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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散文-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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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轻男子从我们身旁走过,像其他旅客一样,而不同的是他注视着我们,并且也停下来。
“我来吧!”他温和地说着,用卷起衣袖的手臂抬起大箱子,一直送到顶端。我们感激地向他道谢,他只笑一笑,很快地隐遁在人群中。
穿着白色衬衫的背影,笑容像学生般纯净,是我在那次旅行中最美的印象了。
现代人因为寂寞的缘故,特别热衷于谈情说爱,然而又因为吝啬的缘故,情与爱都构筑在薄弱的基础上。
有时候承受陌生人的好意,也会忍不住自问,我曾经替不相干的人做过什么事?
人与世界的诸多联系,其实常常是与陌生人的交接,而对于这些人,无欲无求,反而能够表现出真正的善意。
每一次照面,如荷花映水,都是最珍贵而美丽的人间情分。
他曾经幼小我们所以不能去爱大部分的人,是因为我们不曾见过他们幼小的时候。
如果这世上还有人对你说:“啊!我记得你小时候,胖胖的,走不稳……”你是幸福的,因为有人知道你幼小时期的容颜。
任何大豪杰或大枭雄,一旦听人说:“那时候,你还小,有一天,正拿着一个风筝……”也不免一时心肠塌软下来,怯怯地回头去望,望来路上多年前那个痴小的孩子。那孩子两眼晶晶,正天不怕、地不怕地嘻笑而来,吆呼而去。
我总是尽量从成年人的言谈里去捕捉他幼小时期的形象,原来那样垂老无趣口涎垂胸的人,竟也一度曾经是为人爱宠为人疼惜的幼小者。
如果我曾经爱过一些人,我也总是竭力去想象去拼凑那人的幼年。或在烧红半天的北方战火,或在江南三月的桃红,或在台湾南部小小的客家聚落,或在云南荒山的仄逼小径,我看见那人开章明义的含苞期。
是的,如果凡人如我也算是爱过众生中的一些成年人,那是因为那人曾经幼小,曾经是某一个慈怀中生死难舍的命根。
至于反过来如果你问我为何爱广场上素昧平生的嬉戏孩童,我会告诉你,因为我爱那孩童前面隐隐的风霜,爱他站在生命沙滩的浅处,正揭衣欲渡的喧嚷热闹,以及闪烁在他眉睫间的一个呼之欲出的成年。
分终于,她和他离了婚。
他始终不能接受这个啃噬他心肺的苦痛,也始终无法习惯家屋中没有她的生活,甚至,时不时的,他会狠狠握两拳,咬牙嘶声地低喊着她的名字!一遍,一遍,又一遍。
电话铃响的时候,他正呆瞪着天花板切切地思念着她,以致当他听见她的声音响自话筒的那一头时,竟而惊诧得怎么也回不出话来!毕竟,在他们离婚后的这两个多月来,他们之间还从未联系过。
“怎么不说话嘛你!我在问你最近吃得好不好?睡得怎么样?”
怎么吃得下睡得好?但他还是中规中矩地答复了!老天,他想,她还是关心他的!“强,谁给你洗衣服?”他斜眼瞄了一下浴室里那一盆乱糟糟,口中告诉他自己洗衣服,心中却狂狂地喜悦着!她喊自己“强”呢!当他们吵闹得最凶时,她一向是“郭志强”连名带姓地吼叫他的!他喜得眼都湿了!她唤他“强”呢!“我今天打电话来,也是,也是想了好多天的。我,我,我实不不好意思给你打电话,我,我开不了口哪!”他的泪潺潺而下。当初,她是多么坚决而强硬地办了离婚手续,如今,她悔了吗?他歪斜着脸孔,将泪与涕水轻抹在肩头的衣衫上,思忖着,要不要稍稍刁难她一下再接受她的忏悔?她缓缓的,似乎考虑了又考虑,最后又唤了他一声“强”,然后才结结巴巴地困难地开了口:“我,我们分开的时候,我不是把那个描金的德国瓷瓶子分给了你吗?我,你,你知道我一直喜欢那个瓶子!我实在喜欢,实在舍不得那个瓶子。我想,我想,我拿那个你很喜欢的那个红框框的外国钟和那个胖胖的大贝壳灯跟你换,好不好?两样东西和你换那一个瓶子,好不好?强,好不好?好不好嘛?”好不好?好不好?
