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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猫看小电影-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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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的是,包括小贝在内的皇马客人当晚似乎无福消受这顿价值八十美元/每人的中国大菜,《太阳报》引述云南省政府一名官员的话说:“主人颇感尴尬,因为皇马队球员没有吃他招待的晚宴,(因为客人提前离席)也没有收他要赠送的礼物”。据承办这次宴席的餐厅经理透露,小贝和他的队友从头至尾都不肯动筷子,“贝克汉姆在宴会厅里呆了40多分钟,但他始终都在玩手中的移动电话”。
我猜,小贝大概是在给维多利亚发短信,关键字说不定包含有“臭”,“蚱蜢”以及“形状像蛆一样的”,等等。通过这些短信,他和维多利亚将愈发地怀念“坐在电视机前品尝中国菜”的些最美好的夜晚。据贝太亲口透露,贝克汉姆在饮食上的确有很多非常奇怪的地方:“有时候我甚至认为大卫有些疯狂,比如我们家里有三个冰箱,里面摆放的东西都是按照他的要求,其中一个装食物,另一个装沙拉,还有一个装饮料,不过冰箱里的饮料总是对称着摆放,而且永远都是偶数瓶,如果大卫发现是单数,那幺他肯定会拿出一瓶来。”另据英国狗仔队报导,小贝豪宅附近的一家超市老板揭发,小贝隔几天就上他那里买速食面。“奇怪的是,每次既不多买也不少买,总是恰好20包……他最喜欢鸡味的速食面,有时候也买古怪的牛肉口味。我们不知道他为什幺买这幺多速食面”(比这件事更奇怪的是,不管好球还是臭球,踢足球的男人好象都好这一口,中国国家足球队成员对于速食面就有一种集体性的迷恋和依赖)。
身为名人,即使从基本职业道德出发,本着对公众负责的态度,也不能没点怪癖。小贝的Kingky之处不仅体现在饮食方面,又据英国狗仔队报导,去马德里之前,小贝在剑桥的一家情趣用品商店里花了近一个小时和1000镑给辣妹买礼物,一个白色胸罩和一件运动型短裤之外,还包括价值250镑的一根巧克力色、手柄处镶嵌着无数玫瑰红小水晶和一条金色链条的皮鞭。据说,当时小贝还饶有兴趣地观察过一副毛皮手铐,不过最终还是决定放弃——我的意思是说,“云南虫宴”的菜单制定者可能在较早前也和我一样都读到这以上这些消息并且产生了某种想法或者灵感。
皇马发言人事后解释说,他们与中方有些误解,因为皇马队有自己的厨师,而且球员都有严格的食谱。“但中方官员并没未被告知,他们以为皇马球员会品尝一些当地的美味。”马是“皇马”,只吃御草料,不假外食,这个应可谅解,不能原谅的是,云南省因此已错失了一个绝佳的商机。蚱蜢、竹虫以及蜜蜂等固然是云南美食,然而小贝却不是一个对中国菜怀有(完全可以理解的)错误观念的普通英国青年,这个美食当前却“低头玩手中的移动电话”的男生,乃一超级品牌和超级媒体。看人下菜碟,对于贝克汉姆,菜碟里就应该猛下“汉姆”——现成的,明摆着,云南盛产一种可以吃而且很好吃的“汉姆”,唤做宣威火腿,两大Ham聚首,只要设法让一个“汉姆”咬了另一个“汉姆”一口,那将是多么劲爆的卖点啊!宣威火腿虽然是一个年产值接近3亿元的大产业,贝克汉姆的广告商业价值却超过了2亿英镑。与其以虫吓蛮,倒不如巧借蛮力,助我在全球火腿市场上狠狠插上一腿。
