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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年:中国历史盛衰之交-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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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开元盛世(3)
诗中极力称赞公孙大娘的《剑器舞》声震四方,表演时观者如山,人人争看。当她起舞时,光芒四射,有如后羿射落了9个太阳。那矫健迅捷的舞姿又像群仙乘龙飞翔。随着那隆隆的鼓声,奔放急速的舞蹈动作如雷电袭来;而那稳健沉毅的静止姿态,又如江河湖海凝聚着青光。观众为之色变,天地似乎还在旋转而低昂不定。
公孙大娘籍贯、身世、生卒皆无考,生平事迹仅寥寥见于所观者的笔记数则。古来圣贤皆寂寞的命运,很好地应验在公孙大娘身上。开元盛世之时,公孙大娘方值青春年华,才貌过人,佳人舞,动四方,何等的恣意。彪悍的剑器舞,雄浑的大唐风,竟由一个灵秀女子舞出了神韵。而天宝之乱时,公孙大娘也杳无踪迹,剑舞沉寂,不知所终。这大概也是花甲之年的杜甫见到李十二娘剑舞英姿时无比激动而感慨、怆然而涕下的主要原因。在历史的大动荡中,普通人的命运沉浮始终是不能自已,在历史的棋局中始终只能充当棋子,而非棋手。
大唐书法名家张旭的书艺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唐人正书无能出其右者”(黄山谷语)。另一书法名家颜真卿甚至两度辞官,专门向他请教笔法(颜真卿的故事后面还会提到)。张旭书法的成名,是从公孙大娘的剑舞得到启发的。张旭曾对学生说:当初看到公主与一位挑夫在路上相遇争道,悟出了笔法上的争让之理;后来又见到公孙大娘舞剑,这让他彻底领悟到草书的神韵。杜甫《观公孙大娘舞〈剑器〉行》》序中说:“昔有吴人张旭,善草书书帖,数常于邺县见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自此草书长进,豪荡感激,即公孙可知矣。”据说怀素也是得益于观看公孙大娘剑器舞。若真是如此,唐朝“草书二圣“都可算得上是公孙大娘的弟子了。
[张旭,字伯高,一字季明,吴郡(江苏苏州)人。初仕为常熟尉,后官至金吾长史,人称“张长史”。为人洒脱不羁,豁达大度,卓尔不群,才华横溢,学识渊博。与李白、贺知章、李适之、李进、崔宗之、苏晋、焦遂称为“饮中八仙”。杜甫在《八仙歌》中写道:“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张旭是一位极有个性的草书大家,常于酒酣之后,乘兴而书,一边挥毫一边大叫,有时竟以头发蘸墨纵情大书,时人称之“张颠”。后怀素继承和发展了其笔法,也以草书得名。二人并称“颠张醉素”。后人论及唐人书法,对欧、虞、褚、颜、柳、素等均有褒贬,唯对张旭无不赞叹不已,这是艺术史上绝无仅有的。]
当时以剑舞闻名的还有将军裴旻。裴旻武艺高强,擅长舞剑,“文宗时,诏以(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新唐书·卷二百零二·李白传》)。裴旻丧母后,特请吴道子在东都洛阳天宫寺作壁画,以为亡母超度。吴道子是壁画创作大家,据说他曾在一座寺庙中画了十八层地狱的画面,市场中的屠夫鱼贩观后害怕下地狱后受到大刑,再也不敢杀羊宰鱼。传说吴道子作画靠的是一股气,讲究一气呵成,与舞剑器有异曲同工之妙。因为“废画已久”,吴道子便请裴旻舞剑一曲,以观豪壮气概,助己作画。裴旻当场脱下孝服,欣然起舞。唐代《独异志》描述其表演道:“走马如飞,左旋右抽,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旻引手执鞘承之,剑透空而下,观者数千人,无不悚怵。”如此精湛而惊险的舞技,观者无不哗然惊叹。当时大诗人王维有一首《赠裴旻将军》诗:“腰间宝剑七星文,臂上雕弓百战勋。见说云中擒黠虏,始知天上有将军。”对裴旻的剑舞赞誉极高。吴道子观舞后奋笔作画,当即而成,“为天下之壮观”。此壁画由张旭题字,成为所谓“一日之中,获睹三绝”的千古佳话。
