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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刀传说-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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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转身挤出人群。只是那走出来的姿势却颇有古人荆轲“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古风,通红着双眼,脸上满是悲壮之色。

    甫一走出人群,鹰刀的脸立时改了颜色,捶胸顿足懊悔不已。一百两银子就这么没了!好好的干嘛要喝什么女儿红呀?马马虎虎来点儿老白干不就行了。自己那一百两银子看来是没指望了,但死也要死个明白。于是,鹰刀哭丧着脸,向一旁的人细细打听,那女儿红为什么会有那么高的赔率。

    身旁的一个汉子见鹰刀实在可怜,便也不耐其烦细细道来:“原来,这一届的龙舟大赛原本没有‘女儿红’这一支参赛队伍,只有红白黄绿青蓝紫七支参赛队伍。其中红队便称‘状元红’,白队便叫‘老白干’,至于‘老黄酒’‘竹叶青’什么的说的却是黄青两队。当然,这都是地下赌档的暗语。老白干是连续三届冠军,所以它的赔率最低,只有一赔一,却也是夺冠的最热门,而黄红两队也有不俗的实力,它们的赔率分别为一赔三和一赔五。其他各支队伍的实力相对来说略弱些,但也不排除爆冷的可能,唯有这女儿红却横看竖看也不可能夺冠。因为,这支参赛队的成员是由女子组成的,所以称之为‘女儿红’。”

    “说到这‘女儿红’的参赛,便要提到日前来我们九江城的一位大人物了。那便是高丽国的王族李玉堂李公子,据说此人虽然是高丽国的王子,但一心仰慕我中华文化,在高丽国时便喜穿我们汉人的衣服,学我们汉人说话,一时间被高丽国人作为美谈流传,更因此闹得高丽国人人以穿我们汉人衣服为美。后来,他更是自告奋勇上书高丽王,愿意担当高丽国的特使到我国来联络邦交,和朝廷通好。于是就这样,他来到了我国。到了我国之后,由于他长袖善舞,善于言谈,颇得皇上的好感。而他更是喜欢结交江湖上的朋友,时常外出京城游历。这一次,便是应花溪剑派之邀到小花溪游玩,路过九江城时,偶尔听说我们的龙舟大赛,便兴致勃勃地提出由他的随身侍女组成一支队伍参赛,权当是玩玩游戏。我们九江知府自然不敢提出反对意见,便同意了。于是就产生了这么一支‘女儿红’龙舟队。”

    鹰刀听到这里,不禁满怀希望地道:“说不定知府为了拍这李玉堂的马屁,要求各支参赛队让了这‘女儿红’赢也未可知。”

    那汉子摇头道:“原本也有许多人有阁下这种想法,但却听说那李公子有言在先不能相让,否则他就会大大的不高兴。你也知道了,他一不高兴,那知府的官帽保不保得住就很难说了。这个消息一传出来,这‘女儿红’的赔率立时芝麻开花节节高了,本来只不过是一赔二十五,这一下子便升到了一赔七十了。你想啊,那李公子的随身侍女是什么人?一个个都是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就是拎桶水都会吃力,又怎么和终日在水上操舟的大男人相比呢?所以,我说阁下你就死了那条心吧,全当那一百两银子打水漂了。”

    鹰刀的希望彻底破灭,他心内暗骂:“什么狗屁李公子,有空开开心心的搂着侍女看看龙舟大赛不挺美吗?非要叫她们也去参赛,还说什么不许相让。这么愚蠢的话也说得出来,真是吃肥肉吃多了,满脑子不知所谓。一点怜香惜玉之心也没有,那也罢了,却无缘无故害得我损失了一百两银子。唉,人一倒霉起来,喝凉水都会塞牙缝。天妒英才啊天妒英才!”

    心情恶劣之下,连酒也不想喝了。他正想走出门去,转换转换心情,却听得一声:“给我也来两壶女儿红!”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你还不能不信,这世界上还真有不怕死的傻鸟!如此奇事怎能就此放过?