本文交稿时,皇马一行按计划应已抵京并全伙进驻北京饭店。据报导,在京的首宴,将会在北京饭店的谭家菜举行。谭家菜我吃过,除了鱼翅,还是鱼翅,从黄闷鱼翅到鱼翅泡饭,统统一级棒。我衷心希望小贝吃上一顿更加超乎他的想象同时又有助于纠正某些片面化认识的中国菜,另一方面,却又担心鱼翅这个食材届时可能为《太阳报》的狗仔队提供了又一个“妖魔化”的素材,因为欧盟已于7月5日公布一项规定,禁止为取得鱼翅而捕杀鲨鱼的行为——想找一天的麻烦,你就请客;想找一年的麻烦,你就装修;想找一辈子的麻烦,你就讨小老婆。诚哉斯言。
本鸡
第一次听到“本鸡”这个词,是前年在杭州的某家饭馆,当时正在点菜,“本鸡”想不起来是谁先提议的,只记得喝到差不多的时候我一直都在叨念:若不是说“本鸡”的人是一知根知底的熟人,还以为是某种行业的从业者正在做自我介绍。
事实上,杭州的饭馆里除了“本鸡”,还有“本鸭”,甚至“本土豆”,等等——说到这里,似乎真的有必要由本人来对此事略做一、二注释了。“本”者,根也,木下曰本;用之以鸡,言其正宗也。何为正宗之鸡?按本来、最初、原始的养鸡方法——即以“放养”之道而养成的肉鸡。凡现代化养鸡场之“后来”出品,皆属“本鸡”之末。鸭或土豆,皆以此类推可也。
一般认为,“本鸡”较“末鸡”好吃,前者更有“鸡味,吃起来虽死尤生,盖因两者生活品质之大异。“本鸡”者,在放养或半放养的环境里度过一生,得以经常在空气品质较佳的郊野散步,且往往于散步途中觅得种种蠢蠢欲动之纯天然食品;“末鸡”者,终日以添加了抗生素的动物饲料为食(还可能受到了污染),于暗无天日的牢笼中了却残生——有的鸡,虽然它还活着,但已经死了。这种生活环境,不提也罢。
比较为养鸡者和吃鸡者们所津津乐道的,乃“本鸡”的幸福生活,来看彼得梅尔在《吃懂法兰西》一书中提到的获AOC荣誉的法兰西名鸡“蓝脚贵族”:“在中央控温的鸡卵孵化器度过五个星期后,这些鸡就被放到室外,每只鸡平均享有至少十平方米的草地。在这些草地上,它们会度过九到二十三周的时间,它们的食物靠大自然所赐虫子,昆虫,小蜗牛),再加上一点包括玉米、麦子和牛奶在内的人工饲料。接下来的几个月,就该是让它们长膘的时间了,它们被移到宽敞的大木笼子里,每天喂上两顿份量十足的饲料。显然,这就是为什幺这些鸡的鸡肉如此肥美的奥秘。”
“绣翎翻草去,红嘴啄花归。”遗憾的是,所谓的“放养”幷不是完全的撒手不管,“本鸡”在英年早逝之前,也只是短暂放荡于少年,不可能终生享受着啸聚山林,行走江湖的完全落草生活。相比之下,若言“末鸡”一生来就被判处了终生监禁,“本鸡”无非是一辈子视居住,监房面积较大,或者因表现良好而获得了一些额外的放风时间而已。“末鸡”若是行尸,“本鸡”便是走肉。
“生命在于运动”。“本鸡”之所以比“末鸡”生命价更高,亦在于运动。当然,鸡积极参与运动的目的幷不是为了鸡自己,而是为了人,以人为本。是故,“本鸡”被一向以“行动派”着称的广东人直呼为“走地鸡”——这幷不意味着其他的鸡都是终日翱翔于长空或游弋于水面,只是相对于牢笼中被剥夺了“走地”之天赋鸡权的同类而言。鸡之运动,以走为本,此事有诗为证:“头上红冠不用裁,满身雪白走将来”(唐寅《画鸡》),分明是施施然“走”将过来的。然而,果真要追本溯源的话,“走地鸡”其实也属于 “末鸡” 一种,因为闲庭信步绝非本鸡的本色。虽然原产自中国、印度的鸡是一种相当不善飞翔的有翅禽类,而对这种禽类之豢养更始自殷商,不过据古代文献记载,古代的鸡,无论在姿态还是心态上,都要比今之“走地鸡”High得多,因为它们常常会飞将起来,“走地”似乎只是助跑而已:“怜渠亦复解人意,来宿庭树不待笼”(陆游),“驱鸡上树木,始闻扣柴扉”(杜甫),再早一点,见汉乐府:“鸡鸣高树巅,犬吠深宫中”。
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夫!2004年的禽流感,以杀鸡900万只告一段落。猴年杀鸡,杀鸡给猴看,然而也是时候来考虑一下我们人与鸡的关系了,吾人吃鸡,不但非要吃活的,而且精益求精,舍“末”求“本”,人才是引爆这起恐怖主义事件的元凶。肇事者不是鸡肉炸弹,而是人肉炸弹。查鸡之至今人气不减而鸡味渐无,无非得之就手,烹之随心,食之可口。对原材料的刻意求本,不仅否定了做为技艺的烹饪,就鸡而言,也破坏了它做为日常食物的“平常”之本质。
