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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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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对乙、丙级战犯的审判,其案件之多是使人惊异的,有的国家(例如美国)竟超过了一千件,而几百件或几十件的更是所在多有,不足为奇。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国内军事法庭审判犯有暴行罪的乙、丙级战犯案件的数目字,我们迄今还没有精确的、全面的统计或报道。据1964年12月24日出版的美国“时代”周刊披露:在德国被占领期间,同盟各国的军事法庭曾审判纳粹战犯共5025名,其中处死的为486名;战后德国法庭自己审判的纳粹战犯为12882名,判刑的为5243名,其中处死的为12名,无期徒刑的为76名;苏联法庭对纳粹战犯判刑的估计约为10000名。这个报道和估计的可靠性如何,不无疑问。但是,同盟各国对德日战犯审判案件之多和处罚之严确实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个最突出的现象,它和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战犯审判的情况是大不相同的。
法庭的地址及布置(1)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第一条中规定法庭的常设地址是在东京。但是第十四条又规定:除第一次审讯应在东京举行外,以后的任何审讯应在何地举行,可由法庭自由决定。乍看起来,这两条规定似乎是抵触的,其实不然。为了对外行文便利及其他种种原因,法庭必须有一个正式的、固定的、具永久性的常设地址,这便是东京。但是为了审讯的实际方便起见,宪章又规定了法庭有权在第一次开庭之后自由决定将其全部或一部分审讯工作迁移到任何他们认为适当的地点去进行。这原是为了工作的效率和便利设想,同时也是对法官们的自由意愿表示尊重的意思,用意是好的。
然而,事实上,在远东国际法庭存在的整个期间,它的审讯工作始终是在东京进行的。惟一的一次“例外”(其实并非真正的例外)是在1947年春天。那时法庭要传唤一名前日本关东军参谋长石原莞尔中将出庭作证,而石原莞尔长期病卧山形县吹浦町不能动弹。法庭于是派了新西兰籍的法官诺斯克洛夫特带了书记官、记录员、检察辩护双方代表以及几名随员前往石原莞尔的吹浦住所,举行日本人所谓的“临床审讯”。这是一般法庭在有迫切需要时指派一名“授命法官”代表法庭在庭外采取证据所常用的办法,不能视为法庭审讯工作改变了地点进行。然而,就是这种办法远东法庭也只采用过一次。
前日本关东军参谋长、“九一八事变”的主谋石原莞尔侥幸免于起诉,图为长期卧病的他被人用手推车带往庭外作证
1946年夏季,那是远东法庭开庭的第一个夏天,由于东京气候酷热,而法官们出庭又必须穿着厚的黑色缎制“法袍”,因而汗流浃背,感觉异常苦闷。那时确有个别法官建议把审讯工作暂时迁移到日本避暑胜地轻井泽去举行。经考虑后,法官们大都认为这事的牵涉面太广,耗费也太大;要把这样一副庞大的审讯机器和这样众多的有关人员搬到日本任何其他地点去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此,这个建议未能邀得多数法官的赞同。但是,有鉴于盟军总部迟迟未能给法庭装修冷气设备,法庭决定以“罢工”(停止审讯)来对总部施加压力。果然不出所料,法庭全部冷气设备不到一个星期工夫便装置好了。审讯工作于是便告恢复。法庭这一次“罢工”的举动曾引起世界舆论的讥评。幸而,临时迁移到轻井泽去的计划未能实现,否则必然会遭到舆论界更大的攻击。由上所述,可见宪章虽有法庭可以自由选择其审讯地点的规定,但远东法庭的审讯工作自始至终都是在东京的常设地址举行的。
