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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囊全集-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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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再投井弃尸,而自己也因不小心而落井,至于放在井边的财物,则不知是何人取去。
狱卒将报告呈送府台,府台认为罪证确实,应即宣判。
只有向敏中认为赃物遗失非常可疑,于是单独审问和尚,终于得知实情,于是派密探到各地访查。
一天,密探走进村落中一家小吃店吃饭,老板娘听说他从府城来,就问他:“和尚杀人的案子,现在有没有新的发展?”
密探故意骗她说:“昨天已判刑处死了。”
老板娘问:“如果现在抓到真凶会怎么样呢?”
“这件凶杀案已结案,和尚也处死了,即使抓到真凶也没有差别,官府不会再过问了。”
老板娘说:“这话听了真难过,那妇人是我们村子里一个叫某甲的年轻人杀的。”
接着把某甲的住处指给密探看,密探于是循所指方向将某甲逮捕并取出赃物,某甲坦承罪状,和尚也无罪释放。
[冯评译文]
前代明察事理的好官,他们之所以能顺利办案,往往得之属吏的大力协助,而吏卒往往是经荐举才任用,因此多半是可用之才。今朝都是出钱买官,官员变成商品买卖,买到狱卒的职位,日后百姓入狱受审也变成交易买卖,更何况官员的心态一如属吏,官府腐败到这地步,难怪百姓含冤入狱的情形时有所闻。
429、钱藻
【原文】
钱藻备兵密云,有二京军劫人于通州。获之,不服,州以白藻。二贼恃为京军,出语无状,藻乃移甲于大门之外,独留乙鞫问数四,声色甚厉,已而握笔作百许字,若录乙口语状,遣去。随以甲入,绐之曰:“乙已吐实,事由于汝,乙当生,汝当死矣!”甲不意其绐也,忿然曰:“乙本首事,何委于我?”乃尽白乙首事状,藻出乙证之,遂论如法。
【译文】
宋朝人钱藻(字醇老)任统兵官时,有两名属二京军的士兵在通州绑架百姓。遭逮捕后,坚不承认罪行,通州府只好呈报钱藻。
两名绑匪仗恃自己是京军,态度蛮横,说话无礼,钱藻命人把甲兵带至营门外,单独留下乙兵审问。声色俱厉,接着持笔写下数百字,好像在记录乙兵的口供。
然后要人带走乙兵,传讯甲兵,并骗甲兵说:“乙兵已全部招供,你是主谋,所以罪该死,乙为从犯,尚可活命。”
甲兵不知是骗他的,生气的说:“乙兵才是主谋者,为什么要嫁祸给我?”于是甲兵将乙兵如何策划主谋一五一十全部招出,钱藻命人带出乙兵对质,按罪论处。
430、吉安某老吏
【原文】
吉安州富豪娶妇,有盗乘人冗杂,入妇室,潜伏床下,伺夜行窃。不意明烛达旦者三夕,饥甚奔出,执以闻官,盗曰:“吾非盗也,医也,妇有癖疾,令我相随,常为用药耳。”宰诘问再三,盗言妇家事甚详,盖潜伏时所闻枕席语也。宰信之,逮妇供证,富家恳免,不从。谋之老吏,吏白宰曰:“彼妇初归,不论胜负,辱莫大焉。盗潜入突出,必不识妇,若以他妇出对,盗若执之,可见其诬矣。”宰曰:“善。”选一妓,盛服舆至,盗呼曰:“汝邀我治病,乃执我为盗耶?”宰大笑,盗遂伏罪。
【译文】
有位吉安州的富豪娶亲,一名窃贼趁着人多混乱之际,暗中潜入新妇卧室,躲在床下,想等到半夜再伺机行窃。没想到酒宴持续了三天三夜,窃贼实在耐不住饥饿,只好奔出卧室,结果被抓住送至官府。
窃贼说:“我不是强盗,是医生。新娘子有老毛疾,命我随侍在侧,好随时为她配药。”
县宰再三讯问,强盗却把新娘子的私事说得很详细,原来这都是躲在床下听来的。于是县宰不得不相信窃贼的话,准备召新娘子来对质,富人怕此事张扬出去有损颜面,恳求县宰不要传讯新娘子,县宰不答应。
富人只好央求老吏卒,老吏卒对县宰说:“这新娘子是第一次嫁人,不论官司输赢,对新娘子而言都是莫大羞辱。窃贼趁乱混入藏在卧室床下,后因耐不住饥饿夺门而出,所以一定没见过新娘子的模样。若是让别的妇女顶替,窃贼却指认她是新娘子的话,就可证明窃贼说谎。”
县宰同意老吏的建议,选一名女妓盛装打扮,乘坐轿子而来,窃贼见了那妓女大叫道:“你请我替你治病,为什么又要诬指我是盗匪?”县宰听了大笑,窃贼这才明白上当,只好俯首认罪。
431、周新
【原文】
周新按察浙江,将到时,道上蝇蚋迎马首而聚,使人尾之,得一暴尸,唯小木布记在。及至任,令人市布,屡嫌不佳,别市之,得印志者。鞫布主,即劫布商贼也。
一日视事,忽旋风吹异叶至前,左右言城中无此木,独一古寺有之,去城差远。新悟曰:“此必寺僧杀人,埋其下也,冤魂告我矣。”发之,得妇尸,僧即款服。
[冯按]
新,南海人,由乡科选御史,刚直敢言,人称为“冷面寒铁”。公在浙多异政,时锦衣纪纲擅宠,使千户往浙缉事,作威受赂。新捕治之,千户走脱,诉纲,纲构其罪,杀之。呜呼!公能暴人冤,而身不能免冤死,天道可疑矣!
