外面去,找一份好的工作,遇上一个非常优秀的白马王子,有钱,有才,而且心疼你,那该多好啊!可现实生活并不是琼瑶小说啊。琼瑶小说里的人,只谈感情,不谈物质。而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先谈物质,后谈感情的。要不然就是瞎谈,恋着玩的。如果我和宇森都有钱,那么一切不可能的事都会成为可能。说实话,在家呆得太久,看社会看得多了,觉得对生活真是失望。我真希望自己能够跳到那些有知识有文化的阶层里去。可是我失去了唯一的机会,我没有好好读书,也算是生活对我的一种惩罚吧。如今我才知道,我连灰姑娘都不是,我没有为自己做出一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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