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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上)-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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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神在上,他的封印是如何解开的?!
惊慌中,她失声惊叫,本能地往后退一步,不料竟然摔下了石头。
就在她重重摔落地的一刹那,那块看似完美无瑕的冰晶就像是一块被严寒冻得发脆的玻璃玻璃:最初由火山喷出的酸性熔岩凝固而得。约在公元前3700年前,古埃及人已制出玻璃装饰品和简单的玻璃器皿,当时只有有色玻璃,约在公元前1000年前,中国制造出无色玻璃。伟大啊,我的国人。身为中国人,我无比骄傲和自豪。
,出现了一道细小裂缝,发出清脆尖锐的声音,狠狠划过她的心房。
仿佛是雪崩一般,透明的冰晶碎片并没有像外层青石一样四散迸裂,而是快速滑落,在孤儿还没有反应过来之时,已经尽数落在地面上。
铠甲的甲叶发出刺耳的金属刮擦声,那个冰封骑士稳稳地落地,尽管孤儿感觉他已经苏醒。他却一动也没有动,有如神祇般威严肃穆。
第一章·传说中的驿马宝藏
这件事太意外了,孤儿根本无法反应。而这时,头顶却传来皮特的叫喊,他的大嗓门都喊岔了音,可见怕得有多厉害,“大当家的,有幻灵!快逃啊!”
眼前的冰封骑士根本就不是幻灵!
孤儿想着,不过面对着这样一个全身都包在铁和硬皮革中,不知是美是丑、是邪是正、是人是兽、是老是幼的巨人型男人(骑士应该是男的吧),还有他的巨剑,她还是感到害怕,急忙念起驱使咒,大叫一声,“小猪,飞吧!”
小猪刚才被孤儿的邪恶念头吓得清醒过来,此时巴不得能将功折罪,因此变化得无比快速,起飞稳当又及时。
升到半空时,孤儿一拉小猪的左耳,示意它停飞,一人一猪悬浮在深坑的一半处往下观看。
一望之下,孤儿惊得差点掉下去,因为那冰封骑士不知何时动了,此时正抬头望着她。他的巨剑也缓缓举起,还好不是对着她,而是直指苍穹。
不过是一把锈迹斑斑的剑罢了,比巴雷铁匠的打铁锤还难看。但握在这骑士手中,却让人感到了一种君临天下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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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第一章·传说中的驿马宝藏(5)
“点火把,点火把!快快快!向东南方向走!”皮特又叫了起来,声音惶急不已。
孤儿这才感觉到情况不妙,猛拉小猪的右耳,让它快速飞到坑顶。只见大量白色的雾气从密林中冒了出来,除了东南方向稍弱,其他地方就如同挂上了白色帷幕一样。
她听过幻灵的传说,知道他们并不是真的鬼,只是因为掌握了一种能隐形的魔法,能凝聚白雾,能杀人于无形,是一种非常凶残的怪物。不过幻灵据说已经灭亡了很多年,这个时候却为何冒出来?
只见地面上,她的人分为两队,一队由皮特带着,点燃了以魔石粉为燃料的鹿角火把,扫荡着飘过来的白雾。另一队由两名奴隶保镖带领,连珠般地射出全大陆最凌厉,却也最昂贵的箭。小四四和小三三则站在坑边,似要接应她。
“别管我,你们跟着皮特快跑!”孤儿叫。
她的管家胆小怕事,为人却圆滑机警,头脑清醒,在逃命方面特别有天赋,这是屡经她验证过的,所以她到哪儿都带着他。地面上的人都是她的财产,她宁愿自己冒点儿险,也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其实现在她已经非常肉疼了,虽然寻宝本来就是一件高投入、高风险的事,投资失败也有可能。可是她没挖到宝,却挖出了个被封印的怪物已经够倒霉了,难道还要造成更大的损失吗?
