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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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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十卷,宋御史褚诠之撰。’”刘盼遂曰:“汉书司马相如传上颜注:‘近代之读相如赋者,多皆改易义文,竞为音说,徐广、邹诞生、褚诠之、陈武之属是也。今于彼数家,并无取焉。’今案:颜监之不取褚诠,盖亦绳其祖武则然。”器案:隋书经籍志:“梁又有中书舍人褚诠之集八卷,录一卷,亡。”史记会注本魏公子传正义:“(吕)忱,字伯雍,任城人,吕姓,晋弦令,作字林七卷。”
〔四〕“徐”原作“皮”,今据少仪外传上引改。案:司马贞史记索隐序:“贞观中,谏议大夫崇贤馆学士刘伯庄,达学宏才,钩深探赜,又作音义二十卷,比于徐、邹,音则具矣。”正以徐、邹并言,以徐、邹注史记,重在字义,故此云“专徐、邹而废篆籀”也。赵曦明曰:“‘皮’未详,疑是‘裴’字之误,裴骃着史记集解八十卷。或云是‘徐’,宋中散大夫徐野民撰史记音义十二卷,见隋书经籍志。”刘盼遂引吴承仕曰:“邹谓邹诞生,‘皮’疑当为‘裴’,或当为‘徐’,谓裴骃、徐广也。使皮音为世所行,不应隋、唐间人都不一引。书证篇曰:‘史记又作悉,误而为述,裴、徐、邹皆以悉音述。’连言裴、徐、邹,足证此文‘皮’字之误。又按:赵注以为‘裴’之讹。”器案:谓“皮”为“徐”之误者是,少仪外传引正作“徐”,今已据以改正矣。赵曦明曰:“许慎叙说文解字略云:‘黄帝之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及宣王大篆五十篇,与古文或异。其后七国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是时务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是绝矣。’”
〔五〕赵曦明曰:“汉书叙例:‘应劭,字仲瑗,汝南南顿人。后汉萧令、御史、营陵令、(原脱“陵”字,器据意林引风俗通补。)泰山太守。苏林,字孝友,陈留外黄人。魏给事中。黄初中,迁博士,封安成亭侯。’隋书经籍志:‘汉书集解音义二十四卷,应劭撰。三苍三卷,郭璞注。’秦相李斯作苍颉篇,汉扬雄作训纂篇,后汉郎中贾鲂作滂喜篇,故曰三苍。又埤苍三卷、广雅三卷,并魏博士张揖撰。小尔雅一卷,孔鲋撰,李轨略解。”
〔六〕黄叔琳曰:“韩云:‘士大夫宜略识字。’苏东坡闲时,恒看字书。”
〔七〕赵曦明曰:“隋书经籍志:‘通俗文一卷,服虔撰。’”
〔八〕器案:意林引抱朴子:“一手之中,不无利钝;方之他人,若江、汉之与潢污。”
〔九〕宋本原注:“世人皆以通俗文为服虔造,未知非服虔而轻之,犹谓是服虔而轻之,故此论从俗也。”赵曦明曰:“案:后汉书儒林传:‘服虔,字子慎,初名重,又名只,后改为虔。河南荥阳人。以清苦建志,有雅才,善着文论,作春秋左氏传解,又以左传驳何休之所驳汉事六十余条。拜九江太守。免,遭乱行客,病卒。’”