八月五日是玄宗的生日,自开元十七年(729年)起,这一天被定为法定节日“千秋节”,全国都要放假,大肆庆祝。“千秋节”的时候,玄宗在勤政务本楼下举办宴会,同时还在楼前的大型广场上举办歌舞表演,以助雅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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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开元盛世(4)
有一年“千秋节”,汇集到广场上的人很多,争着往前挤,然而,众人争相拥挤的原因却不是要争睹天子玄宗的尊容,而是要看一名叫做念奴的宫伎的风采。念奴是当时知名度很高的艺人,歌技出色。她的歌声激越清亮,被玄宗誉为每执板当席,声出朝霞之上。元稹称赞其“飞上九天歌一曲,二十五郎吹管逐”。每当念奴出场时,便是万众喝彩,道路为之拥塞,声势相当浩大。可见追星一事,古已有之。“千秋节”一般是3天欢庆,念奴的表演结束后,还会有很多人聚集在广场,要求继续听念奴唱歌,导致事先安排好的其他演出无法正常进行。到了这个时候,朝中官员无法应付躁动的人群。玄宗不得不让高力士出面宣布:“念奴将会再为大家演唱,希望大家安静下来。”现场喧闹声即刻消失了,人们开始静静地等待。那架势,绝对不亚于当今任何的追星场面。
念奴所唱的曲调后来演变成词调,这就是著名的《念奴娇》。宋朝苏东坡有《念奴娇·赤壁怀古》,名垂千古。当后人乐道于“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的阳刚之气时,是否曾想到,这个词调其实出自天宝年间的一个出色的女歌伎?
宋词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大高峰,但词的起步和发展其实都是源自唐朝。这点从词牌名便可以看出,许多宋词的词牌名实际上都是唐朝的乐曲名。唐朝民间有著名乐舞《泼寒胡舞》,因舞者头戴苏幕遮帽,唱词中也有“苏幕遮”之语,故又称《苏幕遮》。《苏幕遮》在后来也发展成为著名的词牌名。
另外值得一提的还有《霓裳羽衣舞》,在讲述杨玉环的时候还会再提到。此乐曲由玄宗本人亲自创作而成,为唐代最出色的大型乐舞和著名的法曲。乐曲主体为道调法曲。舞蹈是此曲的组成部分,舞者必须装扮得极其典雅美丽,宛如仙女。演出服饰必须遵照特殊规定,上身著“羽衣”,象征孔雀翠羽;下身著“霓裳”,即艳如彩霞般的彩裙。该舞的编导手法十分高妙,运用刚柔、强弱、急缓、动静等的变化对比,通过乐曲、歌唱、舞蹈的递次展现、或同时齐发,创造了一个独特的艺术形式。
此舞首次公开推出,是在玄宗册立杨玉环为贵妃的庆典上,因为声势浩大,乐舞精妙,一经面世便轰动天下。文学雅士争相赞咏,擅艺之人多方肄习,传授各地,可谓空前的繁盛。不过到了晚唐,屡经战乱,几乎灭绝。虽有残存的舞曲,也已难复旧观。
南唐后主李煜之妻大周后也是个音乐天才,曾经得到《霓裳羽衣舞》残谱,还将之改编为琵琶弹奏。《南唐书》载:“后主昭惠周后,通书史,善歌舞,尤工凤萧琵琶。唐朝盛时,霓裳羽衣曲为宫廷的最大歌舞乐章,乱离之后,绝不复传,后(大周后)得残谱,以琵琶奏之,于是开元天宝之余音复传于世。”及至宋代,舞曲虽有开发,而舞蹈部分已逐渐丧失。
开元盛世,是一个充满着梦想,同时也能使梦想变为现实的时代,人生的种种理想都能被这个气势恢宏的时代所激荡。一个封建泱泱大国所有迷人的光彩,都在这半个世纪的岁月中闪耀:疆域辽阔,物产丰富,经济繁荣,文艺昌盛。整个开元年间,唐朝的君臣和百姓就在歌舞升平中度过。还有什么比生活这样的盛世更令人心满意足呢?唐朝,成为东方的传奇。长安,成为传奇的乐土。
