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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同人]童话-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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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粉是植物。牛奶是一种叫做牛的动物分泌出的乳液。鸡蛋是一种叫做鸡的动物的后代。」讲鸡蛋这个概念的时候还要帮他们补胎生和卵生……(莫= =:你的确够累。)
「食物也好,物品也好。总有制作或者创造出它们的人,这就是劳动者。」
「啊,团长,我知道了。」举手发言的是侠客,「就是团长讲过食物链吧。食物链的最低端,就是劳动者,接下来是商贩,然后是顾客,最后才是我们。」
「……」
我不知道答案最后怎么会扭曲成那个样子的。但面对貌似已经完全恍然大悟的这些人,也只能保持沉默。
派克的房间是原主人小女儿的卧室。墙纸是带有淡粉红,有一个欧式的半弧的阳台。我常常有这样错觉,仿佛有一天,会有一个罗密欧会在楼下高喊着“朱丽叶,你为什么偏偏是朱丽叶”。
当然,派克的楼下从来没有白马王子出现过。在她搂下出现过的只有窝金。某天凌晨天还没全亮的时候,丫就在楼下的院子里大声吼着:「派克,把我当成你的白马王子吧!」
回答他的是从隔壁房间扔出去的飞刀。
「吵死了,发春滚远点啊。」
「派克,我看窝金不错啊。你考虑一下吧。」唯恐天下不乱的是芬克斯,「他其实也就是比白马王子黑那么一点嘛。」
「他要是白马王子,那信长不就是阻拦王子的恶龙了?」玛琪也开口了——唯恐天下不乱的不止芬克斯一个。现在已经变成被打扰了睡觉的信长和窝金单挑的局面。
「王子——加油!派克公主在这里啊!」芬克斯继续浇油。
闹剧最后以一群人的群殴结束。
但不知为什么,好像总觉得派克本人挺高兴的样子。
“团长?”
回忆被派克的声音打断,我抬起头。派克揉着眼睛,坐了起来。“团长,你回来啦。”
“吵醒你睡觉了。”才只有早晨八点多。“感觉怎么样?”
“嗯。”派克穿着粉色睡衣的样子很可爱,“好像做了一个很久的梦。”
“哦?什么样的?”
“梦见妹妹了。”派克说,“笑起来很甜很可爱。她还对我说话呢。”
“……”
深吸了一口气,派克得嘴角微微露出一丝笑容:“很讽刺啊,我根本连那个家伙的脸都没见过。她居然还对我说:姐姐,要活下去。这又关她什么事了?”
大概是因为她死了的关系吧——我扯了扯嘴角,却什么也没说出来。
和艾米莉小姐莫名其妙地死去一样,派克竟然莫名其妙地好了起来。几乎是一夜痊愈般地,连王子的吻都不需要地清醒并且恢复了过来。
你跌破眼镜了吧?
你说,当初我这么辛辛苦苦绕那么老大一圈,到底在干什么?!
唯一有点头痛的是过了两天,金又打电话来找我约我帮忙。
我大概是前世欠了他的钱,明明打算少搭理这家伙的,结果话到嘴里就变成了:“好吧。我在蒙萨公国莱卡镇,你说哪里?”电话那头想了一下报给了我一个地址。
“帕里尔山脉?”
“离你那边好像很近的样子啊。”
“很近也要一百多公里。”
约定的地点是帕里尔山脉下的小城,这是著名的旅游地点,人气很旺盛。看见金的时候,他的样子好像是焕然一新般地剃了胡子和头发,看起来精神奕奕。
“原来你还很年轻嘛。”我说,“我以为你四十多了。”
“……”
买了两杯饮料,在一家茶铺子的遮阳伞下坐了下来。一些日子不见,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金好像瘦了那么一圈。
“麻烦啊。”他长叹了一口气,“艾米莉身上的那种病毒,交给有关方面的专家化验分析过了,是一种针对基因缺陷的病毒,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是那些有特殊基因的少数民族。”
“这个……麻烦在哪里?”
“是啊,世界上又不是只有一种病的。麻烦也是病的本身,而不是其他什么。”金说,“现在问题在于有人借机生事。”
“猎人协会的事?”
“好多年前有个猎人提出过一个《少数民族保护方案》。”金皱着眉头,“让我想一想啊……好像是个叫做盏的女性猎人。不过因为需要大量的人手,所以当初好像没被重视。”
“所以被人拿来做文章了?”
“是啊。”金说,“而且那个提出方案的女性猎人还死了,死因不明的,怀疑是谋杀。所以现在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的,烦死人了。”
“那怎么你又被扯来了?”我那个困惑啊。脑子里唯一的印象,就是这家伙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怎么跑到我这里来就不停地在面前晃悠,还不停给我找事做?
“因为那个方案又被提出来了啊。”金说,“迫于压力,不得不停下手上的事去查访这些或是隐居,或是失踪的种族。”
在我看来也是很变态的做法——人又没要求你来保护,日子过得好好地,现在搞成珍稀动物一样。“容易被有心人利用啊。搞不好本来是安全的,现在这样变得更不安全了也说不定。”
留下一份资料,无论以什么形式存放的,总有可能被泄漏。就算系统安全,机器安全,也不代表看守的人安全。
“那他们根据什么来确定需要保护的民族?”