※※※
远东国际法庭在东京的常设地址是在市谷区的原日本陆军部大厦。这个大厦在战前一度是著名的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日本军国主义分子的摇篮;在战时是军部和参谋本部合组的大本营的所在地,亦即日本侵略战争发号施令的中心。审判日本主要战犯的国际法庭设在这里,不能说没有深远的意义。
战后东京,由于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房屋都被炸毁烧光,到处呈现着断瓦残垣、遍地焦土的凄凉景象。但是有某些地区和某些建筑物却屹然耸立,像沙漠中的绿州或大海中的孤岛一样。远东法庭所在地便是这种绿州或孤岛之一。
关于法庭的外部环境,东京“朝日新闻”(日本销路最广的日报之一,每天发行达五百万份)有过这样一段富于诗意的描述(题为“梦之迹”):
“杜鹃之花,或红或白,在土堤青草中放着芬香,而东京法庭即沿此土堤而直上。有钢骨水泥之大厦巍然屹立,其在大门之前,立有英文的木牌标记,写着五个大字:‘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FAR EAST’(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但在木牌附近土丘上之青松,依然独茂。此钢骨水泥之大厦乃旧时陆军士官学校所在地。在太平洋战争发生后,陆军省及参谋部之一部迁入此间办公,正所谓军阀发号施令(亦即痴人说梦)之中枢地点。现在所用于审判战犯之大厅适为该建筑物之大讲堂。换言之,即二十世纪毁坏人类文明之日本军阀老巢是矣。时当春夏之交,昭和廿一年(日本投降第二年,即1946年)5月3日,审判开始于市谷台矣。呜呼!杜鹃之芬芳,春色之荡漾,一切的一切,均属过去之梦而已。”
※※※※
法庭所在的大厦,即原“军部大厦”,从外表看来是一座相当高大壮观的立体建筑,但是它内部实际可以使用的房屋却只有三层。远东国际法庭所占用的大厦,一般盟国人士及日本人都叫它为“军部大厦”(War Ministry Building),因为自从战前陆军士官学校迁走以后,日本陆军省(简称“军部”)一直是设在这里。就是在1941年太平洋战争发生以后,参谋本部和海、陆军省合组的大本营中枢设在这里的时候,日本陆军省依然全部在此办公。因此,叫它做“军部大厦”是没有什么不妥当的。第一层,即地面上的一层,除供开庭之用的审判大厅之外,大部分都是供书记官室及其管辖下的各种机构的工作人员办公之用。法庭的记录、翻译人员,打字、印刷人员,警卫、看守人员,收发、传达人员,摄影、录音人员,勤杂、服务人员等,他们工作和休息地点都在这一层。此外,被告休息室、证人休息室、辩护律师的会议及休息室、新闻记者的发报及休息室、旁听人休息室,等等,也都设在这一层,地点大都是紧靠着审判大厅。
法庭的地址及布置(2)
大厦的第二层大部分是供法官办公、休息及会议之用。每一法官都有毗连的办公室两间,一间是供他自己之用,一间是供私人秘书及打字员之用。庭长的办公室便是战时日本首相东条英机当年的办公室,而二楼中央那间比较宽大的法官会议室便是战时大本营的那班日本军阀巨魁因策划侵略战争而经常###的地方。
除了法官办公室及会议室之外,书记官长的办公室也是设在二楼。此外,在二楼的一端还设有一个特别雅致的小餐厅,专供法官、检察官及高级职员休息时小饮及中午便餐之用。据说,这里的厨师犹如帝国饭店的厨师一样,都是日本全国最善于烹饪西菜的能手,而服务员亦多是能操流利英语的日本女郎。然而,事实上,法官们中午经常都是驱车回到他们居住的帝国饭店去用膳,光顾这个餐室的机会是不多的。
