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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莱斯特-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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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东西我以前从未跟他说起过。   

  现在的我,也不再受旧的条条框框的束缚。   

  相反,我要把它们通通打碎。   

  我要通过我的乐队、我的书,使所有人都畅所欲言,不仅包括路易,还有别的我所认识的和热爱过的鬼怪。   

  我要找回我失落的东西,我要唤醒那些如我过去一般沉睡的朋友们。   

  所有人……年轻的、年长的、美丽的、丑恶的、疯狂的、无情的,在看过我的电视片,听过我的歌声,从书店橱窗里看到我的书之后,全都对我亦步亦趋。   

  他们也很清楚到哪里可以找到我。   

  我是摇滚巨星莱斯特。   

  请到旧金山来,我将在那里举办首场演出。   

  我全部的历险还有一个原因,一个更危险,更诱人,更疯狂的原因。   

  我知道路易一定明白这个原因,因为这个原因同样掩藏在他的访谈录和表白之后。   

  那就是,我想让凡人了解我们,我想向世界宣告我们的存在,正如我向艾利克斯、拉里、小坚饼〃和我的甜心律师克丽斯汀宣告的一样。   

  即使他们不相信这些,即使他们认为这只是虚构的艺术,都无所谓。   

  事实是,在两百年的隐忍生活之后,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站在凡人面前,理直气壮地说出我的名字,并展露我的天性。   

  我真真正正地存在于现实!不过,我又一次超越了路易。   

  他的故事被人当作是虚构的小说。   

  在凡人看来,他所叙述的东西,就像巴黎老吸血鬼剧院里的舞台布景那样,让人毫无惧意。   

  在那里,恶魔装扮成演员,演员装扮成恶魔,在遥远的,瓦斯灯照明的舞台上表演着。   

  而我,将会走进摄像机前面强烈的光环之中,将会伸出我冰凉的手指去触碰成百上千个温暖而紧握的手。   

  如果有可能,我要魅惑他们、引导他们发现真相与事实。   

  啊!想象一下……仅仅想象一下……尸体越来越多,我最亲密的人开始心生疑窦……仅仅想象一下,艺术不再只是艺术,而成为现实!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他们真的相信,真的懂得,这个世界依然存在着旧世界的恶魔……吸血鬼,那我们将要进行一场多么伟大炫目的斗争!我们将会出名,我们将被追逐,我们将在这绚丽的都市荒漠里被人类打击,任何一种诡异的魔鬼都从未经受过的打击。   

  这样的生活,怎能让我不热爱?哪怕仅仅是想想,就让人激动不已。   

  这样的生活,即使要为之冒险,为之挫败,也完全值得。   

  即使在毁灭前的那一刻,我也会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生龙活虎。   

  可是,说实话,我从没想过凡人真的会相信我们的存在。   

  凡人从未让我感到恐惧。   

  将要到来的是另一场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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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吸血鬼莱斯特(10)         

  在这场斗争中,我和我的同类将要联合起来,或者,他们都联合起来对我宣战。   

  这才是〃吸血鬼莱斯特〃存在的真正原因。   

  这才是我正在进行的游戏。   

  我撰写这本书,也许还会揭示某些真理,或是引发巨大灾难……啊!这真是又添加了不少调味料!走出运河街阴沉的废墟,我重新踏上法国区旧式酒店的台阶,回到我的住处。   

  它如此宁静,很适合此时的我。   

  窗外一片老法国区景象,那是我已熟稔的西班牙风格的窄小街道。   

  巨大的电视屏幕上,正播放着动人的维斯康提的电影《魂断威尼斯》。   

  其中一个演员说,邪恶是必需的,因为它是天才之源。   

  我不相信这种说法,但我希望这是真的。   

  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做纯粹的莱斯特,不是吗?我一直很善于做一个魔鬼!唉,就是这样……我往手提电脑中插入一张新的软盘,开始撰写我的人生故事。   

  雷里欧崛起 第一部 二十一岁的那年冬天,我独自一人骑上马,去杀一群狼。   

  我父亲在法国奥弗涅 ① 拥有土地。   

  那时正是法国大革命爆发前的最后十年。   

  那是我记忆中最糟糕的一个冬天。   

  狼群从我们的农夫手上把羊偷走,晚上,它们肆无忌惮地在村里的街道上横行。   

  在那些年里,我痛苦不堪。   

  我父亲是一位侯爵,我是他的第七个儿子,也是他三个活到成年的孩子中最小的一个。   

  我无权继承父亲的头衔和领地,前途渺茫。   

  富裕家庭里年纪较小的孩子状况尚且不容乐观,更何况我们的财产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经被消耗光了。   