太阳的指纹
青年月刊
霜城
既然活着,就不妨像水,点点滴滴都是真实的生命。
常听你感慨,一个人并不懒惰,也不庸俗,更不少才干,然而活得却未必尽兴。这困扰一直在折磨着你,使你常常在一次短暂的顿悟之后,又落入一个更深的蒙昧之中。从此你紧锁的眉宇间发源了一条长长的愁之河,只会在流星掠过的夜空下用琴弦交换自己孤独的故事,你说年轻的心只会不打伞地走入如泣的雨中,只会在不醒早晨执著于那个摇曳了千年的梦幻。这个时候,尽管你仍然是山,但已过早地荒凉。你漂泊的经历使你确信。青春只不过是黑夜讲过的一个黑色标题。
然而,这不是该是你全部的故事,因为你明亮的眼睛仍然证明着初春的雨,你该在飘飞的雨中抖落一身风霜,用你细瘦的手指在大地上用力写下:我感谢生活,相信未来!同样是以沉默作序,这次你的书又翻开了一个崭新的情节,你起身走向陌上草洲,让脸上的愁云慢慢步入天空,你细心晾晒潮湿了的青春,让青春,让青春成为骄傲的歌,汩汩流入时代的耳鼓。我看见你飘逸的长发收纳了强劲的风,听见你生命的竹林里叮咚的拔节声,于是你真正开始学会了笑,学会了生活,学会了在你年轻的心壁上,默默雕凿一种激情,一种信仰,一种向上的力量。
生命,需要在时空的经纬中慢慢沉淀了它的价值,尽管那个时候乾坤缄默,天地不醒;生命,也该在超越了晨昏的日界线后再次起程,让所有流动的血和热情,重新染上太阳辉煌而沉重的指纹。
谈抽烟
朱自清选集
朱自清
有人说“抽烟有什么好处?还不如吃点口香糖,甜甜的,倒不错。”不用说,你知道这准是外行。口香糖也许不错,可是喜欢的怕是女人孩子居多;男人很少赏识这种玩意儿的,除非在美国,那儿怕有些个例外。一块口香糖得咀嚼老半天,还是嚼不完,凭你怎样斯文,那朵颐(鼓动肋颊,嚼食的样子。)的样子,总遮掩不住,总有点儿不雅相。这其实不像抽烟,倒像衔橄榄。你见过衔着橄榄的人?腮帮子上凸出一块,嘴里又不时地兹儿兹儿的。抽烟可用不着这么费劲;烟卷儿尤其省事,随便一刁上,悠然的就吸起来,谁也不来注意你。抽烟说不上是什么味道;勉强说,也许有点儿苦吧。但抽烟的不稀罕那“苦”而稀罕那“有点儿”。他的嘴太闷了,或者太闲了,就要这么点儿来凑个热闹,让他觉得嘴还是他的。嚼一块口香糖可就太多,甜甜的,够多腻味,而且有了糖也许便忘记了“我”。
抽烟其实是个玩意儿。就说抽卷烟吧,你打开匣子或罐子,抽出烟来,在桌子上顿几下,衔上,擦洋火,点上。这其间每一个动作都带股动儿,像做戏一般。自己也许不觉得,但到没有烟抽的时候,便觉得了。那时候你必然闲得无聊:特别是两只手,简直没放处。再说那吐出的烟,袅袅地燎绕着,也够你一回两回的捉摸,它可以领你走到顶远的地方去。——即便在百忙当中,也可以让你轻松一忽儿。所以老于抽烟的人,一刁上烟,真能悠然遐想。他霎时间是个自由自在的身子,无论他是靠在沙发上的绅士,还是蹲在台阶上的瓦匠。有时候他还能够刁着烟和人说闲话;自然有些含含糊糊的,但是可喜的是那满不在乎的神气。这些大概也算得游戏三味吧。
好些人抽烟,,为的有个伴儿。譬如说一个人单身住在北平,和朋友在一块儿,倒是有说有笑的,回家来,空房子像水一样。这时候他可以摸出一支烟抽起来,借点儿暖气。黄昏来了,屋子里的东西只剩些轮廓,暂时懒得开灯,也可以点上一支烟,看烟头上的火一闪一闪的,像亲密的低语,只有自己听得出。要是生气,也不妨迁怒一下,使劲儿吸他十来口。客来了,若你倦了说不得话,或者找不可出说的,干坐着岂不着急?这时候最好拈起一支烟将嘴堵上等你对面的人。若是他也这么办,便尽时间在烟子里爬过去。各人抓着一个新伴儿,大可以盘桓一会的。
从前抽水烟旱烟,不过是一种不伤大雅的嗜好,现在抽烟却成了派头,抽烟卷儿指头黄了,由它去。用烟嘴不独麻烦,也小气,又跟烟隔得那么老远的。今儿大褂上一个窟窿,明儿坎肩上一个,由它去。一支烟里的尼古丁可以毒死一个小麻雀,也由它去。总之,别别扭扭的,其实也还是个“满不在乎”罢了。烟有好有坏,味有浓有淡,能够辨味的是内行,不择烟而抽的是大方之家。
天才梦
张爱玲
我从小被视为天才,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之外一无所有——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3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7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划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8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图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虽然缺少了这文明的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9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个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