金从身后的背包里拿出一本书,“啪”地扔在桌上。
《世界民族传说故事》——而且还是绘图本。
“Kao!”连我都忍不住骂脏字了。哪有这么扯的……
“是啊,连你都Kao了。”金有气无力地长叹了一口气,“这里的柚子茶好难喝,路好远,太阳好毒……”
“跑路啊。”我挑了挑眉毛,“你又不是第一次。”
“这种事干得有点多。”他干笑了一声,“某些人说我再跑掉就打断我的腿。”
“你在开玩笑吧,打断一个百分之百强化系家伙的腿?”
“他们说钉在十字架上,轮流打,打到断……”
“……”
“都在一边看好戏哪。说什么‘知道难做所以才要努力啊’,‘不然还要我们干什么’。”金有些冷笑的意味了,“再唧唧歪歪,什么时候老子怒了,把他们全都埋到垃圾堆里。”
我把刚喝到嘴里的茶全都喷了出来。
“咳咳咳!”
这这这……这是金说的话吗?
“我……发发牢骚,又不会真做。”金嘟囔着,“民主啊,制衡啊,防止腐败的工具最后本身都会被腐蚀掉的。”
“民主总要比独裁好吧?”
“一个人的独裁和多个人的独裁罢了。”金的声音有点低落,“算啦,我懒得掺和进去。”
“懒得参和进去还拖我过来。”我踢了他一脚,“我很忙啊!事业还在起步,老婆还在天上飞。”
“上次还说你自己是无业游民,哪里来的事业。我好心好意想给你找份工作啊。”
“有没有不干活只拿钱的工作?”
“有很多只干活不拿钱的工作……”
我们扯了一会儿皮,金终于把话题扯到正经事上面来了。“你还记得以前我说过,有时候会去挖遗迹吧?”
“嗯,怎么?”
“我以前发现过一个遗迹。”金说,“这次在看这本《世界民族传说故事》的时候,意外发现和其中某个据说已经消失了的民族十分相像。”他打开书本到了某一页,递给我看。
这个种族的名字叫做RURUKA,最强盛的时候,曾经发展到过几万人。如今在博物馆里还看得见一些流落在外的,镶嵌着图腾的农业用具。这个种族在好几百年前,就销声匿迹了。
“信奉的是原始灵,一种牛和狼的混合体。”金指了指这个图腾,“那个遗迹中的标志和这个相同,是个超大型的遗迹。初步推测是因为地震或者山崩等等原因掩埋的。”
“你的意思说,并不是陵墓?”
“中间有一部分是中空的,而且尸骨零乱。”金说,“也可以说是灾难性的毁灭吧。”
我总觉得这家伙对保护死人要比保护活人来得感兴趣地多。
“你不去研究如何保护少数民族了?”
“我这也是在保护啊,可以确认一下——这个种族已经覆灭了,不用再去保护了。”金嘟囔着,“别人又没求你去”。
“……”
金忽然想起些什么似地说道:“啊,对了,简也说要过来帮忙。”
“她不是医生?不用工作?”
“辞职了,好象说什么没意思。”金叹了口气,“她又不缺钱花。本来就是家里的大小姐,根本不用出来工作,等着嫁人就可以。”
虽然简没有说过她的家庭状况,但品位和细节上还是可以觉察到的。比如吃的东西,买东西时候的随意状态。——当然一开始我是觉得,丫用别人的钱比较爽。
“不会帮倒忙吧。”
“啊,虽然我觉得这是很有可能的。”金的表情还挺严肃,“但是我不敢拒绝她。”
这厮居然还说的如此理直气壮。
“那个遗迹,究竟在哪里?”
金从背包里又扒拉出一张有些陈旧的地图来,因为比例的关系,看起来只是手指那么长的一条,但实际上也有几百公里。“很偏僻的地方啊。”
“是啊,最近的一个人类居住点也在几十公里开外。”金说,“外表看起来就是一座土坡,走过也不会多看一眼的。”
“简没有和你一起来?”
“我约她在最近的小镇碰面了。”
“没有直达交通,不过有公路,租车吧。”我瞥了他一眼,“还是说你懒得租车,要我们用两条腿跑过去?”
“还要租车啊……”
果然,强化系的家伙都是懒得去做一些准备工作——他们有的是力气。我无力地摆了摆手:“那东西是人腿,不是骆驼腿。”
上次租来的那辆车我到是送简回去的时候还掉了——租的时候连带押金收了二十五万介尼。这里的民风显然淳朴地多,约定一天八千介尼,而且押金也没交几万就让我们把车开出来了。当然这里二手车本来就不值钱,三十几万就可以买到成色很不错的小型车辆了。
“对了,你会开车的吧?”金打开车门,忽然想起来问。
“当然啊。”我说这跨进了驾驶座,“除了没有驾驶执照,其它都没问题。”
“……”
“对了,你会跳车的吧?”
