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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国大土改-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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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1)
1951年2月22日早晨,清华大学教授潘光旦先生偕同同事全慰天先生,在北京前门车站登上火车,一路向南进发。潘光旦教授是著名爱国*人士、社会学家、优生学家、民族学家,此时任民盟中央常委、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刚刚一年多,后来被称为开国三大运动之一的土地改革运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潘光旦教授几个月前刚刚参加了北京市郊丰台区的土改运动。此行是响应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和*中央*部的号召,前往太湖流域考察、访问苏南土地改革的。
潘光旦1898年生于江苏宝山县罗店镇(今属上海),其祖先16代以前就离开农村,进入市镇,一向商读兼营。家中除了不到十亩供祖宗长眠的坟地外,从未有过其他田产。除了清明祭扫的日子,平时和农民基本上不接触。家世如此,而他个人,13岁起便离家,到北方及外国读书。归国就业后,一直生活在北京、上海、昆明三个城市中,对于农村的实际情况,基本不了解。所以,对于这次考察、访问的机会——尤其又是在故乡,他觉得十分可贵。
在苏南,他们深入无锡、常州、苏州等地考察了一个半月时间。由杭州回北京后,经过四个多月的整理归纳,写出了著名的《苏南土地改革访问记》。在这部著作中,真实地记录地主的罪恶、农民的仇恨和土地的血泪。
苏南农村曾普遍流行一首歌谣:“农民背上两把刀:租米重,利钱高!农民面前三条路:投河、上吊、坐监牢!”这首歌谣反映着血泪的现实。正因为“租米重、利钱高”,农民受尽地主的逼迫,无可奈何,只有“投河、上吊、坐监牢”一类的死路可走。对这种封建剥削土地所有制下的惨酷现象,《苏南土地改革访问记》里这么记述道:
吴江震泽区一次300人的农民代表大会上,大家诉了苦。统计结果,全区因交不出租被地主抓去坐过牢的有1857人;被打的有423人;被*致死的有105人,其中打死的35人,坐牢致死的25人,直接杀死的45人;被迫出卖的子女有41人,其中女孩36人,男孩5人;被占去的土地共有3223亩,房屋2295间,妇女47人,耕牛15头,羊10500只。
吴江黎里区平林乡也有同样情形。我们在土地改革展览会上看到一张统计表:全乡因交不出租被迫坐牢的有370人,其中在监牢中病死的有7人,有人最多坐牢达18次,有人最长坐牢达15年;被迫卖掉农具、家具及耕牛的有220户;被迫卖田的有71户;被直接打死的有10人;被迫当雇工的有79人,被迫卖儿女的有85户;被迫讨饭的有5人。
又常熟大义区童庄乡,555户农民,在土地改革前十年之内,共缴出租米47600余石;由于无田无粮而弄死小孩的共有55户;吃租米官司的有81人;卖掉女儿、小孩的有28家;因交租米而受气或被逼致死的5人;因被逼缴租而家破人亡的有12户。
又吴县光福区的3个乡,在一九二○至一九三六的17年里,有14个农民因交不出租活活被地主逼死。其中建新乡一个乡,在抗日战争时期,有212个农民被抓去坐过监牢;永安乡迂里村全村215户中,竟有108户有人坐过监牢。
