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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欢 (小李飞刀同人番外怜花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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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阿飞在出言开解,帮李寻欢减去无谓的负罪感。
感激地抬头,情欲泛滥的潮红已经退去,李寻欢的脸色也不那么苍白了:“可是我……”
阿飞的神色突然也不平稳,压制住郁怒,淡淡问:“你是想说小红小翠之类?对大家闺秀来说,不会觉得妓女能挑战她的地位。林诗音愿意嫁给别人,无非是龙啸云殷勤献得足够。不过,流连花丛的时候,你就没有尝试一下别的男人?”
身子剧烈颤抖起来。
李寻欢僵直片刻,艰难地点头:“试过。”
阿飞有些紧张,拳头又不知不觉握紧:“只要是男人就可以?”
李寻欢摇头:“那种身体交欢,并不能改变什么——挂念一个人虽然也用身体,但更多是用心。”
阿飞垂头,掩饰波动的眼神。
没有性经验的青年,面对了解全部人类欲望秘密的浪子,很难继续维持强大的信心,控制住场面。
阿飞讨厌冷场。
所以没有深思熟虑,他就脱口而出:“你对那些花钱买来的男孩子,做了你想对龙啸云做的事?”
如果昨天阿飞这样直接了当提问,李寻欢完全可以想法子掩饰过去。
但在这个早晨,李寻欢觉得格外慌乱,怕任何细微地方令阿飞失望,他会拂袖而去。
替阿飞想想,无趣的病人再不坦诚,或者不能满足他的好奇心,也许就不值得再浪费时间理会。他大可以去陪伴更值得花时间的人——比如,昨夜那惊才绝艳的美人。
所以他不能不回答:“是。”
阿飞表情扭曲了一下,突然没头没脑换了话题:“昨天买豆腐,洪阿三家的女人还问,元宵节过了,正月十六就可以拜圣人,送小孩子回学堂了吧?”
抬头有些惊诧地看阿飞一眼,李寻欢苦笑:“是。”
“那……你中午回不回来?吃饭怎么办?”
勉强镇定混乱的情绪,李寻欢道:“平日也是学生的母亲们私下商量好,轮流给我送饭,没问题的。太阳落山前,我应该能赶回来跟你一起吃晚饭。”
阿飞很快离开,旋即又回到床前:“先把药喝了……我换了个方子,早晚各一次。”
接过热气蒸腾新鲜熬好的药,李寻欢当然明白,为了熬这碗药,阿飞必须鸡鸣即起,守在炉火前的药吊子边。
看李寻欢打量的神情,阿飞催促:“早晨给你喝的药肯定不会助眠,你信不过我?”
澄静的眼睛里,是明明白白的关切。
药比以前苦涩得多。
李寻欢毫不犹豫一饮而尽。
胸口却剧痛起来。
〇六 怜花
作者有话要说:可恨水平不够,写不出王怜花的绝世风姿……怅然
至于李与王的一战,这样的结局很正常阿
还有一个关键的犹豫:沈浪是不是李寻欢的师傅?