她冷眼旁观,感觉那些幻灵是为冰封骑士而来的,因为他们并没有攻击她的人。想来,他们不是世代化解不开的仇敌,就是同伙,可她的奴隶们在慌张之下把那一壶一壶的箭全射了出去,那种高级货是需要很多金币购置的,原本她只想唬人用的。
而且,假如奴隶们在此战中受点小伤,受点惊吓,她还要花钱给他们看病,这么大的损失谁来弥补?
“底下的骑士听着。”她使劲喊,生怕那冰封骑士听不到,“根据塔撒大陆的惯例,在公共土地挖到的东西,属于挖掘者。所以,你是我的奴隶。你最好给我记住,早晚有一天我会来领走你!”
骑士沉默不语,只是把剑尖改指向了孤儿,杀气腾腾。
这什么态度?!奴隶如果都是这个样子,她这生意还做不做了?只可惜她没带着克制奴隶的专用刑具,只好以后再找他算账。
她孤儿的奴隶还没有一个不顺服的,该属于她的财产也一分不能旁落,否则她就是违反了族规。
不过,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先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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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第二章·孤氏三姐弟(1)
第二章·孤氏三姐弟
“姐,别磨蹭了,再不走就错过时间了。”
孤儿正在奋力杀龙,没时间理会连门也不敲就闯进来的妹妹小立。
“这回走不了,就得下个月的农历十五了。”小立恶劣地问了一句,“赶不上当当当当就是男性奴隶的简称,灵感来自电影《千机变——花都大战》,电影中把男奴称为“铃铛”,本书中的奴隶都是战争奴隶或者监狱里的罪犯,所以称为“当当”。拍卖大会也没关系吗?”
有时候真想打死这孩子啊!孤儿叹了口气,怎么每句话都戳中她的心窝?
她当然要赶上这个拍卖会,否则那会使她损失很多钱。这回贩的当当素质相当不错,为了卖出好价钱,她一直好吃好喝地给养着,如果错过大集,零售的价钱就会比较低。
所以,她只好放弃追了好久的那条龙,关掉电脑。唉,有了龙就可以飞了,而飞,意味着在这一等级区内没有敌手,况且得到它还能得到不少装备。
花钱买的话,要五十块到一百块呢。
“你一年中有一半时间待在塔撒大陆,回地球的有限时间能不能不沉迷于游戏?你在那边看到的龙还不够多吗?”小立继续唠叨,小小年纪却和管家婆差不多,“你已经二十七了,应该为自己的终身大事考虑,你天天待在家里,哪有机会认识男人。”
“男人我有的是。”孤儿咕哝了一句,拿起一件刺绣的棕色皮披风出来。
像她这样在地球和塔撒大陆间穿梭的人,有了这披风就可以遮盖住里面穿的衣服,保护自己不会因奇装异服而被注目。
第二章·孤氏三姐弟
弟弟曾经警告过她,不许穿塔撒大陆的衣服回地球,不然他就自杀。因为那边的衣服是有一点点暴露,他绝不允许姐姐被他的朋友看到身体的重要部位,那样他感觉既尴尬又伤自尊。
用塔撒大陆的话来说,这孩子倔得没法,就像生铁,实在欠打!可是,谁让这个弟弟这么贴心又能干呢?为了她以后的幸福生活,还是忍了吧!