松江朱行乡地主薛士元,一人就曾杀害了14条人命。常熟地主赵培之,一人杀害了59条人命。常熟又一地主杨春华,一人竟杀害了100多条人命。吴江震泽区地主邱辅卿,农民给他的绰号是“邱要命”;他家中私设的牢房,可以同时关上20多个人。
引子(2)
苏南地主因追租而*农民的现象不但非常普遍,而且手段极为毒辣和残酷。
好比吴县一带,地主因追租把农民抓去坐监牢之后,不但要农民照数交租,还要强迫交“人房钱”(农民叫监牢做人房)、“出差钱”、“稻草钱”、“送饭钱”、“看守钱”、“开锁钱”等花费。苏州郊区地主沈望山,因追租拆了农民周保富的房子,回头并叫周保富出拆屋工钱。真是你越没有钱,越要像石子榨油似的在你身上榨些出来。
无锡地主薛念恩,常使欠租农民“吃毛竹筷”或“坐冷砖头”。吃毛竹筷,是把农民的五个手指头缚牢后,再用铁锤把削尖的毛竹筷敲到指甲缝里去。坐冷砖头,是寒冬腊月冰雪天里的事。把欠租农民的棉裤棉袄剥下来,两只手反缚在柱子上,腰子直挺挺的,屁股坐着一块冷冰冰的砖头,坐热一块换一块。
常熟唐市区地主殷式如,绰号“黑鲢鱼”,有一种毒辣方法叫“滚笆篓”。把欠租农民绑起来,放在一只笆篓里,上面再套上一只笆篓,用绳子缚紧,然后放在地上滚来滚去,抛来抛去。身体再好的人,不几下也就要完蛋。殷式如的这种毒辣手段,无锡和吴县浒关区也有地主采用。
唐市区地主李振声又有一套“扇风车”的办法。在寒冷天把欠租农民的衣服脱得精光,绑在扇米(去糠)用的风车口上,大扇其风车风。据说事后欠租农民还得交扇风车的手工钱。
江阴杨舍镇地主邓伯成,有一次抓来左近的东北村的5个贫苦农民,把筷子削尖,插在他们的耳朵里,然后双手一拍。5个劳动农民就这样活活的被杀死了。
吴江震泽区有4大恶霸地主。除了上文提到的“邱要命”外,其他三个的绰号是:“董抽筋”、“萧剥皮”、“顾挖心”;顾名思义,残忍可知。太仓小桥乡恶霸包俊明,曾杀害6个农民,并割下女人的*,拿起到处表示自己的威风。常熟地主赵培之,一九三九年曾经火烙浒浦区农民姚金泰。地主杨春华,曾将农民陈小坤的脑子挖出,给他的妹夫吃,说是可医治肺病。杨春华又曾把农民易桂桂刀砍数段,用绳索绞杀农民王三华与秦全坤。吴江地主於九皋,曾把农民唐阿七的双眼挖出;唐阿七痛得受不了,跳河而死。
由此可见,苏南农民在封建剥削土地所有制下,由于背上有两把刀,租米重、利钱高,不但活不了命,而且死也死得很悲惨。
在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下,一面是地主的荒淫与无耻,一面是农民悲惨的命运。这种现象存在于苏南地主和农民身上,也存在于其他地区地主和农民身上。
在旧中国,地主阶级有权、有势又有钱。他们的钱决不投入再生产。他们的钱只有三条出路:购买土地、埋在地窖里与享受奢侈的生活。三条出路其实是一条出路,因为购买土地与埋藏钱财在地窖里的最后目的,还是为了奢侈生活的享受。关于这些,潘光旦先生在《苏南土地改革访问记》是这么记述的:
地主们为便于享受舒服与奢侈的生活,往往迁居城市。苏南离开农村而住到城市里来的地主是很多的。据约略的统计,苏州市有4000户地主,常熟县城有3000户地主,共6000人口的吴江县城也有300户地主。苏州与常熟城里的私人花园,一向以“雅致”著称,多半是大地主的住宅。这类住宅里是“座上客常满,杯中酒不空”的。地主们吃的,除了山珍海味以外,鱼鲜蔬菜也必须是每季刚开始上市的。常熟有所谓“叫化鸡”,味很香;苏州的“松子糖”以及其他点心糖果,特别细巧。苏州又有一种特别瓜子,很脆,不善于吃瓜子的人硬是剥不出一颗一颗的瓜子米来;而对于地主们却是消闲的上品,我们知道有一个地主的小老婆能够一口气,那就是说,连续不断的,吃上2斤。在苏州与常熟城里,茶馆与盆汤是有名的多。常熟县城靠近虞山脚下那一带,几乎全是布置“幽雅”的大小茶馆。这类茶馆与盆汤正是过去地主们日常消磨岁月的处所。他们有人甚至在这类地方长期包定了位置,安设了一套自己的茶杯和浴巾。当地流行一句这样的话:“早上皮包水,晚上水包皮”,真是这种无聊生活的最贴切的描写。