电影《莫扎特》结尾处萨列里在疯人院的走廊里摊开双手,悲天悯人地说:“到处都是庸才。全世界的庸才,我原谅你们。”我觉得,这种话与其对别人说对自己说,不如人鸡共勉吧。做了半辈子人,吃了半辈子鸡,我本人对鸡的态度日渐波普。李渔言鸡之功过谓:“天之晓也,报亦明不报亦明”。也是这种态度。故本鸡也好,末鸡也罢,只要烹调得法,即使硬生生的冻鸡,也大可一嚼。欲穷鸡之本末,无稽程度胜于对鸡过马路的追究。吃鸡做人,道理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坏人,只有做好和做坏了的人,同理,天底下本来只有做不好的鸡,幷没有注定就不好吃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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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礼派对
所谓派对,亦舒总结到:“宾客虽多,统统是老面孔,今天你装饰我的宴会,过两日我来点缀你的派对,来而不往非礼也,来来去去是这几十个达官贵人,第二天照片又刊登在社交版上叫小市民观赏。”
说的是殖民时代的派对。后殖民时代的派对虽然还没有“非礼”到“来来去去是这几十个小市民叫达官贵人观赏”的程度,但是归根究底,所谓派对者,来而不往非礼也——当然,单只人来人往,依然还是“非礼”的,要做到“有礼”,还必须一丝不苟地把主人家“摊派”到你头上的种种事情做“对”。在这些被“派”到的事情里面,最重要的就是穿什么和怎么穿,也就是说,“人到”还不够,必须是穿著适当的衣服把自己送上门去。
其实,与“舞会”或“宴会”相比,“派对”的特殊之处本来就在于衣着和气氛上的随意和“非正式”。辞典上对于的解释是:“一种非正式的舞会。因不像正式宴会般的隆重,参加者可以穿著简便衣裳。如:‘家庭派对’、‘生日派对’”。不知何故,“非正式”到了我们这里就自动“转正”并且升了一级。我收到的派对请柬,绝大部份都附有“正装”或“盛装”的“着装要求”。在一般的情况下,虽然着装本身就是一个人参加派对的终极目的,即便做了“派对动物”,却也是衣冠禽兽,行头必不可少。然而,“穿什么”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事情的伤脑筋之处尤在于,此外还连带有一个“怎么穿”的问题,刑事附带民事,也就是说,穿什么和怎么穿并不只是你一个人的事,事情办得对不对,基本上取决于别人的穿什么以及怎么穿。
按照TPO原则,着装的正确性体现在时间(Time),地点(Place)以及场合(Occasion)的“恰当性”。就时间、地点以及场合来说,全世界的派对其实大同小异,但是窃以为以广州的派对而论,似乎很有必要把“天气”这个要素也补充进去。“岭南之地,愆阳所积,暑湿所居”,一年三百六十日,桑拿天气严相逼,几乎不舍昼夜。这种天气,使广州人在穿什么以及怎么穿的问题上长期奉行着一种顽强的实用主义,全天候Casual主义,并且义无反顾地把这种主义贯彻到城中举办的各种派对之中。另外,粤人行事,向有“只做不说”的习惯,从Business搬到Party上,就成了“只做不穿”,一种岭南风格的Business Casual。