夫学者贵能博闻也。郡国山川,官位姓族,衣服饮食,器皿制度,皆欲根寻,得其原本;至于文字,忽不经怀〔一〕,己身姓名,或多乖舛,纵得不误,亦未知所由。近世有人为子制名:兄弟皆山傍立字,而有名峙者〔二〕;兄弟皆手傍〔三〕立字,而有名机者〔四〕;兄弟皆水傍〔五〕立字,而有名凝〔六〕者。名儒硕学,此例甚多。若有知吾钟之不调〔七〕,一何可笑〔八〕。
〔一〕器案:本书名实篇:“公事经怀。”南史袁粲传:“虽位仕隆重,不以世务经怀。”经怀,犹今言经心也。
〔二〕宋本“峙”作“歭”。何焯曰:“‘峙’疑‘歭’。”段玉裁曰:“说文有歭无峙,后人凡从止之字,每多从山;至如岐字本从山,又改路岐之岐从止,则又山变为止也。颜意谓从山之峙不典,不可以命名。”郝懿行曰:“峙盖邢峙耶?”刘盼遂引吴承仕曰:“按北齐书:‘邢峙字士峻。’名字相应,亦从山作之。颜氏所讥,此其一例。”龚道耕先生曰:“宋本是也。颜时俗书‘歭’作‘峙’,故以正体书之,以见其字本不从山。”
〔三〕宋本及类说“手傍”作“手边”,罗本、傅本、何本作“手傍”,余本作“木傍”。
〔四〕段玉裁曰:“机字本作机,说文有机无机,其几微亦不从木,世俗作机字,亦不典也。”卢文弨曰:“‘兄弟皆手傍(本作“边”)立字,而有名●者’,‘手’误作‘木’,‘●’误作‘机’,今并注一皆改正。”龚道耕先生曰:“宋本作‘手边’是也。颜时俗书‘机’作‘●’,而‘机’字本不从手,与上‘歭’字同。说文木部:‘机,主发谓之机。’‘机,机木也。’唐韵:‘居履切。’与机字音义俱异,段谓‘机字本作机,说文有机无机’,皆不可解。”器案:南史梁安成康王秀传:“子机嗣。机字智通。机弟推,字智进。”之推所讥,此其一例。以子云之姓或从木作杨、或从■作扬例之,则相沿久矣。
〔五〕类说“水傍”作“水边”。
〔六〕“凝”,宋本以下诸本俱如此作,獨抱經堂本改作“■”。段玉裁曰:“此亦颜时俗字。凝本从●,俗本从水,故颜谓其不典,今本正文仍作正体,则又失颜意矣。”龚道耕先生曰:“‘■’当依原本作‘凝’,段说误,见上。”严式诲曰:“案:北齐神武诸子澄、洋、演、湛之属,皆水旁立字,而有新平王凝,正颜氏所讥也。”
〔七〕沈揆曰:“淮南子修务篇:‘昔晋平公令官为钟,钟成而示师旷,师旷曰:“钟音不调。”平公曰:“寡人以示工,工皆以为调;而以为不调,何也?”师旷曰:“使后世无知音则已,若有知音者,必知钟之不调。”’‘吾’字疑当为‘晋’字。一本以‘钟’为‘种’者尤非。”郝懿行曰:“见吕览。”器案:见吕氏春秋长见篇。
〔八〕器案:战国策燕策上:“齐王按戈而却曰:‘此一何庆吊相随之速也。’”说苑尊贤篇:“应侯曰:‘今日之琴,一何悲也。’”古乐府陌上桑:“使君一何愚。”古诗十九首:“音响一何悲。”丰溪艮思氏辞征曰:“一,语助词。”
吾尝从齐主〔一〕幸幷州〔二〕,自井陉关入上艾县〔三〕,东数十里,有猎闾村。后百官受马粮在晋阳东百余里亢仇城侧。并不识二所本是何地,博求古今,皆未能晓。及检字林、韵集〔四〕,乃知猎闾是旧躐(足改谷)余聚〔五〕,亢仇旧是亭〔六〕,悉属上艾。时太原王劭〔七〕欲撰乡邑记注,因此二名闻之,大喜〔八〕。
〔一〕宋本、罗本、鲍本、汗青簃本作“齐主”,余本俱误作“齐王”,永乐大典三五八0亦误作“齐王”。
〔二〕赵曦明曰:“隋书地理志:‘太原郡,后齐幷州。’”案:北齐书文宣帝纪:“天保九年六月乙丑,帝自晋阳北巡,己巳,至祁连池,戊寅,还晋阳。”又之推传:“天保末,从至天池。”天池即祁连池,胡人呼天曰“祁连”。家训所言,即此时事。