常熟地主殷寿成,有10年的日记被陈列在土地改革展览会里。从其中我们知道:他一年要吸食鸦片136两。据说这一带有很多地主希望子女抽上鸦片,免得狂嫖滥赌更花钱。同县地主王廉卿的消遣闲情的办法是斗蟋蟀。展览会中就收集了他家中的蟋蟀盆子共约300个。
有几个地主不嫖*的呢?常熟有一些大饭馆,过去就是地主与*同时出入的场所。常熟地主们说:“不嫖到尼姑,嫖不到家!”的确,当地人告诉我们,虞山脚下的“慨生殿”,从前就有很多尼姑,有一个老尼姑专作牵线人。地主阶级的淫靡生活,以穷苦劳动人民为刍狗,到此,真可以说是登峰造极了。
*或强占妇女的例子也是很多的。无锡玉祁区地主罗阿平,绰号“三十三个半”,就因为他曾*了33个农家妇女,另一个*未遂。武进塔进乡地主杨远芳,曾*了18个妇女,其中两人当场因奸而死,另90多个妇女因*未遂而遭殴打。常熟地主赵培之,一九三六年*古苏乡汪陆氏的女儿。汪陆氏阻止不住,反而被砍断了左手。这只手用石灰保存了13年,今天才见到太阳,在展览会场上活生生的陈列着。吴江溪港乡地主徐子光,曾当过伪保长,霸占过几百亩湖田,*过11个妇女。他有一次到一个丈夫在外做工的农妇家去,屋内婆媳小孩3人,听见他深夜叫门,不敢出迎。他就从窗口,砰的一声,打了一枪。他进去后,赶走老太婆,*少妇以前,还用枪头打死了小孩。吴江震泽区,前后被地主霸占的农家妇女共有47人。
潘光旦先生的记述,无疑是一部血泪账。这样的血泪账,旧中国到处都有,它们都是和土地密切相连的。那是黎明的前夜,是不堪回首的黑暗岁月。它们虽然早已过去,却沉淀在历史的深处,永远定格在那里。
潘教授说的是苏南,我就引领大家从苏南开始,走进那黑色的档案,走进黎明的前夜,看罹难中的挣扎,听压榨下的呻吟!
第一章 黑手高悬(1)
1、血腥的租栈
腐朽的日子
早已沉到河底
让流水冲洗得
快要不留痕迹了
——艾青
“租栈”,是替苏州地主收租的一种机构,也是听任地主摆布的一种工具。它是地主阶级勾结官府压迫剥削农民的具体体现。
清同治二年,因为官府要征收大批的军费、政费,苏州的一些大地主就请求创设“收租局”,言明收租事务如果能够顺利完成,在租款项下,可以抽出一定的款项贴补官用。因此,清朝官厅同意了这个办法,并且指派了官吏专门主持“收租局”,掌握收租事务。后来,“收租局”取消,地主们又自行组织“租栈”。“租栈”一般在县城设立总栈,在各乡镇设立分站,各分站管若干佃户。“租栈”表面上是地主阶级自己组织的收租机构,可是在实质上,它仍然是与当局分不开的。
还是来看看我在吴县光福区一带的调查吧。
民国初年,光福区一带的租栈里一般雇用四种人。一是“账房”,二是结算账目的“助理员”,三是收租的“催甲”,四是抓人的“差役”。差役过去是由官厅委派,后来改由地主自己出钱雇用。其中以账房为首领,直接按照地主的意图,策划租栈收租事务。
租栈在政府的允许下,可以自设“监牢”,农民俗称为“人房”。地主有权拘捕欠租的农民,也有权把欠租的农民扣押进“人房”,农民俗称这种“扣押”叫“吃租米”。
另外,地主还有权私设公堂,置办刑具,拷打勒逼农民。像地主申子佩家,到1950年还存留有15斤至60斤的各种洋枷、脚镣、手铐,还有一种木制的囚笼。欠租的农民,常常被放置在囚笼里,摆在地主或租栈大门的两旁示众。