如果真理总是赤裸裸的话,穿衣本来就是一种言说和修辞。人生至苦,莫过于在真理和言说之间徘徊。在广州的派对上,这种维特跟斯坦式的痛苦就表现为穿什么和怎么穿:这一次,为了尊重主人,遵照请柬要求盛装或正装出场,到场后,却发现自己身陷一群T…Shirt牛仔裤的派对动物之间,不由觉得自己实在很贱。下一次,为了尊重大家而便装出场,不意却被大批为了尊重你而盛装赴会者所包围,那个窘,那个迫,恨不得就地挖个洞一头钻进去算了。
为了因应这种复杂的局面,我个人在与本地派对动物的长期斗争中已摸索出一个仅供男士参考的解决方案:你穿,我就穿,你不穿,我也不穿。You jump,I jump。人不犯傻,我不犯贱;人若犯贱,我必更贱。如果你在广州收到了一张注明“正装”或“盛装”的派对帖子,为了避免陷自己于不仁不义,建议你出门前最好只穿件T…Shirt,带个包,包藏一件符合“正装”或“盛装”要求的上装外套。到达现场后,先不忙入门,而是在门口跟迎宾的主人家打打哈哈,同时以锐利的目光对前来赴会的宾客的着装情况做一番不动声色地的扫描。如果目测结果告诉你今晚约有半数以上“狼”都没有披上他们的“羊皮”,即可施施然大摇大摆入场;反之,则闪到洗手间把包里藏着的那件外套套上不迟。
后一种行为总是让我感觉自己有一点像电影里那些闪进洗手间鬼鬼祟祟地摸枪的杀手,其实最直接的方法,莫过于事前向主办者和受邀者做一番摸底调查,打听打听,互相交换一下意见。有一回把自己心里也没底的某主办方问急了,便在电话里没好气地说:“穿什幺都行,最好不穿。”其实,“不穿”的派对也有一个学名叫做“裸体派对”,它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保证不会发生“穿衣”派对上最令人尴尬的“撞衫”事件。然而,根据纽约社交作家艾玛·泰勒和洛瑞蕾·莎琪在《裸体派对性爱礼仪》一书中所制定的“裸体群P派对礼仪四项原则”之第一项:“虽然派对上通常不穿衣服,但是在参加派对时最好还是盛装前往以示庄重”——天!穿什幺以及怎幺穿,竟然是裸体派对也无法避免的麻烦。惟一令人欣慰的是,与裸体派对相比,不裸体的派对不仅在道德上正当,礼数上也要简便得多,因为在以上烦恼之外,前者很可能还要面对“脱什幺以及怎幺脱”的新问题。
全球化的颠峰状态
清理邮箱时检出旧邮件一则,里面是一个英语段子,以下是我的译文:
Q:如何是“全球化”之颠峰状态?
A:戴安娜王妃之死。
Q:此话怎讲?
A:一个英国王妃和她的埃及男友乘坐由一名喝多了苏格兰威士忌的比利时司机驾驶的一辆带荷兰引擎的德国汽车被一群骑着日本摩托车的意大利狗仔队追踪而在一条法国隧道里出了车祸,抢救她的是美国医生,用的药来自巴西。
全球化的巅峰状态其实出现在后缀的发件人附言里:And this email originally sent by an Indian。 Living in South Africa。 And now forward by a Chinese lady, who work for a global American pany。
转信的这位Cinese lady当时在一家美国公司上班,后来猎头公司把她猎到了另一家美国公司,也是global,但上班的地方则从广州转到了上海。也就是说,现如今要打美国公司的工,不一定要到美国,也不一定要在广州,当然,也不一定要到上海。《华尔街日报》曾经提醒美国的信用卡持卡人,当你致电信用卡服务中心,接听电话并且为你排忧解难的那个人其实身在印度的某个你闻所未闻的地方。越来越多的信用卡公司正在把他们的“后台服务器”迁往印度,并且训练他们的印度员工说一口纯熟的美语。所以,过去我们说,你要吃鸡蛋,不一定非要认识下蛋的那只母鸡;现在我们可以说,你要吃寿司,不一定非要去日本,甚至,你要吃日本人一生也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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