“……”
金带着一脸便秘的表情坐在车上。当然因为有公路的关系,我开的速度也很快——这点很值得庆幸,不然就真地只好用两条腿跑了。两百公里开车也要好几个小时,不知道金以前的旅途是不是都用脚跑出来的。
“忘记跟你说了,要去买点日常用品。”金提醒我。他的那个背包看起来鼓鼓囊囊,看样子里面还是有点货色的。“毛巾牙刷、替换的衣服。如果想睡得舒服点的话,还要个睡袋。”
这我到是不介意——我没有洁癖这种毛病的,流星街的人都不会有吧?
“你打算睡死在墓地里面吗?”不知为什么,看见金之后我的毒舌功力就好像见长。
金歪着头认真地想了一会儿,回答道:“以前有过半个月都没出来过的情况……睡到还好,只是差点饿死。”
“加上一条,足够的干粮。”也对,脏不死人,但是会饿死人。
沿着公路一直开了大约三个多小时,就在到达目的地之前,前面的道路却被封锁了。“前面好像不能走,要从这里开下去然后绕山路了。”虽然从地图上看只剩下很小的一点距离,但很明显在进入隧道之前,路面被钢筋石板压塌了一段,两边都被围了起来。
“简到了吗?”
“应该比我快,她从友克鑫出发,那里的飞艇业务有全包机的。不过电话打不通,大概是山区信号不好吧。”
从下面走,七歪八扭之后,就开始迷路了。先是向上的盘山道,开到一定的高度就能看见另一边山脚下的村庄了。
“有点不对劲啊。”金忽然说。
我踩了一脚刹车,把车停了下来。
“怎么?”
“村庄,好像在冒烟啊。”
不是好像在冒烟,而是正在冒烟——甚至连鼻子中也有些呛人味道的错觉了。浓厚的黑烟被风吹散着,大面积大面积地弥漫开来,好象已经渗入我身躯,并且将要进侵入进来的命运。
准确来说,是将要侵入我的命运。
这一年是一九九四年。
我二十一岁,金二十八岁。
卷二 完
一九九六年的春天,旅团第一次处于满员。九四年底剥落列夫入团。九五年夏天Sky受我的邀请入团,扔筛子选了八号。跨入九六年,夏洛特被芬克斯推荐入团,是最终的四号。(莫= =:一共就两个号,为什么还要扔筛子?)
第一次见到Sky的时候,他浑身是血地躺在基地的门口,是侠客把他拖回来的。
「?」
「躺在我们门口,我就捎回来了。」
「……」你当礼物吗?
Sky着一头罕见的墨绿色长发,尽管浑身伤口累累,肮脏不堪,却不知怎么给人一种干净的感觉。干净到不像流星街的人。事实上他也的确不是流星街的原住民。
「运气很好啊。」所谓的运气好,也不单指侠客突然心血来潮——他一般不管闲事。还因为我们已经很少回流星街了。
他很美丽。
美丽这个词语通常用于女性。可除了美丽这个词,我不知怎么去形容一个微笑起来让你觉得百花绽放的男人。
事实上如果要说俊美的话,飞坦或者侠客,也都能算得上。但问题在于,看见侠客你只能觉得这俊小伙很亲切,遇见飞坦你只会觉得毛骨悚然。而Sky坐在面前,你就觉得他好像是一幅娟秀的山水画,宁静却又散发着知性的美——我每次看见他,都觉得很窘。
美丽不是错,但关键这是猎人同人,又不是耽美小说啊。为什么会有这种祸水似的家伙出现?
Sky出身一个小型的黑道世家。这个黑道家族服务于十老头中的一个,负责以收集情报为主的事务。Sky一出生,就被作为情报处理的要员来培养,由于他惊人的学习能力和处理能力出众,很快就成为了十老头的重要筹码。
但是他最后离开了家族,逃到了流星街。「因为我厌倦了。」他淡淡地回答。
Sky是具现化系,能力类似于石化,能够具现化出一种类似银针的武器。刺入任何生物的肌肤中,就能造成短时间内的百分之百石化效果。而因为是附加的特殊能力,所以用硬防守几乎没什么用处。但具现化银针的数量似乎很有限——尽管他的银针百发百中,但并不适合对付大量的敌人。
事实上黑道对Sky的悬赏始终并未解除。
「五千万了,你可真值钱,都超过整个旅团的通缉赏金了。」
「因为我们手脚很干净。」三分之二作奸犯科的事几乎都查不到是我们干的——赏金如果上升到一个高度的话就很麻烦了。苍蝇老鼠虽然不足为虑,但的确很烦,搞不好还会阴沟里翻船。
「知道他们太多了。」Sky说,「那些见不得人的丑事,秘密,渠道。」
Sky是个沉默的人,看书或是上网,虽然兴趣爱好看起来和侠客很像,但事实上却是不同的。他是那种看起书来可以几天几夜不睡觉的人,而且速度极快。每次我借来的书,他花一个晚上就能全部看完。更可怕的是,无论抽出书中的哪一段,他都能记得一字不差。
“其实已经不是在看书了吧……”
“是啊。”他颇有些被戳穿的遗憾,“我看书和计算机的保存写入一样啊,只是机械地记住里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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