毕竟才正月十六,心急的家长固然会早早送孩子来,不大的私塾里,人还是坐得七零八落。
心疼这些本来在贪玩年纪的孩子,李寻欢为课业快的孩子讲了两句《大学》,留了篇破题的窗课,又让启蒙的孩子回家对几个春对,便早早放他们回去。
走出镇里刘善人借给私塾用的房子,匆匆往家赶的路上抬头看看天,竟然刚刚过午。
不禁暗暗笑自己。
这几天朝夕相处惯了,阿飞偶尔出门,自己总是随时等在家里的。一旦私塾开课,怕阿飞在家空候寂寞,竟如此心急。
从学堂回来,推开门的瞬间,李寻欢一颗心已经沉下去。
因为没有闻到熟悉的饭菜香气和药香。
这十五天来,除了爽青翠白的小菜,饭桌上几乎每天都会有冬虫夏草炆老鸭、银耳炖乳鸽,或者百合熬的清淡鸡汤。阿飞总是什么也不说,理所当然看着李寻欢把这些滋补润肺的食物吃下去。
转念一想,再次哑然失笑。前几日阿飞也常常上山打猎,顺手砍些柴回来。看看日影,按平时作息,他怎么也要过一个多时辰才回来。
李寻欢痴长十余岁,但两个人这番相处,别说煎药浣衣,就连饭食菜金,都是阿飞默默一手照料。
想到那张骄傲倔强的英俊面孔,全身顿时放松下来。
带着微笑,李寻欢用最舒服的姿势,慢慢坐进粗木椅子里。
想着那人推门时,看见有人已先回来,眼睛里定会像春风吹过碧水般,荡漾起一丝难言的温暖之意。
全身顿时暖烘烘起来。
拿起茶壶,往杯里注满清水,独自缓缓喝着。
虽然是一个人,但此刻李寻欢心里涨得满满的,竟丝毫不觉得寂寞苦涩。
为了药效更理想,不喝酒当然会好些。纵使阿飞不说出戒酒两个字,但为了不辜负他天天守在药吊子前花费的时光,突然忘记买酒,也不是不可能的。
李寻欢突然发现,偶尔喝喝清水,其实滋味也不错的。
根本没有听见脚步声,便听见门轻响。
除了那些归隐海外、已变成传奇的前辈高人,当世能让李寻欢听不见脚步声的人,绝不超过五个。
三年前的阿飞未必做得到。但是现在……
李寻欢嘴角浮起一丝温馨的笑意。
下一刹那,他突然警觉起来。
因为门开得极其缓慢。
这么优雅的节奏,绝对不是阿飞的风格。
含笑站在午后淡淡阳光下的,竟是昨天月下看见的那位绝色佳人。
一袭白绫精绣浅绿折枝兰花的貂裘,竟豪奢雅致兼得,华丽得不可方物,却又透出清幽雅致,高华之气,难描难画。
但跟那张聚天地灵气、钟造化神秀的面孔比起来,区区貂裘,也只是俗物而已。
一个人如果天生幸运长得美丽,其实算不得什么,林仙儿纵然能带绝大多数男人下地狱,也不能让李寻欢呼吸的节奏错乱一分。
如果美丽之外,还能有令人心脏狂跳、呼吸停顿的奇妙魅力,以及汉赋般华丽的笑容、唐诗般傲岸的气质、宋词般柔婉的眼神,那就不再是普通的天生丽质,还需要自身修炼出独到的风华。
面前这位佳人即使不言不笑,只妙目浅浅一转,便令人心不能自主。
李寻欢懂得审美,钦慕所有美丽的人和物。
离这么近看,他当然已经发现,这个人之所以绾男子冠带发髻,是因为他的确是个男人。肌肤如玉不假,可眼底那份深沉,透露出历经的沧桑。从这男子沉稳的气度看,年纪说不定比自己还大。
李寻欢直觉一向很灵,看人也很准。但理智是一回事,看着他未语先笑的动人模样,还是不由自主会想怜惜他。
第一眼看见,本能的反应,当然是想问“阿飞跟你什么关系”。
——难道分别的这三年,阿飞和这绝色的男子之间,会不会发生过什么……
一颗心顿时乱了。
被对方认真打量的时候,李寻欢竟多少有些不安。
凝眸注视良久,貂裘男子保持风华卓然的微笑,悠悠问:“李寻欢?”
简简单单的问名而已,竟也动摇人心魄,似乎柔肠百转。
李寻欢深深感觉到此人的可怕。
打点起全副精神,半丝不敢松懈,全神凝视着对方的眼睛,缓缓点头:“是。”
他笑得更动人:“你不问我是谁?”
