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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眼看红楼-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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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家与草民
《聊斋志异》写鬼狐,千姿百态,异彩纷呈。读来读去,只一事不解,天下有得是知情识趣的男子,那些千娇百媚的狐狸精们怎么从来不思变通?她们选情人,以穷书生为佳,这些书生里,又以多年不第的秀才为好,活象蒲松龄本人的写照。这该不是他在荒村野店的非非之想吧?就象在劳动人民的传说里,那些田螺精和下凡的仙女们,只爱给勤劳朴实的牧童农夫做饭。现实生活中所缺少的,就做点美梦补齐。
后来,有位前辈说我偏僻了。第一,穷书生们多在荒村古庙寄住,这里阴气重,是鬼狐们经常出没的场所。第二,写文章不免常涉主人公的言辞环境,写熟悉的才明白真切,蒲公所以就借书生的遭遇说话。
这话听起来也有道理。世家自然有世家的作派,看前辈方家的书,我知道当日的八骑子弟们沦落街头,依然是吃窝头要蒸得小巧,吃咸菜疙瘩要切得匀细的。张爱玲《更衣记》里说,穿皮子,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便被目为暴发户。皮衣有一定的季节,分门别类,至为详尽。十月里若是冷得出奇,穿三层皮是可以的,至于穿什么皮,那却要顾到季节而不能顾到天气了。初冬穿“小毛”,如青种羊、紫羔、珠羔,然后穿“中毛”,如银鼠、灰鼠、灰脊、狐腿、甘肩、倭刀;隆冬穿“大毛”,——白狐,青狐、西狐、玄狐、紫貂。“有功名”的人方能穿貂。中下等阶级的人以前比现在富裕得多,大都有一件金银嵌或羊皮袍子。
不懂富贵细节,很容易就会露了怯。就像今日的社交场合,有人西装翩翩,连皮带打火机都是名品,却不经意在袜子的颜色款式上失了格——据说国际通用规范,标准的西装袜应为深色,白棉袜只能用来搭配休闲服和便鞋。当然你自可以T恤棉布裤,因不与人同流,反倒让他们白看着。
在红楼中有“史太君破陈腐旧套”一回,把那些才子佳人的书目好好地批驳了一番:别的不说,单那作派就不像,世宦书香的小姐,自然奶子、丫鬟伏侍的人一大堆,一位小姐只跟一个丫鬟也忒寒酸了些。其实这也不怪那说书的女先儿,连崔莺莺杜丽娘身边,到哪儿也只一个贴身小丫头。《西厢记》、《牡丹亭》文字自是一流的,而曹雪芹的石头记,文字之外另有一套诗礼簪缨之族的富贵排场。虽然他后来也沦落到瓦灶绳床的地步,但总非一辈子只吃过酸咸菜的草野书生可比。
小时候我常在公园的长凳上听一个老人讲故事,有一次他讲到农民起义军:一次他们打了胜仗,首领鼓动大家说兄弟倍加把劲,打到京城当皇帝,天天吃饺子。老爷爷笑眯眯地批评义军:“真没见识,以为当皇帝的天天吃饺子。”我来了兴趣,问道:“那当皇帝的天天吃什么?”老人愣了一下,道:“皇帝吗?每天吃的那叫山珍海味。”
以后常见皇室贵族们开宴,总是龙肝凤髓,鱼翅驼峰之类的虚套,要不干脆送你一句“席开玳瑁,筵设芙蓉”。大观园里文字却有一种细腻的吸引,他们那儿的茄子是这么做的:才下来的茄子把皮刨了,只要净肉,切成碎丁子,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肉脯子合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豆腐干子、各色干果子,都切成丁儿,拿鸡汤煨干了,将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磁罐子里封严了。要吃的时候儿,拿出来,再拿炒的鸡瓜子拌一拌。噫吁戏,不一样就是不一样。 txt小说上传分享