【译文】
明朝人周新(累官至浙江按察使,后因奸人诬告被杀)任浙江按察使,初赴任时,一路上蚊蝇聚集,不停叮咬马匹。周新觉得奇怪,派人四处查看,终于发现一具无名尸,尸旁有一枚戳盖布匹用的木章。
周新正式上任后,命人到市集买布,等布买回又东挑西拣嫌布料不好,再派人到别市购买,终于买到一块盖有与木章印相同戳记的布料,抓来布商审讯,正是那名劫杀真正布商的真凶。
又有一次,周新外出巡行,忽然有阵怪风吹起一片叶子到周新面前,左右对周新说,这附近并没有这种树木,只有古寺中才有,而古寺离此地甚远。
周新突然领悟道:“一定是寺中和尚杀人,将尸首埋在古寺下,现在冤魂显灵要求伸冤。”
命人至古寺附近挖掘,果然挖出一具女尸,和尚只好俯首认罪。
[冯评译文]
周新是南海人,由乡试入选为御史,为人刚正,敢仗义直言,人称他是“冷面寒铁”。周新在治理浙江期间,政治气象一新。当时锦衣卫纪纲恃宠专权,曾派一名千户赴浙江缉拿人犯,然而千户到浙江后,却作威作福,索贿贪污,周新将千户逮捕治罪,不料千户乘隙逃逸,奔告纪纲,纪纲借口他事,诬指周新有罪,周新因而被诛。唉,周公能替死人伸冤,自己却遭冤死,令我怀疑真有天理吗?
432、吴复
【原文】
溧水人陈德,娶妻林岁余,家贫佣于临清。林绩麻自活,久之,为左邻张奴所诱,意甚相惬。历三载,陈德积数十金囊以归,离家尚十五里,天暮且微雨。德虑怀宝为累,乃藏金于水心桥第三柱之穴中,徒步抵家。而林适与张狎,闻夫叩门声,匿床下,既夫妇相见劳苦,因叙及藏金之故,比晨往,而张已窃听,启后扉出,先掩有之矣。林心不在夫,既闻亡金,疑其诳,怨詈交作。时署县事者晋江吴复,有能声,德为诉之,吴笑曰:“汝以腹心向妻,不知妻别有腹心也,”拘林至,严讯之,林呼枉,德心怜妻,愿弃金,吴叱曰:“汝诈失金,戏官长乎?”置德狱中,而释林以归,随命吏人之黠者为丐容,造林察之,得张与林私问慰状。吴并擒治,事遂白。
[冯述评]
一云,此亦广东周新按察浙江时事。
【译文】
明朝时溧水县有个叫陈德的人,娶妻林氏一年多,由于家贫,到临清县替人帮佣。林氏则在家纺麻贴补家用,就在陈德离家替人帮佣期间,林氏在左邻张奴的引诱下,跟张奴发生私情。
三年后,陈德辛苦攒下几十金,带着钱回乡跟妻子团聚,当陈德离家还有十五里地时,见日落天黑并且下着毛毛细雨。他心想身上带着这么多钱走夜路很危险,于是就把钱藏在水心桥下第三根柱子的孔洞里,然后空着手回家。
那时林氏跟张奴正在屋里,林氏听见丈夫的敲门声,赶紧要张奴躲在床底下。夫妻两人见了面,互诉这些年来的辛劳之后,陈德就将桥下藏金的事告诉妻子,预备等天亮以后再去拿。
不料这些话都被躲在床下的张奴听见,于是张奴悄悄从后门溜走,抢先跑到水心桥下把钱拿走。由于林氏已移情别恋,目无丈夫,所以一听说丈夫丢了积蓄,立刻大骂陈德满口胡言。