〔三〕赵曦明曰:“汉书地理志:‘常山郡石邑,井陉山在西。太原郡有上艾县。’”器案:井陉为太行八陉之一,见元和郡县志引述征记。尔雅释山:“山绝,陉。”郭璞注:“连山中断绝。”
〔四〕赵曦明曰:“字林见前。隋书经籍志:‘韵集十卷,又六卷,晋安复令吕静撰。’”
〔五〕宋本原注:“躐(足改谷),音猎也。”赵曦明曰:“案:说文:‘邑落曰聚。’”
〔六〕宋本原注:“,上音武安反,下音仇。”永乐大典同。刘盼遂曰:“按:‘亢’疑为‘丸’字之形误,亭名丸仇,故易讹为。吴检斋(承仕)先生曰:‘“亢”或是“万”字之误。万、同音,较丸尤近也。’”器案:广韵二十六桓“,,亭名,在上女,毋官切。,音求。”当即本之字林、韵集,“上女”即“上艾”之讹。
〔七〕隋书王劭传:“王劭,字君懋,太原晋阳人也。父松年,齐通直散骑侍郎。劭少沈嘿,好读书。弱冠,齐尚书仆射魏收辟参开府军事,累迁太子舍人,待诏文林馆。时祖孝征、魏收、阳休之等尝论古事,有所遗忘,讨阅不能得,因呼劭问之;劭具论所出,取书验之,一无舛误。自是,大为时人所许,称其博物。后迁中书舍人。齐灭入周,不得调。高祖受禅,授著作佐郎云云。”
〔八〕永乐大典“大喜”作“甚善”。
吾初读庄子“螝二首〔一〕”,韩非子曰:“虫有螝者,一身两口,争食相龁,遂相杀也〔二〕”,茫然不识此字何音,逢人辄问,了无解者。案:尔雅诸书,蚕蛹名螝〔三〕,又非二首两口贪害之物。后见古今字诂〔四〕,此亦古之虺字〔五〕,积年凝滞,豁然雾解。
〔一〕器案:一切经音义四六引庄子,作“虺二首”,螝、虺古今字。
〔二〕赵曦明曰:“汉书艺文志:‘韩子五十五篇。名非,韩诸公子,使于秦,李斯害而杀之。’案:此所引见说林下,今本‘螝’即作‘●’,又讹‘蚢’。”郝懿行曰:“见韩子说林下篇,今本‘螝’作‘蚘’,或作‘蚢’,并讹也。”器案:尔雅翼三二引韩非,文与颜氏所引同。
〔三〕宋本原注:“螝,音溃。”赵曦明曰:“螝蛹,释虫文。”
〔四〕赵曦明曰:“隋书经籍志:‘古今字诂三卷,张揖撰。’”
〔五〕李枝青西云札记二:“按:管子水地篇曰:‘涸泽之精者生于螝。螝者,一头而两身,其形若蛇,其长八尺,以其名呼之,可以取鱼鳖。’此与韩非所云,当是一物。但此云一头两身,与一身两口为异。马骕绎史引韩非子‘螝’作‘蚘’。”郝懿行曰:“大戴礼记虞戴德篇云:‘昔商老彭及仲傀。’傀即螝字传写之讹也,可证颜氏之说。”陈倬敤经笔记:“案:据此,则虺或作螝,今毛诗巧言篇:‘为鬼为蜮。’鬼即螝之省形存声字,三家诗当作‘为螝为蜮’,文选鲍照芜城赋云:‘坛罗虺蜮。’盖本三家诗也。”器案:楚辞招魂:“雄虺九首。”王逸注:“一身九头。”九头极言其多,非一头之谓而已,则虺一身而多首,先民自有此传说。又案:“螝”作“蚘”之蚘,字当作●,盖俗字也,鬼、九音近古通,如鬼侯一作九侯,即其比也。寻天问:“中央共牧后何怒?”王逸注:“言中央之州,有歧首之蛇,争共食牧草之实,自相啄啮。”王注可与此互参。
尝游赵州〔一〕,见柏人城北〔二〕有一小水,土人亦不知名。后读城西门〔三〕徐整〔四〕碑云:“(水百)流东指〔五〕。”众皆不识。吾案说文,此字古魄字也,(水百),浅水貌〔六〕。此水汉来本无名矣,直以浅貌目之,或当即以(水百)为名乎?