细节里的身份
宝玉自搬进大观园中居住之后,心满意足。每日只和姊妹丫头们一处,弹琴下棋,作画吟诗,倒也十分的快乐。这期间,宝玉却也作了几首诗,说得都是真情真景。有方家曾言:《红楼梦》里无诗。也罢,曹雪芹是第一流的小说家,如果再身兼第一流的诗人,让别人拿什么吃饭呢?以本人这粗鄙的眼光看,倒是宝二爷的这几首诗还有些味道,套用贾赦的一句话说,叫做“还不失咱们侯门的气概”。
如果用现代的观点讲,那叫“阶级的局限性”。比如有人曾问张爱玲会不会写无产阶级的小说,张想过之后回答说“不会”,因为生活空气的浸润感染是长期的,无法凭空捏造。宝二爷的《春夜即事》有云:自是小鬟娇懒惯,拥衾不耐笑言频。不经意的一句话,就让我等生在红旗下的后辈,立即感到自己认识上的狭隘。上小学的时候,学校发了一本课外读物叫《控诉万恶的旧社会》。那里面的恶霸地主多去了,他们家当然都是有丫环的,丫头是劳动人民,她们每天挨打受饿,寒冬腊月里也要砸开冰窟窿去洗衣服。小时候我总觉得这地主够狠,后来也知道这地主可能还有点不够大。探春说赵姨娘:“那些小丫头子原是玩艺儿,喜欢呢,和他说说笑笑;不喜欢可以不理他就是了,他不好了,如同猫儿狗儿抓咬了一下子,可恕就恕,不恕时也该叫了管家媳妇们说给他们去责罚,何苦自己不尊重,大吹小唱也失了体统。”自己管理丫头的主人,怎么论来都不够份儿,正如一家自己兼任了老板经理营销出纳的公司,不知道人家连保安部的主管,都配有专职秘书的。
怡红院里的大小丫鬟,连宝玉本人也认不全的,小红偶尔给倒了一碗茶,宝玉竟说:“既是这屋里的,我怎么不认得?”小红道:“爷不认得的也多呢,岂止我一个。我又不递茶递水,拿东拿西,眼面前的事件也做不着,那里认得呢。”这他们这个院子里,我们熟悉的丫头,袭人、晴雯、麝月、秋纹等几个,是专门在宝玉眼前打转的,藏在幕后没名字的人还有一大帮。宝二爷每日的茶水,想必是有专人烹煮停当了,再由她们几个用养得滋润柔滑的纤纤玉手给斟上的。要说宝二爷的茶,那也真不是谁都能倒明白的。一天三更以后,宝玉睡醒了要茶吃。麝月起来,先去在盆里洗手,然后再倒一盅温水来,并拿来一个大漱盂,伏侍宝玉漱口。下面该斟茶喝了吧?是的,但中间还有一道程序,那茶碗还要先在温水里浸一下。
真是门技术啊!要不丫头们怎么分了贴身的与粗使的呢?
“自是小鬟娇懒惯,拥衾不耐笑言频”,宝二爷身边能登堂入室丫鬟,都是娇憨散漫的可人儿,即便只是陪主人说笑一回,都不耐这春夜的困倦。这一幅场景,别有一番的富贵风流。就像在老北京的王府里,讲究“金鱼、石榴、胖丫头”,丫头们的娇惯与丰润,最能烘托出主人生活的优雅。刘姥姥去见贾母时,大观园中众姊妹大多在跟前,只见满屋珠围翠绕、花枝招展的,一张榻上,独歪着一位老婆婆,身后坐着一个纱罗裹的美人一般的个丫鬟,在那里捶腿。这就是了,若在满眼的珠光宝气中,突然出现一个补丁摞补丁的乡下财主家的丫头,连那些珠玉都像是假的了。
宝二爷使出来的丫头,很有些名士派的作风。晴雯受了风寒请大夫来诊病,一个老婆子提醒宝玉要给人家车马费。管事儿的袭人不在家,麝月拿了一块银子,提起戥子来问宝玉,哪里是一两的星儿。宝玉笑道:“你问我?有趣儿,你倒成了才来的了。”麝月便放下戥子,捡了一块银子掂一掂,笑道:“这一块只怕是一两了,宁可多些好,别少了,叫那穷小子笑话。不说咱们不认得戥子,倒说咱们有心小气似的。”那老婆子告诉她这银子至少不二两,麝月却早关了柜子出来,笑道:“谁又找去呢!多少你拿了就完了。”有好事者考证——假设红楼是完全写实的自传体,最后陪在曹雪芹身边的只有麝月一人,这样的女子怎么过日子呢?“居家食粥酒常赊”却是一定的。
人说“三代造就一个贵族”,得祖上多大的阴德,才能养得后辈有钱有闲有情趣?这差别还真不是一点点,丫头或者大家都用不起了,螃蟹总吃过吧,那么你可知道吃螃蟹时这手怎么才能洗得干净而无异味?用“菊花叶儿桂花蕊儿熏的绿豆面子”,服气吗?当然,也许您只吃蟹黄小笼包,并不喜欢亲手去剥。那么,晚上起夜的时候,你是否像宝二爷那样有一件专用的貂颏满襟暖袄?