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象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着《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16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隔多年的女儿研究了一下。
“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
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那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顶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活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天的灵堂
文艺报
王家玲
在干涸、飞沙走石的高原戈壁旅行有些日子了,没有看到过芦苇。就深信在到处布满石子,缺少水泽的砂石地上是不会有连成一片片的苇子或苇荡的。
“这里有的,只是很少的一片,在昆仑雪山脚下。”向导说。于是,我们就向着那绿色的梦飞驰而去。
号称世界屋脊的青藏高原,不同于所走过的任何地方。除了满目银色冰雪屏障外,就是纵横交错、裸露着岩土的山脊梁。久居“屋脊”上的人特别嗜好绿色,绿圈在有着厚实墙的屋里,不受任何暴风雪的袭击。生活在“天”上的人要求不高,只要有绿的陪伴就不会寂寞,就估摸着离人寰不远。
我们来到这片开满白花花芦花的野地。
“旁边就是举世闻名的察尔汗大盐湖。”向导说。察尔汗是块不毛之地,留不住生灵,也没有绿荫,是天帝眼前撂荒的土地。
书上说它曾是一片内陆海洋,因无法和外界沟通,只好留在高原上自生自灭。
终于有一天,海死了,留下凝固而浓缩的躯体,在天帝脚下浩浩荡荡铺陈着亡者的灵场——没有生命,只有生命的结晶体——盐湖。
“这里是什么地方?”我们一边小心翼翼拨开被烈日烤得分外尖脆的苇叶,一边向前走去。
“是墓地。噢,是海死了以后很久的事了。”
惊懔了一下,倏地停住脚步,一只脚陷在沙土里——是一个完全被芦苇覆盖着的坟包。前瞻后顾,原来已走在坟冢林立的地方。一个个坟包被密密匝匝的苇丛掩饰着,不容易看到。
果然是一片芦苇海,一个聚集了无数亡灵的地方。
“现在还不是最好看的时候。再过些时日,芦花铺天盖地开成一片,高原风吹来,它们就哗哗作响,人们都说那是在唱挽歌。”
我无心去想象向导所描绘的灿烂景象,只觉眼前的一切已足够壮观。
“有这样得天独厚的归宿,亡者该心安了。”
想到动情之处,就伸手去抚摸那枝冠上的芦花。没想到,沉甸甸的芦花在我触到它那一瞬间,只轻轻一跳,就弹向了一边。
“是亡者魂灵吧?”“有人说,芦苇海会讲故事。每到芦花开放,日头西沉的时候经过这里,那作响的芦花分明在说话呢。老的,少的,男的,女的,议论得可欢呢,偶尔还能听到咳嗽声……”我很喜欢这位说个不停的向导。只要须臾工夫,他就会把看到的、听说的,甚至是即兴想象的都告诉你。
我很欣赏他讲的关于芦苇海说话的故事,就有意甩下他们,兀自弯进芦苇深处,为了听到更多的故事。
“四川生人”、“江苏生人”、“甘肃生人”。
我默念着每座坟墓前木牌上已模糊不清的字迹,想象着他们会告诉我些什么。
芦花在我头上跳动着,尖利的苇叶甚至刺痛了我,但我仍顽强地站在苇丛中祷告他们讲给我听……说是一位年轻的战士外出巡线时遇上了大风雪,电杆和电线被狂风搅得一塌胡涂。一筹莫展时突然想到用喷灯把雪堆融化,用冰柱把电杆和大地牢牢“焊”在一起。本来是一个创举,但是悲剧也会发生——向冰雪,扑向电杆,把生命和维护的电杆永远凝固在一起。
是个幼童的故事。伴他在此地长眠的是一株嫩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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