那时溧水县令是晋江人吴复,他以善于断案闻名,当陈德来报官时,吴复就笑着对他说:“你虽真心爱你的妻子,但是你的妻子是否真心爱你,我想你可能不清楚。”于是吴复就传讯林氏,严厉审问,无奈诡计多端的林氏坚不吐实,陈德心疼妻子,不忍她受牢狱之苦,就向县令要求撤案,只希望他们夫妻从此过平安的日子。
可是吴复却不答应,故意大声怒斥陈德说:“你这个大胆刁民,竟胆敢谎报失窃,存心戏弄本官,罪不可赦。”说完命人将陈德押入大牢,然后释放林氏回家。吴复在释放林氏的同时,早已命人伪装成乞丐,严密监视林氏的举动,果然发现她跟邻人张奴通奸,以及张奴盗取陈德积蓄的事,于是吴复下令逮捕林氏和张奴两人,并分别处以重刑,而陈德自然是无罪释放。
[冯注]
有人说这也是广东周新出任浙江按察使时办的案件。
433、王浟
【原文】
北齐王浟为定州刺史。有人被盗黑牛,背上有毛。韦道建曰:“王浟捉贼,无不获者,得此,可为神。”浟乃诈为上符,若甚急,市牛皮,倍酬价值。使牛主认之,因获其盗。
定州有老母,姓王,孤独。种菜二亩,数被偷。浟乃令人密往书菜叶为字。明日市中看叶有字,获贼。尔后境内无盗。
【译文】
北齐人王浟任定州刺史时,有农人的一头黑牛被贼偷走。这头黑牛的特征是牛背上长有很长的毛。王浟接获报案后,就故意宣布京城急需牛皮,愿出比市价多好几倍的价钱搜购,果然有不少人拿着牛皮求售,这时王浟命牛主前来指认,终于找出贼人。
定州有位王姓老太太,她一人独居,平日就靠种两亩大的菜园子维持生活。可是近年,她的菜圃老是遭人盗菜。王浟就派人暗中在菜叶上写字,第二天一早到市场,见到卖菜上有字的菜贩就抓,果然捕获贼人。尔后在王浟任内再也没有人敢当盗贼。
434、高漝 杨津
【原文】 
北齐任城高漝领并州刺史。有妇人临汾水浣衣,有乘马行人换其新靴,驰而去。妇人持故靴诣州言之,漝乃召居城诸妪,以靴示之,[边批:如妪多安得尽召?悬靴为招可也。]绐云:“有乘马人于路被贼劫害,遗此靴焉,得无亲族乎?”妪抚膺哭曰:“儿昨着此靴向妻家也。”捕而获之,时称明察。
杨津为岐州刺史,有武功人赍绢三匹,去城十里为贼所劫。时有使者驰驿而至,被劫人因以告之。使者到州以状白津,津乃下教云:“有人着某色衣,乘某色马,在城东十里被杀,不知姓名,若有家人,可速收视。”有一老母行哭而出,云是己子。于是遣骑追收,并绢俱获,自是合境畏服。
【译文】
北齐时任城人高漝兼领并州刺史,有位妇人在汾水边洗衣时,被一位骑马而过的路人换穿了她正要刷洗的一双新靴。那位路人留下旧靴后,骑马扬长而去。妇人于是拿着这双旧靴告官。
高漝召来城中的洗衣妇,拿出那双旧靴要她们仔细辨认,接着骗她们说:“有位骑马的过客,在路上遭抢遇害,尸首难以辨认,只留下这双靴子,你们中间可有人认识这靴子的主人?”
一名老妇捂着胸哭道:“我的儿子昨天就是穿着这双靴子到他妻子家去呀!”