《红楼梦》里,我喜欢通达知命的刘姥姥也不讨厌贾珍贾琏辈的斗鸡走马,都是因为他们不失本色的原故。贾政的作风却让人气闷。他从小知道父亲的官位是要给哥哥贾赦来承袭的,没办法只好辛苦读书,想从科甲图个出身,谁天不从人愿,连第一百三十名也没中过——不如他孙子贾兰。好在父亲临终时上了遗本,皇上恩赐政老爷带职学习,这才算有了个端架子的职位。好好的一个纨绔子弟,硬是弄成了上不挨天下不着地的边缘人,比清寒出身的文士吧,他又古板没历练,不通吏治的法门;比公侯世族吧,他又没那份从容潇洒、顾盼自如。所以天天苦恼着,没过过一日的幸福生活。他的哥哥贾赦虽也时常犯昏愦,想娶他娘一时也离不开的丫头为妾什么的,毕竟也还有头脑清楚的时候。
贾府中秋设宴,击鼓传花到贾环手里,贾环有意卖弄,便写了一首诗呈给贾政。贾政看诗中带不爱读书之意,马上把他连哥哥宝玉一起讥讽了一番。从没人告诉政老爷好孩子是夸出来的,所以哥俩儿的童年一直阴影重重。这时贾赦的言辞却有些见识:“这诗,据我看来,甚是有气骨。想来咱们这样人家,原不必寒酸,定要‘雪窗萤火’,只要读些书,比人略明白些,可以做官时,就跑不了一个官儿的。何必多费了工夫,反弄出书呆子来。所以我爱他这诗,竟不失咱们这侯门的气概。”贾赦这话,倒也有些万水千山只等闲的侯门气概。
天底下熙熙攘攘的人流里,看透了的,为自己的富贵或清闲快乐;勘不破的,为将来的危机或困窘苦恼。
让我们送贾政一个“卡”字,取上下不得之意。 。 想看书来
让林妹妹邂逅段誉
红学也算历史悠久了,当年《红楼梦》一出,大家倾倒,许多后世学人就又多了一只吃饭的青花瓷碗。上世纪末,又颇听得“金学”一词,原来,不知几何时,金庸先生也开宗立派,自成一家了。
既称“学”,总有学术问题去浪费方家们的头脑笔墨,咱们才疏学浅,对此不敢发言。但是书读熟了之后,每个人的性情面目宛在眼前,忍不住就“关公战秦琼”般地胡乱编排一番,也算一种另类的人物分析吧。
林黛玉天生至情,又美得明澈性感,还是别只在大观园里春感秋悲了吧,金庸笔下有的是男儿风骨,不妨让他们遭遇一番试试。
陈家洛与林妹妹大概算得上同时代的人,他本人出自名门世家,学历又高,两人沟通起来应该没什么问题。陈先生既然面目英俊,风流蕴藉,想必也是能赏析得了黛玉之美的。且他在心底里,也不欣赏霍青桐的坚强和独立,而喜欢喀丝丽的娇柔依赖,这一点林妹妹也算投了他的缘。但是把黛玉托付给他,总让人有点放心不下,这个人有一点点的拘泥,又有一点点的自私,你说他会不会为了另一个光明磊落的目的,把林妹妹也卖了呢?可怜香香公主,只是有死后落了陈少舵主一篇祭文:浩浩愁,茫茫劫,短歌终,明月缺。郁郁佳城,中有碧血。碧亦有时尽,血亦有时灭,一缕香魂无断绝!是耶非耶?化为胡蝶!我所以还记得,是因为这文字实在不错,但是多好的文字也没有生命珍贵吧?宝玉祭晴雯时,一篇芙蓉诔一千多字,不也方涕泪交流地颂读完毕,一转身又与林妹妹讨论起这文字的高下来了。
陈家洛不行,让我们换个心地纯厚的。郭靖吧,郭大侠一向诚实质朴,没有那么多的花花心肠。但是有一点让人怀疑:他能自发地看到黛玉的美丽吗?人说焦大不爱林妹妹,郭靖的妻子,本来也应该是个浓眉大眼的异族女儿的。面对华筝,他一向只在混沌中,如果这时候他不离开草原,两人的婚事本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但此时,因缘济会,黄蓉以一双能使出“拂穴兰花指”玉手,揭开了他尘封的青春,让他在惊喜中看到人世的美妙。一个肮脏乖僻的小叫化,忽然间变成了个金环束发、肤光胜雪的女儿,这种震撼,一下子就打通了他浑身的穴道,化蛹为蝶。郭靖的爱情是黄蓉亲手给激活的,林妹妹却只能在被动中憧憬和感叹。