  我的长兄奥古斯丁,家族财产理所当然的继承人,刚结婚就已经开始动用他妻子微薄的嫁妆了。   

  我父亲的城堡、房产以及附近的村落,就是我的整个世界。   

  我天生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爱幻想、易动怒、多抱怨。   

  我从不会坐在火炉边上,谈论旧时战争或是太阳王路易十四的轶事。   

  历史对我来说毫无意义。   

  可是,在这个昏暗老式的世界里,我成了一个猎手。   

  为了养家糊口,我捉野鸡、打野鹿,并从山间的溪流中钓来鳟鱼……任何我们需要并且可以抓到 ①法国中部的一个大区。   

  的东西。   

  那个时候,打猎就是我的生活,我也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当时,打猎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情,因为在那些年里,我们的确面临着饿死的危机。   

  当然,在祖先的土地上打猎可是一件体面的事情,而且只有我们有权做到这些。   

  在我的森林里,即使是中产阶级中最富有的人都不可开枪。   

  不过话说回来,既然有钱,他又何需开枪猎食呢?我曾经有两次想要逃离这样的生活,两次都带着破碎的身心失败而归。   

  后面我会具体讲述。   

  此时此刻,我考虑的是漫山的积雪和威胁着羊羔,造成村民恐慌的狼群。   

  我想起那时的一句法国谚语:〃如果你住在奥弗涅省,那巴黎对你来说,就是望尘莫及的地方。   

  〃我是个贵族,而且是唯一一个骑马佩枪的贵族。   

  因此,对所有的村民来说,向我抱怨狼群的危害,并恳求我除害,是很自然的事。   

  这是我的责任。   

  倒不怕什么野狼。   

  在我的生命中,我从没有见过或听说过狼对人的袭击。         

。▲虹▲QIAO书吧▲  

第11节:吸血鬼莱斯特(11)         

  我原本可以把那些狼毒死,然而,肉类这么匮乏,下毒未免太暴殄天物了。   

  于是,在一月的一个酷寒的清晨,我全副武装,准备对那群狼个个歼灭。   

  我有三把手枪和一杆很棒的来复枪。   

  我把它们和我的两杆步枪,以及父亲的长剑统统带上。   

  在我离开城堡之前,我又在我的装备里加上几样旧式武器,虽然这些我以前从来不用。   

  我们的城堡里有很多旧式盔甲。   

  自十字军东征以来,我的祖先曾经披着它们进行过无数次伟大的战役。   

  在墙上这些丁当作响的杂物上面,挂着无数的长矛、战斧、连枷以及狼牙棒。   

  那天早晨我拿了一根粗大的狼牙棒……一根被嵌入了尖顶的大棒。   

  我还带上一个尺寸适合的连枷,那是一条连有铁球的链子,可以用爆发力向敌人挥去。   

  请记住,那是世纪。   

  那时的巴黎人,常常戴着白色假发,穿着高跟缎制拖鞋,踮脚走路。   

  他们常用鼻烟,然后用绣花手绢轻轻地擦擦鼻子。   

  将要出门打猎的我,穿着生牛皮靴子和鹿皮大衣,马鞍上挂着古代的武器。   

  两条健硕的猎犬伴我左右,它们的脖子上套着带刺的项圈。   

  那就是我的生活,看上去像是活在中世纪。   

  我很清楚,街道上那些打扮入时的游人一定会觉得我们很奇怪。   

  巴黎的贵族称我们乡下贵族为〃抓野兔之辈〃。   

  当然,我们可以嘲笑他们是国王和王后的走狗。   

  我们的城堡已经屹立了千百年,即便是伟大的黎塞留大主教,都未能在战争中将我们的古堡毁掉。   

  不过,正如我前面所述,我不大关注历史。   

  我骑马往山上攀登,心情阴郁,杀气腾腾。   

  我要和狼群好好地搏斗一番。   

  据村民所说,共有五只狼。   

  我有枪,还带着两条猎犬,它们牙尖口利,可以将狼的脊椎骨在顷刻之间咬断。   

  花了一个小时爬山之后,我来到一个小峡谷。   

  虽然这里被大雪覆盖,我还是一眼就能辨认出熟悉的地形。   

  当我正要穿过这空旷的土地向贫瘠的丛林进发的时候,我听到了第一声狼嗥。   

  几秒钟之后传来第二声狼嗥,紧接着是第三声。   

  它们的叫声如此整齐和谐,以至于我无法判定到底有几只狼。   

  我只知道自己行踪已现,狼正在呼朋引伴而来,而这正如我所愿。   

  那时,我并不觉得很害怕。   

  然而,我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手臂上的汗毛根根竖起。   

  宽阔的村野显得如此空旷。   

  我将子弹上膛,命令我的狗停止咆哮,跟着我走。   

  这时,我脑海中模模糊糊地出现了一个想法,就是要尽快离开空地进入树林。   

  我的狗低沉地吠叫,发出警报。   

  我回头扫了一眼,看见狼群在我身后几百码的地方,正穿过雪地向我疾走而来。   

  它们是三只巨大的灰狼,排成一条直线。   

  我开始策马向树林奔跑而去。   

  在这三只狼追上我之前跑进树林看起来似乎很容易,可狼是绝顶聪明的动物。   

  当我骑马向树林疾奔的时候,我看见狼群中的另一拨,大约五只成年的狼,从我左前方走来。   

  这是一场伏击,我已经无法及时进入树林了。   

  狼群中其实共有八只狼,而并非村民所说的五只。   

  即使在那种情形下,我也并无惊恐之意,未曾想到这些狼正饥肠辘辘,否则它们也不会接近我们的村子。         

◇BOOK。◇欢◇迎访◇问◇  

第12节:吸血鬼莱斯特(12)         