然而,西汉史学家司马迁说过:“物盛而衰,固其变也。”(《平准书》)又提出要“见盛观衰”。遗憾的是,玄宗没有借鉴前人的经验教训,他看到了繁荣强盛的表面,却没有看到背后更深刻的政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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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哥舒夜带刀(1)
在玄宗一朝,随着默啜可汗的出现,###厥再次崛起。此时玄宗刚好醉心于曾祖父太宗“天可汗”的威风,十分热衷于开边。为此,边境将领经常挑起对异族的战事,以邀战功。
[默啜可汗在高宗和武则天时期一度对唐朝廷形成威胁,武则天甚至让侄子武承嗣之子武延秀娶不默啜之女为妻,以此来笼络默啜可汗。当时不少大臣反对,张柬之直言不讳,说:“自古未有中国亲王娶夷狄女者。”并因此被贬斥出朝。]
玄宗曾经派大将薛讷(薛仁贵之子)出征,此次西征即为演义小说《薛丁山征西》的原型。默啜可汗面对强大的对手,避实就虚,先与归附唐朝的拔曳固部会战,大胜而归。但在半路,默啜却突然被拔曳固手下的一个小兵颉质略刺杀。默啜的军队大乱,竟然就此一哄而散。颉质略则从容割下默啜首级,交给了唐军。历史的传奇性,丝毫不亚于小说的戏剧性。而在史书中,偶然性决定历史走向的事例更是随处可见。
经过新一轮的权力争夺,毗伽成为###厥的可汗,并且在与唐军第一轮大规模的战斗中大获全胜,声名鹊起,成为突厥人心目中的偶像与民族英雄。之后,###厥与唐朝就开始了长期的拉锯战,时战时和,都是根据当时的形势而定。毗伽可汗伽几次要求娶唐朝的公主,但始终没有得到同意。###厥于天宝四年(745年)彻底灭亡,完全是因为内部争权夺利所导致。毗伽可汗的妻子率众归顺了唐朝。与此同时,吐蕃开始兴起,对河西走廊地区和西域及剑南地区构成了严重威胁。
提到唐朝与吐蕃之间的战争,就不得不提到哥舒翰。哥舒翰,西突厥哥舒部落人。突厥习惯以部落的名称为姓氏,所以这个部落的人都姓哥舒。哥舒翰出身富贵,父亲哥舒道元为哥舒部落的首领,做过唐朝安西大都护府的副大都护。母亲尉迟氏是于阗(今新疆和田西南)王之女。
哥舒翰父亲为部落首领,母亲是于阗公主,家中有钱有势,养成了他豪爽、好侠纵酒的性格。他为人仗义疏财,义气重诺,又喜欢饮酒赌博。他的整个青年时期就是在衣食无忧的生活中度过,一直是无所作为。当哥舒翰40岁的时候,父亲哥舒道元在长安去世。哥舒翰遵从中原习俗,到长安为父守孝三年。因他整日无所事事,长安尉很瞧不起他。哥舒翰这才“慨然发愤折节,仗剑之河西”,一气之下跑到河西,投在河西节度使王倕门下,当了一名小小的军官。
不久,善于发现人才的王忠嗣接替王倕担任节度使,将哥舒翰提拔为衙将。哥舒翰好读书,对《左氏春秋》、《汉书》尤其感兴趣。由于他通晓大义,仗义疏财,为人又重义气,所以颇得士兵拥戴。
天宝六年(747年),王忠嗣再次提拔哥舒翰为大斗军副使。同时还提拔契丹人李光弼为河西兵马使,充赤水军使,共同负责经略吐蕃。大斗军驻防在大斗拔谷(在今甘肃民乐县东南,甘、青两省交界处的扁都口),那里是河西走廊通往青海的捷径。因防守有功,哥舒翰被晋升为左卫郎将。当时吐蕃骚扰边境地区,哥舒翰率军与其战于苦拔海。吐蕃军分成三队,从山上依次冲下出击。哥舒翰手中长枪折断,便持半截枪迎击,奋勇冲杀,连破三路吐番军,所向披靡。从此,哥舒翰威名远扬。战后,哥舒翰擢授右武卫员外将军,充陇右节度副使、都知关西兵马使、河源军使。