郭靖一个傻小子,本也不足道,只有冰雪聪明的黄蓉才把他当宝呢。与之相比,杨过倒是性情中人。小龙女凄然离去之后,杨过一路苦苦找寻,因心有所思,差不多在相遇的每个女孩儿身上,都能看到小龙女的影子。比起陆无双等女子,黛玉倒更像杨过要找的姑姑。轻盈的身形、苍白的脸色和凄迷的眼神是为形似,难得的是小龙女与黛玉有着一样的灵魂,什么家国武功、仕途经济?因为自己的纯洁软弱,她们宁愿自欺外面的世界是不存在的。杨过与小龙女历尽十六年的沧桑之后重相见,小龙女依然不改当日的风神。林妹妹却永远不可能拥有这恬淡中的坚韧,与爱人相离,就是她的泪尽之期,再相见,只在梦魂中了。小龙女可以一瓢饮、一箪食,自给自足,林妹妹却需要花园、燕窝和诗歌。杨过与贾宝玉一世恪守他们的爱,也算坚定了,却每每迷失于红尘里的温柔调笑里,管不住自己的嘴。男人本是泥做的,拿什么来比女子的明澈?
下面,该张无忌登场。义父谢逊枉送了他一个这么大气的名字,无忌的性格善良,拖泥带水,与宝二爷倒有三分相似。他身边的女子,赵敏、周芷若、小昭、殷离诸人,开放如花朵,颜色之娇艳,姿态之独特,无不令人神驰目眩。《红楼梦》开篇的引子: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我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真大无可如何之日也!这几句话套在张无忌身上,倒有几分贴切。这么一个没有政治素质的人作了明教教主,每每常有力不从心之叹;身边几个女子那激烈的爱,又让他左右为难,不胜惶恐之至。如果再加上一个为爱生、为爱死的林妹妹,还不把张大教主难为死。
还是放他一马吧。
金庸笔下女子中,金蛇郎君的女儿夏青青是个雅人。她在月白风清的良宵,把袁承志约到山中的玫瑰园里,在一个小亭子里吹萧给他听。让那在华山伴着猿猴一起长大的的傻小子,也能在如怨如慕的萧声里,感觉到醺醺然有如中酒的快乐。但是对袁承志对青青的关爱,对她小性子的宽容,似乎又是与这些风韵雅事无关的,这些小情调,也无助于升华两人的感情。两个青年男女,在合适的时间相遇了,患难与共,感情就那么慢慢培养了起来。夏青青因自幼处于繁华富足之地,所以无意中学了些小资情调,在骨子里,她还是一个江湖异侠的女儿,在她眼里,武功当然比这小小的诗意更重要。所以她对袁承志的爱里,还有一份倾慕与崇拜。除了身手不凡之外,袁一个性格平淡,面目黑不溜秋的小子又有什么过人之处呢?林妹妹长了这么大,都没见过人舞刀弄剑的,她与袁承志,互相不感冒。
韦小宝是天下第一的小流氓,从来都是见色起意的。林妹妹也是人间绝色,小宝若看到了,说不得也要死缠烂打一番。贾宝玉并不比郑克爽难对付,说不定那些阴谋诡计都不必用,轻易便可赢得美人归。韦小宝的确艳福齐天,他那七个夫人最初未必都是安心乐意的,可时间一久,也就马马虎虎了。但是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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