大厦三楼大部分是供检察处人员办公及会议之用。检察长、各国陪席检察官和助理检察官在这里都有各自的办公室。另一部分房屋便是用于保管法庭的档案文件及图书资料的。此外,还有一部分辟作法庭某些较高级职员的宿舍。法庭职员绝大部分都住宿在庭外,而警卫、服务和勤杂人员又都住在楼下,三楼的这些宿舍只是供给极少数由于职务上的需要或由于某种特殊原因而不得不在法庭内住宿的地位较高的职员(如个别的法庭书记官,个别法官的私人秘书,以及主管印刷、打字及新闻发布的工作人员)之用。
法庭大厦除了这三层办公场所之外,在一楼的最后面便是审判大厅,这是法庭工作的中心,也是举世瞩目的所在。
审判大厅是战前日本士官学校(战时日本大本营)的礼堂(日本人称其为“大讲堂”)改建的。大厅是方形的,面积很宽,原可容约二千人听讲或###之用。在盟军总部决定把远东国际法庭设置在这里之后,便着手翻修改造的工程,经过三个多月的工夫才全部完成。据说翻改工程是以纽伦堡国际法庭审判大厅的图案为蓝本的,但是它的场面之大和设备之精比纽伦堡那个审判大厅还要胜过一筹。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内全景(1)
审判大厅内部设备和布置
审判大厅内部设备和布置的大概情形是这样的:
在大厅的上首方、靠厅壁的高台上是一条长长的桌子,桌子后面摆着十一张高大的楠木沙发椅,椅子后面紧靠墙壁地方是一个大木架,木架中插着参加审判十一国的国旗——这便是法官坐席台。开庭时十一位法官鱼贯而入,沿梯登台,各自就坐自己的席位,庭长居中,其他法官按照美、中、英、苏、加、法、荷、新、印、菲次序分别左右就坐。
在法官席前面,位置稍低之处,又是一条长长的桌子及若干把椅子,这是供法庭的登记官、书记官和法官私人秘书坐的。
遥遥面对着法官坐席、在大厅的下首方紧靠墙壁处是被告坐席台,这个台分为高低两层,二十八名受审被告战犯分为两行就坐于此。这些当年不可一世的元凶巨憝在开庭时经常成为观众视线集中之焦点。
在靠近法官台的前面设有一张稍高于地面的小小的斜面站台。这是供检察官或被告辩护律师向法庭发言之用的。由于同时不能有两个人发言,所以这个站台是很小的,只能供一人使用。台上装有扩音器和红信号灯。发言正在被翻译时,红信号灯便亮着,等到红灯熄灭以后,发言者始可继续发言。这种扩音器和信号设备在庭长坐席上也有设置,因为庭长也是时常要代表法庭发言的。
在靠发言站台的左边是一个高于地面的小小的证人坐台。由于不能有两个证人同时作证,所以这个坐台也很小,只能供一人之用。
检察官或辩护律师发言时必须站立在发言站台上,而证人发言时却安坐在证人坐台中。这并不是由于法庭对证人特别尊敬或优待,而是由于证人们除了陈述自己的证言之外还时常要答复检察和辩护双方那冗长、烦琐、几乎永无休止的询问、反诘、再询问、再反诘。例如,伪满皇帝爱新觉罗·溥仪出庭作证时便被诘问达八整天之久;如果要他站立八整天,那便无异于变相的“体罚”,未免太不近情理了。因此,证人发言时是被允许坐着的,而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发言时则是站立的。
在证人坐台上也设有扩音器和红灯信号设备。红灯开时表示证人的发言正在被翻译着,须俟红灯熄灭后他才可以继续发言。
在发言站台的两旁分别设置着两张长方大桌,每张约可围坐十人,左边的一张是供检方出庭人员之用,右边的一张是供出庭的辩护律师之用。法庭的检察官(包括助理检察官)不下数十人,而辩护律师(日本籍和美国籍的)将近百人,每日在这两张桌子围坐的只是当天有任务的少数,其余的则散坐在他处或者根本不必到庭。
在证人坐席与检察官坐席之间又是一张长方桌。值日的翻译人员便围坐于此。他们是口齿流利、精通英日语文的一群人。凡是用英语向法庭发言的,他们便要立刻口头译成日语,凡是用日语发言的,他们便要立刻口头译成英语(有时证人或律师系用华语、俄语或他种语言,他们还要把它译成英日两种语言)。在供他们使用的桌子上装有扩音器和红信号灯操纵器。在他们翻译开始时便扭亮红灯,翻译完毕便把它关熄,以便发言者可以继续发言。