至于潘教授写到的“滚笆篓”,地主蒋中孚家也有。他采取的是“抛笆斗”,就是将欠租的农民,装置在两爿相合的笆斗里,用绳捆好在地下滚。据现年91岁的沈阿大说:“那东西连滚3次,被滚的人,不是身死就是受重伤。”在这段时间内,地主们就像土皇帝,凭着官府的支持,利用租栈来统治剥削地方上的农民。
到了1920年以后,苏南的地主阶级与反动政府的关系又深了一层。住在苏州城内的大地主沈挹之、申子峨等人,发起组织了所谓“田业公会”。田业公会是地主阶级自己的集体组织,各地的地主参加田业公会的有1000多家,拥有田亩总数近60万亩。
田业公会在一开始,就喊出了“粮从租出”的口号,就是说:粮是从地租里抽出来的,如果官府不帮助地主收租,地主就不能对官府纳粮。粮、租都需要从农民头上去取,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官府与地主结合起来统一向农民征取。另外,地主们也竭力巴结官府,田业公会每年都送若干钱给县衙,所以田业公会的权力很大,举凡钱粮成色的拟订,灾荒的观察,收租的方法,追租的办法,收租的日期与租米的折价等,都由田业公会一手包办。田业公会底下,在各区乡还设有专门的负责人,在光福区一带负责的则是申子峨的胞弟申子佩。
在苏州城里,县衙门与田业公会共同组成“追租处”。在各区乡,由区乡公所配合警察、保安队的武装机构,与地方上的当权派地主共同组成追租分处,光福区一带还设立“租赋并征处”。由此,地主对农民进行收租,完全获得政权的配合,特别是有了当局武装的支持。这时,在租栈方面,各个租栈大体上还保持原有的人事制度与组成形式,还照常设立“人房”。所不同的,就是地主对农民逼租的手段,不仅使用原有的差人与地保,同时还运用警察与保安队,缴不出租米的农民,不仅要关进“人房”去“吃租米”,还要被解进县衙坐牢。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一章 黑手高悬(2)
光福区一带地主的栈上田(即由租栈统一收租的田),每亩的常年产量是糙米石至2石(音dàn;老式计量单位,1石大概等于108斤),可是租额却大得惊人。最普通的正租额每亩是石,还要加上催甲的出差费,租米“折价”的额外剥削。所谓“折价”,就是农民缴纳租米时,必须要缴纳货币,每石米的价格由租栈或“田业公会”决定,1石米往往超过市价很多。这样一算,每亩田的租米差不多要缴到石至石。另外,要是农民因欠租米而被捉进“人房”或坐“牢间”,花费就更大了。他必须还要贴出差役的小账,警察或保安队的出差费。另外,又要“人房”钱、稻草钱、送饭钱、开锁钱以及监牢里的看守钱等等。农民常常因负担不起这笔重租米以及额外剥削,而产生一连串的悲剧。
永安乡的王虎根,租种申子佩十亩破租田,田漏水种不好,租米每亩却要石,他父亲年年进牢监“吃租米”,1932年曾被关了有两个多月,结果是卖尽了自己的10亩田面才把人赎回来。
建新乡的卢火金种冯思树栈上田,因为缴不起租米,在1935年冬天被关进苏州的监牢有6个月,因为缺吃少喝,加上磨折,很快死在牢中。
葛舍村周更元关在“人房”里生了病,老婆没办法卖掉了自家两间房屋,押去3亩田。等到赎回了人,老婆已因此气死了。还有谢湾村沈荣福父亲,被地主府怡成关在苏州牢房里足足4年。
这些事例举不胜举。
此外根据当年光福区3个乡的调查(全区共13个乡镇),从1920年以后的17年中,被地主逼死的农民竟达14名。例如永安乡虎山陆阿龙,种地主申子佩3亩田,1935年儿子死去,因为缺乏劳动力,田种不好,第二年交不出租,就被押进“人房”里去“吃租米”,后来家中没钱赎,又被押解到苏州。地主看他穷得连饭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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