高漝立即命人追捕到案,当时人称高漝明察秋毫。
杨津为歧州刺吏时,有一名带着三匹绢的武功人在离城十里处遭人抢劫,当时正有一名朝廷使者骑着快马经过,遭抢的商人却指称使者是劫匪。使者到官府后将事情经过告诉杨津,杨津命人贴出告示:有人穿某色衣服,骑着某色马,在城东十里处被人杀害,由于不知死者姓名,若有人亲友中符合以上特征者,可尽速至官府指认。
有位老太太从人群中哭着走出来,说死者是她的儿子,于是杨津派官兵追捕,结果人赃俱获,从此全境再无盗贼。
435、柳庆
【原文】
柳庆领雍州别驾。有贾人持金二十斤,寄居京师。每出,常自执钥。无何,缄闭不异,而并失之。郡县谓主人所窃,自诬服。庆疑之,问贾人置钥何处,曰:“自带。”庆曰:“颇与人同宿乎?”曰:“无。”“与同饮乎?”曰:“日者曾与一沙门再度酣宴,醉而昼寝。”庆曰:“沙门乃真盗耳。”即遣捕,沙门乃怀金逃匿。后捕得,尽获所失金。
又有胡家被劫,郡县按察,莫知贼所,邻近被囚者甚多。庆乃诈作匿名书,多榜官门,曰:“我等共劫胡家,徒侣混杂,终恐泄露,今欲首伏,惧不免罪,便欲来告。”庆乃复施免罪之牒。居一日,广陵王欣家奴面缚自告牒下,因此尽获余党。
【译文】
柳庆为雍州通判时,有名商人带了二十斤黄金到京城做买卖,寄住在一家客栈中。
商人每次出门总是随身携带宝箱的钥匙。然而没隔多久,宝箱中的黄金竟然不翼而飞,奇怪的是宝箱却丝毫未遭破坏。
官府据报调查后,认为是客栈老板所偷。客栈老板禁不住严刑拷问,自承有罪。
柳庆却表示怀疑,询问商人平日钥匙放置何处,商人答:“随身携带。”
又问:“最近曾与人同宿吗?”
答:“不曾。”
“曾与人一起喝酒吗?”
答:“日前曾与一位出家人喝酒吃饭,因为喝醉了,第二天睡了一天。”
柳庆说:“这出家人才是真正的小偷。”于是立即派人追捕。出家人在偷得黄金后虽立即逃逸,但仍为柳庆捕获,寻回所有的失金。
又有一次,有个姓胡的人家遭盗匪洗劫,县府虽明知盗匪猖狂,但因不知盗匪藏匿的地点,无法派兵围剿。
由于关在牢中的盗匪甚多,柳庆就伪造一封匿名信,张贴在县府门外:我等曾共同抢劫胡家,由于我等分子复杂,终有形迹败露被捕的一天,现在我等想自首,又怕官府不肯赦免我们的罪行,所以特别先禀告。
接着柳庆又在官府外挂上免罪牒牌。隔天,广陵王欣家中的奴仆,亲自到官府外领取免罪谍牌,由他口中,终于供出盗匪的藏匿地点,将盗匪一网打尽。
436、刘宰
【原文】
宰为泰兴令,民有亡金钗者,唯二仆妇在,讯之,莫肯承。宰命各持一芦去,曰:“不盗者,明日芦自若;果盗,明旦则必长二寸。”明视之,则一自若,一去芦二寸矣,盖虑其长也。盗遂服。
【译文】
刘宰为泰兴令时,当地百姓报案遗失金钗。案发现场只有主人的两名仆妾在,经过审讯,两人矢口否认行窃。
刘宰命两人分别各拿一只葫芦,说:“这葫芦有灵,如果不曾偷取金钗,明天葫芦的大小不会改变;若是偷了金钗,那手上的葫芦就会长大两寸。”
第二天刘宰命两人各自拿着葫芦前来,其中一只不变,另外一只却少了两寸,原来那偷金钗的仆妾害怕葫芦长大,所以事先切去两寸。
437、陈襄
【原文】
襄摄浦城令。民有失物者,贼曹捕偷儿数辈至,相撑拄。襄曰:“某庙钟能辨盗,犯者扪之辄有声,否则寂。”乃遣吏先引盗行,自率同列诣钟所,祭祷而阴涂以墨,蔽以帷,命群盗往扪。少焉呼出,独一人手不污。扣之,乃盗也。盖畏钟有声,故不敢扪云。
[冯按]
襄倡道海滨,与陈烈、周希孟、郑穆为友,号“四先生”云。
【译文】
陈襄为浦城令时,有百姓报案失窃财物,捕役抓到好几名偷儿,偷儿们互相指称对方才是窃案的真凶。
陈襄对他们说:“有座庙钟能分辨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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