“那些全是你的奴隶,好不好?不能算你的男人,除非你把他们收了房,不过你又不肯。”妹妹语气懊恼地耸耸肩,“为什么我们家就你一个人有魔力,就你能穿越,我和哥就不行。不然的话——”
“为什么你和你哥这么漂亮高挑,就我跟缩了水一样,长得还这么安全呢?”孤儿对比了一下自己一米六三,而妹妹一米七六的身高,无奈地道,“这就叫遗传,我还想和你们换换哩。这种事,你去问爸好了。”
妹妹飞快地说:“爸死了。”
孤儿皱起眉,不禁有点发怒,“他没死,我说了很多次了。他只是——失踪了。”
无意中触到这种禁忌话题,姐妹俩静默了一会儿,直到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高喊:“小立,我禁止你再和姐顶嘴,不然我打死你。”
小立闻言,立即一跳三尺高,摩拳擦掌地去和哥哥吵嘴,似乎还带着点兴奋。
孤儿叹了口气,无奈地跟在后面。
他们的家坐落在繁华都市中一栋高级公寓内,这大厦有十八层,他们住在顶层,三室两厅。父亲常开玩笑地说,这是十八层地狱,他们一家子全是恶魔。
感谢父亲给他们带来了舒适的生活,虽然母亲在生弟弟妹妹时难产而死,但他们一家四口还是很快乐的,直到七年前父亲失踪。
那一年,她二十岁,她的那对孪生弟妹才十三岁。
好在父亲留下了一笔钱和一封信,那笔钱足够支撑到弟弟妹妹大学毕业,而那封信开启了只有她才遗传到的魔力,也揭开了她的古怪使命之旅。
不过,从十三岁就管家的弟弟在开始时不太会统筹钱财,又经常纵容她这个姐姐买些稀奇古怪的没用的玩意儿,所以在他们交了大学第一年学费的时候,家里便没有了存款,日常生活要靠她淘宝小店的收入来维持。
其实说到这个就惭愧了,她的淘宝小店经营不善,所以生意清淡,赚的钱仅够支付家里的水、电、燃气、电话、上网等零碎费用,吃饭、穿衣、娱乐和诸多奢侈项目全靠弟弟妹妹勤工俭学——弟弟做健身教练,妹妹做平面模特来支付。
不得不说,这是两份大大赚钱的工作,弟弟还好歹要流点汗水,妹妹干脆摆摆样子就能赚钱。
而她则幸福地在家做宅女,而且宅得彻底——衣服多是睡衣,男人全是网上认识的,从不见面,爱情是书里的,人生目标在游戏中实现。
当然这只是她一半的生活,另一半的生活是在塔撒大陆混得风生水起——这边她是平凡普通、身无分文的小女子,那边她是十大家族之一——盈禄家族——的大当家,俗称盈禄伯爵小姐大金主;这边没有一个男人给她送过花,那边她的追求者比苍蝇还多,还有几个为此决斗而送了命;这边她是甩手大掌柜,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被弟弟照顾得无微不至,那边则有一大族的人要她负责保护身家性命,事无巨细都要她拿主意。
七年来,她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有时候感觉相当分裂,需要不断地适应角色。后来她干脆把那边的生活想象成一个实境模拟游戏,这样就好多了。
不过,她还是分不清更爱哪边的生活,在地球,安逸舒适,在塔撒大陆,新鲜刺激。但无论如何,父亲交给她的使命还没有完成,而她绝对不能逃避。
“我连咱们这个姓氏也不喜欢。”厨房传来小立的声音,“多古怪啊,居然姓孤,为什么不姓独孤,好歹和隋文帝杨坚的老婆搭上点关系。再看爸给咱们三姐弟起的名字,孤儿、孤独、孤立,难听死了,好像一辈子都隔绝在人类社会之外似的。”
小独笑了一声,“爸还不是一样,叫什么孤家寡人,你听说过姓孤,叫家寡人的吗?真不明白当初妈怎么会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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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第二章·孤氏三姐弟(2)