陇右,就是今天甘肃的陇山、六盘山以西和黄河以东一带。关西,就是今天的函谷关或潼关以西的地段。在哥舒翰到任以前,每到麦熟季节,吐蕃便出动大批兵马到积石军(今青海贵德)来抢夺麦子,并且还狂妄地把积石军称做“吐蕃麦庄”。因吐蕃势大,加上行踪出没不定,唐军当时无人能够防御。哥舒翰听说后非常愤怒,立即作出了精心部署。先派部将王难得、杨景晖等率兵马至东南谷设伏。到了收获季节,吐蕃果然派出5000骑兵前来抢麦。到积石军营垒后,吐蕃以为唐军跟以往一样,依旧缩在城中不敢出战,便大大方方地放马脱甲,开始入田割麦。这时候,哥舒翰亲率精锐骑兵,从城中突然杀出。吐蕃军猝不及防,匆忙上马迎战,结果死伤过半,余者夺路而逃。当逃至东南谷时,王难得、杨景晖等伏兵四起,一举将吐蕃残军全歼。此战大获全胜,吐蕃5000骑兵,竟无一人逃脱。从此,吐蕃再也不敢来抢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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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哥舒夜带刀(2)
哥舒翰有家奴名叫左车,年龄只有十五六岁,却是膂力过人。每次出战,他都紧跟在哥舒翰身边。哥舒翰擅于使枪,每当追上敌人时,先用枪搭在敌人的肩膀上,然后大叫一声。当敌人惊然回头,便趁机直刺咽喉,顺势挑起敌尸五尺多高,再摔在地上。左车立即下马,斩敌首级。主仆二人一直如此配合,甚为默契。敌军见此,无不心惊胆寒。事见《旧唐书·卷一百零四·哥舒翰传》。宋朝大学者苏轼对此有诗吟道:
“路旁拾得半段枪,何必开炉铸矛戟。用之如何在我耳,入手当令君丧魂。”
哥舒翰曾率兵追击敌军,但由于战马受惊,陷于河中。这时3名吐蕃将领前来刺他,他大喝一声,三将吓得都不敢动。不久救兵赶到,将三将全部斩杀。哥舒翰威名由此可见一斑。有一首假托“西鄙人”所作的《哥舒歌》在陇右一带广为流传:“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至今窥牧马,不敢过临洮。”充分地反映了一方的黎民百姓对哥舒翰的信赖和赞颂。这首五言绝句后被选入蘅塘隐士选编的《唐诗三百首》中。
玄宗在位期间,极喜边功。天宝六年(747年)七月,诏河西、陇右节度使(治鄯州,今青海乐都)王忠嗣去攻打战略要地石堡城(又名铁刃城,在今青海湟源西南)。但王忠嗣一向以持重安边为己任,认为:“石堡险固,吐蕃举国而守之。若顿兵坚城之下,必死者数万,然后事可图也。臣恐所得不如所失,请休兵秣马,观衅而取之,计之上者。”(《旧唐书·卷一百零三·王忠嗣传》)王忠嗣的态度引起了玄宗的不满。
同年十月,好大喜功的玄宗改派将军董延光攻打石堡城,让王忠嗣配合。王忠嗣不得已出军,但不积极相助。董延光因到期未能攻克石堡城,担心皇帝责罚,便将责任全部推到了王忠嗣身上。宰相李林甫一直忌惮王忠嗣功名日盛,担心王忠嗣会入朝拜相,早就开始“日求其过”,这时候便趁机落井下石,诬陷王忠嗣“欲奉太子”。玄宗最恨朝臣与太子结党(他自己没有想过,太子是他的亲生儿子,皇位早晚是太子的。关于皇权下父子的微妙关系,后面还有专门的篇章论述),闻奏大怒,立即将王忠嗣召回朝中,下狱审问。
玄宗召王忠嗣入朝后,因久闻哥舒翰大名,又召哥舒翰入朝。哥舒翰入朝前,并不知道玄宗召见他的真正目的,还以为是因为上司王忠嗣下狱一事。有人劝他随身多带一些金帛,以相机营救王忠嗣。哥舒翰坦然说:“若直道尚存,王公必不冤死。如其将丧,多赂何为!”这话说得大义凛然,极为慷慨,周围人深为他的气度折服。于是,哥舒翰一个人只背了一个包裹,前去长安。
进京途中,哥舒翰的心情一定不会很好。老上司下狱待审,而他自己也是前途未卜。
天宝六年(747年)十一月,唐玄宗在华清宫召见哥舒翰。二人谈得非常投机,玄宗决定用哥舒翰取代王忠嗣。于是任哥舒翰为鸿胪卿(专管少数民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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