    鹰刀惊异之下,怀着崇敬的心情循声望去。心里到底还是有些安慰,虽然自己光荣就义了,但临死还有个垫背的,这总算是件好事。

第一章 第五章

    鹰刀肃然起敬地望着那发话的男子。只见他年约二十岁许,额上一蓬乱发随意地用一根布带系住,双眼大而明亮,却有着一种与他年龄颇不相称的沧桑,脸颊瘦长,唇际总是挂着一丝邪邪的笑容。为什么称他的笑容为“邪邪”的笑容呢?因为,当你心情好的时候,看到这种笑容,你会觉得很舒服,阳光灿烂。但你心情不好的时候,你见到这种笑容便会忍不住想拿拳头揍他,最好将他的脸揍成烂柿子一般,你才会觉得痛快。所以,你说它邪不邪?

    虽然鹰刀的心里不愿意承认,但还是不得不认为此人是个英俊的青年,至少比大多数被誉为帅哥的男人要帅上那么一点点。当然,鹰刀还是觉得和自己相比要差上一点,至于别人的想法是不是和鹰刀一样,他就不想知道了。

    那掌柜的闻声不禁奇道:“这位小哥,我这卖的可不是酒,你想清楚了?可别象方才那位一样,还没弄清楚就胡乱开口说话。”

    那青年笑道:“我知道你卖的是什么。废话少说,这是一百两银票,你接着吧。”

    那掌柜的摇了摇头,既然人家嫌袋里的钱太多,自己又何必假充好人呢?于是,他迅捷地接过银票,接着从柜台中取出两张赌票递给那青年。

    那青年笑笑将赌票收入怀中,不再理会别人对他报以惊异的眼神,径自走到鹰刀身前立定,道:“你是鹰刀?”

    鹰刀一楞,答道:“正是鹰刀!你认识我?”

    那青年摇头道:“不认识!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跟着你买两壶女儿红吗?”

    鹰刀暗想:“我当然知道,你是一时间颠病发作,人一发起疯来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这又有什么难猜的。”当然,鹰刀不会这么回答,万一不小心惹到个疯子,他一天到晚疯疯癫癫地跟在你身后,那滋味想必难受的紧。于是,鹰刀只好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那青年笑道:“因为,我要杀了你!我常听人说,一个人在临死之前所说的话,往往是很灵验的。我就想试试,是不是果真象他们说的那样。”

    鹰刀的第一个反应是,这人只怕当真是个疯子。他妈的,这孩子家里的大人也太不负责任了,随随便便地就让这疯子出来,满大街乱跑,也不管管,要是伤了人怎么办?不行,这里太过危险,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着!

    鹰刀理也不去理他,拔腿便往外走。

    谁知刚跨出几步,脑后破空之声急响,已然直逼自己身后几处大穴。鹰刀叹一口气,只得拔刀转身应战,但内心却涌起一股强烈地委屈:“人长得帅也是罪过吗?这大堂之内少说也有五六十人,这疯子什么人都不找,偏偏要找我?难怪人言常道,红颜自古多薄命,想不到我鹰刀的命比纸还薄啊!”

    鹰刀用刀身挡住那青年一击,一个顺水推舟顺势一刀劈将出去,想以自己大夏龙雀刀的锋利劈断他的兵器。却没想到,此人的兵器甚是奇异,乃是一柄又细又长的尖刺。自己的刀甫一接触到他的尖刺,那尖刺便如同一条丝线一般缠绕住刀身,更是贴着刀身直上,刺向自己手腕。

    鹰刀大吃一惊,天魔气勃然而发,右手一圈,甩开尖刺的进逼,后退两步,立刀戒备。方才两人交手一招,若非鹰刀反应快捷,他的右手已经被废了。鹰刀额上冷汗直冒,双眼盯着那青年奇异的兵器,脑门发胀。放眼武林之中会使这种奇怪的兵器,据鹰刀所知唯有一人,但鹰刀多么希望自己猜错了,他哑声道:“绕指柔?你是天杀傲寒?”

    那青年手腕一抖,绕指柔已消失在他的手中,谁也没有看清他到底将那绕指柔藏在什么地方。只听他微笑道:“我正是傲寒!有人出钱要我来杀你。你还有什么想做的事请快快做了罢,我的耐性不是很好。”

    鹰刀既然知道面前这人是被誉为“杀手之王”的天杀傲寒,倒也不急着走了。因为他知道若被此人盯上,就算是跑到天涯海角还是难逃一死。反正要死,又何必跑得那么辛苦呢?