〔一〕赵曦明曰:“通典:‘赵州,春秋时晋地,战国属赵,后魏为赵郡,明帝兼置殷州,北齐改为赵州。’”器案:北齐书之推传:“河清末,被举为赵州功曹参军。”游赵州,当在此时。
〔二〕赵曦明曰:“柏人,赵地。汉高祖将宿,心动,问知其名,曰:‘柏人者,迫于人也。’遂去之。即此。”案:见史、汉高纪。
〔三〕宋本“西”作“南”,说文系传二一●字下引作“西”。
〔四〕徐整,字文操,豫章人,仕吴为太常卿。
〔五〕“●流东指”,说文系传作“●水东会。”
〔六〕段玉裁曰:“‘(水百),古魄字’,此语不见于说文,今本但云:‘(水百),浅水也。’以颜语订之,说文有脱误,当云:‘泊,浅水貌,从水白声;(水百),古文泊字也,从水百声。’颜书‘魄’字亦误,当作‘泊’。”(案:段说又见说文解字注十一篇●篆下。)郝懿行曰:“今本说文魄下无●字,盖阙脱也,当据补。”
世中书翰,多称勿勿〔一〕,相承如此,不知所由〔二〕,或有妄言此忽忽之残缺耳。案:说文:“勿者,州里所建之旗也,象其柄及三斿之形,所以趣民事
〔三〕。故■遽者〔四〕称为勿勿〔五〕。”
〔一〕类说、履斋示儿编二三、群书通要己四“勿勿”俱误作“匆匆”。郝懿行曰:“今俗书勿勿为匆匆,尤为谬妄。”
〔二〕“不知所由”,东观余论上、稗史汇编一一三作“莫原其由”,史容山谷外集诗注六作“莫知其由”。
〔三〕说文勿部无“事”字。山谷外集诗注“趣”作“促”,东观余论上作“趋”。
〔四〕说文无“■”字,宋本“■”作“■”,乃“■”之俗体,吾丘衍闲居录引作“■”,罗本、傅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文津本作“忽”,类说作“急”。
〔五〕闲居录无“为”字。东观余论上:“王世将……表中有云:‘顿乏勿勿。’案:颜氏家训云:‘世中书翰,多称勿勿,相承如此,莫原其由,或有妄言此忽忽之残阙耳。说文:“勿者,州里所建之旗,盖以趋民事,故■遽者称勿勿。”’仆谓颜氏以说文证此字为长。而今世流俗,又妄于勿勿中斜益一点,读为■字,弥失真矣。按祭义云:‘勿勿诸,其欲飨之也。’注:‘勿勿,犹勉勉也,(器案:大戴礼记曾子立事篇:“君子终身守此勿勿。”注:“勿勿犹勉勉。”)悫爱之貌。’杜牧之诗:‘浮生长勿勿。’是知勿勿出于祭义,唐人诗中用之,不特称于书翰也。”楼钥攻媿集七六跋黄长睿东观余论:“颜之推在牧之数十百年之前,似难以此诗为证。”吾丘衍闲居录曰:“颜说大为谬误。说文曰:‘勿,州里所建旗,象其柄有三游,杂帛幅半异,所以趣民,故遽称勿勿。’又连书●字于下,或从●,音偃,即周礼旗●之●,今周礼作从牛,亦误也。匆字说文作■,解曰:‘多遽■■也,从心从■。’当是此■声字,颜氏之说误。”陆继辂合肥学舍札记九:“■,说文:‘多遽■■也。’晋书王彪之传:‘无事■■,先自猖獗。’是也。勿,说文:‘州里所建旗,象其柄有三游,所以趣民,故冗遽称勿勿。’王大令帖:‘勿勿不具。’是也。今名士简牍,多作勿勿,无所不可。或以■为勿字之误则非也。”
吾在益州〔一〕,与数人同坐,初晴日晃〔二〕,见地上小光,问左右:“此是何物?”有一蜀竖〔三〕就视,答云:“是豆逼耳。〔四〕”相顾愕然,不知所谓。命取将来〔五〕,乃小豆也。穷访蜀士,呼粒为逼,时莫之解。吾云:“三苍、说文,此字白下为匕,皆训粒,通俗文音方力反〔六〕。”众皆欢悟。
〔一〕赵曦明曰:“通典:‘益州,理成都、蜀二县。秦置蜀郡。晋武帝改为成都国,寻亦复旧。自魏、晋、宋、齐、梁,皆为益州。’”
〔二〕“日晃”,宋本如此作,余本皆作“日明”,今从宋本。卢文弨曰:“释名:‘光,晃也,晃晃然也。’”
〔三〕卢文弨曰:“广韵:‘竖,童仆之未冠者。’”
〔四〕说文系传十“皂”下引作“蜀竖谓豆粒为豆皂”,盖总下文言之。广韵二十一麦:“●,豆中小硬者。出新字林。博厄切。”音义与此相近,今四川犹有豆●之说。魏浚方言据下:“小豆谓之豆逼。颜氏家训云云,今俗谓之豆婢,遂又谓之豆奴。”
〔五〕“命取将来”,宋本作“命将取来”。刘淇助字辨略二:“此将字,今方言助句多用之,犹云得也。”
〔六〕卢文弨曰:“说文:‘皂,谷之馨香也,象嘉谷在裹中之形,匕所以扱之。或说,一粒也,读若香。’徐锴系传:‘扱,载也。白象谷食。鵖亦从此。’朱翱音皮及切。”
愍楚友婿〔一〕窦如同从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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