在法庭的所有坐位上全都装有“译意风”耳机。每一听者只需扭动一下他所戴的耳机便可听到他所能懂或愿听的语言,英语或日语,有时还有俄语和华语。
语言翻译始终是法庭的一个困难问题,经常引起当事人的争辩。因此,法庭设有一个三人的“语言仲裁委员会”,又名“语言仲裁小组”。这三个人在开庭时必须到庭,以便随时执行职务,他们的坐席是设在贵宾旁听席的下面。
在翻译人员坐席的后面,设有一张小桌,担任开庭记录的速记人员就坐于此。速记是用速记机器进行的,而不是用手写的。
在审判大厅的右边靠墙的地方,用短栅栏划出了一大长方块的位置,这便是新闻记者的坐席。记者坐席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供同盟国记者之用;一部分是供日本记者之用。记者们经常携带照相机、电影摄影机、打字机、发报机,进进出出,熙熙攘攘。这是整个审判大厅中最拥挤和最不安静的一块地方。
在大厅的左边靠墙处,与新闻记者席遥遥相对的是一座长方形的高台,这便是盟国贵宾旁听席所在。这里大约有一百个坐位,分为两排,日本人是没有资格坐在这里的。由于贵宾的资格限制极严,旁听者不多,因此这两排坐席便是整个法庭最空疏、最安静的一块地方。
在盟国贵宾旁听席的高台下面又是一长排坐席,这也是供一部分到庭的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就坐之用的。三人的“语言仲裁小组”也是坐在这一排。
审判大厅地面一层的布置情形,大概就是如此。〔见附图〕
审判大厅只有一面有楼,那是在法官席的右边。这个楼除了一间小录音室以外,全部都是供做普通旁听席之用。这里也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日本人的旁听席;一部分是非日本人的旁听席。全楼坐席虽可容大约六七百人,但是由于被告们的家属妻子多希望每天遥望到乃夫乃父的形容,以及一般东京居民和过路旅客都渴望看看这些一向骑在日本人民头上的元凶巨憝们的真面目和法庭公审的热闹情景,这些坐位是经常“客满”的。在二楼日本人旁听席中,被告广田弘毅的妻子和女儿以及东乡茂德的妻子(一个德国妇女)是每庭必到的,无间风雨,两余年如一日。他们与被告遥遥相望,目遇时常作一会心的苦笑。记得在最后一庭法庭宣布判处广田绞死刑时,广田竟吓得全身发抖,面色惨白,频频以目向右方上顾,寻视其妻女所在,实则其妻女所坐之日本人旁听席系在其左方楼上。于此可见此时广田之方寸已乱,神志不清,以致左右方向都不能辨认。旋经两名壮健宪兵用力挟持,始得拖步走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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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内全景(2)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大厅坐席示意简图注:审判大厅仅法官坐席的右方(记者席上面)系楼房,坐位为梯形,全部供普通旁听席之用(分为日本人旁听席与非日本人旁听席),共有坐位约六七百个。(二楼图不备)
在楼上普通旁听席之一角是一间玻璃小屋,这便是录音室。值得注意的是:远东法庭两年多的全部讯审过程除了保有一份五万多页逐字逐句的全部庭讯的文字记录之外,还保持了一份全部庭讯的钢丝录音记录。法庭开支浩大,于此亦可见其一斑。
法庭的执行官(司仪)在审判大厅里没有固定的坐位,他经常进进出出,维持秩序,在开庭和闭庭时高声呼喊一番,在证人登台作证时,担任引导并执行宣誓。
审判大厅以及整个法庭的警卫都是由盟军总部的宪兵队担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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