李寻欢道:“如果尊驾真想告诉在下,即使不问,早晚也是会知道的。”
这华服男子突然不笑了。表情变得凝重,也许是说明他已经不敢玩笑,已开始认真把面前憔悴的男子当作对手。
静静僵持了片刻,他改负手而立。
简单一个动作,便傲岸不凡、气派万千。这简陋的寒室,似乎也因他的莅临而顿时变得高华起来。
再次提问时,语气也变得庄重肃穆:“百晓生作兵器谱,小李飞刀名列第三,排名第一的是天机棒,第二金钱双环,第四嵩阳铁剑。五年前你独闯少林,百晓生竟被毙于你飞刀下。之后,郭嵩阳苦练许久后找到李园向你挑战,败得心服口服。”
李寻欢忍住心头悲怆,肃然道:“他有机会杀我的。”
“但是郭嵩阳却坦然承认输给了你,还为了你,死在荆无命的剑下。”
李寻欢黯然点头。
“天机老人试图拦住上官金虹,被杀。上官金虹想试试能不能接住你的出手一刀,终于死在你的手里。”看着李寻欢并不否认,他的眼睛渐渐亮起来:“虽然你胜利之后飘然远走,没人找得到你的行踪。但江湖公认,小李探花已经是当世第一。”
似乎有些明白对方来意,李寻欢苦笑:“所谓兵器谱,本就是无谓的虚名。排名第几,又有什么意义?”
果然,他缓缓说出目的:“小李飞刀、例不虚发……我竟也很想知道,是不是会败给你。”
………
小镇之南,近郊菜地边。
一片小小的空地。
纵然是在杏花烟雨著称的江南,正月的风多少还是有些冷的。
踏着偶尔天晴便隐约泛绿色的荒地,看一眼身边整整齐齐的油菜幼苗,再端详略带黄昏气象的天色,李寻欢又一次暗暗告诫自己,不能着急。
虽然很担心阿飞回家看不见自己忧心,也很想问他跟阿飞之间有什么神秘的联系,但绝对没有机会问出口。
面前这位非要找上门来的敌人,竟强大得可怕。
在毒虫遍地的恐怖的黑暗中,仅仅靠听声音来源,李寻欢便能飞刀杀五毒童子。
面对用少林方丈作人质的百晓生,只抓住对方一刹那的疏忽,那一刀的光芒,便已致命。
被饿了好几天、才解开一只手的穴道,李寻欢危急中出手一刀,就能重伤排名第九的青魔手伊哭。
可是此刻,刀握在手里,却没有一点把握:两个人对面站定,李寻欢随便一瞟,就发现对方五六七八个弱点,似乎随手发出飞刀,就可以致对方无数次死命。再凝视想确认刚才的感觉,顿时又觉得,面前的人还是漏洞百出,但此刻的弱点竟全部换了位置,跟刚才观察到的,已经完全不一样。
李寻欢当然知道,这叫做错觉。
能够让李寻欢产生这种低级错误的人,当然非同凡响。
面对甚至从没有听说过的强大对手,唯一可以凭峙的,不过是手中这薄如柳叶的飞刀,和凝定功夫、必胜的信念。
所以李寻欢不动,静如山渊。
静默对抗良久,华服男子眼中渐渐透出欣赏之意。
等李寻欢身体与精神的状态都焕发到巅峰,他突然微微一笑,声音温柔关切,带着不尽的缠绵意味:“我要出招了,你可千万当心些,莫要分神。”
口中说着,整个人化作一道华丽的白光,竟似以整个身体作武器,如长虹经天般袭来。
李寻欢错步向后一滑,如行云流水,退的速度竟丝毫不比对方进攻的速度慢。
可是这人的功夫诡秘到极点,悬在半空中,竟然可以突然加速。动作如水银泻地般流畅,手掌掀起巨大压力,直逼胸口。
此人的身手,绝对不同凡响。
这时候出手,不是好机会。
但如果再迟疑,对方这么惊人的速度和压力,很可能完全没有机会出手。
不知用什么办法,在飞速滑退的过程中,李寻欢竟然生生定住身形,整个人像就要全部贴在地上。
翩如惊鸿,矫如游龙。
即使这样退避,惊怖的巨大压力继续袭来。
刀光一闪。
早已成为传奇的小李飞刀,终于被逼出手。
那一刀的光芒,早已成为传奇。
而小李飞刀神妙通灵,无数死人和被他救了命的人都可以证明,这无影无踪的一刀,似乎竟未失手过。
这一次呢?