  它们与生俱来的和人分隔的天性已经彻底丧失。   

  我做好了战斗准备。   

  我把连枷插进皮带,端起步枪瞄准。   

  我先击倒了一 只在我几码之外的公狼,接着,在我的狗和狼群交战的时候,我抽身远离好几码之外,以便及时装上子弹。   

  因为我的狗配有带刺的项圈,狼无法从狗脖子上下口。   

  在第一回合中,我的狗很快咬死了一只狼,然后我开枪击毙了第二只。   

  可是,狼群逐渐将我的狗包围。   

  我一次又一次地开火,尽快重装子弹,瞄准时也尽量避开我的狗。   

  但我还是看见一条体格小些的狗的后腿断了。   

  鲜血浸染了雪地。   

  第二条狗趁狼群抢食受伤的同伴时有意逃脱,可是,在两分钟之内,狼群扑上去把它的肚子也撕裂了。   

  两条狗均非等闲之辈。   

  如我所说的,它们像山一般健硕、强大。   

  我亲自喂养它们,训练它们。   

  它们每一只的体重都超过两百磅。   

  在我打猎的时候,它们总是伴我左右。   

  虽然现在我把它们统称为〃狗〃,其实在我心里,它们都有自己独特的名字。   

  当我看到它们在我面前死去,我第一次意识到,我在干什么,什么将会发生。   

  所有的这一切都在片刻之间发生。   

  四只狼死了,另一只受了重伤。   

  剩下三只,其中一只停止吞噬狗,紧紧瞪着我。   

  我用步枪开了一枪,没有瞄准,接着又用来复枪开火。   

  狼群向我扑来,我的马惊厥了。   

  突然间,仿佛听从命令似的,狼群转身离去,留下遍地的新鲜尸体。   

  我奋力抽动缰绳,让马如它所愿地朝树林跑去。   

  我听到身后传来杂乱的嗥叫声,可我并未回头。   

  可是紧接着,我就感觉到有牙齿在撕咬我的脚踝。   

  我拔出另一杆步枪,朝左侧开了一枪。   

  看起来这只狼是立起后腿朝我扑来,它动作如此迅猛,我竟然没有及时看见。   

  我的马又一次惊厥了。   

  我几乎摔了下去。   

  我感到,它在我身下,两条后腿已经筋疲力尽。   

  我们已经差不多进入树林。   

  在马儿倒下之前,我跳下了马背。   

  我还有一杆上了膛的枪。   

  我用两只手紧紧握住它,死死地瞄准袭击我的那只狼,把它的头盖骨打开了花。   

  现在还剩两只狼了。   

  我的马发出一声低沉颤抖的嘶鸣,接着变成巨大的尖叫。   

  这是我在活物身上听到的最悲惨的叫声。   

  两只狼逮到它了。   

  我踩着脚下坚硬的岩石,在雪地上奋力逃向树林。   

  要是我能重新装上子弹,我就能把它们击倒。   

  可是,没有一棵树的树枝能矮到让我抓住。   

  我跳起来,试图抓住树枝,无奈我的脚在树皮上打滑。   

  在狼群靠近的时候,我摔了下来。   

  我已经没有时间把我剩下的唯一一杆枪上膛。   

  此时此刻,我只剩下了连枷和长剑……那根狼牙棒很早就丢了。   

  我挣扎着站起来,心中思忖着自己可能要死了。   

  但是,我从没想过要放弃。   

  我狂野地发出几近咆哮的吼声,直视着近在咫尺的这两只狼。   

  我分开双腿,稳住身体,左手握着连枷,右手拔出长剑。   

  狼停下了脚步。   

  其中的一只先是惊恐地往后退,然后低下头,小跑着朝边上挪了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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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吸血鬼莱斯特(13)         

  另一只原地不动,似乎在等待什么无形的信号。   

  第一只狼再一次用出奇平静的目光看了我一眼,接着又朝前迈步。   

  我开始挥动连枷,让带刺的球转圈。   

  我能够听见自己沉重的呼吸。   

  我弯下膝盖,像是要往前跳的样子。   

  我用尽全力地把连枷挥向这一只狼的颚部,可是只擦破了它一点皮。   

  这只狼突然向我进攻。   

  另一只开始围着我前前后后地奔跑。   

  它们忽而靠近,逼我甩动连枷,挥舞长剑,忽而又远远地跑开。   

  我不知道这样要持续多久,但我清楚它们的企图。   

  它们是要耗尽我的体力,而它们自己却安然无恙。   

  这对它们成了一场游戏。   

  我不断地在原地打转,出击,然后又退回,差点要摔倒。   

  这样的情形持续了大约半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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