小立闻听,叽叽嘎嘎地笑了起来。
好了,他们两个已经和谐了。他们是孪生,照理说,没有比他们更亲近的人了。可是这两个天天吵得鸡飞狗跳,不过吵过之后能立即和好,似乎没吵过一样,这大小也算奇迹。
“小立,有人买了魔晶戒指,你帮忙发一下货。”孤儿深吸了一口气,把烦恼全扔在脑后,以迷糊快乐的姐姐形象出现在弟妹面前。
魔晶首饰系列,是以她从塔撒大陆上带回的魔晶碎片制成的。在店上说,是她纯手工制作,其实她连缝一颗纽扣都不会。那全是小立做的。
小立为人豪放开朗,偏偏手巧得很,就好像弟弟小独长相和行为极为男人,身材好得冒泡,可是却有一副居家男人的心肠,把她和小立照顾得妥帖周到。她常想,弟弟属于那种绝种好男人,无论谁做她的弟妹,一定是前世做过大善人修来的。
“哦,那种魔晶首饰卖得很好哦,如果你肯多弄点魔晶来,我能设计出更多花样。姐,你的淘宝店就有名了,你也发财啦。”小立丢了一枚樱桃在嘴里,笑眯眯的。
“两边的东西不能随意带太多,不然会有麻烦的。要不然我们直接贩钻石多好,那边多的是。”孤儿道,然后双重标准地指指饭盒,“小独,给我多带点菜,方便面也行,实在受不了那边的大块烤肉,那对牙齿的要求太高了,每回都嚼得我腮帮子疼。”
“早准备好了。”孤独拿起大号军用背包,一边说一边把瓶瓶罐罐装进去,“凉拌菜放在真空盒子里,免得水分流失,调料我帮你调好了,放在瓶子里,你一次不要放太多。这是我给你做的盒饭、紫菜包饭,还有一点咸菜,上回你不是说吃肉太油腻吗?这一包是日常药品,不要乱喝水,否则会拉肚子。还有毛巾,不要和那些野人混用,说不定有寄生虫。哦,这边是小猪要吃的狗粮。”
听到这个名字,厨房桌子下一只棕色的、毛茸茸的小狗抬起黑亮的眼睛看了看,然后又趴下继续睡。
没错,这是孤儿的那只飞天猪,会魔法的宠物。不过当它和孤儿来到这边的时候,总是变成小狗的模样,除了背上那条贯穿头尾的黑毛不变。
毕竟一家人养一只狗是正常的,如果是一只粉红色的猪——
“小独,盈禄家族是大陆首富,我在那边是公主般的待遇,过得很奢侈,我只是不喜欢吃太多肉。”孤儿摸摸她身体强健、略有点大男子主义、比母亲还关心她的弟弟,“所以,你只要帮我多带蔬菜,再带一些药品就好了,不用那么麻烦。”
“怕什么,反正有奴隶帮你背。”小独耸了耸肩,神情和小立一模一样,“爸常说,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爸不在了,我不管你们两个,谁管?”
此时,背包已经全放满了,他又拿起旁边一个足有五十斤重的背包,“这回我买的是散装巧克力,价钱比较便宜,反正你是拿去喂龙,这就好比茉莉花喂牛一般,它又尝不出好坏,数量足够就好。”说着,他抬头看了一下钟表,然后颓然道,“总说提前,又晚了,还得爬墙。”
小立爆发出一阵大笑,率先出门去按电梯。小独提着两个超大的背包,肩背上肌肉虬张。孤儿跟在他后面,深深看了一眼自己的家,锁上了房门。
这里才是她的家。
游乐场环绕着一座不知名的小青山而建,离市中心并不远,夏天的时候晚上十点才关门,但是,八点钟就不售票了。冬天的时候,更会提前两小时。
现在正是夏天,早过了八点,所以孤氏三姐弟坐出租车绕到游乐场偏僻的后门。好在七年来总是错过时间,所以三人轻车熟路地借着一棵大树翻过高大的围墙,进了游乐场,只是在搬运那两大包东西时费了点力。
“姐,你不能带过来一个奴隶吗?”小立抱着较小的包,气喘吁吁地问。
“这个问题你问好多次了,别人穿越不了,你怎么记不住,未老先衰啊。”小独抢先答。
“可是小猪可以。”
“她是魔兽,也是有魔力的。”
“但是,塔撒大陆其他有魔力的人和兽就过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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