华服男子苍白着脸,用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左肩头那柄颤巍巍的、柳叶般的小刀。
再绝色的人,流出的血,也是红的。
沉默片刻,他嘎声问:“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好快的刀……”
李寻欢只顾捂住胸口,咳得撕心裂肺。
刚才,尽管飞刀及时出手,对方的真气浩然不可挡,毕竟还是伤到了他。
他嘴角又露出一丝艳丽的微笑,就如同关切般柔声问:“你这一刀为什么不插在我咽喉上?你应该知道,内力和身法都不如我。只要没有做到一击必杀,我中刀的瞬间含怒还击,一样能杀了你。”
痛苦咳嗽的间隙,李寻欢随手擦去嘴角的血痕,淡淡回答:“正如尊驾所言,内力轻功拳法,在下样样自愧不如。我认输。”
仰头静默片刻,他的声音突然变了,变得沉重。这次是苦笑:“你赢了。你……竟然赢了我,号称当世第一,确实不算妄得虚名。”
李寻欢被掌风伤到,已没有再战之力,而对方只轻伤,随时可以再次发动进攻。
可是,他竟主动认输。
呆了片刻,李寻欢眼神已充满尊敬:“刚才尊驾击向在下的招式虽然凌厉无匹,却浑厚中正平和,并不带杀气。在下怎么敢妄动杀念?”
他缓缓点头:“持正忍让,确属高手风范。小李飞刀,果然名不虚传。我是真的输了。”
从对方怅然的语气里,李寻欢自然听得出,他极其自负,觉得根本就不该输。
这世上有谁面对小李探花的时候,依然认定自己就不该输?
兵器谱上没有此人的姓名,这不算怪事,毕竟人力有时而穷,百晓生不知道的高人,似乎也该是有的。
但这样一位高人,风神又出众如此,李寻欢怎么可能根本认不出来呢?
对方黯然的神情一收,右手飞掠过肩头,伤口血转瞬止住,还顺便敷上了淡淡绿色的药物。
看一眼还苦苦思索着的李寻欢,淡淡一笑,扬手间,一粒小小药丸飞入舌下。
李寻欢骇然。
药丸当然没有飞刀快,弹出的角度和力度都奇诡之至,完全没有退避的余地——如果这是一枚暗器,以李寻欢的身法,根本就躲不开。
跟惧意同时油然而生的,是难言的钦佩。
也就在这同时,舌下一暖,胸口滞涩的痛感顿时舒缓了。
原来他飞掷丸药不仅仅是炫示功力,更是为了医治。
再抬头,对方已转身,负手望天。
白绫重裘披风随风扬起,居然生出几分楚楚的韵味来。
灵光一闪,李寻欢再不敢犹豫,深深长揖为礼:“恕后生无知,此刻才醒过神来……尊驾可是王怜花前辈?”
王怜花,当年随沈浪、朱七七、熊猫儿一同归隐海外的奇人。
王怜花本是邪恶“快活王”的公子,相貌英俊、武艺神通自不待言,还诗词歌赋样样皆能,天文地理、医卜星相、丝竹弹唱、琴棋诗画、飞鹰走狗、蹴鞠射覆亦无一不精,无一不妙。
正因为他的博学与传奇,一本记录生平所学的《怜花宝鉴》才成为人人垂涎的珍品。
连上官金虹那样的人,都不能不动心。
听见李寻欢问话,王怜花柔柔微笑,眉一扬:“你怎么猜到的?”
被这异样的风情一惊,李寻欢竟半晌说不出话来。
好不容易心神重新宁定,苦笑:“除了传说中的王怜花,谁能施展这么高妙的武功,竟然风姿翩跹如舞蹈?如果不是前辈易容、变声之术均神奇莫测,又有谁能让我有瞬间辨不出男女?”
王怜花转身一笑,竟连声音都变得柔媚不可方物:“之前听到江湖传言,探花郎不喜欢做官,却仗义疏财、浪迹江湖,吃喝嫖赌样样皆精,怀里抱过的美人,比别人做过的春梦都多。能得探花郎这般谬赞,怜花幸何如之!”
李寻欢听见这半带调侃的话,想起阿飞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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