    这傲寒算得上是近年来江湖上窜起最快,声名最盛的人物之一了。此人自三年前初出江湖,还从没听说过有谁能逃得过他手中的绕指柔。他无门无派,武功自成一袼,却没有人能知道他的来历,仿佛是从地底里冒出来一般。他的成名之战是单人孤剑血洗陕北黑道势力最大的一群马贼。为了追杀贼首“一阵风”,他孤身一人自陕北直追到大漠,横越三千里,才将“一阵风”击毙于绕指柔之下。那“一阵风”在临死之前曾问傲寒,为何要追杀他们,得到的答案却令自己死不瞑目。原来傲寒答道:“我是一个刚出道的杀手,你是我接的第一笔生意。雇我来杀你们的是一个从你们手底下死里逃生的六岁的孤儿,他的家人已经全死在你们手中了,为了报仇,他用他身上所有的财产雇佣我来杀你们。虽然只有一文钱,但我想第一次做生意总是要给点优惠才会吸引别人上门的,就当是先做一做宣传也好。所以,杀你们的报酬就是一文钱了。的确,钱是少了点,但这究竟是我第一次赚钱,感觉真是不错啊!”

    那“一阵风”原本倒不会那么快就死,但听傲寒如此说来,气往上涌,真是不甘心啊,自己的命竟然只值一文钱。于是,他竟硬生生被活活气死了。从此以后,傲寒的声名鹊起,光顾他的客人也越来越多,而他也从不让人失望,总是让客人满意而回,从未失过一次手。

    鹰刀笑笑将刀收回到背后,道:“傲寒兄,既然有人出钱请你来杀鹰某,我料想自己已是凶多吉少。只是我有两件心事未了,不能和傲寒兄放手一搏。”

    傲寒眉头一皱,道:“鹰兄的心事倒也不多,但且说来听听无妨。只要不甚费事,想来还可以商量。”

    鹰刀笑道:“这第一件事有些麻烦,我花了一百两的银子下注在女儿红身上,我想知道自己能不能赢?第二件,我身上还有些银子,要是不将它花光了我觉得不甘心,万一我败在傲寒兄手下,这些银子岂非浪费了?所以,我想请傲寒兄赏鹰某一个薄面,和我共醉一场如何?”

    傲寒盯着鹰刀默然半晌,长叹一声道:“我出道这些年来,象鹰兄如此人物还是第一次见到。好!若我连这些事都不答应鹰兄,倒显得我傲寒小家子气了。”

    鹰刀拱手道:“多谢傲寒兄成全,鹰某感激不尽。”

    鹰刀掏出身上银子,唤来酒店伙计,买了两坛酒抛给傲寒一坛,笑道:“傲寒兄,你我二人今夜能够共醉一场也是快事一件。只是这里人多吵杂,不是个喝酒的好地方,不如我们另找个去处如何?”

    傲寒笑道:“这里的确不是个喝酒的好地方。这九江城城北有一高楼叫做‘揽月楼’,坐在楼顶仰可见明月,俯可望滔滔长江之水。不知鹰兄意下如何?”

    鹰刀长声一笑,道:“好!鹰某先去了。”腰一弯,手抱酒坛,身子平平地弹射出店外,再一个翻身跃上屋顶,如流星一般向城北奔去。

    傲寒见此,也跃上屋顶紧随鹰刀而去。

    九江城北“揽月楼”。

    傲寒站在楼顶上,两眼望着浩瀚地夜空。晚风拂过,卷起他的衣袂在风中乱舞。他用脚尖挑起放在一旁的酒坛,仰头喝了一口酒叹道:“鹰兄,你我二人一见如故,只可惜明日龙舟大赛之后就要兵刃相见了。世事无常,以此为最。”

    鹰刀以手枕头,平躺在地上,笑道:“傲寒兄,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之事且留到明天再说。即便是明天你我二人要拼个你死我活,今晚这酒还是要喝的。”

    傲寒笑道:“鹰兄果非常人,胸怀坦荡,心无挂碍,小弟佩服。我如此介怀于明日之战,倒叫鹰兄见笑了。小弟借花献佛敬鹰兄一杯。”说毕举起酒坛喝了一口。

    鹰刀也喝了一口酒,道:“我也不是什么胸怀坦荡,只是比较想得开罢了。人生短短数十载,早死几年,迟死几年有什么关系?只要能死得其所,也就不枉来世上这一遭了。我们江湖上的人,一辈子在刀尖上打滚,不是你杀我,便是我杀你,生生死死的早就应该看开些了。所以,我若能死在傲寒兄独步武林的绕指柔之下,总好过死在他人之手。”

    傲寒听了默然不语,过了一会儿,一曲高亢悲壮地歌谣自他口中传出。鹰刀细细听去,连一个字也听不懂,却觉得曲调之中蕴涵着一种说不出的苍凉,曲风豪迈激烈,和江南委婉小调大是不同,想来是塞外哪个游牧民族的民歌。

    鹰刀听得心中热血沸腾,暗道:“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就该如此壮怀激烈,豪放不羁。生为人杰,死亦鬼雄!”他正要击节叫好,却听得楼下一人叫道:“好!久已不闻塞北民歌,却不料在这江南之地听到。小弟偶经此地,听到如此好歌,忍不住出声叫好,只怕打扰了两位清兴,还请莫怪。”

    鹰刀见此人身在楼下,声音传上来却犹如在耳边轻语一般,显得此人内功精湛,决非寻常高手可比。他望了望傲寒,见傲寒微一点头,便发声向下叫道:“既是知音之人,何怪之有?兄台若有雅兴,还请上楼来共谋一醉!”

    楼下那人听了,笑道:“小弟正有此意!”只见他纵身上跃,在二楼栏杆之上一借力,人已飘飞上了楼顶,轻功之佳,鹰刀自叹不如。

    鹰刀放眼望去。见他白衣胜雪,头戴紫金冠,腰围白玉带,手中一柄纸扇轻摇,瞧他这一身打扮,倒象是贵胄之后,而非普通武林中人。

    鹰刀再往他脸上看去,一见之下不由大惊失色。只见他眉目如画,肌若凝霜,若非见到他的喉结,鹰刀几乎要认为此人是个女扮男妆的绝色女子。一个男人生得有这种绝色的容貌,鹰刀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见到。

    这一次,就算是鹰刀这么不要脸的人也不得不承认,眼前的这个男人实在是一个美男子,比绝大多数漂亮女人还要美的美男子。

    就在鹰刀和傲寒二人惊异于此人的“绝色”之时,却听到他以一种绝美的声线缓缓说道:“小弟李龙阳见过两位兄台!”

第一章 第六章

    鹰刀将手中的酒坛扔给李龙阳笑道:“在下鹰刀,这位是傲寒兄。我们二人在此饮酒作乐,不想竟然惊动了李兄。”

    李龙阳接过酒坛喝了一口,皱眉道:“两位兄台如此英雄人物怎可以饮此劣酒?”

    鹰刀笑道:“莫非李兄还有更好的酒吗?”

    李龙阳微微一笑:“小弟住处恰好有一坛藏了六十年的极品汾酒,若两位兄台不弃,还请不辞辛苦,移驾去我住处一聚,大家也好一起喝个痛快。”

    鹰刀和傲寒对视一笑,道:“有此好酒,就算李兄不请我们去,我们爬也是要爬去喝上几口的。”

    李龙阳抚掌大笑:“看来大家都是好酒之人,真是相见恨晚,既然如此,小弟在前引路。”说毕,带头跃下楼去。

    鹰刀和傲寒二人紧随在李龙阳身后而去。

    三人东折西转,来到一处大宅门前。只见这宅子气势恢弘,雕梁画栋,显然是个大富之家。

    鹰刀和傲寒二人早先见这李龙阳的服饰华丽,一举一动颇具气势,早知此人绝非寻常江湖人士,现在见到这间豪华的房子自然不会觉得奇怪。

    李龙阳开口道:“这房子只是我暂住之处,其中设施颇为简陋,不足以招待两位贵客,简慢之处,还请两位包涵。”

    鹰刀暗道:“这么大的房子还说什么简陋?这小子看来十分有钱,有机会向他借点来花花,他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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